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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阎王爷-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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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搞不好那些人会送我大把的钞票,甚至三天两头请我洗脚洗头加泰式按摩,我意志薄弱,应该抗拒不了,结果东窗事发还得下油锅。
        “不过带着记忆投胎这种情况比较特殊,你得付出一定的代价。”秃顶胖子话锋一转。
        “什么代价?”那人问道。
        秃顶胖子盯着他一字一句地说道:“如果你带着记忆投胎,那转世后将不能说话,这是为了防止你把阴间的事给说出去。”
        “来世我会成为哑巴?”
        “也不能自由行动。”
        “我还高位截瘫?”
        “而且自理能力也会丧失殆尽。”
        “你的意思是我还是个死人?”那人有些沉不住气了。
        秃顶胖子笑道:“你投胎了,怎么还会是死人?那时的你会喘气的。”
        “我就比死人多口气?那不是植物人了?”那人有些生气。
        秃顶胖子依旧笑道:“别急嘛,如果你选择投胎为猫啊,狗啊,乌龟什么的,这样你既保留了前世的记忆,还能行动自如,爬个树啊,闻个毒啊,潜个水啊什么的,功能多强大啊。”
        那人愣了一下,然后直直地看着秃顶胖子说道:“没别的选择了吗?”
        “没了,要知道保留记忆投胎是违反阴间法律,哪怕你中了再大的奖也不行,这就跟你们阳间那个任何法律跟宪法相抵触无效是一样的道理,所以如果你真想保留记忆的话就只能投胎为别的物种。”
        那人想了想,叹了口气说道:“行!别的物种就别的物种,看来也只能这样了!”说完,他在表格上签上了名递给大妈,大妈接过来一看,当时就乐了:“嘿,你的名字可真有意思,人流?嘿,还有叫这名字的。”
        那人阴着脸说道:“那个字读玉,我叫任毓,毓婷的毓,你难道没用过毓婷吗。”
        大妈因为读白了字正羞愧得满脸通红呢,我忙替她打圆场:“她守了二十年的寡,别说毓婷没见过,杰士邦这三字估计都不认识,恩?你说你叫什么?”我突然醒悟了过来,人流,任毓?难道他是……
        “我叫任毓。”那人重复道。
        啊,难道他真是小徐的男朋友!这样的话小徐结婚的礼金我是不是就省下了?
第二十四章 任毓
        我仔细地打量着他,他身高一米八左右,用小徐的话来说只要跟他在一起天塌下来也不怕,因为他个高,可以顶着,殊不知在女娲时代把天顶起来的是个乌龟;他皮肤有些黑,用小徐的话来说他那皮肤如巧克力般香醇;他的头发有些自然卷,用小徐的话说头发卷,心眼直,这样的男人靠得住;他的身材很健壮,而且站在那里如木桩一般笔直,用小徐的话说他立如一棵松,经打又经踹,经拉又经拽,小徐还说他功夫了得,什么擒拿格斗,什么降龙十八掌,什么乾坤大挪移,反正随便使出一招来我这样的就能当场毙命,当然这点我无从考证,不过看他的样子的确像个练家子,虽不能一招之内让我当场毙命,但十招之内让我趴在地上起不来还是有很可能的。
        “我是无事忙,你认识我吗?”我问道,像小徐那种嘴上没把门的女人肯定会在他面前提到自己的同事,他不是也看我面熟吗?估计是看到过我们单位同事们聚餐时的合影,当然也有可能上我QQ空间指着我空间里的照片对他说:“你能不能把这人给抓起来,他今天说我长得像春哥来。”
        “无事忙?这名字挺熟,的确在哪听说过?”他摸着下巴想着,突然,他大喝一声:“无事忙!年龄!”
        “27。”
        “籍贯!”
        “山东莱阳。”
        “因为什么事进来的!”
        “……”好家伙,又把我当犯人审啊!“老兄,我长得就那么像逃犯吗?”
        他愣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对不起,习惯了。”
        “习惯了?你对小徐也整天这样?”我问道。
        他听我这么一说当时就把眼珠子瞪得跟乒乓球似的:“你……你说的小徐是,难道是徐燕?”当他看到我点了点头后很激动地抓住我的肩膀:“你怎么认识她!”
        “我是她的同事。”我平静地说道。
        “她的同事?对了,我听说前几天她们的经理出车祸了,莫非你就是小徐的经理?”
        “你看我长得像周扒皮吗!死的那是八哥!”我一把打掉他抓住我肩膀的手说道,“我告诉过你,我叫无事忙!”
        “无事忙?”他想了想然后恍然大悟,“哦,无事忙,我想起来了,小徐跟我说过你,你是不是过去经常被那位死了的周经理训斥的无事忙?”
        “恩,的确被训过。”我尴尬地点了点头。
        “你是不是还把经理的来电铃声设置成了《鬼子进村》?”
        “恩,恩。”我摸着脑袋点了点头。
        “你是不是还有一次在单位里看毛片却无意中取消了静音,结果整个办公楼都听到了那种啊、恩、厄的声音?”
        “咕咕咕咕。”秃顶胖子听到这里忍不住捂着嘴偷笑,其笑声像是只发春的鹌鹑。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忙闭紧嘴巴,俩腮帮子一鼓一鼓得跟个蛤蟆似的。
        “你是不是……”
        “行了,行了,这就是我,你别说了。”我忙打断他,你说小徐怎么什么都跟他说啊。
        “小徐经常跟我说你们的事,不过她语言的跳跃性很大,所以我只记住了一些有趣的事,却跟你们对不上号。”瞧瞧,我说什么来,小徐的语言表达能力就是差,连他从事刑侦工作的男朋友分析起来都费劲。
        “我能理解。”我对他说道。
        “对了,无事忙,你怎么会在这里?”
