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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穿越不当工作-第2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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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活到最后有两个古人:方滢。卫彬。
  方滢,我并不多么担心她,虽然是个女性,但她的柔韧不可小瞧,再说至少她儿子还活着。
  至于卫彬,应该也会如普通的老人那样,活很久很久……哦,我都有点不忍心说下去了,我认识的一个女孩子竟然说,她听见“年过半百的霍去病”这几个字就想哭,擦汗,人的心,真是个奇妙的东西,世上还有比死亡这种可能性降低为零更糟糕的东西么?比起早亡的英魂,我更喜欢矍铄的老头子——我就是喜欢老婆孩子热炕头,好吧我天生没有浪漫细胞。Orz
  如果真的变成了老头,卫彬会觉得寂寞么?也许吧。不过我一直觉得我笔下的他是个很特殊的存在,不像其他古人那样热衷干抱团,自始至终他都是游离于外,哪怕平日融洽相处。这一点他和方无应相反,性格不同、遭遇不同,造成人的需求也不同。
  这样与他人保持心灵距离、从而能够存留更多“自我”的生活方式,我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它似乎更适合天才——天才需要巨大专注力给自己那伟大事业——却不见得适合普通人,就像方无应的那种人生,他这六十多年,倒是一直都很投入,可总体来看是幸还是不幸呢?真的就能拿结局来简单概括么?雷钧的结局看起来很悲惨,儿子失踪女儿又常年不肯回家,但是比起悲惨,多得是比他惨的——所谓“比较”这种行为,本身是没有意义的。
  而且,我觉得他们都不会后悔的,哪怕自己的人生被我给安排成这样。
  至于故事里人物所谈到的很多东西,包括生死观历史观家族心理遗传甚至包括幼儿教育等等,都是我在长期庞杂的阅读和思考中所得到的认知,并不打算拉着读者来赞同和接受。我只是尝试着用新的认知系统,来重新阐述老套的故事情节,使之陌生化,这有点像布莱希特提倡的“离间效果”。不过,关于里面一些非传统唯物的理念,个人很喜欢火箭之父Wernher von Braun 在那本奇怪的书《万有引力之虹》卷首语中,所说的话:“大自然不论生死,只论沧桑。科学所予我的一切,包括我不断习得的新知,都使我强烈地坚信,我们死后有灵。”
  也许我们的肉体,只是一截电线,宇宙能量的“电流”在这段时间通过我们,哪怕电线老化坏掉,电流却始终存在于这个空间。
  呃,然而这之后,接下来要干些什么呢?
  不知道,和这群人整整磨了一年、修改到让人发狂之后,我只剩下一个愿望:把他们全部丢出我的思维。在出现反射性呕吐以前,暂时还是不要再和这些名字见面了。
  我不知道下一本会写什么,甚至都不知道写作欲望它什么时候能再回来找我……这一篇写得近乎脱力,无论是王小波老师还是赚钱机器斯蒂芬金老师,都曾对小说的长度提出过要求,我觉得我是以踏青的心态,不知不觉跑了个马拉松,所以前面显得松散浮泛,到中段才开始认真往自己的内心靠拢,我的时间和心血,百分之七十都耗费在了后半部分。这一次比较失策的是还没写完就开始贴,这很不好,否则我会遵照斯蒂芬金老师的指点,初稿完结六个礼拜之后,再删掉总量的百分之十。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
  不过,虽然留有遗憾,也总比小说变成魏忠贤要好,从众和自贬是天底下最容鸟的事儿,谁又能对追求完美死心?也许,关键不在于出现问题,而在于“带着问题继续干下去”。
  幸好我还有很漫长的锻炼机会,幸好也没有法律规定,必须磨炼成张爱玲或者成陀思妥耶夫斯基才能写东西,感谢老天。
  如果读者真的能看到下一本,我想那大概会是很久很久之后的事情了,我喜欢写完后,修改得干干净净再拿出来,写到一半全部扔掉重来的倒霉事儿,我也干过不止一次了,对写东西这回事,我愿意更认真一点,难得这辈子找到了这么好玩的,总得玩个够~
  下一本想写纯粹的言情,不过我很怀疑自己能否办到,洞察自身天性的结论是:我似乎十分喜欢处在“无法被定义”的状态。当然,原因我自己也很清楚,太过私人就不说了。
  当然,它并不一定会比这一本更好,甚至可能因为尝试新东西而退步,可是我希望自己能像村上春树。我佩服村上春树并不是因为他的出名,而是因为他的爱折腾,他甚至去折腾他的文字风格,哪怕折腾得还不如以前,但他一点都不怕,我就最佩服他的“不怕”,那种从不畏手畏脚的坦然,无论是身为一个人还是身为一个作家,都是十分有必要始终保持着的,所以,如果上帝能满足我一个要求,那我希望我永远都满怀勇气。
  下面,是感谢时间~
  感谢所有陪伴我这一年的帝王嫔妃、文臣武将,(做领导状挥手ing)同志们辛苦了!
  还得感谢起点,给了个平台,之前我并不太看好这种东西在网络上的阅读效果,幸好编辑们都比我有远见,现在看来似乎状况还不错?其实我一直疑惑,像这样一年磨一本,谁家受得了。Orz
  也感谢陪着我修炼的乖king(抱住狠狠亲一下!),感谢友人火星为我提供的修炼渠道(她是已获心理师资格证的专业人士),以及这一年内,为了最先听到故事而请我吃了无数顿美食的coco(亲爱的,咱这流淌过无数餐桌的东西终于赚钱了!我终于可以回请你了!),coco功不可没,卫彬那俩孩子的名字都是她取的,很多情节也都是与她讨论之下产生的——以上三者,催生出这篇小说。
  也谢谢坚持不看盗版、甚至花钱打赏的读者们,你们知道我为什么要感谢。
  a big hug!
  楼笙笙2009,christmasEve
  皮埃斯:澄清一个似乎已很深的误会:我不是搞心理学的,只是个看了很多书、做过几次咨询的门外汉,很惭愧,我也不是某些读者猜测的理科生,我就一普普通通中文生而且成绩不好,笑。不过小说中所写的有关心理学的部分,已经通过了火星的审核,她说我写东西,“逼真是常态,不逼真才是变态”,我认为这是最大的夸奖,嘿嘿!
  皮埃斯的皮埃斯:标题有两处拼写错误,american应为america,以及dynasty看,这就是潜意识(本我)和文字完美强迫症(超我)打架的结果,“本我”再度大获全胜,它在最醒目的地方耍了我一把Orz。另外,“作个才人真绝代,可怜薄命做君王”是清人作品《南唐杂咏》里的句子,曾被袁枚引用,不是王国维的,我记错了,今后如果再在文中发现错误,请读者自行脑补更正,我就不麻烦了,谢谢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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