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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路易十四-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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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依然是常见的宗教题材。
  上帝将夏娃交给亚当,世俗间的情乐,地狱中的痛楚……但从伊甸园(上帝与亚当、夏娃)开始,画面上就出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植物与动物,像是巨大的如同建筑的花朵,裂开吐出舌头的有刺果实,长翅膀的鱼和三只头的鸟等等;世俗则被描绘成一个大花园,花园里满是年轻的男男女女,他们不着寸缕,姿态暧昧,而且之中变异与扭曲的情景更多,生着许多脚的石榴孵化出的猫头鹰,戴着铁头盔的人鱼,骑着猫的女人,更让人感到奇怪的是,那些人类的肤色从青灰色到白色,又从白色到红色,然后还有全黑到无法分辨眉眼四肢的,看上去就像是一个人形的直立影子。
  等到了地狱里,画家的想象就彻底被放飞了,这里你看到的都是动物们统治了人类,地狱里没有火焰,没有岩浆,人类的脸上看不到痛苦,但他们明明都被制造成了各种家具和乐器,要么被贯穿,要么被碾压,要么背负着重物,无法直起身体,奇异的是,人们见了都要说荒诞,却又移不开眼睛,当你看着他们的时候,就像是能够听到从画面里传出来的各种响声,从咕哝、哭泣到咆哮,又或是哀求。
  这幅画原本应该被销毁,但不知道为什么,女子修道院的主教把它收藏了起来,然后加斯东公爵偶尔听闻,就坚持要前往一观,之后就用一千个里弗尔的高价把它买了下来。
  “很荣幸您能够如此喜爱我的拙作。”医生见到公爵夫人再一次目不转睛,就笑了,他的笑声就像是受惊的猫。
  “博斯先生,”加斯东公爵没有解下面罩,但他仿佛能够透过深黑色的丝绒看见画面似的:“我还能活多久?”
  “您早该死了,”希罗尼穆斯·博斯,这个应当死于一百年前,却还能够若无其事地行走在人世间的家伙笑吟吟地从还没被扔掉的床单里捡取了一样东西,举在蜡烛前给公爵看,“看,阁下,这是您的肺。”
  “没有希望了么?”
  “没有了。”
  “如果我能再有一个儿子,”公爵小声(他也没有足够的力气)说:“我还能和女人同床……我的妻子会为我安排,十个或是二十个,她们的肚子里总能有一个儿子,我会让玛格丽特承认他,他会是我的合法继承人……”
  “这也不可能,公爵先生,您是从身体内部开始腐烂的,也就是说,哪怕您现在能够……嗯,起来,您那两颗干瘪的蛋蛋也不可能生产出种子,您注定要失去您的领地与爵位了,但没关系,那时候您已经死了,埋在地下,您不会再有任何知觉。”
  这番话让公爵勃然大怒,但他所能做的也只有一把扯掉面罩,即便如此,他依然累得气喘吁吁,公爵夫人毫无厌恶之心地将他的头抱在怀里,让他躺在自己的膝盖上,哪怕公爵的头就像是一颗腐烂中的梅子,但在片刻激动后,公爵突然又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推了推自己的眼珠,让它们回去一点,虽然他现在几乎已经看不清眼前的东西了,但只要他还有头脑在运作,他还有忠诚的妻子与臣民,他就……
  “那么,”他平静地说:“如果我要一个人为我陪葬……”
  “谁?”
  “法国的国王路易十四。”
  这个回答让博斯先生也沉默了一会,然后他问:“回报?”
  “我留下的所有钱财,还有一百份空白的身份证明文书。”
  “你的夫人呢?”
  “她有自己的嫁妆。”
  “您的女儿呢?”
  “她们已经都订了婚约,并且有各自的嫁妆。”在这里,加斯东公爵丝毫没有提到他的大女儿蒙庞西埃女公爵,若是说在蒙庞西埃女公爵再次回到宫廷之前,她给加斯东公爵的印象就是一个无能的废物,一个下作的背叛者,那么在她用领地上的收入换回了国王对她而不是对她父亲的宽恕后,她就是加斯东公爵不折不扣的敌人了。
  他没有让她去死,不是出于父亲的仁慈,而是因为公爵现在掌握的力量已经非常微薄,需要用在最关键的地方。
  “您的……儿子呢?”
