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暴君刘璋-第65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不过他们的实力不如我们,我觉得我们可以派八千东州兵驻扎平阳,一万西凉骑驰骋于上党之外。



如此一来,上党城若要出来进攻我们,首先要打得过我们的骑兵,曹军精锐骑兵已经全部瓦解,就凭现在那些马军,还不是西凉骑的对手,就算他们能躲得过骑兵纵横,一万东州兵把守平阳,上党三万军也掀不起风浪。



这样上党的威胁就解除了。



对于晋阳和罕梁城,无非是掎角之势,只要灭掉一角,另外一角自然瓦解。



我建议我们现在开着军队去停驻晋阳到罕梁城的中间线,靠河筑城,在中间线上筑起一道大堤,步兵在西边守着大堤,骑兵在东岸驰骋。



只要四万左右兵马,晋阳的七万军绝不可能过得来,然后集中五万军队攻罕梁城,罕梁城必下无疑。”



刘璋点点头,其实就算曹操和郭嘉,也没想过能用曹彰和吴俊的军队守住十万川军,双方军队战力不是一个档次的,更何况曹军骑兵完全不是川军骑兵对手。



这样优势的军队,很好做军事布置。



刘璋立刻命人按令行事,就在这时,一名士兵进来:“主公,小的从长安来,带来交州和西域喜报。”



“念。”



“交州苍梧郡校尉翻哲杀了苍梧太守士壹,向我军投降,并包围士燮老家,拿下士燮全家老少满门抄斩,七十岁的士燮在前线忧愤而死,交趾太守士武率军攻翻哲,被祝融将军偷袭,大败。



士燮,士壹,士武相继死亡,现在交州大乱,各郡争相归附,百姓跟着造反,根深蒂固的士家被当地军队和百姓连根拔除,姓士的人几乎被斩尽杀绝。



其余世家也被交州军民洗劫,纷纷向骆越国等更南方的小国出逃,滇州牧蔡洺,边军统领祝融正在接收交州郡。”



“好快。”刘璋说了一句。



第八百九十七章致命的花朵



黄月英笑道:“这是必然结果,在我们川军势力达到最大之前,人人畏惧世族如虎,不管是寒门官员,军中出身卑微的将领,还是普通百姓,都想也不敢想去动世族分毫。



但是现在荆益等州世族被打倒一空,川军已经有一统天下之势,世族的强权迷信被打破,换之的是世族留下的大量财产。



一个拥有许多财产,却无法保护的阶层,谁不觊觎?



川军发展到今天,世族已经不复当年,以前是人人畏惧的人上人,现在是人人觊觎的烤肉。



以前世族是我们川军崛起的最大障碍,现在,已经有人可以为我们扫清障碍了。”