        “白天我在阳间当职员,晚上我就来到阴间当阎王,我是阎王爷。”
        他很吃惊:“啊?阎王竟然是兼职的啊?这么说天亮以后你还能回阳间?”
        我点了点头,他很兴奋地说道:“无事忙,有个忙你一定要帮我。”
        “说吧。”我想他应该是让我照顾好小徐,其实小徐哪用我照顾,她那招踢裆无敌脚霸道的很,除非练过金钟罩铁布衫,否则一脚下去当场变性。
        “你一定要帮我抓住杀害我的凶手。”他缓缓说道。
        “啊?”我吃了一惊,“你觉着我这身子骨打架能行吗?”
        “你明天去报警就行了,我会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你,到时我的同事会抓获他们的,无事忙,杀害我的凶手非同一般,你知道威猛兄弟吗?”
        “威猛兄弟?我就知道海尔兄弟,就是那俩只穿裤衩没有Q币的小子,恩,对了,你是说威猛先生吧,那好像是刷厕所的一种清洗剂吧。”
        “不,我说的威猛兄弟是一对双胞胎,他俩是网上通缉的职业杀手,哥哥叫洪威,弟弟叫洪猛。昨天晚上我无意中在街上发现了他们,于是一路尾随到了花园路的一条胡同里……”
        花园路的胡同?那里我知道,本市有名的红灯区,那条路的胡同里经常有站街的小姐,说是小姐可估计都有四十左右岁了,有人戏称那里是老年之家活动中心,因为经常有些人老心不老的老汉溜到那里风流,你说这威猛兄弟都职业杀手了品位咋还这么低?他们应该去找那种五百一夜的高级妞,跑到花园路胡同里找五十一次的中年妇女实在太低调了。
        “也怪我太大意了,像他俩这样的职业杀手怎么可能觉察不出被人跟踪呢?我刚走进胡同就被躲在一旁的威猛兄弟给打了一针。”
        “打了一针?他俩还是护士出身?”我有些疑惑。
        “那是毒针,我怀疑是氰化物。”任毓说道,“反正当我转过身时看到他俩站在那里手中拿一针管,之后我便来到这里了。”
        我摸着下巴沉思道:“听起来怎么跟小说似的,职业杀手,杀人于无形之中,这种人我可只在电影里见过。”
        “我也是第一次和这种人交手,过去只是听说,今天是见识到了,他俩很专业,不过让我搞不明白的是他俩来我们这个小城做什么?要知道雇佣他俩杀一个人得花几百万,你说咱们这个小城有谁的命会这么值钱?”
        啧啧,还交手呢,你手都没碰到人家就挂了,还好意思说交手。
        “无事忙,明天你一定要早早的去报案,他俩就像一颗定时炸弹,不及早铲除将后患无穷。”任毓很严肃地对我说道。
        我点了点头,任毓拍了拍我的肩膀意味深长地说道:“那就拜托你了。”
        “放心,明天一早我就打举报电话,恩,对了,你们那里现在提供重大线索是不是还有奖励?”
        “恩,有。”任毓点了点头。
        “你说我提供这么有价值的信息能奖多少?”
        “这个我不是很清楚,至少也能给你颁发个证书什么的。”任毓说完又问道,“你不会是为了举报奖金才帮我的吧。”
        “瞧你说的。”我打着哈哈拍了他一下,“你看我像那样的人吗?”
        他瞅了瞅我,没言语,估计我很像那样的人,他不好意思说。
        “任毓,你的请求批下来了,现在就可以投胎转世了。其实也不能说是投胎,由于你的情况比较特殊,我们安排你灵魂附体,你将带着目前的记忆附身到一条狗身上。”大妈拿着一张金色的号码纸走了过来塞进他的手里。
        任毓接过那张号码纸,轻轻地叹了口气,我搞不明白他为什么宁可变成一条狗也要保留那份记忆,莫非他还想和那俩杀手交交手?要是这样的话他也不必让我报警啊,直接利用鼻子闻着味就能找到他俩。
        “无事忙,你能再帮我一个忙吗?”任毓眼睛湿湿地看着我说道。
        “说吧。”
        “把我介绍给小徐。”说到这里他使劲眨着眼睛,努力控制眼泪流出。
        “把你介绍给小徐?你们不是都快结婚了我还介绍什么啊。”
        任毓揉了揉眼睛说道:“我是想让你把投胎以后的我介绍给小徐。”
        “哦,这应该没问题。”我点了点头,不过转念一想不对啊,他转世为一条狗,我怎么介绍?我对小徐说:“小徐啊,人死不能复生,别太难过了,趁年轻再找一个好的,我就认识一条狗,血统纯正,不乱拉乱尿,还特善解人意,不如改日介绍你们认识一下?”估计当时她那冰封许久的踢裆无敌脚肯定得重出江湖。
        “她很喜欢小狗的,你瞅机会把我送给她不就得了?我到了阳间会去找你的。”任毓说道。
        “那好吧。”我应了下来,他之所以宁可化身为一条狗也不愿丢掉生前的记忆应该就是为了小徐,可问题是都化身为狗了还留着记忆有什么用?难道他想上演《美女与野兽》的现实版?虽然现在很多单身女性宣传找男朋友不如养条狗,她们可以和宠物狗同吃同住同睡一张床,可还没听说哪个女人嫁给一条狗。
        我看着任毓问道:“你是为了小徐才保留生前的记忆吧。”
        任毓点了点头:“是的。”
        “可你想过没有,你会变成一条狗啊,就算保留了记忆又有什么用?你俩不可能再在下月二号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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