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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齐书-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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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故祠祭之月,事有不同。后汉永平以来,明堂兆于国南,而郊以上丁,故供
修三祀,得并在初月。虽郊有常日,明堂犹无定辰。何则?郊丁社甲,有说则从,
经礼无文,难以意造,是以必算良辰,而不祭寅丑。且礼之奠祭,无同共者,唯
汉以朝日合于报天尔。若依《汉书》五供,便应先祭北郊,然后明堂。则是地先
天食,所未可也。”
兼太常丞蔡仲熊议:“《郑志》云‘正月上辛,祀后稷于南郊,还于明堂,
以文王配。’故宋氏创立明堂,郊还即祭,是用《郑志》之说也。盖为《志》者
失,非玄意也。玄之言曰:‘未审周明堂以何月,于《月令》则以季秋。’案玄
注《月令》‘季秋大飨帝’云‘大飨,遍祭五帝’。又云‘大飨于明堂,以文武
配’。其时秋也,去启蛰远矣。又《周礼·大司乐》‘凡大祭祀,宿县’。寻宿
县之旨,以日出行事故也;若日暗而后行事,则无假预县。果日出行事,何得方
俟郊还?东京《礼仪志》不记祭之时日,而《志》云:‘天郊夕牲之夜,夜漏未
尽八刻进熟;明堂夕牲之夜,夜漏未尽七刻进熟。’寻明堂之在郊前一刻,而进
献奏乐,方待郊还。魏高堂隆表‘九日南郊,十日北郊,十一日明堂,十二日宗
庙’。案隆此言,是审于时定制,是则《周礼》、二汉及魏,皆不共日矣。《礼》
以辛郊,《书》以丁祀,辛丁皆合,宜临时详择。”
太尉从事中郎顾宪之议:“《春秋传》以正月上辛郊祀,《礼记》亦云郊之
用辛,《尚书》独云丁巳用牲于郊。先儒以为先甲三日辛,后甲三日丁,可以接
事天神之日。后汉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辛既是常郊之日,
郊又在明堂之前,无容不郊而堂,则理应郊堂。”
司徒西阁祭酒梁王议:“《孝经》郑玄注云‘上帝亦天别名’。如郑旨,帝
与天亦言不殊。近代同辰,良亦有据。魏太和元年正月丁未,郊祀武皇帝以配天,
宗祀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此则已行之前准。”
骁骑将军江淹议:“郊旅上天,堂祀五帝,非为一日再黩之谓,无俟厘革。”
尚书陆澄议:“遗文余事,存乎旧书,郊宗地近,势可共日。不共者,义在
必异也。元始五年正月六日辛未,郊高皇帝以配天,二十二日丁亥,宗祀孝文于
明堂配上帝。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宗祀五帝于明堂,光武皇帝配。章帝元和二年,
巡狩岱宗,柴祭,翌日,祠五帝于明堂。柴山祠地,尚不共日,郊堂宜异,于例
益明。陈忠《奏事》云‘延光三年正月十三日南郊,十四日北郊,十五日明堂,
十六日宗庙,十七日世祖庙’。仲远五祀,绍统五供,与忠此奏,皆为相符。高
堂隆表,二郊及明堂宗庙各一日,挚虞《新礼》议明堂南郊间三兆,禋天飨帝共
日之证也。又上帝非天,昔人言之已详。今明堂用日,宜依古在北郊后。汉唯南
郊备大驾,自北郊以下,车驾十省其二。今祀明堂,不应大驾。”
尚书令王俭议:“前汉各日,后汉亦不共辰,魏、晋故事,不辨同异,宋立
明堂,唯据自郊徂宫之义,未达祀天旅帝之旨。何者?郊坛旅天,甫自诘朝,还
