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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罪与罚-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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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自己个嘴巴子:“瞧我这臭嘴,您一定是奔着里面那小妞来的吧唉呀妈呀,可吓死我了。要说我耗子不是什么好人,我承认,可是这杀人放火的事可没胆子干啊,求求程大队长跟兄弟们打个招呼吧,我可是报案人,别拿我当凶手对待啊。我几斤几两重,程大队长你门清儿啊。”
“少t废话,你上次就跟我发了狠的,说再不偷了,再偷被我逮到怎么的”
“哟,程队长,程哥哥,程爷爷,我错了,这么长时间可就这一回,什么东西都没找着还被吓个半死,您就放我这一马吧。我下次再也不敢了。”,,;手机阅读,
===巧合1
程攻一看到报案人是耗子,心里已经基本上将他从嫌疑人的名单上剔除出去了。
要说为什么他一个专管重案大案的刑警队长会认识耗子这样的小偷小摸,算是应了一句老话:无巧不成书。
耗子真名叫李浩,今年才不过21岁,别看年纪不大,他的案底可算得上是局子里几进几出的老油条了,由此可见,他就是个技艺十分拙劣的笨贼。
去年有段时间,程攻过得相当舒心,t市没有大的刑事案件,他每天朝九晚五,着实过了段普通上班族的清闲生活。
有一次,他在坐公交车去上班的路上,忽然感觉到有人在掏他裤子口袋,想想自己今天刚换的衣服,口袋里空空如野,这笨贼也不先好好先观察观察目标再动手,明明他上车时是从上衣内兜里掏出钱包来交费的。最近闲得无聊,逗他玩玩也好。
程攻不动声色地任他掏,那小偷也摸出这是个空口袋了,不一会便将手缩回去,程攻这才转过身去看看这小贼长什么样子。
个子小小的李浩根本不像个21岁的成年男人,瘦得可怜,他看人时总是用眼角的余光偷偷地瞥一眼,走路也带着点蹑手蹑脚的感觉,倒是很方便他在人群中钻来钻去,如鱼得水。
呵呵,这小贼。在上班高峰满满当当的公交车上,七站路才将将一只钱包到手,效果可真低啊。
等那小贼下车,程攻也跟着下去。一直跟着他走进附近阴暗的小巷,那小贼才掏出刚刚偷到的皮夹,一边翻一边咒骂道:“妈的,都是一群穷鬼,没钱就不要拿个皮夹出来晃,钱包里的钱还没钱包值钱,丢不丢人”他掏出钱夹里薄薄几张绿色毛爷爷,然后随手一甩,那钱包在空中一个漂亮的后空翻顺着旁边的垃圾桶而去。
李浩没听到熟悉的钱包入垃圾桶的声音,疑惑地转过头去,程攻笑眯眯地挥着手中的钱包跟他打了个招呼。
作为几进宫的老油条了,李浩在见到个便衣警察时还是很容易就能认出来的,而程攻一点也没有掩饰自己是个警察的意思。
“我去他大爷的”李浩跟身后有鬼追他似的,甩开膀子往前跑。直到他跑得精疲力竭,才停下来。李浩偷东西的本事不咋的,逃跑却是有名的,不然以他那三流水平,早不知道被事主打趴下多少次了。
已经跑出去三条街,还是在自己熟悉的地盘上,李浩心里感觉应该安全了,谁承想,一回头,程攻正靠在墙边点了只烟,对着他笑笑:“跑,你接着跑,我还有体力,咱们慢慢玩。”
李浩一张死了爹似的苦脸:“警察爷爷,我错了,你饶我一次吧,我再也不敢了。”
“我一没穿警服,二没表明身份,你看到我就跑,早就认出我是警察了吧说吧,逮进去几回不是几进宫的可没你这好眼力。”
