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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将你捡走-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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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翠花吓傻了,这难道是那傻子的亲人来寻他了,可是当初把他交给自己抚养的男人不是面前这个人啊,刘翠花只好硬挤了两滴眼泪,哭喊着说“我对不起把孩子托付给我的恩人啊,孩子一直身体不好,六岁那年就……就病死了。”
这时又一个黑衣人进来了,“屋子里有十来岁孩子穿过的衣服。”
橙衣人没想到这个乡野村妇竟敢欺骗自己,示意身旁黑衣人让她见识见识,黑衣人拔起刀鞘里的刀对着瑟瑟发抖的村夫就是一挥,旁边跪着的刘翠花被喷了一脸的血,不敢再胡说,“我……我错了!前几天我把他卖给了一个叫王婆子的,好汉饶……”声音戛然而止。
橙衣人得到自己想要的消息,做了个奇怪的手势,橙光一闪,“走吧,去问问这个王婆子去哪里了。”话毕,身影一晃,原地已经空无一人。
第二天一早,邻居就发现倒在血泊中的刘翠花夫妻,得到消息后,众人都围在附近。
还有知情人说着这刘翠花夫妻俩活该,十几年前,一位侠士从虎口中救下他们,把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孩子托付给他们抚养,还给了他们一笔钱,结果因为这个孩子是个傻子,他们就天天搓磨人家,前几天还把他给卖了,这肯定是那傻子的亲人找上门来了。
由于查不到凶手,世道又乱,官府也懒得管,村里几个人出力,替他们简单挖了个坑就给埋了。
橙衣人一路追踪,来到王婆子租住的一处院子,却被告知,他们找的人已经半路跑了,应该就在不远处的深山里。
橙衣人千里传讯,“宗主,那孩子半路跑了,一个痴傻的孩子进了深山,很可能人已经没了,还要继续找吗?”
一个沉稳的中年男子回他道,“明彦,你先别着急回来,这孩子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你继续找。”
橙衣人接到指令,心里有点不以为意,一个心智不全的普通少年进了满是野兽毒虫的深山,怎么可能活着。
其中一个黑衣人凑到他面前“长老,咱们还继续追吗?弟子们都不眠不休好几天了,听那个王婆子说,嘿嘿,这迎春楼的姑娘都水灵着呢。”
橙衣人也觉得自己累的慌,诡笑着看了他一眼,“就知道你小子不安分,行吧,咱们先在这儿休息两天。”
作者有话要说:
可怜的主角,前后狼后有虎,好刺激啊有木有~要不各位大佬收藏一下吧!


第三章 
咕呜咕!
不明的的动物发出阴沉暗哑的叫声,在一片模糊的黑暗中像是有谁在发出慎人的阴笑,林中时不时闪现几双发光的瞳孔,让气氛更显几分诡异森严。
林时远已经是做过一回鬼的人了,倒是不怕它们找他,但他不敢走直道,怕被王婆子抓回去,几乎是哪里灌木密往哪钻。
埋头不停往前面走,林时远也不清楚自己到底在哪个方向,不知不觉间天已大亮。
逃了大半夜,之前极度的紧张下倒是没发觉,这会儿已经离原地很远了,估摸着王婆子暂时也找不到这里来,一放松,整个人就感觉到又累又饿又困,一舔唇瓣,嘶!有刺痛的感觉,得赶紧找到水,再这样下去就得脱水了。