  “他是我仅有的血脉了,我会把他送到西班牙去。”
  “那么安茹公爵菲利普呢?”
  “我要为法国留下一个波旁家的国王,而且若是我做出这样的要求,你们是绝对不会应允的。”
  “确实如此,公爵先生,”博斯说,一边脱下了面具,露出赤红色的眼睛与尖锐的獠牙:“但我们已经向梵卓的提奥德里克亲王承诺过绝不伤害王室中的任何一人,所以我只能遗憾地为您做个中介了。”
  “我的酬劳应该可以打动很多人。”
  “确实如此,而且那位陛下,”博斯说:“他最近确实做出了一些令许多人不快的事情。”


第九十九章 敦刻尔克的入城仪式(1)
  敦刻尔克是座港口城市,人尽皆知,有宽大的运河与水渠将它与大海链接起来,它的道路上铺设着小石块,路面两侧有水渠,因为可以引入海水冲洗,这里竟然要比法国的其他城市更干净一些,但无论怎样干净,此时的城市里气味总是相当的不尽如人意。
  我们之前说过,敦刻尔克就如同一位无助的贞女一般,被强盗争来夺去,它的所有权也总是变来变去,所以这里没有纯粹的法国人,也没有纯粹的佛兰德斯人,没有纯粹的西班牙人或是英国人,在这里的人们也不在乎自己究竟是什么人,总之谁占领了这里,谁就是他们的主人,尤其是那些一无所有的人,他们其中甚至还有一些脱下了肩带和丢弃了武器的雇佣兵——他们拥挤在道路两侧,兴奋地等待着,因为无论是国王,还是主教或是元帅,他们第一次踏入这里的时候必然有一场辉煌的入城仪式,而在仪式上,他们会抛洒钱币来换取人们的欢呼与屈服。
  这是年轻的国王所经历的第一次入城仪式,路易自然希望越完美越好,但他也同样吝惜为了显示慷慨而无谓耗费的钱财,但主教先生坚持说,这种仪式与他们之前在巴黎召开的宴会与舞会一样是种彰显国力的方式,所以不可缺少,主要是作为将领的蒂雷纳子爵也表示认可,于是他们又为了钱币中的金币、银币、铜币的比例商讨了好一阵子——相比之下,主教先生对国王担心的士兵们的抚恤与后续的医疗费用倒是毫不担心,要知道,直到路易十三离世的时候,还有三亨利之战(注释1)的老兵前来向主教讨要拖欠的俸金呢。
  但世上的任何事情,总是有来有往,在开战之前,主教先生才有意将他的情报网交给国王,国王当然不能在这些问题上固执己见,他们确定了将金银铜的比例安排在1:10:1000后,路易改弦易辙,询问主教先生,伴随他一起进入敦刻尔克的,除了主教先生,蒂雷纳子爵与他的忏悔神父拉里维埃尔院长这些必不可缺的人物,以及火枪手们之外,是不是还能安排一些在这场战役中表现勇敢的士兵跟随在他们的队列后面?
