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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的赞歌-第5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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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制说略”中指出:“长短度分为两种:一曰尺度,以尺为单位,所以度寻之长短也。一曰里制,以一千八百尺为一里,用以计道路之长短也。里制即积尺制而成。盖道里甚长,若仅以尺计,则诸多不便,故必别为里制。”

    据上述清光绪末年所立里制可知:一里为营造尺1800尺。营造尺一尺等于0.32米,所以1800尺,等于576米。

    我们姑且算所上述那个一千四百里的‘里’全部都是576米吧,它相当于806公里。

    骑兵一天能跑400公里吗?

    绝不可能。

    我们知道古代没有电话、没有电报,传递信息是靠人力,有种东西叫做驿站,就是用来传递信息的。驿站一般10~20公里左右的间隔建立一个,可以住宿,吃饭休息,还有马匹可以更换。古代传递信息的紧急程度分多种,我们现在还只有有个名词叫‘加急电报’是吧,古代最紧急的信息叫做‘八百里加急’,这东西有两个意思。一个是送信的速度必须达到每天八百里,但实际中不一定能做到,所以第二层意思就是十万火急,送信的哥们儿你能跑多快就跑多快。遇到这种东西,经常会跑死马匹,身体不好的人死掉都有可能。而且沿途是有驿站,10几、20公里就可以换马的。

    驮着人还驮着铠甲、武器、行李甚至还有几天人马口粮的骑兵,一天能跑七百里相当于四百公里?让他们死,他们都跑不了那么远。哪怕是一个骑兵带着五、六匹马都不行,不负重的马本身就没那本事。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骑兵非常娇贵,娇贵的不是人,是马匹。

    有个很大的误区,可能很多人以为越是好马,越高大威猛,跑得快,负重能力强。这种马对饲料的要求也就越高,一旦饲料跟不上,行军过程中很容易大面积死亡。而且马匹是不能像送六百里、八百里加急那样不要命的跑的,因为马不懂得控制自己,就象鱼会不停的吃鱼食把自己撑死一样,马若是被催促着疯跑,会把自己跑到脱力死翘翘。所以说,实际上骑兵部队的行军速度达不到步兵的多少多少倍,出于战斗状态下的攻击前进、攻击移动速度更慢。

    成吉思汗的蒙古为什么那么厉害,很大程度上在于他们拥有大量的蒙古马。蒙古马的优势在于生存能力极强,几乎不需要其他种类战马所需的精饲料,放开让它们随地吃野草就可以保持体力持续行军,这点是其他所有马都无法比拟的。所以蒙古骑兵可以一路烧杀抢掠,沿路屠城而去,完全不用考虑补给问题。

    部队的行军速度有多快呢?蒙古人历史上干过的‘长子西征’,路程上万公里,一直打到欧洲莱茵河畔,其行军速度大约是每天五十公里左右,非常的夸张。不懂的人可能觉得每天才五十公里?老子走路都能走到。那你仔细了,二战时纳粹德国搞闪电战攻击波兰,搞巴巴罗萨打苏俄,后来老美打两次海湾战争收拾伊拉克,行军速度都达不到每天五十公里。

    牢骚二,一百万人的庞大部队,在地图上只相当于一个小点这是某部国产奇幻、玄幻小说的先驱中犯下的错误,认真看的话,是个笑话了。水桶完全没有敌意,也不是想骂人,只是……同志们写东西之前,还是认真一点的好。

    牢骚三,部队行军的问题这是非常容易遭到忽视的问题,比如说某某小说中会写到一个师一万多人,或者一个军三、五万人,接到命令后立刻开拔,一天之内就跑出几十公里之外。有的甚至是出于战斗状态下的部队,说撤退就稀里糊涂全部撤退,跑得比飞还快。