他得感激自己幼年时的经历,林时远是一个偏远乡下的孤儿,被同村的一个叔叔收养,叔叔是看守山林的护林员,林时远从小就跟着叔叔在山里生活,所以这种深山老林对他来说是非常熟悉的,起码存活下去是没什么问题,不然他可不敢这么莽撞逃进来。
林时远一路上发现这附近有大型动物的粪便,植被也渐渐比外围更加茂盛了,说明水源离这不远。
继续往前面走了一段距离,明显感觉到空气中有明显的潮湿气味,林时远在心里给自己打气,“快到了,再加把劲,鬼都当过了,这点小事难不倒我。”
拖着两条僵硬的腿继续往前走,大概过了半个小时,林时远听到隐约的流水声传来,不禁露出欣喜的笑容,连脚步都轻松欢快了不少。
破开杂乱无章的灌木丛,一抬头就发现前面有条大约两米宽的的河,林时远丢开手中的刀,大步跑了过去。
原本在河边嬉戏的一群红嘴长足鸟被这个突然闯出的人类给吓了一大跳,纷纷扬起翅膀飞离这个地方。
河水清澈见底,岸边还有大型动物的脚印,说明这河水应该是可以喝的,林时远立马捧起水往嘴边凑。
清凉甘甜的山泉水让林时远觉得自己总算活过来了,莫名其妙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就算了,一睁眼就被卖了,还差点进了狼窟。
看了看自己这脏兮兮的身体,林时远有点受不了了,从他醒过来就没洗过澡,都臭了,幸好现在是夏天,洗个冷水澡刚刚好。
终于把自己搓干净了的林时远把身上唯一的衣服顺道洗了,晾在一块大石头上,一回头从水面上看见了自己现在的脸。
他不禁发出一阵惊呼,“哎?这不是我的脸吗?”虽然瘦了点小了点,但这确实跟林时远原来的脸一模一样。
唯一的区别是这张脸的眉心上有一颗痣,看起来就比原来要多了几分贵气。
林时远摸着眉心仔细看着这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一时间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猜想,“怎么会这么巧……”
咕咕咕,他的思绪被肚子的抗议声打断了,皱着眉摸了摸腹部,“得找点吃的。”从王婆子那里顺来的那点干粮早就在半路上吃光了,不然也撑不到这里,那狠心的老女人,每天就给小孩一碗稀的不能再稀的小米粥,自己却整天大鱼大肉,每天闻着那肉味,差点没把自己馋死。
林时远正在想着找点野果什么的,突然水中冒出几个银色的影子。
“鱼?对呀,这河水可以喝肯定就有鱼。”他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真的是换了个壳子连智商都下降了。
找到之前丢在附近的刀,挑了几枝粗细刚刚好的树枝,把一头削尖,再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举起手中的武器猛地一扎,水面最先冒出的是一跟头上有鱼的树枝,随后林时远才从水中浮了上来。
第一击就中了,这条河压根没人来过,水里的鱼都特别大一条条的,林时远也不贪心,先把这鱼收拾好,再从附近找了些枯枝细叶,把火生了起来,把鱼分成两半,用树枝那它们分别串起来,斜插在火堆附近的地面上。
反正这鱼这么大,一时半会儿也熟不了,林时远打算在附近找点别的食材,这附近小动物倒是不少,一往里走就发现不少它们活动的痕迹。
好几株植物被顽皮的小动物给翻出根来了,确实有的草食动物会专门扒植物的根系吃,里面含有丰富的淀粉。
林时远本打算换一边走,又突然觉得露出的根茎让他很眼熟,“山药?是不是啊,长的好像,挖出来看看。”
挖出一根长的跟现代的山药很像的长条根茎,但长度跟手肘差不多,有三指粗,林时远切下一小块放进嘴里嚼了嚼,眼睛一亮,“真是山药啊!”
