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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天之下-第2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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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皆惨死于蒙古人屠刀之下。白发人送黑发人,此仇不报,焉能瞑目?”
    “是啊、是啊!”众人附和道,众人或大或小皆与蒙古人有血仇。只有少数人一言不发,静观其变。
    高智耀心中冷笑,他在为李清默哀了。有道是大难临头各自飞,有人是坚决的抵抗派,有人虽然害怕但并不反对背蒙,而有些人却表现出胆怯退让之心,考虑自家性命。王敬诚这一番故弄玄虚,考验着所有人,官员们在不知不觉中挑选了立场。这对官员们并非十分公正,但却毫无商量的余地,一念之间,就是生或死。
    众人议论纷纷。高智耀只听身后一阵急促的脚步,一声惨叫声在左手处响起,紧接着一颗头颅滚落到他的脚下。
    “啊!”众人惊呼。
    高智耀转头望去,见一个剽悍地铠甲武士正若无其事地用一块布擦着手中的长刀,他的身前正躺着宥州知州李清的尸首,正汩汩地流血抽搐着。此人正是中兴府总提刑官卫慕。高智耀再回头往正座上往去,梁诗若母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开了。两边的屏风已经撤去,露出藏在后面的两百披甲的兵士,立如标枪,正冷冷地看着众位官员,他们大概是早就站在那里,却没有发出一点声响。
    卫慕将手中沾满鲜血的布扔到尸首之上,一挥手,两位军士上前将那尸首拖走,在地上留下长长地一道血迹,令人触目惊
    王敬诚冲刘翼点点头。刘翼站起身来,从袖中掏出一份文书,篇目曰:《贺兰讨敌檄文》。
    赫赫神州,雄立东方。
    巍巍贺兰,英雄辈出。
    今有贺兰赵王诚者,华夏之俊秀,天降其材,聪明睿智,仁义厚德,果敢勇毅,光被遐荒,百姓莫不归心。
    吾王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然蒙古崛起于大漠,肆意征伐,天下豪强辅其为凶,百姓流血困苦,痛不堪言。吾王起于贺兰,治一方之太平盛世,欲有志于天下,抚育神州亿万子民,缔万世之伟业也。
    故,吾王体天意,顺民心,招豪杰,亲率贺兰雄军三万余,出黑水,渡流沙,千里奔袭蒙古大漠。赖天之庇佑,横扫大漠数千里,封狼居胥。又得三军猛将义士襄助,斩蒙古可汗于居庸关外。
    此不世之功,吾辈景仰。吾王自燕京诏曰:凡我贺兰,无论官、士、农、工、商、军,值此非常时期,各守其职,各务其业,积蓄实力,以备不时之需。
    以总管府总管王敬诚为监国大臣,全权负责一切事宜,代行王命;
    以卫慕为镇国将军。挑选乡勇弓箭手,巡逻乡里,缉盗捕贼,保境安民,维护治安。
    以大司农吴礼为迎柩使。在中兴府选弓箭手两千人,配合贺兰军凌去非部,经草原奔赴居庸关,迎回我贺兰阵亡之儿郎骸骨,并负责抚恤亲属事宜;
    众人这才恍然大悟,那刚才义正词严者此时个个笑逐颜开,先前那些沉默不语的,悄悄捏了一下自己的大腿。肠子都悔青了。他们唯一庆幸地是,他们没和宥州知州李清站在一边,否则早就成了那两百披甲军士地刀下之鬼了。人们为李清惋惜。如果王敬诚没有耍花招,李清也许就不会选错了立场,他付出的代价是自己的项上人头。
