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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罪与罚-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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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沁的心里一阵阵抽痛。以前的文沫有多么自信而优秀,现在就有多么敏感而狼狈。想想过去一年时间,她一无所踪,几乎所有人都已经放弃寻找她了,罗沁想象不出来,如果不是她一直坚持着活了下来,坚持着不放弃,想方设法逃了出来,今天的她是否还能活着。

    上的伤痛总是愈合的一天,精神上的创伤却似附骨之蛆,如影随形。潜藏在内心深处的梦魇时不时浮出水面,在你最脆弱的时候,随时扑上来咬一口。

    李响岳找上罗沁的时候,罗沁刚刚从自己的梦魇中惊醒过来,虽然每天夜里,她的耳畔仍然回荡着巨大的爆炸声,她仍然会睡到半夜时感觉自己被压在巨石下无法动弹,但她至少找回了自己。失去战友,失去双腿,失去工作这一系列的打击都没能让她一蹶不振,心里再苦,也要面带笑容地生活下去。想想那些已经死去的同行们,你足够幸运了她总是如此告诫自己,她还活着,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所以在看清李响岳眼中沉痛的悲伤、听到他希望自己能来劝劝文沫时,罗沁立刻就答应了。她希望惺惺相昔的两人,在历经磨难后,还能继续骄傲地活着

    可是罗沁在看到文沫的那一瞬间,便后悔了自己鲁莽的决定。

    凌乱的头发,苍白瘦弱的脸,骨节分明的手,干净却并不合体的衣服,如野猫般蹲坐在墙角,亢奋、呼吸急促、眼睛死死盯着罗沁,眼神中除了紧张还有惧怕,这哪里像个正常人类分明是刚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

    “文沫,是我,罗沁,我来看你了。”罗沁拼命压抑住想哭的冲动,努力扬起灿烂的笑容,就好像她们很久不见似的,中规中矩地打着招呼。

    不能同情,不要同情。文沫与罗沁本质上是一种人,即使落魄到要死,也绝对不希望得到别人的同情

    “咱们有一年多没见了吧你瘦了许多,这可不行,你是警察,没有好的身体还怎么出去破案抓嫌疑犯”罗沁态度随意地聊着,看文沫没有什么激烈反应,她一边推着轮椅往卧室里走,一边捡起满地散落的物品堆放在轮椅上:“你看你屋乱得,跟狗窝有一拼了。我以为我最不女人,没想到你比我还女汉子。也是,干咱们这行的女人,要真太女人了也干不长。”

    两人之间的距离在不断缩短,文沫一直保持原来的姿势不动,双眼紧紧盯着罗沁的一举一动,直到对方走到她面前不足一米远。

    一个蹲坐,一个坐在轮椅上,高度正好差不多,罗沁平静地直视着文沫的眼睛:“文沫,你到家了。这里是你的家,安全的家。”

    “家”文沫迟疑着,沙哑而笨拙地开口:“这里,安全”

    “当然,这是你的家,我们这么多人陪着你,一定会安全的。”罗沁笑着点头,伸手将文沫遮脸的乱发拨开。

    “罗沁你的腿怎么了”文沫歪着头,上下打量罗沁,这个女人她认识,本能地让她感到安全,可是又有哪里不一样,是了,记忆中的罗沁有双大长腿,现在却坐在轮椅上。

    “还记得买合木提吗在你失踪后不久,他安放的第一颗炸弹就在市局爆炸了,我们,晚了一步,让他得逞了。”

    买合木提买合木提乱糟糟的记忆冲进文沫脑袋,她记起她被买合木提抓住,记得被崔志佳关在深山老林里很久很久,记得她曾经想轻生跳崖,记得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望,记得度日如年的茫然,可是这些她都撑下来了,她不想老死山中无人知,不想屈服于崔志佳的胁迫,所以她用尽全力逃出来。

