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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的赞歌-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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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西怒,我是那么胆小的人吗?刚要大声反驳,突然心中一惊。

    吴尽笑道:“看你现在的表情,一定是想到了。摩根主教昨天晚上已经被行刺过一次了,怎么今天教会的骑士们都不做丝毫防御的?虽然镇子被一群士兵团团围住了,但如果刺客有昨晚那种程度的身手,普通士兵可是奈何不了他们。”

    马克西微微点头。

    “哈哈,那么教会的那些骑士到底在做什么呢?”吴尽说完,从草料堆上一跃而下,落地时怦然一声巨响,马克西觉得地面都是一晃。他额头冒出一阵冷汗,看来吴尽不变的只是体积,重量的飙升是避免不了的。

    吴尽手里提着大半瓶酒,背着大包,肩膀上蹲着猴子,猴子也攥着个酒瓶,一人一猴摇摇晃晃的向镇长的房子走去。镇子很小,片刻之后酒走到了镇长的小屋前,马克西跟在后面,不知他要做些什么。吴尽也不停步,缓缓从小屋前走过,正走到大门口时忽然站住,抬起脑袋似乎在想些什么。过得片刻,马克西正在好奇,却见吴尽大了个大大的酒嗝。一个嗝出来,竟然是一发而不可收拾,他一个接一个的连打了十几个嗝。

    “哎哟……”

    吴尽揉揉肚皮,一脸如释重负的表情,操起酒瓶又是一通猛灌。

    “呼……”

    他长出了一口气。

    “爽!”

    他说,跟着深吸一口气,抬头向天,就是一声长啸。

    “嗷呜嗷呜!呜~!”

    ‘狼、狼嚎……?’

    马克西在后面哭笑不得的看着吴尽,这厮嚎叫的声音还真大,要是把人吵醒了也是麻烦。幸好他叫的不长,伸出舌头舔舔嘴唇,提起酒瓶对着镇长的小屋扔了过去。马克西吓了一跳,想要制止已是来不及了。眼睁睁的看着那还剩一半的酒瓶落在屋顶上,砸了个粉碎。正不知该怎么办时,屋顶上传来一声冷哼,声音很是不满。

    穆出现在屋顶上,手里撑开一件黑色的斗篷,瞪着吴尽,屋顶的一侧传来一阵笑声。

    “老穆,你好几天没喝酒了,今天就用酒来洗个澡吧。”

    穆将斗篷往身上一裹,整个人就此消失不见。吴尽没有抬头,只是伸手在身上摸索。

    “酒……怎么没有酒了……”

    小猴子吱吱叫个不停,爪子攥着酒瓶得意洋洋,吴尽嘟着嘴,摇摇晃晃的掉头又向来路走去。走过马克西身边时压低声音说道:“你看明白了?”

    马克西连忙转身,背对小屋。

    “那是……那是精灵斗篷……专门用来藏匿行踪的?”

    “嘿嘿,而且是质量非常好的一种。”

    “精灵斗篷,不是精灵的特产吗?”

    “光明教会,是个很奇怪的组织……”吴尽轻笑道:“里面不止有人类,还有各种种族,还有……说了你也不明白,其实我也不太明白。”

    马克西点头。

    “马克西、马克西,真正叫人头痛的倒是你。”

    “我?”

    “兰斯和亚伦那两个小子,二十一、二岁已经达到十六级了,你现在十六岁不过六、七级,就算你一年能把实力提升一个级别,要几岁才能练到十六级呢?”

    马克西默然:“那是怪物,不能跟他们相比的。”

    “怪物?”吴尽微笑。“说起怪物的话,伊瓦利斯二十几年前倒是真的出现过一个怪物,不满十五岁就从骑士学会获得了十六级的等级证书。他被誉为伊瓦利斯一千二百年以来,最杰出的武技天才。”

    “他是谁?”马克西惊讶莫名,他居然没听说过。

    “可惜呀!”吴尽说道:“后来他为了救被沙漠强盗掳掠而去的老婆,单枪匹马闯进沙漠上千里之遥,干掉了数以千计的强盗后,怀有身孕的老婆是救回来了,但深受重伤的他一身本事也几乎废了。”

    马克西越听越是惊讶:“这个人是谁?”

