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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第一臣-第7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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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西进军团,绝对是明军当中,综合素质最高的一群人。
  他们提起刀,就能杀敌,放下刀,拿起锄头,就能耕田,扛着铁钎,上山挖井引水,提起笔,就能登记往来商贾货物。
  和当地头人交朋友,开怀畅饮,给小孩子上课,识文断字……毫不夸张讲,每个人都是多面手,六边形战士,没有任何弱点,也不敢有任何弱点!
  在这块生存艰难的土地上,不把自己百炼成钢,如何扛得住西域的风沙摧残?
  时至今日,冯国胜只想说一句,张相圣明!
  当初张希孟安排兵马西进的时候,所有人都是特别挑选的。
  冯国用有大局观,冯国胜能配合兄长,傅友德能打,郭兴会统兵……下面的将士,多数都要识字,要读书明理,要有非常高的素质。
  彼时很多人都不明白,这是去打仗的,用得着这么精挑细选吗?
  徐达和常遇春统领的北伐大军也没有这么麻烦啊!
  一支偏师,竟然比主力还严格,你张希孟想什么呢?
  若非张希孟的强大威望,还有老朱的绝对信任,根本就做不到这一点。
  可是当他们开进了西域之后,一切都豁然开朗了。
  张希孟的安排,简直神了。
  单论起战斗力,这支偏师未必比徐达他们厉害多少……可是到了西域,打仗根本不占主要的,至多三成,甚至更少!
  真正关键的是发展,建设,用一双手,在一片蛮荒之地,打造一个家园出来……在这时候,读书识字就显得尤为重要。
  怎么修坎儿井,用什么方法,需要什么工具……这些事情,显然不是一个浑浑噩噩的人能做到的。
  必须充分发挥每一个士兵的聪明才智,肯干活,还要会干活……
  从这一天开始,中原各地的物资送到西域,冯国胜带领士兵,建立冶铁作坊,打造农具兵器,建风车舂米,引入纺织机器,处理羊毛,驼绒……收拢西域诸部,跟他们交朋友。
  愿意服从大明的拉拢过来,不愿意听话的,就只能出兵讨伐。
  建立规矩,保护商路,尤其是那些还愿意行走丝绸之路的商人,都要给予保护,要跟他们讲道理,宣扬大明的策略。
  说来好玩,北平是最先用纺织机的,第二个竟然就是西域。
  虽然他们规模远不如北平,但是这些人的意识绝对超前。
  就这样,从大明立国,开始西征算起,十余年的光景,冯国胜在西域修建坎儿井一百有余。
  引水灌溉面积超过八百万亩。
  他们年产粮食三百万石,不光自己吃,还能拿出去卖。
  豢养马匹十万,牛羊不计其数。
  甚至他们还种了大片的葡萄,瓜果,他们还有酒厂,能出产质量极高的葡萄酒……他们还有玉器厂,出产品质极高的和田玉,玛瑙。
  许多商贾到了西域之后,都会目瞪口呆,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那里是西域,分明是塞外江南!
  吃一块哈密瓜,喝一杯葡萄酒,简直让人心旷神怡,物我两忘,几乎原地飞升!
  太美了,太不可思议了!
  哪怕是冯国胜自己回忆起来,也是跟做梦一样。
  他们确实证明了人的力量可以多强大!
  凡人之躯,比肩神明!
  没错,我们就是让日月换新天的神!
  “将士们,弟兄们,咱们不年轻了,十年生息,十年教训。到了算账的时候了!”冯国胜挥舞着拳头,兴奋说道:“此一战,彻底剿灭王保保,灭了北元,我们北边的压力就没有了。茫茫草原,都是我们的牧场。到了那时候,我们在哈密也建立纺织厂,比北平更大的纺织厂。我还要筹建一座学堂,一座顶级学堂。别人有的,我们也要有!”
  “这一战之后,我们之中,很多人都要解甲归田,都要在这里生息繁衍。你们不少人都娶了妻子,生下孩子。总而言之一句话,为了大明,为了自己!”
  “全军出发!”
  冯国胜在哈密出师,一共兵马只有三万五千人,配属战马却高达七万匹,平均一人两匹。
  这些久历风霜的战士,纷纷跳上战马,伴随着斑驳的大旗,苍凉的号角,毅然北上。
  “吴先生,这一战之后,怕是就没有大元朝了吧?”有一个小战士,围着吴大头,笑呵呵道。
  此时的吴大头,脑袋上的头发也半数花白,他捻着胡须,意味深长道:“早就该没了!”
  这一路明军果断北上,他们的目的是袭击王保保的后路,截断蒙古西道诸王增员王保保的路,也切断王保保向西逃窜的路。
  这是一柄尖刀,要的就是一个稳准狠。
  冯国胜,傅友德,郭兴,邓愈,名将尽出。
  由于西域明军以骑兵为主,运动如飞,速度极快……集结起来,效率远超王保保的估计,他是得到了消息,但他总觉得不会来这么快。
  不管伱们几路来,我只一路去。
  先击败三个小崽子,我就可以顺利收工。
  再说直白点,也就死而无憾了。
  王保保坐在马背上,巡视所有部下,心情大好。
  “此战……必胜!”
