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一世剑仙-第4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肆揭勇蛞患路诶蠲沃劭蠢矗鞘置槐匾液馨壮盏男形�
  奈何这是叶桑榆看中的衣服,且他必须得穿着,就算心里再别扭也不敢说什么,而且贵的衣服穿起来果然很舒适。
  如果他现在的肤色再白净一些,配上这一身八两的衣袍,绝对有富家公子的做派,跟叶桑榆站在一起,倒是能够相衬得上了。
  针对这一点,李梦舟还是很开心的。
  洗完脸回到叶桑榆身边,后者便又向他伸出了手。
  李梦舟以为她又要吃的,结果是叶桑榆说走累了,要让他背着。
  最终当然还是李梦舟乖乖蹲下,叶桑榆欢喜的趴在他背上,两个人朝着宁芦城走去。
  背影在夕阳下被拉扯的很远。
  ……
  现在是深秋季节,万物凋零,游人甚少,宁芦城外看起来更是冷清得很。
  临近傍晚,残阳如血,火红的云霞映在宁芦城上空,却添一分宁静。
  这时的李梦舟和叶桑榆已经并肩走在入城后的街道上。
  因为在城门口的时候叶桑榆便不让李梦舟背她了,两人关系稍近了一些,只要不是太过分的接触倒也不会介意,但这不代表可以在大庭广众之下。
  男子背着女子行路或许很浪漫,但在人前亦是有伤风化的事情,被人议论都是小的,尤其是姑娘家的清誉而言,就会是很严重的问题。
  或许修行者的世界里,这些并非不能接受,但在世俗之中,男女授受不亲乃是规矩,若不是夫妻,或是有血缘关系,但凡过分亲密,虽不至于是什么不可饶恕的大罪过,但姑娘家里也算没脸见人了。
  姜国的风气还不算太传统,但总归也是有度的,要是在别的封建制度严谨的王朝,一对男女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亲密举动,就算是夫妻,也是不被认可的。
  叶桑榆害羞下又加紧张,也是情有可原的。
  李梦舟虽然不太在意这些,但也不能真的硬背着叶桑榆进城。
  两人沉默着往前走着。
  许是赶路太疲惫,又加上银子快花光了,他们也没有了欣赏宁芦城风景的念头,且天色已暗,街道上也没有了好玩的物事。
  除了想办法挣些银子外,首要的事还是要先找一家客栈住下再说。
  而且还要尽量找便宜一些的客栈,否则住处虽然有了,但晚上必定要饿肚子。
  便宜的客栈会有,但注定不会很大,地理位置也不会很好,他们左转右转,终于选定了一家客栈。
  李梦舟抬头望去,四个大字很是醒目,果然是‘一家客栈’。
  客栈在深巷中,如果不是熟悉的人,还真的很难找到。
  迎面客栈里店小二走了出来,肩上搭着抹布,笑容满面的上前道:“客官是要打尖儿还是住店?”