    梁知州愣愣地看着刘翼与王敬诚,还不敢相信刚才所听到地。起初当他听到赵诚病逝的消息。心中十分惋惜,不料却是峰回路转柳暗花明。赵诚若是背蒙自立,甚至称帝,那他梁文就是名副其实地国丈了。他不敢确定自己那失散多年的女儿是否还会认自己,他心中有无尽的悔意。不禁泪流满面,既有喜从天降而泣,也有对过去惨淡岁月地悔恨之泪。
    当刘翼宣布赵诚在北方大胜的消息后,众官员们立刻七嘴八舌地表明自己完全效忠完全服从完全支持的立场,刚才的犹豫不决都消逝得无影无踪,恨不得剖开自己的胸膛让王敬诚看看自己地赤胆忠心。
    高智耀只在祖宅住了一晚,就急匆匆地回去了。
    七天之内。西至玉门关。东至府谷,北至狼山。南至渭水河畔,百姓奔走呼告,纷纷响应。一时间,天地风云为之色变,百姓选其精壮弓马娴熟者,踊跃入伍,灵州张氏、西壁氏,夏州曹氏尤其令人瞩目,各地豪杰男儿纷纷跃上骏马,带着亲人的嘱托向中兴府赶来。要不是总管府考虑到秋收,连发命令制止,恐怕所有精壮男儿都悉数为之一空。贺兰书院投笔从戎者更是成了一时佳话。商贾之家纷纷捐钱捐粮,勤王助战。
    秦州明珠族一千勇士在其首领耶亥地率领下,举族直奔中兴府而来。蕃人共有大小一百二十多族也积极响应。
    各地地官仓将历年积存的粮食,腾出一半来就近送往中兴府、沙州、黑水城与夏州等战略要地存放,其它地用来备荒…………以防大灾年份的到来。
    贺兰山中地秘密军工场亦天下大白,夏州的铁器局开足马力日夜生产极需的箭矢、马蹄、马蹬,每天用来运输的马车络绎不绝。
    镇国将军卫慕将汇聚中兴府的豪杰儿郎,编成三军,共三万人,日夜训练。
    而此时中京洛阳北百十里,贺兰儿郎已经在悄悄地行动了起来。
    洛阳方圆三百里无人烟,正是此时中原大地地真实写照,战争让中原的人口急剧减少,不是被屠,就是被掠为奴隶,活下来的百姓流离失所,纷纷逃难。
    速不台的率领的三万蒙古军散屯河、洛间,暂时从汴梁撤离,金主也松了一口气。这一日,一匹轻骑往洛阳急驰而来,那骑手顶着烈日仍急驰不懈,官道上尘土飞扬,怕是有十万火急之事。
    突然,那骑手腾空而起,惊骇地重重摔倒在地,胯下的战马也惨叫着摔了个跟头,竟是摔断了前腿。原来官道上凭空出现了一条绊马索。两边的树丛中冲出数人,飞快地将那骑手制服,绑到树林深处。
    “丁老大,这蒙古人是干什么地?”有人问道,“怕是信使吧?”
    被称为丁老大地人利索地从那骑手怀中掏出一张信函,却是用畏兀儿文写的。
    “好消息!”丁老大看完后哈哈大笑,递给一名手下道,“快快送给都尉大人。”
    那蒙古信使不知怎么回事,已经被敲晕了。
    “丁老大,这人如何处置?”有人问道。
    “当然是老规矩了。”丁老大瞪了那人一眼。众人将那信使结果了,绑上大石头,扔到河里,这已经是第十七个了。那日头太过毒辣,晒得人似乎能冒油,蝉虫在树上没完没了地叫着,让人烦燥无比,众人都躲在树丛荫凉处休息。丁老大爬到一棵大树上,用千里眼观察着远方。
    这丁老大正是何进所率领地五千人马中的一位普通什长,他是个沙州回鹘人的后裔,信奉的却是回教。他其实并不姓丁,加入贺兰军时,文书们犯了难,他的本名读来太过拗口,也不好记。因为许多回教徒名字的尾音的谐音为“丁”字,文书们遂让他以“丁”为汉姓。时间长了,人们都管他叫丁老大、丁什长或者老丁,至于他本名,没几个人知道。
    什里兄弟们对他唯一不满的就是丁老大太过虔诚,每日向真主祈祷,雷打不动,风雨无阻。幸好贺兰军中有肉吃的时候,只吃牛羊肉,要不然吃饭得分开做。
    什中以年纪排最小的老幺,今年刚过十六,脸上还稚气未脱,抬着头道:“丁老大,将你的千里眼借我再瞧瞧,我替你轮值如何?”
