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无限之茅山道士-第28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蓝大力,你留下晴朗,终究有一天,会后悔的。现在是杀死晴朗最佳的机会,如果这个时候不动手,你将会永远失去这个机会!”奥斯丁终于说出了这辈子到现在为止,他说过最正确的话,“现在,我要去解决晴朗。你到底要不要动手?”

“呵呵,我说过,就算动手,你也杀不掉他的。再说,如果你现在动手,联合堂本静,两个元婴期的强者。要杀晴朗,也不是件难事吧?”蓝大力扭头看了看身边的徐福和乌鸦,道,“你放心,如果你们有危险,我会出手救你们的。晴朗不会死。但是你们,也不能死,最少现在不能死。”

奥斯丁无奈的摇了摇头,要劝服蓝大力这种人,真的是太困难了。他飘身跳下高楼,显现出自己吸血鬼的本性,恐怖的血族能量。呈现出一团血红色的魅影。毫无疑问,这些日子,奥斯丁也获得了长足的进步,当然,和晴朗比起来,显得有些慢了。而且,奥斯迪和蓝大力,只是看到了晴朗本身的进步。他们根本不知道,晴朗真正的蜕变和进步,不仅仅是自身的进步,还有他身上的一切,包括法器、玄魁的进步!

现在的玄魁,已经完全恢复到在僵尸道长2里面的全盛时期的实力,并且。因为晴朗创生之力和血族能量的关系,他甚至还获得了巨大的好处,有机会问鼎最强大的变异僵尸!

当初僵尸之王秦始皇,见了玄魁。也是对他赞不绝口,对于这个黑眼黑瞳的僵尸,秦始皇也是欣赏有佳。而它现在的实力,就已经到达了相当于结丹后期的修为,如果有一天能够突破,一朝晋级元婴期,那么它就能够突破晴朗的符箓束缚,真正的拾回自己的智慧,成为一只拥有自己自主意识的僵尸之王!

现在的玄魁,比起堂本静,实际差不了多少。如果真的要找有什么区别,恐怕就是没有自己的意识,以及没有堂本静入梦的那种异能!所以,晴朗根本不惧怕堂本静,不要说晴朗,就是玄魁一个人,就能够对付他了!

“速度虽然快,但是没有力道!就算加上动力势能,你的能量不足,光凭肉身,是不可能杀死我的!”

晴朗一掌荡开堂本静的拳头,接着左手一拳打在他的腰间,将他打的一个趔趄,险些倒在地上。正要乘胜追击,从高楼上飘飞而下的奥斯丁,已然从背后冲杀过来,血族能量意图直接袭杀晴朗。

但是晴朗怎么可能不注意到?早在开始战斗之前,他就已经眼观四面,耳听八方了。奥斯丁前来支援,晴朗当然知道,而且一清二楚。

不过,他没有打算将玄魁放出来,而是转身一记摆拳。在摆拳的同时,一张驱魔符滑下手掌。

奥斯丁自然不知道晴朗手里有什么,他只是一味的想要将晴朗杀死,现在的他,心态已经不能够像从前那样淡定了。

“晴朗,你注定,注定要被我杀死,你的血族能量,注定全部属于我,我会完全拿回属于我自己的能量!”

奥斯丁修长的手掌一抓,就带起一股血腥的血族能量之风。这些血族能量,形成一只可怕的狼头旋风,要活生生的将晴朗吞噬。

吸血鬼和狼人,向来是不和的,他们两者之间,都是彼此看不惯彼此,作为西方两个古老的种族,积累了无数的仇怨。而奥斯丁形成的这个狼头型的血族能量,是奥斯丁斩杀了一只千年的老狼人,将他的魂魄抽出来,以血族能量压制凝聚成的。

它糅合了吸血鬼和狼人的两个优点,造成的杀伤力更强,侵略性更大!

但是他没有想过,晴朗回身这一次摆身挥拳,却是带着茅山道士独有的驱魔符箓!

