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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死荒原-第1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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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主人的脸色不太好看,艾咪不敢再说什么了,跟在主人身后,来到了霍格沃茨的四楼角落的一个房间,那是菲丽丝担任这座魔法学校的魔法史教授后,分配到了一个办公室兼卧室。

    这是套还算宽敞的房间,不过因为需要被隔成不同功能的各个房间,使得每个房间的面积都不大,甚至有些逼首发

    客厅被菲丽丝布置成了办公室,靠墙的宽大办公桌,用作藏书和置物的书架,还有一套真皮沙发这年头真皮沙发的价格还不是特别的贵。角落里是一套圆桌和椅子。墙上是淡灰色的墙纸,这种颜色的墙纸并不多见,而且说实话,并不是特别的好看,不过菲丽丝喜欢,艾咪也没办法。

    通过办公室的内门,就可以走进菲丽丝的卧室。卧室的布置很普通,一架宽大的双人床,一套六开门的衣柜,一套简单的木质桌椅,上面摆着一些随手放在那儿的书,还有几样化妆品。

    原本房间还有个储物室,被菲丽丝改造成了实验室,那里面很多试剂都很危险,而且看起来不那么美好,每次艾咪进行打扫的时候,都需要菲丽丝在旁边看着。

    ps:更新有点儿少,不过我还在写,今天晚上还会有一章的更新。

第二百六十一章 霍格沃茨之魔法史教授(12)

    为了在那个混乱的年代保护自己唯一女儿的安全,菲丽丝的父母将她关在了位于柴郡的凯特庄园里,并且布置下了血脉保护魔咒。就这样,菲丽丝被关了七年。

    好不容易等她成年,打算稍作准备就开始一场旅行来放松下心情的时候,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拿着她进入第七空间之前填写的应聘简历来访,于是,菲丽丝成为了这所伟大魔法学校的一名教授魔法史的教授。

    凯特家族是个传承了数百年的古老家族,每代的凯特家族成员都有藏书的习惯。当然,因为一直没有融入到英国巫师界的主流中,他们能收藏的大都是比较常见的书籍笔记。但是这个“常见”也要看时代,在几百年前“常见”的书,在现代很可能就成了珍惜藏本。这么一代代的积累下来,凯特家族的藏书的量已经很大了,除了唯一地下室的隐秘藏书室外,三楼还专门有个很大的房间用来收藏这些书籍。

    菲丽丝一直认为,凯特家族的藏书已经够丰富了。可以想象,当她第一次走进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图书馆后,看到一排排书架上数十万册魔法书籍和魔法笔记时,有多么的震撼。

    花了三年的时间,菲丽丝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图书馆的藏书挨着翻看了一遍。当然,只是简略地翻看了下,并不能说完全掌握,不过这对于她来说足够了,她只需要确保,在需要什么哪方面资料的时候,可以精确地在图书馆藏书中找到。

    接下来的三年,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后,菲丽丝开始对符文魔法进行深入研究。依托着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图书馆浩瀚的藏书,她的研究工作进展的还算顺利,三年的时间,她又成功构建了两个属于自己的魔法符文。

    构建属于自己的魔法符文,并不是件简单的事。除了对符文魔法有着深入研究外,还需要考虑到自身的魔法特性。菲丽丝曾翻到过一本古老的魔法笔记,上面有提到过一句:大部分的符文魔法师只能构建出一个魔法符文,构建出两个魔法符文的已经属于大师了,至于说构建出三个魔法符文,哪怕在符文魔法最昌盛的时期,都极其罕首发

    能被第七空间选中成为试练者,菲丽丝的灵魂绝对称得上优秀,但即便如此,她感觉三个魔法符文已经是她的极限了,至少是现阶段的极限。

    既然到了极限,符文魔法的研究可以告一段落了,考虑到自己被关在凯特庄园七年,宅在霍格沃茨城堡进行魔法研究六年,十三年了,不能继续宅在屋子里了,自己需要出去走走。

    菲丽丝翻出了六年前做的旅行计划,简单修改了下,吩咐艾咪准备行李,她打算出去走走,见识下巫师界各地的风土人首发

    菲丽丝是七月十三号出发的,一个月多的旅行时间,八月二十四号回来。

    把主人的旅行箱暂时放到角落里,艾咪用稍显尖利的软糯声音问道:“主人,这次旅行很有趣吧?”