祀明堂,便在日昃,虽致祭有由,而烦黩斯甚,异日之议,于理为弘。《春秋感
精符》云‘王者父天母地’,则北郊之祀,应在明堂之先。汉、魏北郊,亦皆亲
奉,晋泰宁有诏,未及遵遂。咸和八年,甫得营缮,太常顾和秉议亲奉。康皇之
世,已经遵用。宋氏因循,未遑厘革。今宜亲祠北郊,明年正月上辛祠昊天,次
辛瘗后土,后辛祀明堂,御并亲奉。车服之仪,率遵汉制。南郊大驾,北郊、明
堂降为法驾。衮冕之服,诸祠咸用。”诏“可”。
建武二年,通直散骑常侍庾昙隆启:“伏见南郊坛员兆外内,永明中起瓦屋,
形制宏壮。检案经史,无所准据。寻《周礼》,祭天于圜丘,取其因高之义,兆
于南郊,就阳位也。故以高敞,贵在上昭天明,旁流气物。自秦、汉以来,虽郊
祀参差,而坛域中间,并无更立宫室。其意何也?政是质诚尊天,不自崇树,兼
事通旷,必务开远。宋元嘉南郊,至时权作小陈帐以为退息,泰始薄加修广,永
明初弥渐高丽,往年工匠遂启立瓦屋。前代帝皇,岂于上天之祀而昧营构,所不
为者,深有情意。《记》称‘扫地而祭,于其质也,器用陶匏,天地之性也’。
故‘至敬无文’,‘以素为贵’。窃谓郊事宜拟休偃,不俟高大,以明谦恭肃敬
之旨。庶或仰允太灵,俯惬群望。”诏“付外详”。
国子助教徐景嵩议:“伏寻《三礼》,天地两祀,南北二郊,但明祭取牺牲,
器用陶匏,不载人君偃处之仪。今栋瓦之构虽殊,俱非千载成例,宜务因循。”
太学博士贺翙议:“《周礼》‘王旅上帝,张毡案,设皇邸’。国有故而祭,亦
曰旅。毡案,以毡为床于幄中,不闻郊所置宫宇。”兼左丞王摛议,扫地而祭于
郊,谓无筑室之议。并同昙隆。
骁骑将军虞炎议,以为“诚悫所施,止在一坛。汉之郊祀,飨帝甘泉,天子
自竹宫望拜,息殿去坛场既远,郊奉礼毕,旋幸于此。瓦殿之与帷宫,谓无简格”。
祠部郎李捴议:“《周礼》‘凡祭祀张其旅幕,张尸次’。尸则有幄。仲师云
‘尸次,祭祀之尸所居更衣帐也’。凡祭之文,既不止于郊祀,立尸之言,理应
关于宗庙。古则张幕,今也房省。宗庙旅幕,可变为栋宇;郊祀毡案,何为不转
制檐甍?”昙隆议不行。
建武二年旱,有司议雩祭依明堂。祠部郎何佟之议曰:“《周礼·司巫》云:
‘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郑玄云:‘雩,旱祭也。天子于上帝,诸侯以下
于上公之神。’又《女巫》云‘旱则舞雩’。郑玄云:‘使女巫舞旱祭,崇阴
也。’郑众云:‘求雨以女巫。’《礼记·月令》云:‘命有司为民祈祀山川百
原,乃大雩帝,用盛乐。乃命百县雩祀百辟卿士有益于民者,以祈谷实。’郑玄
云:‘阳气盛而恒旱。山川百原,能兴云致雨者也。众水所出为百原,必先祭其
本。雩,吁嗟求雨之祭也。雩帝,谓为坛南郊之旁,祭五精之帝,配以先帝也。
自鼗鼙至柷敔为盛乐,他雩用歌舞而已。百辟卿士,古者上公以下,谓勾龙、后
稷之类也。《春秋传》曰龙见而雩,雩之正当以四月。’王肃云:‘大雩,求雨
之祭也。传曰龙见而雩,谓
四月也。若五月六月大旱,亦用雩,《礼》于五月著雩义也。’晋永和中,
中丞启,雩制在国之南为坛,祈上帝百辟,舞童八列六十四人,歌《云汉》诗,
皆以孟夏,得雨报太牢。于时博士议,旧有坛,汉、魏各自讨寻。《月令》云‘
命有司祈祀山川百原,乃大雩’。又云‘乃命百县雩祀百辟卿士’。则大雩所祭,
唯应祭五精之帝而已。勾芒等五神,既是五帝之佐,依郑玄说,宜配食于庭也。
郑玄云‘雩坛在南郊坛之旁’,而不辨东西。寻地道尊右,雩坛方郊坛为轻,理
应在左。宜于郊坛之东、营域之外筑坛。既祭五帝,谓坛宜员。寻雩坛高广,
《礼》、《传》无明文,案《觐礼》设方明之祀,为坛高四尺,用圭璋等六玉,
礼天地四方之神,王者率诸侯亲礼,为所以教尊尊也。雩祭五帝,粗可依放。谓