吸血鬼同样是暗黑生物,他们的身体里,流淌的的黑暗力量。驱魔符对于这样的生物,有强大的克制能力,特别是在晴朗晋级到元婴期之后,驱魔术更是晋级到圆润如意的地步,能够释放的驱魔威力,更是强大。

当奥斯丁血族狼头冲击过来的时候,迎接他的是一团白色的柔光。光芒极其刺眼,遇到血色狼头,就炸开,双方能量展开了激烈的争斗。按理说,驱魔灵力和血族能量,是相互克制的。血族能量能克制驱魔灵力,而驱魔灵力也能克制血族能量。

看的就是哪一方能量更强,质量更高!

而相对而言,晴朗的驱魔术,是晴朗从最开始就学会,并且一直使用的法术,他这一辈子,第一个学会的就是驱魔术。对于驱魔术的应用,晴朗简直是得心应手,如臂使指!并且,晴朗本身也拥有血族能量,虽然比不上奥斯丁的精华,但是晴朗自己的创生之力,也足以补充血族能量的差距。

所以,在两者对碰的一刹那,狼头就被驱魔术的力量灼瞎了双眼!

第四百一十七章复杂的爱

堂本静虽然愤怒,也十分不甘,但是蓝大力不愿意帮忙,他还真拿晴朗没什么办法。与其待在这里大眼瞪小眼,不如转身离开来得好。于是点点头,恶狠狠的看了一眼蓝大力,与奥斯丁一同离开了。

晴朗没有理会蓝大力,在他眼里,蓝大力大体是不入流的。倒是奥斯丁,更让晴朗担心。这个臭小子,实力进步也是极其迅速,如果不使用全力,恐怕晴朗拿他也没什么办法。对于以后的任务完成,可能会造成巨大的影响。

当然,晴朗向来信奉的,都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淹的政策。所以未来的事情,除非是分析战局,一般从来不会妥协。人就是这么一个臭脾气。领着狂天佑,转身消失在湖南的路灯路口。

直到晴朗和狂天佑消失在街头,蓝大力才回头对身边的两人问道:“乌鸦,你说,我刚才做的对么?”

乌鸦点点头道:“对!堂本静和奥斯丁,这两个人都不是晴朗和狂天佑的对手,为了他们来对抗黑雨和狂天佑,不值得。”

“可是,我总有一种感觉,那个奥斯丁说的话,好像也有几分道理。这个晴朗很厉害,就算是你们,也杀不死他!如果光是单挑,他不害怕除了将臣任何一只僵尸了。这一次不杀的话,以后要想杀,恐怕更加困难。”

“大力,如果现在改变注意,还来得及!我们可以追上两人,联手出击,击杀晴朗和况天佑,应该没有多大问题。”徐富冷冷笑道。

“不,让他们去吧。”蓝大力摇摇头,“我们杀不死他们的,有人不想他们死,他们现在还死不了。你以为,我真的愿意留着这两个家伙么?你们也太小看我了啊、、、”

蓝大力摇了摇头。发出一声长叹,扭头离开。而在蓝大力离开不到三十秒时间后,另外一个身影,在交叉路口出现。这个身影高大威猛,一袭白色的西装,穿的笔挺,更显得主人威武不凡。他在路口停了片刻。也转身循着狂天佑的方向离开了。

、、、

晴朗与狂天佑相伴而行,此时狂天佑已经从战斗状态恢复,两人先是沉默的走了半晌,最终晴朗开口道:“你一直在监视我们?”

“唔,这不是监视。”狂天佑表情颇有几分无奈,“你也知道。我现在对于小玲和求叔来说,是一个敌人,虽然关心,但是也没办法与她们相见。所以,我也只有通过这样的办法,来表示我的关心。当然,你救过我。我自然不可能看着你陷入危机而袖手旁观。”

“你为什么不直面马小玲呢?你知道,只要马小玲不介意了,其他人肯定没有问题。而且,你知道马小玲这个女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么?”

晴朗停下身子,扭头看向狂天佑,双眼如同钩子盯着狂天佑。

“呵,小玲她是一个外表冷酷的女孩子。个性独立,拥有自主权的女孩。”

说到马小玲,狂天佑不由自主的露出笑脸,但是他没看到,晴朗的脸上却是露出鄙视的目光。

“天佑,你喜欢小玲么?”