    我说这是彻底的扯淡,彻底的没有最基本的军事常识。

    投入战斗的部队,想要收拢、改变方向是非常吃力的,比如二战中巴顿将军收拢下属的一个军转向攻击,用了一个星期才完成部队集结。如果是放在古代没有电话没有无线电通信困难的状态下,所需的时间只会更多。

    而且部队行军并不是所有人可以一起开拔,你以为有什么路可以宽到让一个师上万人同时上路的?纳粹德国攻击苏俄时有过记载,一个步兵师一万多人的部队,先头部队和出发地之间,可以拉开超过一百五十公里的距离!原因在于该师各部队的任务不同,并不是同时行动,然后道路拥挤不堪,挤得一塌糊涂。

    牢骚四,老虎和狼是不能骑的至少普通人类是骑不了,不是说人家会咬你一口,而是人受不了那份颠簸。

    我们骑车、坐车都都会颠,是吧,骑马也颠来颠去的。但是,我们和人和骑的马,还有猫科、犬科,都是脊椎动物,行动时脊椎会晃动、会扭曲。简单来说,马、牛等行动时,脊椎的扭动使得它们的背部颠簸是‘上、下、前、后’等方向,人骑在上面可以承受。而猫科、犬科动物是前后左右上下……人要是骑上去,骨头都能给你摇到散架。

    牢骚五,重心问题几乎所有包含暴力因素的奇幻小说都有这个问题,就是一个体重七十公斤的人,手里可以拿着五百公斤重的武器,如果是水桶这样写神仙打架的就不用深究了,神仙都出现了你还能说什么?如果不是的话,就可以当作笑话来看。大家都是学过初中物理的,可以想象一下这位仁兄的重心在哪里?他如果提着五百公斤重的武器抡圆了打人,重心会跑到什么地方去,他用从何处借来回天之力才能站稳、站定、站住了不摔跟头?

    牢骚六,战斗伤亡有多少?

    某大神曾经写过的东西,其他很多人也在这样写,写什么呢?

    两万人包围四万人,两万人同时出刀,每人砍了两刀,被包围的四万人瞬间就全被砍死。

    还有,一场持续半天的战斗,双方伤亡近十万人。

    这是不可能的,战争残酷,重大的人员伤亡,但一场战斗中能在战场上打死的人并不多,即便是大获全胜的歼灭战。苏德战争在东线打到最残酷的时候,德军统帅部自己统计的数字,是每天死亡的士兵大约有五百人。战争中死掉的绝大部分是平民,而不是士兵。

    而且伤亡、伤亡,指的是战斗中所有受伤和死亡的人员,其中得到医治可以恢复的人员占大多数。

    这里举两个例子说明:

    一个是1948年9月,华东野战军消灭王耀武的济南战役。

    华野攻城部队14万人,消灭济南守军10。4万,自身伤亡2。6万人,其中阵亡和残疾无法恢复的不到4000人,约占总伤亡的八分之一。

    第二个是冷兵器时代,公元621年李世民击破窦建德的虎牢之战。击溃窦建德所部10余万人,活捉了窦建德,俘虏有5万有余,战场上砍死了多少人呢?斩首3000余。

    你小说里半天可以砍死几万人?怎么做到的,是马恩河?用重机枪扫射英法士兵,一天干掉六万人?

    牢骚七,和战争无关了,诺贝尔奖到底有几个?

    大家自己百度吧,水桶偶见过好几次这种莫名其妙的错误,乱七八糟的诺贝尔奖名目。

    牢骚八,阑尾手术不是那么容易的穿越回古代给古人割阑尾,也是个常见的桥段了,没学过医的当然可以睁着眼睛胡扯了,反正是你的小说,你想怎么说都行了,编不下去的时候还可以来颗堕入凡间的陨石、流星,一家伙干掉所有敌我老幼,大家一起玩完,就此完本。

    记得几年前在一论坛上看到有人写的散文随笔,说他那天在第N次什么什么病之后,终于趁着周末有空,去医院看看了。我当时就骂了他一顿,说那种病,只要来过一次,你不去医院还可以不死的,疼痛感足以让你终身不忘,你还有本事撑过第N次之后?