  李梦舟扫视了一圈客栈里的环境,略有些杂乱,但勉强说得过去,便随口回道:“住店。”
  店小二向来都是能说会道之人,而且基本上都是碎嘴子,他很有兴致的说道:“客官到我们这里来可是找对地方了,在整个宁芦来说,我们一家客栈绝对是佳选,您别看我们店小,但正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客官瞧见没有,咱店门前这杆旗子,那可是宁芦有名的大才子题字,一家客官,像家一样温暖,到了这里就跟自己家一样,绝对住的舒服,而且那大才子还考上了功名,这几个字可值钱了。
  李梦舟听得店小二罗嗦,不免有些鄙夷,莫说这小破店能有啥名头,单单是那所谓的大才子题字,便显得忒没学问,还考取什么功名,一听就是瞎扯。
  但看着店小二似乎兴致很高,他也难得开个玩笑,说道:“这里不会是什么黑店吧。”
  店小二却是猛然正色道:“客官这是哪里话,咱这儿可是正儿八经的正经生意,您看我这热情招待劲儿就知道了,你到别处哪能受到这般待遇,更何况有大才子亲自题名,这还不能证明一切嘛。”
  李梦舟是懒得听他废话,咂摸咂摸嘴,说道:“随便找一间房吧。”
  店小二看了叶桑榆一眼,听到只要一间房,以为两人是对小夫妻,便只是笑了笑,不再说什么,引着两人进到大堂。
  开一间房的原因除了省钱之外,也是因为两个人小半个月的相处都在一起,而且在花城也曾住过几天,倒也不会有什么别的想法。
  客栈有两层,一楼大堂除了柜台外,也仅有四五张桌子和配套的长凳,二楼是住人的地方,房间也并不是很多,此刻大堂并无客人,李梦舟猜测,可能这家客栈里根本就没有客人。
  柜台里面倒是坐着一个人,是一个女子,年纪大约三十好几,正百无聊赖的嗑着瓜子,她穿着绿萝缎,紧紧地贴着身子,身形丰腴,再加上那徐娘半老的脸蛋,倒是透着一股不容忽视的诱惑力。
  老板娘听到脚步声,极为随意的抬起头来,见那左顾右盼的少女极为俊俏,不免眼前微亮,再见旁边跟着店小二的年轻人,那挺拔的身姿,黢黑的脸庞,走起路来竟是不带半点声响,犹如星辰一般的眼眸扫视过来,还真有点帅气。
  跟白净的小少年相比,李梦舟当然算不上多帅,但气质有时候比脸蛋有用的多了,而且棱角分明的脸庞,除了肤色黑了点外,在任何方面都是不丑的,反而要比那些手不能提的文弱书生强多了。
  老板娘倒并非是被李梦舟吸引,而是隐隐从他身上感受到了一种隐晦的气息。
  并非是江湖气,而是一种令人望之生寒的杀气。
  老板娘认为自己绝对不会感知错,除了她见过不少带着杀气的凶徒外,她自己本身也算是江湖人士,对这种气息最为敏感。
  但这般杀气出现在少年人身上,便稍微有些可怕了。
  屠夫身上会有杀气,那是因为常年沾染血腥,但那只是属于下乘,若是真正杀人如麻的大盗马匪之流,杀气便更为浓厚,且稍微内敛,反而不易察觉。
  从这一点上来说,这少年便不是初入江湖的小白,而该是老江湖才会有的气势。
  李梦舟当然是有察觉到那老板娘注目过久的视线,虽然刚才说黑店只是玩笑话,但现在看来,这里倒是真有点黑店的潜质。
  江湖人可以从气息和做派判断出一个人是否拥有非凡的本领,却不能够探知这个人究竟有多强,那种不需要动手,一眼便能看出内在的是修行之人的本事。
  所以老板娘虽然认为李梦舟这个少年不太简单,但也不会往太高处想,毕竟只是一个年轻人罢了。
  李梦舟当然也可以认为这店里的老板娘不是寻常人,却也不能知晓这老板娘是否就是武道高手。
  但心里保持警惕总是没错的。
  老板娘随后便放下手中瓜子,从长凳上起身,热情的绕过柜台迎上前来,同时脸上露出笑意,说道:“咱们一家客栈价格公道,童叟无欺,放眼整个宁芦城,乃至城外百里,那也是响当当的一块金字招牌,两位客官住在我们这里,必然是最佳的选择。”
  李梦舟暗道这老板娘与那店小二一样,吹嘘起来脸不红心不跳,我就是因为要省钱才来你这小破店,这般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行径,还真是有些可笑。
  老板娘对于李梦舟的沉默似乎觉得有些尴尬,也觉得自己说的有些过了,莫说客栈位置偏僻,且大堂中也颇显杂乱,各种杂物堆积在角落里,满地都是瓜子皮,实在不甚雅观。
  李梦舟仍旧在默默想着,如果她知道自己没多少银子,是不是还会这么热情。
  但只看表面,叶桑榆身上穿的便是锦绣绸缎,而李梦舟这一身衣服也值八两银子呢,只从外表怎么看也不像是穷人,偏偏他们就是穷得不能再穷的人。


第三十一章 十月朝,两碗面
  “老板娘,最近生意如何?”