晴朗扭头看了一眼狂天佑,忽然冒出这么一句。他明显感觉到。狂天佑的身体猛地一滞,旋即又耸耸肩,故作镇定的摇摇头道:“你说什么呢晴朗,我是珍珍的男朋友。对小玲。就只是普通朋友而已。”

“普通朋友?呵,也难怪哈,难怪你这么不了解马小玲。”晴朗撇撇嘴,对这种口不对心的男人狠狠鄙视了一下,然后拿悠然自得的语气道,“马小玲,驱魔龙族马家的女人。这种女人天生不能为任何一个男人流眼泪,否则会失去功力,变成罪人。所以,马小玲注定不会为男人哭,她的脆弱,男人永远都看不到。因为,你只能看到她表面强悍的一面。可是那有什么用呢?真正的马小玲,内心再脆弱,有谁能够感受到么?不能!”

晴朗快走几步,拦在狂天佑的面前,严肃道:“马小玲再强,她也只是一个女人,女人的内心都是柔弱的,只要你勇敢一点,碰触到她最柔弱的地方,她自然就没办法反抗了。天佑,小玲是个好女孩,你以后,一定要对她好一点,否则,我都不会放过你的。”

“我!我……我和小玲她没什么!”

“停!”晴朗竖起手,语气有些更加肃穆了,“男人,心里怎么想,就怎么做,要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虽然你不承认,但是,你必须得知道,你喜欢的是马小玲,而不是王珍珍!我相信,在你夜深人静的时候,你自己会告诉你真正的答案,虽然你现在仍旧在欺骗自己,不过在不久的将来,你就会发现,原来我才是没有骗你的那个人!”

“是…这样的么?”

况天佑有些迷茫的看向晴朗,他的脑海出现两个人的身影。他努力的想要去想王珍珍的样子,但是,在这一刻,他才发现,无论怎么怎么努力,都没办法回忆起王珍珍的具体样子,虽然每天朝夕相处,但是王珍珍的样子,似乎从未印入过自己的脑海。相反,倒是马小玲的样子,一直在他的脑海回荡,挥之不去!

晴朗没有理会况天佑,任由他自己思考。这些事情,需要况天佑自己领悟的。我和僵尸有个约会的主旨,是突出一个字——爱!无论是人类,还是僵尸,爱的力量能够铸就奇迹,如果说晴朗三言两语,就能够让况天佑领悟,那这剧情进行下去还有什么意义?

连将臣都花了那么长时间,才懂得什么叫爱,什么叫喜欢,什么叫责任!更何况懵懵懂懂的况天佑?

“我喜欢的是马小玲?不,珍珍……珍珍她……”

况国华入戏太深了,虽然他比谁都明白,自己不是况天佑,而且况天佑也不是喜欢珍珍的,但是他还是自动的把自己代入况天佑的角色了。他一直以为,自己会像真正的天佑一样,取代他的身份,去爱珍珍,但是……

他做不到!

好像和晴朗说的一样,自己爱的并不是王珍珍,而是马小玲?不然,现在为什么会想不起王珍珍的样子,而满脑子都是细致到极点的马小玲呢?!

第四百一十七章**和新盟友

况天佑和晴朗不一样,他需要去领悟爱,而晴朗则是…深知爱情。

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晴朗现在必须要尽快的帮况天佑领悟,让他认识到,自己爱的人是马小玲,尽快的成长起来。否则,虽然况天佑是二代僵尸,而且是将臣最先咬的人之一,但是营养不良的况天佑,实在太弱了。因为轮回小队的加入,局势和情况都变得极其复杂,他现在的力量,已经很难再满足需求了。

能够让况天佑进步的方式,只有两个,一个就是明白爱,懂得爱的力量,而另外一个,就是吸食鲜血…

况天佑不吸,那就让晴朗帮他吸!大不了,晴朗去放血,然后装进袋子,乘着血没凝结,给况天佑送过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3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