    “哎哟,这好像已经是十几、二十年前的事情了,那家伙虽然还活着,但横扫千军的能耐是再也回不来了。他夫人也动了胎气,生孩子时难产而死,所幸的是孩子倒还平安。”

    “他叫什么名字!?”

    “哪个?”吴尽奇道。“那个劫后余生的小孩?还是做了老爸的那个?还是某个被干掉的沙漠强盗?”

    “做、做老爸的那个!”

    “喔,他啊!当时好像是南天骑士团的一名大队长,名字好像是叫做……撒路博古?”

    “老爸!?”马克西大声尖叫道:“这不可能!”

    “有什么不可能的?”

    “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认识他十六年了,怎么都没听加勒安叔叔和爷爷他们说过!”

    吴尽有些疑惑的歪过脑袋。“加勒安和爷爷?你怎么不说――‘为什么我从来没听老爸他跟我说过’?而说是其他人没告诉你?”

    “啊?因、因为,我很少见到我父亲。”

    “喔。萨基德斯挺漂亮的,你有机会应该去看看。”

    “是、是吗?”

    马克西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自己和父亲实在是处于相当微妙的关系,自己与父亲很少见面,对父亲的感觉一直以来都是象陌生人要多于亲人。

    “如果我换了他,也没什么好说的。”吴尽转过身,摇摇晃晃的向他的车厢走去。

    “你虽然是生下来了,但妻子也还是死在眼前,他一身本事也废了,这种事情有什么好说的?要是个小女孩丢了顶漂亮的帽子,还可能会噘着嘴不高兴,向朋友、父母抱怨上一星期,但你老爸好像不是那么软弱的人。他也不至于在事情过了几年、甚至十几年后,还需要向儿子宣扬他当年为你付出了多少。”

    “……,您说的是。”

    吴尽斜眼看着情绪低落的马克西。“你知道吗,马克西。”

    “知道什么?”

    “你不是怪物,更不是天才。”吴尽怪笑道:“你是超级怪物!哈哈哈……”

    碰!

    吴尽一脚踩在不知何时被他消灭的某个酒瓶上,摔了个嘴啃泥。

    “吴尽先生!”

    这一跤摔的实在厉害,吴尽的脑袋落地,还一头砸烂了个酒瓶。小猴子从他肩膀上跳下,安安稳稳的落地,吱吱一笑,咕嘟咕嘟喝干手中的酒瓶,一把抓起吴尽的衣领,蹦蹦跳跳的窜上了车厢。吴尽一个身高接近一米九十的大活人,加上背上大大的背包,在这猴子手中,仿佛只是一颗樱桃,说拿就拿,说抓就抓。

    清晨的阳光洒向了小镇,圣殿骑士和士兵们都已着装整齐,用过早餐后就要出发。昨天同行的四、五百名旅客,现在大都还在睡觉。狄莱副统领认为,‘帝国的副统领和士兵们没有义务去叫这些平民、商旅起床’,而且随行的无聊人等少一些,也更方便他的部队保护教会人员的安全。

    马克西他们四个小家伙,对吴尽的那只猴子展开了讨论。

    “我早就说过,那只猴子是怪物。”马克西悄悄说。

    “怪物?”贝奥夫说道:“我看是个高阶魔兽。”

    “不会吧?”尼克满脸好奇。“那小猴子挺可爱的啊,就是酒量大了点。”

    “尼克,那猴子的酒量可不是大了一点点。”福雷斯边说边揉揉肚皮。“那只猴子个头那么小,煮上个三、五只都不一定够我一顿吃的,但是它的肚皮却比我还能装,实在是可怕啊。”