“这不是什么好现象。”刘璋说了一句。



“恩?”黄月英略微奇怪地望着刘璋。



刘璋没有解释,他没法没有告诉黄月英,现在对世族的打击,已经脱离当初自己的初衷。



自己并不是刻意针对一个阶层,而是因为世族发展几百年,已经是不得不铲除的腐朽,但实际上世族还有许多可取之处。



比如他们的忠义思想,他们之中还是有许多身怀家国之人。



世家家族的家族利益发展到现在,已经变得极为自私,为了家族利益不惜一切,无论是族长还是家族子弟,不为家族增加好处就是不孝,就是对不起列祖列宗。



只要损害一点家族利益,就是罪大恶极。



再加上世家大族庞大的能量,这对整个社会发展危害非常大。



但是就家族裙带本身来说,如果控制在一定范围,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



刘璋针对世族,是因为世族已经庞大而腐朽,不铲除不能再造活力,但是现在演变的变质了。



百姓打倒世族,只是为了打土豪分田地,为了抢东西。



川军文官大多是经过官员培训,四科举仕提拔的寒门,军队中寒门更是占了绝对多数,不可否认,寒门中有大义之人。



但是这么多寒门,会有很多纯粹仇视上层世族的,再加上川军的基本政策,虽然刘璋没说过,但是下层自动理解成打倒一切世族。



这就造成了一种对立,不止是寒门与世族的对立,同时也把世族里存在的一些优秀东西对立起来。



一个腐朽世族把持的时代是可怕,但是一个纯粹没有忠义道德和家庭观念的时代,同样是可怕的。



可是现在刘璋发现,竟然想不到一个好办法解决,这次下河套之战后,刘璋觉得更应该考虑的不是一统天下大战,而是一统天下之后的事情。



世族不存在了,但是自己不能重建出一个,比世族把持的社会还不如的时代。



刘璋突然看见士兵手里拿着一个黑色盒子,对士兵道:“你手上拿的是什么?”



士兵连忙将盒子呈给刘璋,禀道:“这是庞统先生托人从西域带回的珍贵植物,庞统先生已经击败了大宛国,大宛国王投降,同意建立大宛都护府。



同时从乌孙,经天山北脉到达西凉的运输道路,驿站陆续建立,不久之后,就可以运回大宛马了。”



“很好。”刘璋点头,同时打开盒子,听士兵说是珍贵植物,刘璋心里很激动,连庞统也说珍贵,难道是什么高产作物?这种东西可是多多益善。



刘璋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朵花,很美丽,还有一些像板栗的麻色果实,刘璋瞬间瞪大了眼睛,脸上表情阴晴变幻。



士兵道:“听庞统先生派回来的人说,这种花是产自大秦的一种植物,当地人唤作‘忘忧草’,功能非常多。



因为花朵美丽,大秦庄园主很多都有种植,用来点缀花园,另外忘忧草的果壳和汁液都有镇痛效果,对腹泻腹痛等常见病症很有效,对常年咳嗽,肠干涩等疑难杂症效果也很明显。



这些张仲景先生都已经确认过了,不但如此,忘忧草还有麻醉效果,能够让人身心舒畅,体力和精神都会增加。



而且忘忧草结的小籽还可榨油,功能很多。



因为忘忧草很难运到中原,十几个大商户听说忘忧草后,都在争抢忘忧草的购买权,正在长安准备竞拍,蒋琬大人见忘忧草效果很多,决定在官家田地试种,如果能够种植,以后就不用从大秦进口了。



因为忘忧草不是一般植物,也许对未来医学有很深的影响,蒋琬大人顺便备了一点,让我带给主公看一下。”



刘璋深吸着气,手都在颤抖,慢慢打开盒子中已经枯萎的花瓣,一点点油脂粘在手上,里面是一捧密集的花蕊,花蕊包围着像月饼一样的花蕾。



再打开那像板栗的麻色果实。



黄月英在一旁笑道:“‘忘忧草’,很美好的名字呢,如果当真效果这么好,倒是很值得培植。”



“禀报军师,蒋琬大人说了,这忘忧草的效果只会比说的好,不会比说的差。”士兵禀道。



“真的吗?”黄月英惊奇起来,就在这时,忽然听到“啪”的一声,刘璋一把将盒子摔在地上,里面枯萎的花朵和“板栗”洒了一地,黄月英和那士兵都怔住了。



“忘狗屁的忧,这是罂粟,是鸦片……是迷幻药,谁要是敢种植敢贩卖这种东西,我要他五马分尸,满门抄斩。”



刘璋腾的站起来,怒气勃发,那士兵吓的差点瘫在地上,黄月英也怔了好半响,很少见到刘璋如此愤怒。



好一会,黄月英才站起身对刘璋小声道:“主公,你认识这种植物?”