    回头来说这个割阑尾,首先要搞明白,大家习惯上会把阑尾炎和盲肠炎当作同一种病,实际上它们不是一回事,阑尾是盲肠末端的一小条,阑尾炎手术就是把它割掉。大家恐怕很难见到活人的肠子,但猪大肠估计都吃过的,韧性十足,是吧?活人的肠子可是非常脆弱的,稍稍用力过大就会拉断,到时候除非是神仙降临,才能把人救活。

    你割阑尾?最搞笑是,主刀的穿越主角都不是医科大学的学生,你有胆下刀?大家要是觉得小说上写得真实,不如自己去花鸟市场买只肉兔回来,给它开腹割一次看看?

    牢骚九,辣椒、土豆等,何时传入中国的?

    都是明代中后期,没有辣椒之前,我们的祖先是吃茱萸的。还有,棉花在很长时间里是一种观赏植物,大约在宋代才开始被织成棉布。

    番茄原产中美和南美,也是在明代传入中国,所以叫‘番’茄。

    茄子原产印度,一般认为公元4~5世纪传入中国,很早了,而且传入时间有争议,西汉时成都人扬雄(公元前53~公元18年)作《蜀都赋》描述家乡物产时说:“盛冬育笋,旧菜增伽”。伽,便是茄子。隋炀帝曾经将茄子改名昆仑紫瓜,不过这名字不受欢迎,没多少人知道。

    高度酒!这个很重要哦,中国是什么时候有了高度烈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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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节 春节结束了!



    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假期是美妙的,春节是短暂的……

    Ok,确定了书名后,芙罗丽娜妹妹回家睡觉,她已经困得不行。马克西说你好歹也是黑暗主神,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不正是你们应该活跃的舞台咩?像你这样朝九晚五困了就睡,那谁来做坏事啊!?

    没人搭理他。

    揣着一肚子他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的念头,马克西回到了瑟德大陆上。他找到埃利奥特供职的酒吧,时间已经到了凌晨两点,偏僻的小小夜店里正在沸腾。被叫出来的埃利奥特喝了很多,很兴奋,说今儿找到个来自艺术王国萨利纳的凯子,兄弟我又要发一笔了。

    马克西道:“你醒醒,有事跟你说。”

    “那你快说。”埃利奥特晕晕乎乎的,回头往店里张望:“说完了我还得回去灌那孙子,让他把所有旅费全都掏出来。至于他是否回得了几千公里之外的老家,我就丧尽天良、昧着良心当作什么都不知道好了。”

    善良纯洁的马克西一听,立刻就义愤填膺岔开自己准备已久的话题,质问他既然知道良心不安,干嘛还要继续?

    “我得活下去啊。”醉醺醺的埃利奥特似乎看清了现实:“你也看到我那一屋子的手稿和资料了,我也曾经是个有理想、有抱负的热血青年,但现实就是如此,我能有什么办法?我已经朝着虚无缥缈的理想奋斗了十几年,我没有第二个十几年来挥霍了。一头金发的帅哥小朋友,我得活下去。我需要结实的房子,宽大温暖的床,冬天有厚实的冬装,不用随时随地为了晚饭而苦恼。我需要钱,钱啊,你懂吗?”

    马克西不懂,他压根就没缺过银子,所以不懂钱的重要,以他在艾塞尔姆不要脸大神的地位,估计这辈子也不可能懂。但他又很理解埃利奥特的感受,因为他虽然未满十七岁,遇到的人生挫折可一点都不少。

    “为了钱,你什么都肯做?”

    埃利奥特点头:“那当然,你看看芸芸众生,下至大街上捡破烂的,上至朝堂上的当道诸公,哪个不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在做事?那些削尖了脑袋往上爬的官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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