    尼克伸手捂住了嘴,满地的酒瓶就是猴子可怕的证明。

    马克西偷看了几眼穆,看样子他昨晚守夜没有睡觉,却看不出有何倦意,精灵披风也没穿在身上。令人意外的是吴尽居然把自己收拾得整整齐齐,气宇宣昂的过来噌饭。他昨晚晚宴时出言不恭,现在有不少圣殿骑士都在狠狠的瞪他。

    “不就一顿早点吗,还那么小气。”

    那主动招认是奴隶贩子的胖子已经被捆了起来,他的手下倒是不少,有十七、八个。这一带刚刚脱离王都的辖境,狄莱派遣一小队的士兵将胖子一群人押回王都去,临走时,却又出了问题。

    胖子这次是前往萨尔斯堡的矿山贩卖货物,带了十辆大车,在清理他的货物时发现,竟然是整整二十吨的美酒。

    吴尽看得一声欢呼,走上前去,旁若无人的从货车里提出一瓶来,打开后灌了一口下去。抹抹嘴,扭头看见了穆,挥手就将酒瓶扔了过去。穆接过酒瓶,先是一愣,酒香飘来,再也忍耐不住,抬起瓶子泯了一口。味道居然不差,是中品的郎姆酒。只是回头再看,摩根主教的脸色可着实不善。

    尼克惊讶的自言自语:“这里怕有两万瓶……他卖得出去吗?”

    狄莱正站在他身边,听到他的话满脸微笑。

    “萨尔斯堡境内有帝国最大的矿山,也是帝国最大的军工产地,那里有十五万矿工。这些矿工人人好酒,象郎姆酒这类烈酒最受欢迎。要是碰到国庆等等的节日,一个晚上所有人敞开来喝,就算三十万瓶都不一定够用的。从王都向萨尔斯堡贩酒的车队每周都有,想不到这胖子还会做正当生意。”

    胖子和他的手下被捆得结结实实,塞在一辆租来的马车里,吴尽走了过去。

    “胖子,还认得我吗?”

    胖子心想,老子作鬼也不会放过你这家伙,脸上还是陪笑。

    “是、是……”

    这胖子始终没搞明白吴尽的身份,总算还是知道昨晚骂了他两句,就差点让一个圣殿骑士给宰了,不管吴尽是什么人,反正自己得罪他不起。

    “酒。”

    “是、是,酒,酒?”

    “你的?”

    “是、是,我的。”

    “多少钱买的?”

    这胖子心想,老子在这里捆的象个粽子一样,脑袋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搬家,你居然跑来问我商业机密?但又没胆子不说,要是您老人家一个不高兴,一剑剁了我,看你和这一大帮圣殿骑士走的那么近,就算皇帝来了都不一定会把你怎么样。

    “是、是,就在王都,十五个铜币一瓶,这是我买得多了,是老客户,才可以便宜点,有时候十四个半铜币都可以买到。”

    “你一次拉这么多,卖得出去吗?”

    吴尽扭过头来,对尼克挤挤眼睛。

    “好卖,好卖。”胖子说。“那些矿工都是一群酒鬼,能吃能喝得要命。我在好几个矿区里开着十几家酒吧,每瓶酒都卖八十个铜币,进货慢一点都会断货。”

    “八十铜币?”吴尽惊讶了。“一瓶就赚六十五,你这一趟利润可够大的。”

    谈到生意上事情,胖子精神了。

    “矿上烈酒和食品非常好销,整个矿山有十几万名矿工,他们的家属啊,驻防的军队啊,和当地人啊,加起来足有四、五十万人。光算矿工,他们有八成以上的嗜酒,每周都能搞个一两瓶下去。我这一车装两千瓶,一趟两万瓶,不过刚刚够酒吧里一周的销量。”

    “哦?你每周都跑?”

    “那是当……不是、不是!平常我手下都有人专门负责,碰巧这几天那小子生病,这次就是我自己来了,不想却有幸碰上了您老人家。”

    胖子古尔特心里冤枉,平常管采买的都是他表弟,但这家伙前几天在矿上喝醉了跟一群矿工斗殴,断了几条肋骨,至少要在床上躺一个月。这样大额的金钱交易胖子不放心交给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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