    菲丽丝坐在沙发上,脸上露出玩味的笑,说道:“是挺有趣的,尤其是在阿尔巴尼亚的黑暗森林。”

    艾咪刚想具体问问是遇到了什么有趣的事,就听到菲丽丝吩咐道:“好了,一个多月的旅行还挺累的,准备好热水,我要洗个澡。”

    霍格沃茨城堡不能使用电器设备,对于习惯现代科技生活的菲丽丝来说确实有些不方便,好在这些不方便大都转移到了艾咪身上,比如说准备热水洗澡,在凯特庄园,艾咪只需要打开热水器就行了,但在霍格沃茨,她需要在厨房烧水,麻烦的很。

    洗了个澡,菲丽丝直接走进了卧室,她不打算吃晚饭了,现在她最需要的是好好的休息一下。

    明明很累了,躺在床上,一时半会反而睡不着,菲丽丝想起了两个星期在,在阿尔巴尼亚遇到的“有趣”的事。

    顶点

第二百六十二章 霍格沃茨之魔法史教授(13)

    阿尔巴尼亚共和国,简称“阿尔巴尼亚”,是一个位于欧洲东南部,巴尔干半岛西南部的国家。

    阿尔巴尼亚有一片在巫师界很有名的“黑暗森林”。

    菲丽丝在一本笔记上看到过,黑暗森林里生活着一群吸血鬼和原始巫师。

    所谓的原始巫师,指的是狂热的信奉远古时期魔法的巫师,他们认为,现代巫师界对魔法的改良是对这种神秘力量的亵渎,是要被净化的邪祟。从这句话就可以看出,那些原始巫师是一群脑子不正常的家伙。

    菲丽丝研究的符文魔法就属于古代魔法的一种,她很清楚古时候的魔法有多么的暴虐和强大,与此同时,她也了解到,古时候的巫师对魔法力量的理解有多么的不靠谱。

    古代巫师普遍认为,经冬的癞蛤蟆、经过一个冬天晒制的苦艾,已经拥有致幻作用的麻草等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拥有神奇的魔力,至于吸收这些魔力的办法很多时候他们会选择这些东西混在一起煮烂,然后喝下去。

    这可不是什么好喜感,没有营养就算了,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大都对身体有毒害作用,所以古代的巫师,包括这些原始巫师,因为乱吃东西把自己毒死的不在少数,就算没死,也往往把自己弄成一副半鬼半人的样子,看起来就十分邪恶和可怕。

    至于吸血鬼,在不同的书籍笔记中有着完全不一样的记载。

    有的书上说吸血鬼拥有永远不会苍老的完美容颜,变老之际就是死亡之时,要想维持生命力,他们必须吸食生物,最好是巫师的血。

    同样是在那本书上,就在这段描写的边上,有一段很辛辣的批注:“他指的是那本书的作者显然深受奇幻小说的影响,希望能创作出一个吸引人的故事。这一点并不值得鄙视,只是有一点,既然是创作故事,就请注明是小说,而不是游记。”

    这段辛辣批注的下面,有批注者自己对吸血鬼的认知:“所谓的吸血鬼,指的是一种大型、有着类似蝙蝠外状的魔法生物,它们体型庞大,和一个人差不多一样高,以至于以讹传讹,被描述成什么贵族生物,其实不过是一群靠吸血为生的野兽罢了。”

