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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第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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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天下之艰难,欲铸钱齐货,以救其弊,此犹养鱼沸鼎之中,栖鸟列火之上。木
水,本鱼鸟之所生也,用之不时,必至焦烂。愿陛下宽锲薄之禁,后冶铸之议也。
帝竟不铸钱。
及献帝初平中,董卓乃更铸小钱,由是货轻而物贵,谷一斛至钱数百万。至
魏武为相,于是罢之,还用五铢。是时不铸钱既久,货本不多,又更无增益,故
谷贱无已。及黄初二年,魏文帝罢五铢钱,使百姓以谷帛为市。至明帝世,钱废
谷用既久,人间巧伪渐多,竞湿谷以要利,作薄绢以为市,虽处以严刑而不能禁
也。司马芝等举朝大议,以为用钱非徒丰国,亦所以省刑。今若更铸五铢钱,则
国丰刑省,于事为便。魏明帝乃更立五铢钱,至晋用之,不闻有所改创。孙权嘉
禾五年,铸大钱一当五百。赤乌元年,又铸当千钱。故吕蒙定荆州,孙权赐钱一
亿。钱既太贵,但有空名,人间患之。权闻百姓不以为便,省息之,铸为器物,
官勿复出也。私家有者,并以输藏,平卑其直,勿有所枉。
晋自中原丧乱,元帝过江,用孙氏旧钱,轻重杂行,大者谓之比轮,中者谓
之四文。吴兴沈充又铸小钱,谓之沈郎钱。钱既不多,由是稍贵。孝武太元三年,
诏曰:“钱,国之重宝,小人贪利,销坏无已,监司当以为意。广州夷人宝贵铜
鼓,而州境素不出铜,闻官私贾人皆于此下贪比轮钱斤两差重,以入广州,货与
夷人,铸败作鼓。其重为禁制,得者科罪。”安帝元兴中,桓玄辅政,立议欲废
钱用谷帛。孔琳之议曰:
《洪范》八政,货为食次,岂不以交易所资,为用之至要者乎!若使百姓用
力于为钱,则是妨为生之业,禁之可也。今农自务谷,工自务器,各隶其业,何
尝致勤于钱。故圣王制无用之货,以通有用之财,既无毁败之费,又省难运之苦,
此钱所以嗣功龟贝,历代不废者也。谷帛为宝,本充衣食,分以为货,则致损甚
多。又劳毁于商贩之手,秏弃于割截之用,此之为弊,著自于曩。故钟繇曰,
巧伪之人,竞湿谷以要利,制薄绢以充资。魏世制以严刑,弗能禁也。是以司马
芝以为用钱非徒丰国,亦所以省刑。钱之不用,由于兵乱积久,自致于废,有由
而然,汉末是也。今既用而废之,则百姓顿亡其利。今括囊天下之谷,以周天下
之食,或仓廪充溢,或粮靡并储,以相资通,则贫者仰富。致富之道,实假于钱,
一朝断之,便为弃物。是有钱无粮之人,皆坐而饥困,以此断之,又立弊也。
且据今用钱之处,不以为贫,用谷之处,不以为富。又人习来久,革之必惑。
语曰,利不百,不易业,况又钱便于谷邪!魏明帝时钱废,谷用既久,不以便于
人,乃举朝大议。精才达政之士莫不以宜复用钱,下无异情,朝无异论。彼尚舍
谷帛而用钱,足以明谷帛之弊著于已诫也。
世或谓魏氏不用钱久,积累巨万,故欲行之,利公富国,斯殆不然。晋文后
舅犯之谋,而先成季之信,以为虽有一时之勋,不如万世之益。于时名贤在列,
君子盈朝,大谋天下之利害,将定经国之要术。若谷实便钱,义不昧当时之近利,
而废永用之通业,断可知矣。斯实由困而思革,改而更张耳。近孝武之末,天下
无事,时和年丰,百姓乐业,谷帛殷阜,几乎家给人足,验之实事,钱又不妨人
也。
顷兵革屡兴,荒馑荐及,饥寒未振,实此之由。公既援而拯之,大革视听,
弘敦本之教,明广农之科,敬授人时,各从其业,游荡知反,务末自休,同以南
亩竞力,野无遗壤矣。于此以往,将升平必至,何衣食之足恤!愚谓救弊之术,
无取于废钱。