扛着这节野生大山药,又找了一些小时候吃过的野果,回到原地,烤鱼也已经熟的差不多了。
表皮焦香,由于是斜插着烤的,没怎么被烟熏,肉色呈现出的是诱人的橙黄色,这鱼还挺肥,一层薄薄的油光贴在表面,也没什么调料,林时远把刚刚偶然发现的紫苏叶撕碎洒在上面,给鱼翻了个面,然后把山药和野果拿到水边清洗干净。
刚好衣服也干了,虽然没人看见,但光着走来走去还是挺不自在的,林时远赶紧把衣服穿上了。
用棍子扒开火堆,将山药扔在里面,重新用炭火盖上,一阵阵香味从烤鱼上传出,用刀将鱼肉花开,里面白嫩得诱人,已经熟透了。
林时远直接举起半边烤鱼咬了一口,表皮真的很香脆,仿佛可以听见清脆的咔嚓声,里面的鱼肉佷筋道,不像超市卖的那种人工喂养出来的,嚼碎了就可以感觉到它的细腻鲜美,咽下去之后唇齿留香,一点也不腥,紫苏叶是可以解腥提香的,小时候吃鱼都会放它,村子每家墙角旁边都会种上几株,林时远也不客气,把一整只鱼都消灭了。
这鱼确实美味,不过还是还是有点没吃饱,刚好山药也差不多了,林时远把它从火堆里扒拉出来,用刀切下一截拿在手上,先把已经变硬的外皮剥掉,露出里面米白色的纤维,咬上一口,味道微甜,口感跟土豆很像,但是比土豆更加软糯,让人忍不住大口大口吃掉它。
吃饱之后,林时远就开始犯困了,随便找了一处比较开阔的阴凉树荫下,就躺下闭上眼睡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主角当然不会被抓住啦,虽然本文的主角看起来有点惨,但是该有的光环作者还是会给他戴上哒~


第四章 
啁啾啁啾~咕咕唧唧~此起彼伏的鸟鸣响起。
树下酣睡的少年不安的蜷缩起自己的身体,伸手想要将扰人清梦的闹铃关掉。
少年清新俊逸的面容突然僵住了,这触感似乎……不对啊,纤长的睫毛抖了抖,还是不情愿的睁开了那双灵动的眼睛,果然,不是做梦,我是真的到了这么个不知道什么朝代的世界。
林时远坐起来抚着额头,自嘲道,“呵,真的是什么倒霉的事都能让我遇上。”吐槽完还得面对现实,还是先离开这个破地方找个有人的镇子再说。
林时远把自己收拾了一番,把昨天摘的野果当早餐吃了,带上剩下那半截山药和唯一的武器,沿着河往下游走,这样总能走出这片林子。
又走了一天,饿了就吃山药和沿途的野果,太阳快下山了,林时远就在离河岸不远的一片空地上生了堆火,晚饭还没着落呢,总不能又吃鱼吧,这附近鸟倒是挺多的。
正转悠的林时远看见不远处的小树杈上有个鸟窝,想到小时候没少掏鸟窝找鸟蛋,挑了挑眉,兴致盈然的走到树下,找好下脚的位置,唰地就窜上去了。
不大的鸟窝里四颗比鸡蛋稍小的鸟蛋静静的并排躺着,林时远可顾不上什么爱护鸟类,只知道珍爱自己的小命,伸手全都带走了。
又找了会儿山药,结果却意外发现了一小片竹林,摸了摸这品相不错的竹子,幸运的是发现有野笋,用刀取了两颗,林时远怕把来时的路忘了,就打道回府了。
回到营地旁边却发现有只兔子倒在一颗大树底下,林时远赶紧把兔子抓了起来,用藤蔓捆紧了,这下好了,荤素都齐全了。
火堆快熄灭了,正冒出大股的浓烟,这只兔子约摸是被黑烟从洞里熏出来的,熏久了可能有点缺氧,忘记了洞口附近有颗大树,把自己给撞晕了。
林时远可不管自己是始作俑者,还对着兔子嘲讽,“原来守株待兔里撞死自己的傻兔子真的存在啊。”
林时远也不想让这只自己送上门的乖兔子多受苦,手起刀落,非常利索的送它轮回转世去了,处理干净内脏,把笋切片塞进肚子,做了个简单的支架,把整只兔子挂在上面,时不时的转动,让它受热均匀,火烧得很旺,渐渐开始有油脂滴落,剩下的几个鸟蛋用叶子一包,再用湿泥糊好,放进火堆里。
饿极了的少年眼巴巴的盯着油滴四溅的兔子,过了会儿,嫌弃这兔子太难熟了,又用刀把兔肉划了好几个道子,这下油滴得更快了,肉香味也越来越浓。
实在忍不住了,把埋在火堆里的鸟蛋挖出来,戳开表面的泥层,打开叶子,四枚看起来普普通通的鸟蛋,但是对于一个走了一天路没吃什么东西的人来说,它就是可以填饱肚子的佳肴啊。
少年迫不及待拿起一颗,剥开蛋壳,塞进嘴巴,一咬下去,整个蛋的味道就在嘴里蔓延,比鸽子蛋多了几分鲜香,好吃!一连四颗蛋进了肚子,还是没什么感觉,胃一旦被唤醒,反而更加难受了。
往火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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