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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九叔世界里面努力加点修仙!-第2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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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这城就叫小城。
  ……
  挺别致的,真的。
  ……
  罗素很快又发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他好像又没钱了,自己又换了一重天,刀山地狱的钱肯定是不能用。
  于是乎,自己又一次从富豪变成了穷光蛋。
  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最麻烦的是,这一重天跟刀山地狱差不多,修行者格外的多,人世间的王朝也是修炼王朝,城门口站守的小兵都有修为,而且似乎还有阵法。
  罗素在那排队的时候,就看到天上有好几个修行之士,飞来飞去,速度格外的快,这只是对凡人而言。
  但是在他眼中就很慢,还一不小心看见了某个小仙女在那飞,咳,相当的大胆啊!
  年轻人真会玩!
  至于罗素是怎么进的城,当然是大摇大摆进的。
  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几个小毛贼,专门撩小姑娘的裙子,惹得她们大喊大叫,那些守卫瞬间提着大刀追了上去。
  于是乎,罗素就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
  呵,又一个纸人的小妙招,无聊的知识又增加了。
  一见了小城,那独属于人世间的热闹便扑面而来,让罗素站在那好一会儿,才回过神了。
  不知不觉,他已经一年多没有到人世间了,虽然一年对于其他修道者来说只是眨眼的时间,可对他却有不一样的意义。
  要知道他现在活的时间,满打满算也才十岁而已,对,他还只是个孩子呢。
  顺着人流而行,罗素在城中缓缓的寻找,最终来到了自己的目的地。
  一个偏僻的的书屋。
  那里面人头攒动,有不少书生在那买书、看书,甚至大厅中的椅子都坐满了。
  罗素抬起头,看向了那书屋的名字。
  “三味书屋!”
  人家三味是三味。
  您这是三味真火吧?


第427章 《凡人修仙传》===
  等拍完又懊悔不已,拱手向着众人道歉,好玩的很。
  罗素一踏进门,那低头的掌柜的瞬间抬起了头,淡淡的看了他一眼,又将头低下了。
  “那人在后面,给我安分一点,不要打扰我的生意!”
  呵。
  还很豪横。
  自己似乎来了一个了不起的地方。
  虽然掌柜的态度不好,但毕竟是人家的地盘,罗素也没说什么,径直走到了后院。
  后院里面大有名堂,一步踏进去,海阔天空,跟前面吵吵闹闹的街道不同,仿佛瞬间就隔了一个世界。
  仅这一招,罗素直接就明白了,这里面肯定是一个大佬,茅山大长老让自己劝回这个人,原本以为是个简单任务,现在看来直接难度上天了!
  他深呼一口气,清了清嗓子,刚想要开口,话还没说出,整个人便被一道奇怪的力量甩了出去。
  一时间天旋地转,等待罗素在清醒的时候,他整个人已经站到了前厅。
  那掌柜的还有那些读书人脸色丝毫没有变化,似乎早已经习惯了。
  “小娃子,你过来。”
  掌柜的招了招手,罗素走了过去,他打量了一下罗素,眼神中有些惊讶,“茅山的?”
  “是。”
  “你怎么这么小?”
  “啊?”
  掌柜的摇了摇头,“我劝你还是回去吧,之前茅山已经派过十几次人了,每一次都见不了面,直接被轰了回去。”
  “有的以为自己可以感动,就在外面守了三年,结果……”
  掌柜的径直摇了摇头,继续摆弄着手上的书页
  结果自然显而易见,如果他劝了回去,那就不用罗素来了。
  听掌柜的这么一说,罗素瞬间感觉有些棘手,人家求了三年,来了十几次人,都没见了面,自己也不大可能。
  刚想要转身离去,可又想了想,毕竟这是自己的第一次任务,若是就此回去,总感觉有些过意不去。
  罗素静静的想了想,他决定留一个月,如果一个月内劝不了,或者不让见面,他转身就走。
  见他不离去,掌柜的似乎明白了他的心意,用手指了指旁边,“你就住那儿。”
  “噢,对了,我这可不管吃饭,你吃饭需要自己去赚钱,或者给我打工。”
  罗素刚想说自己不需要吃饭,毕竟到了他这个地步,真的到了喝空气、喝西北风的境界。
  忽然他想到了什么,然后询问的,“在我之前的那十几人,他们吃饭吗?”