朝议多同琳之,故玄议不行。
卷二十七 志第十七
◎五行上
夫帝王者,配德天地,叶契阴阳,发号施令,动关幽显,休咎之征,随感而
作,故《书》曰:“惠迪吉,从逆凶,惟影响。”昔伏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
则而画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赐《洛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圣人
行其道,宝其真,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三五已降,各有司存。爰及殷之箕子,
在父师之位,典斯大范。周既克殷,以箕子归,武王虚己而问焉。箕子对以禹所
得《雒书》,授之以垂训。然则《河图》、《雒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更为
表里。殷道绝,文王演《周易》;周道弊,孔子述《春秋》。奉乾坤之阴阳,郊
洪范之休咎,天人之道粲然著矣。
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文帝时,虙生创纪《大传》,其言五行庶征备矣。后
景武之际,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之宗。宣元之间,刘向治
《谷梁春秋》,数其祸福,传以《洪范》,与仲舒多所不同。至向子歆治《左氏
传》,其言《春秋》及五行,又甚乖异。班固据《大传》,采仲舒、刘向、刘歆
著《五行志》,而传载眭孟、夏侯胜、京房、谷永、李寻之徒所陈行事,讫于王
莽,博通祥变,以传《春秋》。
综而为言,凡有三术。其一曰,君治以道,臣辅克忠,万物咸遂其性,则和
气应,休征效,国以安。二曰,君违其道,小人在位,众庶失常,则乖气应,咎
征效,国以亡。三曰,人君大臣见灾异,退而自省,责躬修德,共御补过,则消
祸而福至。此其大略也。辄举斯例,错综时变,婉而成章,有足观者。及司马彪
纂光武之后以究汉事,灾眚之说不越前规。今采黄初以降言祥异者,著于此篇。
《经》曰:“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
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
《传》曰:“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农时及有奸谋,则木不曲
直。”
说曰:木,东方也。于《易》,地上之木为《观》。于王事,威仪容貌亦可
观者也。故行步有佩玉之度,登车有和鸾之节,三驱之制,饮食有享献之礼;出
入有名,使人以时,务在劝农桑,谋在安百姓,如此,则木得其性矣。若乃田猎
驰骋,不反宫室;饮食沈湎,不顾法度;妄兴徭役,以夺农时;作为奸诈,以伤
人财,则木失其性矣。盖工匠之为轮矢者多伤败,及木为变怪,是为不曲直。
魏文帝黄初六年正月,雨,木冰。案刘歆说,上阳施不下通,下阴施不上达,
故雨,而木为之冰,氛气寒,木不曲直也。刘向曰,冰者阴之盛,木者少阳,贵
臣卿大夫象也。此人将有害,则阴气胁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是年六月,
利成郡兵蔡方等杀太守徐质,据郡反。太守,古之诸侯,贵臣有害之应也。一说
以木冰为木介,介者甲兵之象。是岁,既讨蔡方,又八月天子自将以舟师征吴,
戍卒十余万,连旌数百里,临江观兵,又属常雨也。
元帝太兴三年二月辛未,雨,木冰。后二年,周顗等遇害,是阳施不下通也。
穆帝永和八年正月乙巳,雨,木冰。是年殷浩北伐,明年军败,十年废黜。
又曰,荀羡、殷浩北伐,桓温入关之象也。