    原始巫师什么的菲丽丝不感兴趣,但对于吸血鬼,她还是很好奇的,如果能抓过来一只,然后解剖一下,说不定就能弄清楚这些家伙的身体到底是什么构造。要知道,血液中的营养物质其实并不多,这些家伙怎么能够靠吸血活下去,菲丽丝一直没想明白。

    等到菲丽丝来到黑暗森林边上的一个小镇上,打算稍作休整就进去探险的时候,又听到了一个传闻。据说森林深处有一个神秘的酒吧,酒吧的老板可以满足客人一切愿望,只要能付出足够大的代价。

    这确实是个很有吸引力的传闻。这让菲丽丝多了一个去黑暗森林探险的理由,说不定真的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呢!只不过,菲丽丝的愿望是想抓住那个酒吧的老板,好好研究一番,也不知道酒吧老板愿不愿意成为她的试验品

    黑暗森林确实名副其实,走过林子边缘的稀疏灌木、乔木交杂的地带,真正进入这片林地,光线陡然黯淡了下来。

    这并不是自然现象,而是受到了魔法力量的影响。好在森林里弥散的魔法力量只是遮掩了部分的光线,并不会对生物产生什么不好的影响,要不然菲丽丝还真不敢贸然进来。

    在林子里赶路不是什么轻松的事,荆棘遍地,杂草丛生,很多时候根本没有路,需要趟过去,至于下一步会踩到什么,没人知道。

    宽大的魔法长袍虽然很衬巫师的气质,不过在林子里走路就太不方便了。为此,菲丽丝换上了长袖衬衫,紧身牛仔裤,还专门穿了一双过膝的高筒女靴,为的就是避免小虫子什么的从脚踝处钻进衣服里。

    在林子里赶路,对体力是个很大的消耗。走了有两个小时,菲丽丝就累的气喘吁吁了。

    自己的身体素质真不怎么样,菲丽丝找了个倒在地上的枯树干坐下,一边用手扇着风一边在心里感叹道。没办法,谁让她在屋子里宅了十三年,身体素质要是能好就奇了怪了。

    黑暗森林除了“黑暗”外,还有一个特点:寂静。现在是八月份,正值夏天,这种原始林地里必然是虫鸣不断,鸟叫不止,但在这片林地里,不说万物无声,但也极其少见,虫鸣鸟叫往往好长时间才能听到一两声。

    就是在这种几乎完全安静的环境下,菲丽丝听到了有人在交谈。但因为距离太远,她只听到了几个很模糊的词,“食死徒”,“名单”,“抓捕”什么的。

    这一堆散碎的词之中,“食死徒”这三个字引起了菲丽丝的注意。她当然知道食死徒是什么组织,所以愈发好奇到底是谁在这种地方密首发

    在林子里,因为树木的遮挡,声音会经过多次反射,想要凭借声音来追溯声源的方向很困难。菲丽丝只能猜测一个大概的方向,然后顺着方向找。结果……她是找到了在这里密谈的人,但因为距离太近,对方也发现了她这个偷听者。

    这就有点儿尴尬了。

    “凯特小姐,拉文克劳学院还真是有好奇心,盛产窃贼和盗密者。”

    说话的是一个有着淡金色的头发、冰冷的灰蓝色双眼、苍白的尖脸的男巫,他是卢修斯马尔福,是一个古老、富裕且有影响力的纯血巫师家族的当代族长,一个典型的斯莱特林。

    卢修斯马尔福刚才说的那句话,用到了一个典故。海莲娜拉文克劳,是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拉文克劳学院创办者,罗伊纳拉文克劳的女儿,曾经渴望比母亲更聪明、更有名望,偷走了拉文克劳象征智慧的冠冕。他借用这个典故,来讽刺菲丽丝偷听他们的谈话。

    菲丽丝是以魔法史教授的身份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严格来说,她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学院,但因为对知识的渴望,让她很认同拉文克劳的思想。所有人,包括其他教授和学生都认为,如果菲丽丝不是被血脉保护魔咒关在凯特庄园,她以学生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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