  这个可不太符合传统,主教犹豫了一会,但想到这次宫廷里来的人并不多,在去掉蒂雷纳子爵以及以自己为首的一些教士之后,剩下的人身份都不高,既然如此——他看了一眼蒂雷纳子爵,蒂雷纳子爵是从一个普通士兵在舅舅的军队中做起的,对于士兵们的想法当然也有几分理解,他马上表示同意。
  之后他们又在国王是骑马进入敦刻尔克还是坐着马车进入敦刻尔克;在广场上接受市长奉献钥匙还是在市政厅里接受钥匙;之后的宴会里,西班牙人的唐·璜元帅是否有资格坐在国王的下首,而孔代亲王应不应该出现等等一些问题上纠缠到了黄昏时分,国王到了第二个问题的时候就不太关心了,他希望骑马,但主教和蒂雷纳先生都认为他应该乘坐马车——以安全的角度来看,马车确实要比马背稳妥。
  这时候,路易在想着那些士兵,他想起了新模范军的红色军装,确实非常漂亮,然后他又想起法国士兵们那斑驳混乱的衣着,此时的法国军队并不提供统一的军装,从军装到一些装备,都需要士兵们自己筹备,一些善于筹谋的家伙还行,一些事不到临头就完全想不起来,或是因为各种原因囊中羞涩的人当然只能什么廉宜拿什么,还有一些是被可恶的商人骗了,所以这也很难责怪他们,国王让邦唐叫柯尔贝尔,然后问柯尔贝尔是否能够在这几天里,也就是在入城仪式之前,为二十四名士兵备妥一套相同的服饰?
  此时的男性服饰,平民们习惯穿着衬衫,外套,长裤,袜子和鞋子,贵族们大致相同,不同的是衣服的质地与装饰,以及一些小小的修改,譬如肥大的袖子,袖口与领口的花边以及有刺绣的吊袜带等等,但这些并不是路易希望在士兵们身上看到的,他需要的是战士而不是演员或是乐师,他向柯尔贝尔提了他的要求,当然,正如每一次,虽然艰难,但这位商人出身的大臣还是毫不犹豫地应允了下来。
  他现在正为红衣主教马扎然管理他的私人财务,虽然一些人在嘲笑他被国王放逐到了主教这里,但柯尔贝尔很清楚,他站在主教身边的时候,只有比之前距离国王更近,毕竟那时候他的上面还有一个穿袍贵族,监政官出身的尼古拉斯·富凯,这位富凯先生对柯尔贝尔简直可以说是又嫉又恨,因为国王的屡次作为无疑是在比较他们,虽然富凯凭借着自己的身份先行一步,但柯尔贝尔始终是个巨大的威胁。
  柯尔贝尔知道富凯曾数次在国王面前进谗言,说他投靠了主教先生;又在主教先生面前说,他乃是国王的奸细,如果不是国王与主教先生之间的关系不如外人以为的那样僵硬,也许他真要成了两强相争之中的牺牲品。
  但柯尔贝尔也知道,国王对他的恩宠,几乎全都建立在他国王旨意的心领神会与尽心竭力上,他若是略有懈怠,或是有所图谋,只要有那么一次,甚至只是没能完成国王交付的工作,等待他的就只有断头台或是绞架。
  他的国王固然仁慈,但对于那些令他失望的人,从不心慈手软。
  所以每次为国王做工,柯尔贝尔都会以一种令人恐惧的热情扑入其中,这次也不例外,他在当晚就从熟悉的随驾商人那里找到了符合国王要求的,深墨蓝色与银色的厚重挺括的缎料,白色的亚麻与金丝绸带,漂亮的小牛皮有跟靴子。
  之后就是请所有他能够招揽来的裁缝日以继夜地制作,一边是叮当作响的银埃居,一边是监牢和鞭子,只要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该怎么选择,幸而国王要求士兵们的服饰重在质地而非装饰,所以他们减少了很多花边与装饰带的制作,成品出来后,塞巴斯蒂安·沃邦上尉就成了第一个试穿的人,他昂着头,得意洋洋地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就像是一只绚丽的山鸡。
  要说国王已经尽量减少颜色了,但此时的人们会将朴素视作一种耻辱,如果国王真将几百年后的灰色、草绿色或是茶色作为军装的主要用色,只怕之后的募兵工作会遭到很大的阻力——所以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是深墨蓝色的缎面短外套、蓬松的裤子与到膝盖的黑色靴子,外面罩着银色的长外衣,在前胸绣着金边的十字架,然后从肩膀到腰间,横过一条鲜红色的肩带,再加上银扣子与金别针,缀着鸵鸟羽毛的宽檐帽,不由得就让人充满了渴望——至少对那些被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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