  王保保下令,全军出动,可就在这时候,突然一阵狂风袭来,漫天沙尘,弥漫而至,顷刻间笼罩了所有兵马。
  王保保也不得不闭上眼睛,躲避风沙。
  等风过去,王保保要重新上路,眼前的一幕让他的脸都黑了,那一杆他自己的大纛从中间折断,宛如断裂的骨头,触目惊心……


第八百三十章 偷家狂魔蓝玉
  身在乱世,能活下来的人,都有那么点运气,越是大反派,运气就越是逆天。
  王保保也在其中。
  他刚刚出发,大纛旗断裂,随后王保保坚持出兵,在上马的时候,马镫的绳子又断了,险些摔倒。
  自从追随着察罕帖木儿对付红巾军开始,王保保征战沙场几十年,经过了多少次战斗,马匹也换了不知道多少次。
  而这套马具,倒是他从中原带到草原的,一直没有更换,即便有损坏,也只是重新修补,继续使用。
  因为这套马具对他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不光是当年母亲缝制,里面还有她求来的护身符。
  王保保坚信多年来,能够平安无事,就靠着这点运气庇护。
  只是他没有想到,今日出征,竟然会损坏,难道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吗?
  不,不是这样的。
  都怪自己,身体不好,有好长时间没有骑马了,马具自然放在一边,缺了护理,如今突然使用,损坏了也是理所当然。
  “再换一套就是了,不必惩罚马童……再传令下去,所有人务必小心,不能有半点差错。这,这是好事,是长生天庇佑,提前帮咱们排除危险,助我大元将士,所向披靡!好事,好事啊!”
  不得不说,王保保把辩证法学得挺到位的。
  终于十几万蒙古大军,顺利出发,再无阻挡,一往无前,扑向了朱棣。
  “走吧,咱们也该出发了。”
  蓝玉缓缓举起了长刀,果断挥舞,足有五万名明军将士,自开平以北,日夜兼程,杀进了大元的岭北行省。
  时至今日,徐达和常遇春,依旧是大明最强悍的将领。
  他们之下,蓝玉绝对属于靠前的,甚至具备了和这俩人掰手腕的资格。别看蓝玉这货一肚子坏水,缺德带冒烟。
  但是他在领兵这件事上,不断用心研究,不放过任何技术进步,他的兵马,是火器程度仅次于朱英的。
  骑兵,步兵,甚至是辎重后勤,全都没有弱点。
  尤其是让人惊叹的是,蓝玉在情报上面,简直做到了极致。
  知己知彼这件事,他比谁做得都精细。
  也正是了解蓝玉的才能,知道他的本事,才敢把这一次的大战交给他负责。
  此刻的草原大漠,纵横三千里,四路强悍的兵马,都在快速移动,奔赴战场。
  如果能俯视这个战场,洞察全局,就一定会被眼前的局面震撼到。
  在最西边,是西域军团,他们人数最少,但作战经验丰富,骑兵众多,所向披靡。十年磨一剑,今日放光华。
  正是要横扫蒙古兵马,建功立业的时候。
  而在战场的东边,以蓝玉为首的五万明军,不光是精锐,而且装备大量火器,战力无双,气势如虹。
  他们的目标就是和林,势必要一举捣毁这个北元最后的据点。
  在蓝玉的前面,足有几百名夜不收斥候骑兵,探查情况,为大军开路。
  这些夜不收,堪称蓝玉的王牌所在。
  数万大军出击,如果被敌人发现了动向,人家立刻逃跑……或者干脆像放风筝似的吊着你,等你疲惫不堪的时候,果断出击,那你必败无疑。
  换成谁都是一样的。
  所以在战争中,时刻掌握敌情,了解敌人动向,非常重要。
  要不然为什么组织起民兵百姓,那么重要。就因为敌人杀来的时候,这些民兵可以及时传递消息,袭击侦察兵,阻断道路,隔绝通信。
  这样一来,敌人杀进来,就是一团浆糊,丝毫摸不清对手的情况,找不到主力所在,打败仗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是在中原的战术,放到了茫茫草原上。
  就需要夜不收在前,甚至要放出去三五十里。
  他们帮忙探查情况,如果遇到了元军的小股骑兵,就需要果断歼灭,打瞎元军的眼睛。如果是遇到了元军的主力,就必须立刻将消息送回来,让统帅及时做出调整。
  说白了,这些夜不收就是大军的眼睛,耳朵,是一层保护伞。
  有他们在,主力就笼罩在迷雾之中,敌人摸不清状况,一头扎进来,必死无疑。
  但是也很显然,夜不收的任务有着极大的危险性。
  他们冲在最前面,探索道路,了解敌情。要面对狼虫虎豹,山河险阻……随时可能遇到元军的同行,更有可能一头扎进元军的包围圈。
  在战场上,他们永远都是敌人最先要解决的力量。
  出生入死,九死一生。
  丝毫不夸张。
  蓝玉最强的一点,就是他足足训练了两三千夜不收,这些人战力无双,凶猛无敌,又机警异常。
  遇到了战事,夜不收在前面开路,蓝玉就可以顺利推进,毫不担心。
  所以说,一场战斗的胜负,往往在战前就注定了。
  明军用二十年的光景,打造出了一支强悍无比的战争机器,从头到脚,每一根汗毛,都狰狞恐怖。
  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
  在这一场大战中,或许只是一闪而过,只有短短的一个冲锋,背后却是十年辛苦,成吨的血汗。
  当然了,也是这样一场战斗,就能决定今后几百年的走向。
  就比如历史上的岭北之战,徐达败给了王保保,大明失去了最好的剿灭元廷的机会。
  洪武朝没有完成这个任务,朱棣继续五征蒙古,一样没有斩草除根。
  一直拖到了土木堡,明军翻车了。
  不光惨败,还被打断了脊梁,失去了战场的主动权。
  如果说永乐朝,南征北战,纵横天下,万邦来朝……那时候的大明朝,代表一个比肩汉唐的天下,那么土木堡之后,明军退守九边,无法进取,就是从天下,变回了一个国家。
  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是大明的入关之战!
  一战成功,从此天下无敌,稍微差错,就要失去十年,甚至是百年良机。
  身在应天的张希孟,提起笔,酝酿着情绪,他在写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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