孝武帝太元十四年十二月乙巳,雨,木冰。明年二月王恭为北藩,八月庾楷
为西藩,九月王国宝为中书令,寻加领军将军,十七年殷仲堪为荆州,虽邪正异
规,而终同夷灭,是其应也。
吴孙亮建兴二年,诸葛恪征淮南,后所坐听事栋中折。恪妄兴征役,夺农时,
作邪谋,伤国财力,故木失其性致毁折也。及旋师而诛灭,于《周易》又为“栋
挠之凶”也。
武帝太康五年五月,宣帝庙地陷,梁折。八年正月,太庙殿又陷,改作庙,
筑基及泉。其年九月,遂更营新庙,远致名材,杂以铜柱,陈勰为匠,作者六万
人。至十年四月乃成,十一月庚寅梁又折。天戒若曰,地陷者分离之象,梁折者
木不曲直也。明年帝崩,而王室遂乱。
惠帝太安二年,成都王颖使陆机率众向京都,击长沙王乂,及军始引而牙竿
折,俄而战败,机被诛,颖遂奔溃,卒赐死。此奸谋之罚,木不曲直也。
元帝太兴四年,王敦在武昌,铃下仪仗生华如莲华,五六日而萎落。此木失
其性。干宝以为狂华生枯木,又在铃阁之间,言威仪之富,荣华之盛,皆如狂华
之发,不可久也。其后王敦终以逆命加戮其尸。一说亦华孽也,于《周易》为
“枯杨生华”。
桓玄始篡,龙旂竿折。时玄田猎无度,饮食奢恣,土木妨农,又多奸谋,故
木失其性。天戒若曰,旂所以挂三辰,章著明也,旂竿之折,高明去矣。玄果败。
《传》:“弃法津,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
说曰:火,南方,扬光辉为明者也。其于王者,南面向明而治。《书》云:
“知人则哲,能官人。”故尧舜举群贤而命之朝,远四佞而放诸野。孔子曰:
“浸润之谮,肤受之诉,不行焉,可谓明矣。”贤佞分别,官人有序,帅由旧章,
敬重功勋,殊别嫡庶,如此则火得其性矣。若乃信道不笃,或耀虚伪,谗夫昌,
邪胜正,则火失其性矣。自上而降,及滥炎妄起,焚宗庙,烧宫馆,虽兴师众,
不能救也,是为火不炎上。
魏明帝太和五年五月,清商殿灾。初,帝为平原王,纳河南虞氏为妃。及即
位,不以为后,更立典虞车工卒毛嘉女为后。后本仄微,非所宜升,以妾为妻之
罚也。
青龙元年六月,洛阳宫鞠室灾。二年四月,崇华殿灾,延于南阁,缮复之。
至三年七月,此殿又灾。帝问高堂隆:“此何咎也?于礼宁有祈禳之义乎?”对
曰:“夫灾变之发,皆所以明教诫也,惟率礼修德可以胜之。《易传》曰:‘上
不俭,下不节,孽火烧其室。’又曰:‘君高其台,天火为灾。’此人君苟饰宫
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应之以旱,火从高殿起也。案《旧占》曰:‘灾火之发,
皆以台榭宫室为诫。’今宜罢散作役,务从节约,清扫所灾之处,不敢于此有所
营造,萐莆嘉禾必生此地,以报陛下虔恭之德。”帝不从。遂复崇华殿,改
曰九龙。以郡国前后言龙见者九,故以为名。多弃法度,疲众逞欲,以妾为妻之
应也。
吴孙亮建兴元年十二月,武昌端门灾,改作,端门又灾。内殿门者,号令所
出;殿者,听政之所。是时诸葛恪执政,而矜慢放肆,孙峻总禁旅,而险害终著。
武昌,孙氏尊号所始。天戒若曰,宜除其贵要之首者,恪果丧众殄人,峻授政于
綝,綝废亮也。或曰,孙权毁撤武昌以增太初宫,诸葛恪有迁都意,更起门殿,
事非时宜,故见灾也。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
太平元年二月朔,建邺火,人之火也。是秋,孙綝始执政,矫以亮诏杀吕据、
滕胤。明年,又辄杀朱异。弃法律逐功臣之罚也。
孙休永安五年二月,城西门北楼灾。六年十月,石头小城火,烧西南百八十
丈。是时嬖人张布专擅国势,多行无礼,而韦昭、盛冲终斥不用,兼遣察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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