今筑坛宜崇四尺,其广轮仍以四为度,径四丈,周员十二丈而四阶也。设五帝之
位,各依其方,如在明堂之仪。皇齐以世祖配五精于明堂,今亦宜配飨于雩坛矣。
古者,孟春郊祀祈嘉谷,孟夏雩祭祈甘雨,二祭虽殊,而所为者一。礼唯有冬至
报天,初无得雨赛帝。今虽阙冬至之祭,而南郊兼祈报之礼,理不容别有赛答之
事也。礼祀帝于郊,则所尚省费,周祭灵威仰若后稷,各用一牲;今祀五帝、世
祖,亦宜各用一犊,斯外悉如南郊之礼也。武皇遏密未终,自可不奏盛乐。至于
旱祭舞雩,盖是吁嗟之义,既非存欢乐,谓此不涉嫌。其余祝史称辞,仰祈灵泽
而已。礼舞雩乃使无阙,今之女巫,并不习歌舞,方就教试,恐不应速。依晋朝
之议,使童子,或时取舍之宜也。司马彪《礼仪志》云雩祀著皂衣,盖是崇阴之
义。今祭服皆缁,差无所革。其所歌之诗,及诸供须,辄勒主者申摄备辨。”从
之。
隆昌元年,有司奏,参议明堂,咸以世祖配。国子助教谢昙济议:“案《祭
法》禘郊祖宗,并列严祀。郑玄注义,亦据兼飨。宜祖宗两配,文、武双祀。”
助教徐景嵩、光禄大夫王逡之谓宜以世宗文皇帝配。祠部郎何佟之议:“周之文、
武,尚推后稷以配天,谓文皇宜推世祖以配帝。虽事施于尊祖,亦义章于严父焉。”
左仆射王晏议,以为“若用郑玄祖宗通称,则生有功德,没垂尊称,历代配帝,
何止于郊邪?今殷荐上帝,允属世祖,百代不毁,其文庙乎!诏“可”。
至永元二年,佟之又建议曰:“案《祭法》‘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
而宗尧’。‘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郑玄云‘禘郊祖宗,谓祭祀
以配食也。此禘谓祀昊天于圜丘也。祭上帝于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于明堂曰祖
宗’,‘郊祭一帝,而明堂祭五帝,小德配寡,大德配众’。王肃云‘祖宗是庙
不毁之名’。果如肃言,殷有三祖三宗,并应不毁,何故止称汤、契?且王者之
后存焉,舜宁立尧、顼之庙,传世祀之乎?汉文以高祖配泰畤,至武帝立明堂,
复以高祖配食,一人两配,有乖圣典。自汉明以来,未能反者。故明堂无兼配之
祀。窃谓先皇宜列二帝于文祖,尊新庙为高宗,并世祖而泛配,以申圣主严父之
义。先皇于武皇,伦则第为季,义则经为臣,设配飨之坐,应在世祖之下,并列,
俱西向。”
国子博士王摛议:“《孝经》‘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
上帝’。不云武王。又《周颂》‘《思文》,后稷配天也’。‘《我将》,祀文
王于明堂也’。武王之文,唯《执竞》云‘祀武王’。此自周庙祭武王诗,弥知
明堂无矣。”
佟之又议:“《孝经》是周公居摄时礼,《祭法》是成王反位后所行。故
《孝经》以文王为宗,《祭法》以文王为祖。又孝莫大于严父配天,则周公其人
也。寻此旨,宁施成王乎?若《孝经》所说,审是成王所行,则为严祖,何得云
严父邪?且《思文》是周公祀后稷配天之乐歌,《我将》是祀文王配明堂之乐歌。
若如摛议,则此二篇,皆应在复子明辟之后。请问周公祀后稷、文王,为何所歌?
又《国语》云‘周人禘喾郊稷,祖文王,宗武王’。韦昭云‘周公时,以文王为
宗,其后更以文王为祖,武王为宗’。寻文王以文治而为祖,武王以武定而为宗,
欲明文亦有大德,武亦有大功,故郑注《祭法》云‘祖宗通言耳’。是以《诗》
云‘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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