  “当然!”
  “为什么?”
  掌柜的奇怪的看了罗素一眼,“凡人不吃饭,那不得要饿死吗?”
  ……
  好有道理的样子。
  罗素也不再说话,简简单单的收拾了一下,就宣布入驻了这个书店。
  他也没带行李,他也没什么衣服,直接就床上一躺就行,反正也热不死,反正也冻不坏。
  哪怕有蚊子,蜈蚣什么的,都没办法下嘴,实在太硬了。
  但很快,罗素就发现自己年轻了,这掌柜的直接给他上了一课。
  只见掌柜的手提一只鹰,甩在了他面前,“小子,这就是你的工作,给书店做饭。”
  他又说了一声,“只需要做三个人的就行,大老板是不需要吃饭的。”
  店中就他一个掌柜的,还有两个伙计,罗素今天来的有点巧,两个伙计出去采购去了。
  对于这样的说法,罗素有些嗤之以鼻,煮三个人的饭,那我吃啥?
  更何况,面前这可是鹰,这玩意儿很刑!
  “对面那姓刘的,弓箭还挺利的。”掌柜的看着地上的鹰,被弓箭一箭穿胸而过,整整齐齐,不禁有些感慨。
  这鹰飞行速度极快,还有爪子、翅膀防身,要想弓箭穿胸而过,那箭法真的没法说。
  “小子,好好煮,我给你讲,这野味里面,就属鹰最香。”
  掌柜的看起来是经常吃,经验那是一道又一道的,“他的肉十分细,汤鲜美无比。”
  “而像那些野猪,豹猫,果子狸什么的,奇骚无比!”
  “只有那些外行人,才会觉得那些东西好吃。”
  “你小子运气好,刚一过来就尝到这样的美味,算你有口福喽!”
  掌柜这说着说着就晃悠的走了,浑然不知自己身在了一个好时代,若是换了一个地方,早就人头落地,直接刑了。
  罗素也感慨世事奇妙,他几个月前还是巅峰试炼的第一,无数人眼中的天才,无数人追捧的存在。
  而现在,竟然沦为了给别人做饭的厨子。
  他眼睛撇向了后院,静静的思索了一下,决定还是住下去,万一自己把里面的大佬劝回去了,给哄好了。
  那大腿上的毛掉下一根,都能把他砸死。
  另一方面嘛,他还想在凡间好好的玩一会儿,不想太早的回到茅山去。
  罗素又如小当家附体,就地取材,烹了一碗美味的鹰汤,惹得众人拍桌子叫绝。
  靠着这一碗鹰汤,这厉害的厨艺,罗素瞬间就融入了整个书店之中,被众人接纳了。
  闲聊中,他很快就明白了这书店的底细。
  这书店是大老板开的,也就是大长老让他劝回去的那人,神出鬼没,来无影去无踪,大隐隐于市的人。
  听掌柜的说,大老板在院中种了一棵茶树,就在那边喝茶看书,看经书,看各种各样的书。
  当然,这也只有他一个人进去过,两个伙计是不能进去的,罗素也是不能进去。
  两个伙计一个姓张,一个姓许,都是附近穷人家的孩子,在这书店之中讨口饭吃,也不求大富大贵,但求一生平平淡淡,安享晚年。
  可这简单的愿望,并不是那么容易实现的,因为这人间并不太平,不同于刀山地狱,始皇帝横扫六合,一剑断绝轮回。
  这世间妖魔鬼怪可是众多,王朝末世,动荡不堪,朝中党争十分严重,一时间风雨俱来,江南之地动荡不安。
  而这书店仿佛是异类,谁让幕后大老板十分的凶残呢,无人敢招惹,这小城便安宁了不少。
  为什么开书店?