    丁老大低头看了看他期盼的表情,道:“那好吧,不过你可要小心点。咱们要不是潜伏在此,职责重大,都尉大人是不会将这千里眼交给我一个小小什长用的,你可别弄坏了。”
    正说话间,远处又一轻骑驰来。
    丁老大举目望去,面露遗憾地对老幺说道:“都尉大人的传令兵来了,咱们怕是都得走了。”
    “那就让我再瞧一眼?”老幺还是不肯放弃。
    丁老大气急,将千里眼往他怀中一塞,笑骂道:“看吧,看死你!”
第三十三章 三京风云㈢
           夜晚,河洛间蒙古军的大营内***通明。
    速不台左拥右抱,赤着上半身,与众手下豪饮着美酒。为他斟酒的是金国送来的质子曹王完颜讹可。
    完颜讹可纵是有千般不愿万般不甘,也不敢稍露不满之心,还小心地陪着笑脸。速不台看着他恭顺如同羔羊般的嘴脸,得意极了。对于速不台来说,虽然战事稍歇,双主维持着表面上的和平,但早晚他会再一次围攻汴城的。金国就是蒙古砧板上的肥肉,而且还是几无反抗之力的肥肉。
    “速不台大帅,不知可汗最近可有新的命令?”塔察儿问道。
    “还没有,我已经派出使者,还未得到可汗新的命令。”速不台说道。他顺手摸了一把怀中的女人身上最动人的丰满之处,那女人哭丧着脸让他十分不悦,那女人见他不高兴,连忙强颜欢笑,任凭速不台的手掌肆无忌惮地在自己身上玩弄着。
    “嗨,金国皇帝还算恭顺,咱们屯在此处,有酒有肉,天天开宴会,想要有多少女人就有多少女人,岂不痛快?”忽都虎道,“就是这天气太热,让人巴不得泡在水里。”
    他全身冒着汗,因为酒精的刺激,**的胸口和脸上都成了赤红色,不注意看以为跳进了染缸里。
    “哈哈,那是!”木华黎之孙塔思道,他咂咂嘴,品品手中的烈酒,“这中兴府出的烈酒真够烈的,真合我们蒙古人地口味。”
    “是啊。不儿罕的那个仆人去哪了,应该让他再多送一些酒来。”斡陈也道。他还不知道自己的家族已经举族完蛋了。
    “哦,他们已经回去了。”速不台道,“我已经命令他们再筹一些粮食、牛羊与战马送来,当然少不了好酒。”
    “不知可汗怎么想的?金人不过是软弱的羔羊。为何还要跟他们谈和?”塔察尔道。
    “你们不觉得这样挺好吗?”速不台指着侍立一旁恭顺地完颜讹可道,“咱们寻欢作乐,还有金国皇帝的宗亲侍候着咱们。若是咱们一不小心就灭了金国,诸位下次若是想有这些有身份的人伺候着,可就找不着了。”
    “哈哈、哈哈!”帐内众人狂笑,在怀中的女人胸口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女人们既羞又怕,却强忍着耻辱。不敢反抗。甚至有人就是大庭广众之下,解开了裤子,表演着兽性。
    蒙古军营外七十里。
    黑暗中。老丁和他的一什兄弟及本营所有人马都立在本营林都尉的面前。
    “诸位,首先要告诉诸位一个好消息。”林都尉道,“国主亲率大军直捣蒙古大漠,斩首无数。日前已经在居庸关外全歼蒙古可汗亲率的一万人马。敌酋可汗已经授首了。”
    “吾王威武!”众人兴高采烈地呼道。林雷
    “小声点、小声点!”林都尉不得不制止手下众人的欢呼,别把敌人给召唤来。他对手下人群情振奋地精神状态感到十分满意。
    “要是没有这身衣服就更好了!”丁老大在心里嘀咕道。因为他身上穿得是金军的军衣,他身材魁伟高大,挑出来最大号的穿在他地身上仍紧绷着,感觉十分不舒服。他不知道这是身体不舒服。还是因为心里觉得不爽。
    他用眼睛余光瞧了瞧身边的老幺,心里就平衡了一些。老幺身材瘦小,挑最小号的穿在身上也觉得像是穿了一件臃肿的冬衣,空荡荡地。他们穿上金军的军衣,正是为了去袭扰蒙古人的大营,今天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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