“三回。不过三回都是拘留啊,我虽然有些小偷小摸的毛病,大错却一直没犯过,警察爷爷,您大人有大量,睁只眼闭只眼吧。我也不想当小偷呢。”李浩一屁股坐在地上,呜呜哭了起来。
一个大老爷们说哭就哭,程攻可是最受不了这样人的。他满心不耐烦地踢了他几脚:“起来,再哭就把你送拘留所去”
李浩一听有门,泪来得快去得也快。抄起袖子抹一把眼泪,露出个谄媚的笑容来。刚想点头哈腰说些感谢的话,肚子高声唱起戏来。
李浩偏白的脸一下子红得像煮熟的虾子,他怎么就忘了他昨天一天都没吃饭,这下可丢人了。
程攻看这小偷除了油滑点,本性倒不算太坏,他这种混迹市井的小人物,没有人关注,收为线人,以后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作用,便也想着能拉扯他一把的话,互惠互利,倒也是件好事。
“正好我也没吃早饭呢,咱俩找个地方边吃边聊。”李浩很少被个警察如此优待,多数时候他们都当他是害虫一般,懒得多看一眼。他多年自己讨生活,心思敏感,眼睛最尖,谁对他真好假好,他能分清。
不一会,李浩捧着程攻递给他的煎饼果子狼吞虎咽,一边吃一边哭。程攻一看这架式,得,这水笼头又打开了。
李浩吃完东西,收收眼泪,也知道警察不会无缘无故帮他,便主动说出愿意听程攻指挥的话来,程攻暂时也不用他做什么,只让他眼睛耳朵放机灵点,有啥风吹草动的多听多看,必要时程攻会来找他。
看看李浩一身衣服洗得发白,一双旅游鞋已经张嘴,程攻掏出钱包,抽出五百块钱递给他:“拿去买身衣服,省得点花,别惹大事,不然可别怪我保不住你。”李浩答应得痛快,过后还真老实了一段时间。
之后一年,李浩为他提供过些有用的线索,他也给过李浩些生活费,两人便一直相安无事下来。不知道这次李浩因为什么突然改小偷小摸到入室盗窃了。
貌似李浩根本不会溜门撬锁。他就是个三流的小偷,一点技术含量的偷窃都成功不了。
“说说吧,这儿是怎么回事”
“程哥啊,我错了,我这也是上次听到个消息,原本没当回事的,这几天不是手里钱紧,又没啥好线索提供给程哥您嘛,为了生活,这才没办法想干点违法犯罪的事儿。经了这一出,我再也不敢了,可真是吓死我了,这辈子没这么害怕过。”
“少废话,说正事。”
“是是是我说我说”李浩坐直身子,开始讲述他会来入室的原因:“自从认识了程哥你,我日子还过得去的情况下,很少再做违法的事。我这人,很好打发,有口吃有件穿也就知足了。”
“一个多星期前,我手里那点钱再怎么省也花得精光了,没办法,也是讨口生计,我就跑市中心商业区晃悠去了,想顺手牵只羊。”
“也是我挺久没下过手了,那天运气特别不好,三次出手都被人及时发现,最后一次,要不是我跑得快,就要被人打一顿送局子了,到时候还得麻烦程哥你不是所以我拼命跑拼命跑,跑掉了。可是兄弟没办法,饿啊,也得吃也得喝,第二天又去了,这一次得了手,在我坐在街边数钱时,无意间听到个女的打电话,就自己一会就要坐飞机出差去外地了,可是家里的窗户没有关,想让人帮着关一下去,还说着她家的窗户外刚好有个建筑装饰平台,如果不关好,会被人翻进来”,,;手机阅读,
===巧合2
“我有几斤几两重,程哥您门清儿,要有那溜门撬锁的本事我也不至于总扮演过街老鼠的角色让人追着打,再说小区的保安都看得严,所以一开始只是听听,并没有放在心上,但那姐们说的实在太诱人了,就像是、就像是一块金条扔在我脚下一样,不弯下腰去捡简直就是对不起老天爷。我到最后利欲熏心,竖着耳朵听她报地址,记在心底。”