刘璋深吸一口气,也觉得刚才反应有点过度了,幸亏前世自己在戏剧道具中认识罂粟的样子,也听说了罂粟的特征,要是把这植物引进到中原,那自己就是千古罪人了,如何能不发怒。



刘璋平复了胸中怒气,对黄月英道:“这不是什么忘忧草,是迷幻药,是一种无论服用还是外敷都会上瘾的药物,并且非常致命。



用了这种药物要不了多久就会成瘾,成瘾之后一百个人九十九个戒不掉,不得不靠这种药物为生,最后生命枯萎直到全部耗尽。”



“什么?这种药草这么厉害?”黄月英捡起那多被摔烂的花,仔细观察。



“当然厉害,一个百万钱商家,如果一人上瘾,破产只在眨眼之间。”刘璋冷着脸说道,转身对那士兵道:“你回去给蒋琬传令,阻止这种药物流入中原,不,连西域也不能流入。



任何敢引进,贩卖,种植的人,不管是谁,抄没家产,满门处死,购买者,车裂。”



“啊?”士兵一时都忘了应答,心道,不就一株植物吗?怎么处罚这么狠。



“这是死命令。”刘璋正声说道,士兵连忙应承,退出帐门就跑了。



刘璋按了按太阳穴,罂粟在地中海的历史很长,其上瘾功效也早在三百多年前就已经发现,不过好在这时的人还没有想到利用起来,无论商家还是其他百姓都还没发现罂粟真正的价值。



这种情况下控制起来应该不难。



刘璋暂时将罂粟抛到一边,对黄月英道:“庞统拿下大宛,现在交州和西域都基本定下了,如果下河套之战胜利,我们统一天下的战争就可以开始了。”



庞统击败大宛刘璋没有意外,如果用那么多西域本地军队,一个大宛都拿不下,那也对不起庞统凤雏之名。



只是因为攻下大宛的巨大好处,让刘璋有些心热,当年汉武帝因为北方匈奴肆掠,战马不能从北方草原驰骋回中原,现在自己却可以,再加上补给驿站,大宛马损失必然在最低限度。



那么多大宛马,一年后的川军骑兵绝对可以横扫天下了。



可是刘璋却看到黄月英表情有些不好,他知道黄月英因为庞统,想起了诸葛亮,听到诸葛亮死讯,庞统也会感伤吧。



这时赵云从外面走进来,黄月英立刻站起:“子龙,孔明尸身呢?”



赵云向后挥了一下手,一名士兵端着个盒子进来,赵云道:“这是孔明先生的骨灰。”



“这么快就火化了?”黄月英接过盒子,眼泪再次流下来,刘璋走上前站在黄月英旁边:“月英,如果诸葛亮没死,我和他,再给你一次选择的机会,你会选择谁?”



“主公?”黄月英的视线从诸葛亮骨灰上移开,看向刘璋:“夫君,我对你和对孔明的感情不一样,但是孔明毕竟和月英一起长大,我不能对他的死无动于衷,夫君,不要介意好吗?”



“怎么会,有你这句话就够了。”刘璋抱过黄月英完美曲线的身体,在她耳边轻声说道。



白杆兵军营中,一个不起眼的帐篷,刘璋带着赵云走进去,里面一个二十多岁的人坐在桌子一端,萧芙蓉坐在旁边,看到刘璋来了,立刻站起迎了上来。



“蓉儿做的不错。”刘璋笑着摸摸萧芙蓉光滑的脸颊。



“都是子龙将军功劳。”萧芙蓉脸上一抹红晕,避开了刘璋的手。



刘璋走到桌子对面做下,看着喉口包着纱布的年轻人道:“孔明先生,怎么样?喉咙还疼吗?”



“还好,多谢蜀王不杀之恩。”年轻人正是桑倩坡的诸葛亮,赵云的枪法已经达到出神入化的境界,一枪只刺出了血根本没刺破喉管,反手一枪就把诸葛亮打晕了,有马身遮着,所有士兵都以为诸葛亮死了。



萧芙蓉在队伍最后带着白杆兵上来,带走了诸葛亮,这也是刘璋将萧芙蓉派出去的目的。



“我很好奇蜀王为什么不杀我,难道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3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