  李梦舟像是很随意的问道。
  老板娘面不改色道:“我家客栈生意向来都好,也是客官你的运气,正好还剩下一间房。”
  李梦舟笑而不语,半天不见一个客人,二楼上也没有动静,这算哪门子生意好。
  但他实在没兴趣去拆穿老板娘,叶桑榆这时也询问道:“住宿两天的价钱是多少?”
  老板娘回道:“客官若是住店,加上一日三餐的话,正好是一两银子。”
  李梦舟眉头微皱,紧紧盯着老板娘,说道:“宁芦不算什么大城,就算是装饰辉煌的客栈,也顶多就是一两银子不到,这还是属于那些客栈环境好,菜肴上等来算,像贵店这般一眼望尽,却也要价一两,不觉得太多了么?”
  他终究没有说出太过分的话,依照这家客栈里的环境,怕也只是比猪圈好上不少,店小二更是只有一个,价钱却与顶级客栈相等,这怕莫不是真的黑店。
  老板娘却是情绪毫无起伏的样子,说道:“价钱历来如此,我也说过了,咱家客栈可是金字招牌,你别看外家装饰很好,但服务态度很差,住在客栈里当然是因为远家,能够住得更舒服,像家一样温暖的地方,这价钱不仅不多,恐怕还少呢。”
  李梦舟稍微领教到了老板娘的脸皮之厚,但他口袋里只剩下一两银子和几个铜板了,这一下子岂不是要钱财尽出。
  既以打算在宁芦城挣些路费,当然不可能住一天便走,两天都是少的,如果价钱这么贵,怎么着也不太合适。
  他没想到自己已经是在宁芦城找到的最差的客栈了,住两天的价格却堪比最顶尖的客栈,莫不是把自己当成了肥羊来宰?
  李梦舟正想着要不要以强势手段吓唬一下这老板娘,老板娘却突然改口道:“如果客官实在想住,价钱方面倒也不是不能谈,一两银子是不会变的,但可以让客官多住几天。”
  如能多住几天,虽然同样是要一两银子,但价格是缩减了很多的,倒也不是不能接受。
  而且李梦舟的确也懒得再去找别家客栈,只能从腰间掏出一块碎银子,递到老板娘手中,说道:“我也不知道具体要住多久,若是不够,自会再补。”
  老板娘倒也干脆,笑眯眯的看了李梦舟和叶桑榆一眼,接过银子便吩咐店小二引着两人上楼看房去了。
  上得二楼东厢房,那店小二便告辞离开了,李梦舟推开房门,满屋子难言的气味,说不上是臭还是腐霉味,且屋中桌面上手指一抹,便是灰尘染色,也不知道多久没住过人了,关键还不打扫。
  李梦舟顿觉一两银子就算可以住上一个月也是亏得很。
  但没办法,银子已经交了,不住也得住了。
  灰尘飘荡在屋中,叶桑榆忍不住咳嗽了几声,慌忙又退出了房间。
  李梦舟打开窗户,望着天空那一抹渐渐升至高处的明月,侧目朝叶桑榆说道:“你觉不觉得那老板娘有所图谋,她为何最后突然改口,给我们便宜了一些?”
  叶桑榆皱着眉头分析道:“这客栈里明显没什么人,自卖自夸终究只是为了留住我们这唯一的客人,或许是想要多讨要些银子,但看出我们似乎不是什么有钱人,秉承着苍蝇虽小也是肉的道理,便宜一些倒也不可厚非。”
  李梦舟看到叶桑榆煞有其事的样子,说的话确实有些道理。
  叶桑榆又突然话锋一转,盯着李梦舟的脸,说道:“我看那老板娘似乎一直在打量你,虽然你脸黑了点,但长得还算说得过去,说不定是那老板娘看上了你,打算把你留住,然后半夜里爬到你床上去。”
  李梦舟的脸顿时更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