    可是,她还是觉得很痛苦,一年的幽禁生活,毁了她的健康,毁了她的骄傲,也毁了她的神智。当生命的威胁去掉后,与其说是创伤后应激障碍,不如说她根本无法面对这样的自己。

    所以她选择了相对容易的道路:逃避。一逃百了,她只是个病人,她不需要为任何人任何事负责,多么简单,多么快乐。

    可是罗沁出现了。她受到了伤害,罗沁同样,她一年不得自由,罗沁失去了双腿。唯一不同的是,她自怨自艾,罗沁心态平和。

    她没有理由,再躲在精神疾病的大旗下心安理得地认为天下太平了。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不幸,让不幸压垮的,才是真正的失败者。

    而她文沫,是失败者吗不,绝不

    崔志佳,你等着我在我没有亲手抓获你之前,希望你不要落到任何人手里,你带给我的伤痛与耻辱,只能由你亲自来洗清

    卧室的窗开着,十月初的傍晚,微凉的夜风吹起窗帘的一角。

    夜色中,无数罪恶正在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而阻止他们的人,正在觉醒,,;手机阅读,

===李浩之死

    t市。

    近一个星期连轴转,铁打的人也扛不住。

    刑警队的人全部一脸菜色,像游魂一样消瘦憔悴,除了那双眼睛仍然睿智。虽然精神依旧亢奋,但身体上的疲惫终于还是战胜了个人意志。

    所有人被程攻强行赶回家去睡觉,他自己却留下值班。

    一只接一只的香烟刺激下,他努力保持清醒。

    到目前为止,警方掌握的证据少得可怜。

    五具尸体,只有一具的身份得到确认,两个案发现场以及宋野行指认的沙地埋尸现场均未发现可靠物证。

    沙地不用说了,基本能破坏所有遗留痕迹,墓地也被各种食腐细菌和昆虫光顾多次,唯一干净些适宜提取物证的室内现场又干净得过份了,角落里、包括下水道口,连根头发丝都没发现。

    警方现在能确定的,就是凶手是个女人,细心、冷静、残忍。她的杀人动机不明,唯一能被确认身份的死者叶明烯生前社会关系非常简单,她的邻居对她的评价就是宅女一枚,见面也不爱说话,没有朋友,更没有仇人。这么深居简出的一个人,怎么就入了凶手的眼呢还有就是,凶手在叶明烯家里杀死另外一个人,假造叶明烯死亡现场,目的何在呢

    这案子,千头万絮,竟让人无处下手。

    已经小半个月了。市人,这么长时间过去,如果真有关心她们的亲朋好友,也该露面了吧在现代社会生存的人,还能是深山老林里蹦出来的不成

    佘欣悦家。

    早上七点多,正常人类上班时间,佘欣悦仍然在甜美的梦乡里约会周公。

    手机铃声突然响起,佘欣悦翻个身,当没听见。可是对方远比她想象得固执得多,大有对方不接打到地老天荒的耐性。

    摸索着从被子里拎出手机,佘欣悦眼睛都没睁,不耐烦地接通:“谁啊大早上的”

    “佘欣悦你嗓子怎么了”闫可英迟疑地问道,听筒里的声音可跟她印象中的佘欣悦相去甚远啊。

    “咳咳,没啥大事,有点感冒,再加上还没睡醒。”对方可是老上司,佘欣悦清清嗓子,从床上坐起来:“您这么早给我打电话,有事吗”

    “哦,没事,没事,就是突然想起来给你打个电话的。”闫可英脸一红,随便闲聊几句挂断了电话。她自嘲地笑笑,再看电视里通报上的照片,觉得又不那么像了。

    转念又想,刚刚吃早点的时候打开电视,无意中看到警方发布的协查通报最后一张照片与佘欣悦有七分相似那是张艺术照,化着有些夸张的浓妆,再加上照片上的女子笑靥如花,与平时佘欣悦严肃的脸很难联系在一起,闫可英并不是很确定。想着自佘欣悦在组织部递交了辞职信后再没回来过,也有段时间了,所以才贸然打了这个电话。一片好心去关心个有些不对付的原下属,对方却并不领情,闫可英暗骂一声不知好歹,便丢手不管了。