李浩一边说一边注意着程攻,看他脸有些发黑,急忙解释:“程哥,你要相信我,我一开始真没想来的,我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也习惯撒点小谎,但也得看对谁。就凭程哥拿我当个人看,我也不能骗你不是”
“那这儿又是怎么回事”程攻指指主卧,那里正有一队警察忙进忙出。
“哥,你听我跟你说啊。我听到这事儿都已经过去一个星期了,要不是这一个星期我过得实在惨了点,也不可能这么长时间了才来打入室的主意。”
“我踩了一天点,这小区人少,保安都是些老弱病残,我看准机会白天装做快递员躲了进来,直等到夜深人静四下无人。其实我主要是来碰运气,虽然那姐们在电话最后抱怨怎么朋友一个个都出门不在家连个关窗户的人都找不到,但也许在她离开去机场的路上找到人了也说不定,她当时说把钥匙留在警卫室来着。”
“一开始我发现那窗户开着的时候,不知道有多高兴,还以为自己倒霉了一辈子,终于有一次转运了,兴冲冲地爬进来,结果就碰到这么个可吓死我了。”
“说说你进屋的情景吧,都碰哪摸哪了,一定要说清楚。”
“哪也没去我的个哥哥啊,你这是当刑警见死人见习惯了吧。一进屋这臭的差点没让我把前天吃的都吐出来,外加一堆苍蝇围着床飞,我哪还有闲心去四处乱逛找东西啊直接一屁股坐地上起不来了,然后我一想,还是报警吧程哥,我可是你一伙的”
程攻点点头,示意旁边的警察打开手铐放了李浩,让他走之前,程攻塞给他几百块钱,叮嘱他最近一段时间老实点别惹事,如果警方有需要,会随时去找他。
李浩忙不迭地答应,千恩万谢地走了。
钟光明晃晃悠悠从主卧出来,掏掉口罩,呼出一口浊气:“我去,再天天这么熏下去,老子会中尸毒的。两天连续两具高度的尸体,我刚刚吃撑的胃啊忍到现在还没吐实在是太给面子了。”
“拉倒吧。就你,别装了,虽然你来这的时间比我长,可是你的是我都听说过。最大的壮举,在一个碎尸现场吃肉夹馍,还评价凶手的刀攻不好,弄得两个菜鸟当场就吐了,现在跑这说你受不了点尸臭,开什么玩笑废话少说,里面什么情况”
“窒息死亡,算是死得很安详的了。死了至少一个星期了,因为窗户开着的原因,尸体被蝇虫侵蚀得很厉害。我先带着尸体回局里,看今天能不能验出来。”
直到钟光明坐着车一路闪着警灯出了小区,程攻才第一次进入核心现场。
满屋的苍蝇因为尸体被移除的原因,已经争先恐后地从开着的窗户跑出去,鉴证人员开始三三两两地撤离。那扇开着的窗户外,一个新鲜脚印清晰可见。房间到处都被鉴证人员取过指纹,却除了窗台上的两只手印外一无所获。
很显然,不管凶手是谁,他一定很小心地打扫过现场,床上用品缺少的一只枕头在整个房间都没有发现,十有八气就是杀人凶器了。
奇怪,这两起案子怎么都跟枕头杠上了。
警方查到的消息显示,这套房子的房主名叫叶明烯,本市人,35岁,无业,未婚,父母早已过世,独居。市仍然可以算得上高档小区。这样一套100多平的房子带装修市值约需100万,叶明烯不工作,她的家世平常,是如何买得起这么套房子的呢
而且警方在屋内搜索线索时,发现这家里看似精美,很多陈设摆件都价值不菲,却有很多本应该存在的个人物品不见了。
比如说首饰,钱包,手机,电脑之类。很难想像活在现代社会的人没有这些东西怎么生活下去。李浩就是个小贼,没那头脑也没那胆量在发现高度的女尸后还能镇定自若地扫荡值钱物品再好好藏起来之后装作吓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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