  只因为这大老板喜欢看书,看各式各样的书,有经书,有志怪,有,有地方志,有爱恨情仇录,口味颇杂。
  一听说这个,罗素眼神就忍不住亮了,“掌柜的,我能不能赊一点工钱,换点纸和笔给我。”
  “你在我这白吃白住,你还想要工钱??”
  “……”
  “唉,算了,看你年纪小,就关照关照你。”掌柜的从旁边取出一摞纸,那两个小伙子看得羡慕不已。
  要知道这玩意儿可不便宜,除了他们书店,也没有几个地方能舍得拿出这么多给一个外人了。
  他们两个来了好几年,掌柜的可从来没这样对过他们,难道是因为新来的做饭好吃?
  过分,过分……两人忍不住舔了一下嘴唇,抗议的心思顿时被压下去。
  那玩意儿确实好吃。
  罗素接过那纸,掂量了一下,忍不住眉头一皱,“有点少。”
  “你拿纸干什么?”
  “我打算写一本,修仙。”
  那掌柜的顿时就笑了,“修仙无聊的要死,有什么好写的?”
  “我的不一样,因为它的名字叫凡人修仙传!”
  “哼,一天都没搞头,肯定没人看的,少年,你还不如写一写书生和狐妖的故事,那才有市场。”
  是吗?
  ps:今天六千六百字。


第428章 一发入……===
  “狐妖和书生的故事,那才叫老套!”
  罗素将纸铺在桌子上,思考了一下,“我的新书就不一样,那玩意儿太俗了,凡人修仙,那可比什么妖魔鬼怪谈恋爱好的多。”
  他提笔的时候,确实有些犹豫,凡人修仙写的实在是太长了,真的有人看吗?
  万一扑了呢?
  罗素静静的沉思了一下,脑海中忽然有了一个好想法,不如在里面写些春秋,那不就有人喜欢了吗?
  我有个朋友,最喜欢从书里面看这样的桥段,最好还带些画,多姿势多彩画。
  他就不信这些古代人能扛得住,性趣不大增。
  罗素越想越觉得可行,提笔就开始在那纸上缓缓的写,一写他就发现了毛病,这纸实在是太小了,准确的来说是字儿太大。
  若是写个几百万字,那要多少啊?
  话说写个刘皇叔要写这么多字,关二爷恐怕不止要脸红,恐怕要吐血身亡了。
  这一边,罗素在为自己的长篇埋头苦干的时候,书店的书生们讨论起了最近的怪事。
  原本罗素还没注意,毕竟他现在已经地师七重天了,无论放到哪一重天都是一个高手,还需要在意这些怪事?
  他们这些弱书生口中的怪事,又能咋的?
  最多也就是一些小小女鬼而已,都不够罗素塞牙缝的。
  他现在只有一个目的,先把书店那个大老板给弄出来,紧接着,出去找两个大妖怪,好好的练练拳脚,再回茅山去练练自己的金光轮。
  那玩意儿可是打妖怪的利器,一定要把它练好了!
  这可是光之纽带呀!
  直到罗素听到书妖两个字的时候,两个眼睛瞬间都亮了,如果把这个玩意儿逮到,那自己为什么还要写字呢。
  他从小就有一个梦想,让书自己写字,一天写个十万字,不动笔那是实在太好了。
  至于书妖愿不愿意动?
  没事,四目师叔,很久之前就告诉他一个道理,狗这个东西,不听话的打一打就听话了。
  书妖应该是一样的道理吧。
  他细细地竖起耳朵认真地偷听,说起来也是个丢人的事,自古就有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虽然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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