    但闫可英没想到的是,她的这个电话终究还是惊动了佘欣悦。

    被吵起来,倒头又躺下却再也睡不着的佘欣悦无奈起床,洗漱做饭,美美享用早餐,然后逛街购物,吼吼,生活不要太悠闲哦

    坐在街边,吃着小食,看着来来往往脚步匆匆的人们,只有她,才有闲心在工作日的早上观察着别人。

    芸芸众生,所求不过一饭一衣一屋罢了,这饭有精致粗糙,衣有名贵平凡,屋有宽敞狭小。可是这些东西,她不在乎。她不缺钱,不缺吃穿,她只是,想不断地逃避着过去。她试过,好几次,只能被动地逃避一次又一次。

    程攻的烟抽完了,他正准备出去买一包,就接到了李浩的电话:“喂,程哥,快来市中心广场西边的报刊亭来快来,我看到上回打电话那女的了”

    “马上到李浩,我警告你,那个女人很危险,注意安全”

    “放心吧,程哥,丫在旁边吃东西呢,哪有空看我,我不上前去招惹她就行了。”

    程攻挂掉电话,直奔中心广场而去。

    寻找李浩却花了他一段时间。西边的报刊亭早没了他的身影,而能做小偷的第一要务,就是习惯性融入周围,普通得不吸引注意。程攻一路寻来,都没有找到他。什么时候这小子技术提高了呢

    无奈,程攻回拨李浩的电话。半天也没人接,再拨,还没人接,第三次拨,电话没人接,远处却响起了尖叫声

    “杀人了快来人啊”离程攻大约500米远的坐椅呼拉拉就被一群人围上了,发出尖叫的,是个抱着小孩的母亲,她的孩子手里,还握着个正在滴血的手机。

    “我是警察,大家让一让,我是警察”程攻挤进人群,心猛地一沉:李浩微微低头,靠在坐椅上,双手仍然捂着不断渗血的腹部。

    程攻快步向前,两指搭在他劲动脉上,没有反应

    李浩死了。死在光天化日这下,死在众人眼皮底下,却没有任何人看见行凶者

    警方走访了现场数百人,一无所获。就连第一发现者那位母亲,也只是在看见儿子拿了别人一直响的手机过去阻止时发现的死者。

    距离案发现场一百米外的垃圾桶里警方提取到一把沾满血迹的匕首,匕首刀锋与李浩伤口一致,可以肯定就是凶器,刀柄被凶手擦过,没有留下指纹线索。

    广场四周的监控录像源源不断送回局里。程攻不相信,人眼看不到,电子眼也看不到

    那是他的线人,在等他去的时候被害,不论如何,程攻觉得这是自己欠李浩的。

    如果自己路上开着再快一点,如果他先通知附近的派出所,如果他严厉地要求李浩远离那个女人,不论发生什么情况都必须等在原地,如果

    可惜没有如果。李浩死了,现在就躺在钟光明的冷冻柜里,双眼睁得大大的,嘴微张,仿佛在问,为什么你没能及时赶来救我,,;手机阅读,

===伊始

    手上的鲜血,原来有如此真实的触感。

    三十九年的生命中,这是她第二次让她自己的手真正意义沾满鲜血。

    她有些颤抖,是不是自己无论如何逃避,过去总是在不经意间提醒着她,她逃不掉。

    三十年过去了,她实际上还是那个坐在角落里哭泣的小女孩,还是那个从来不被重视的笨孩子,还是那个什么事都做不成干什么都拖后腿的臭丫头。

    跟光芒万丈的同胞姐姐相比,她就像个永远也无法变成白天鹅的丑小鸭。

    可是凭什么呢她的姐姐只比她早出生五分钟,一母同胞,却占据了父母全部的美貌、智慧和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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