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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种田囤货生活-第1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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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工蜂的增多,蜂后的猎食效率越来越高,现在农场附近已经没有变异生物,蜂后需要去更加遥远的地方寻找。

  她的目的基本已经达成,以后即使在农场附近单独行动,也不用担心遇到危险,比如她想去哪里,不用叫上默哥,李博李叔他们在外面行走,也自由许多,真正做到放松神经了。

  确定完蜂蜜的情况,黎潇潇继续沿着青石路去小溪,还没有从松树林出来,她就从间隙里看到迷雾,等出来后那个震撼非常强烈。

  迷雾就扩张到溪水边上几米处,灰白厚重的浓雾翻滚,弥漫开的雾气蔓延到小溪上方,仿佛张牙舞爪的怪物。

  她下意识睁大眼,尝试从那些涌动雾气中,找到那些绿色光点,可惜以人的视力根本看不清里面有什么,似乎随时会冲出可怕的东西来。

  迷雾给人的压力很大,但既然巡逻营判定它无害,让他们回来,那肯定是有十足的把握,百分百确定下来,所以她不担心迷雾会对自己造成伤害,更多的是对未知的好奇。

  那里面到底有什么。

  ……这个老实人说起半真半假的话,才是真的厉害。

  她十分无语,就这么点也敢说是以前的事,只不过陈默的手再次捏上来,她没有打开,说到底默哥是为了她才进迷雾,刚刚跑出来那么急,搞不好才经历一场恶战,即使只有那么点,也确实不算骗了自己,衣服而已,想抓就抓吧。

  黎潇潇记起这里还有另外三个人,向那些人热情招呼:“去我家坐一会?”

  三个人不约而同闪过他们总算被想起来了,“哈哈不了不了,还要回营地报告,就不打扰嫂子了。”

  “是啊,嫂子回去的时候当心路滑。”

  “那嫂子我们先走了,下次再来做客。”

  然后告完别的人就在回去的路上再次相遇,是了,这里就一条路,大家回去都要打着走,好尴尬哦。

  那三人默契加快脚步,将陈默和他老婆甩在身后,这事的震撼一直到晚上睡觉时都没散去,谁都想不到那么厉害的陈默,居然在老婆面前那么低伏做小,想想他们这些人想要得到陈哥的好脸色都难,人家老婆是直接给陈哥甩脸色,陈默还要哄着。

  爱情真是太可怕了。

  黎潇潇来的时候是一个人,回去的时候就带上陈默。

  他们两个安静走在一起,之前因为陈默不在不适应,在这段路中消失,黎潇潇清清嗓子:“刚才你们跑什么?”

  陈默就打开另外一只握紧的拳头。

  她在他掌心看到一块碎布,上面趴着一条透明的虫子,周身黏糊糊的:“这是什么?”

  话音刚落她就见到这虫子发出莹绿的光芒,十分的眼熟,就和她从二号蜂后那见到的一模一样:“这个就是迷雾里的东西?”

  陈默:“对,这个蕈蚊幼虫,俗名叫做发光虫,一般住在溶洞深处。”

  黎潇潇先是感慨引起这么大迷雾,逼着她不得不去巡逻营住了两天放弃农场的罪魁祸首,居然是这么小的虫子,也就指甲盖那么大。

  她反应过来:“不对啊,既然住在洞穴里,为啥会出现在外面?”

  陈默:“因为其中一只发光虫进化,它感染自己的同胞,将它们带到地面,再通过迷雾模拟出洞穴环境,利用树木编织黏望捕食。”

  为了生活居然改变整个地区的环境,也是厉害了!

  黎潇潇来了一趟,啥也没看出来,也没等到默哥,只能先回去,等待巡逻营后面出公告,给迷雾事件定性。

  就在她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后面传来风声,她扭头,就见一人从迷雾中大步跃出,翻转落在她身边,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陈默。

  他果然是进入迷雾里。

  黎潇潇吸气,告诉自己不要生气,事情已经发生,生气也解决不掉既定的事实,默哥没出事就好,可说出口的话还是很生硬:“解释下,你怎么在这里?”

  陈默还没有看口,迷雾又冲出三个人来,他们没有陈默那么逆天的跳跃能力,刹不住车冲进溪水里成了落汤鸡,干脆游过来,爬起来甩着湿裤腿,拧掉衣服上的水。

  “陈哥,你就不能等我们一下吗?!”

  “艹,我要是有陈哥这能力就好了,嗖地一下就过去,哪里还用这么狼狈。”

  “你就是有,也跳不了那么远。”

  三个人说了半天也没等到陈默回答,下意识收声了,陈默虽然不爱搭理人,但礼貌是有的,和他说话都回答,这样一声不吭,该不会是那句话说得不好,惹大佬生气了吧。

  三人惴惴不安朝陈默看去,发现刚才还威风凛凛,挑衅迷雾主人的陈默此刻站在一年轻姑娘面前,低着头挨训,头发丝都是软的,乖得像是被老师罚站的小学生,反差太大,以致他们控制不住地叫出声。

  “卧槽,你谁啊!”

  黎潇潇朝说话的三人看去,不认识,看制服应当是巡逻营的兵哥,在外人面前还是不要训人,毕竟人都要面子,她斜了陈默一眼,缓和语气:“你们是和默哥一起进的迷雾?”

  陈默拉住她的衣服摇了摇:“不生气了。”

  你说不生气就不生气,这两天还骗她说要去处理以前的事情,她想到初遇时默哥被捅的那一刀,就善解人意没有追问,结果居然是骗自己的!

  哼,她拨开陈默的手。

  陈默又抓上来:“没有骗你,是有一部分以前的事。”

  黎潇潇本来不想在这说的,听他这么讲控制不住了:“……一部分是多少?”

  陈默顿了顿,用食指和拇指比了一段距离。

  黎潇潇看了安慰,心想还是有一点的,结果陈默下一秒就把两根手指贴在一起,留下微不可见的缝隙。

  等等,她忽然意识到一点,如果迷雾相当于是洞穴,那她是不是能从这里面获得洞穴特产?
  第 78 章
  从这个角度看,这场的迷雾危机搞不好是件好事。

  黎潇潇盯着小虫子:“所以食肉工蜂身上的那些黏液,是它分泌出来的?”

  陈默:“对,这些黏液在重力的作用下垂下,形成一条条危险的丝管,而发光虫会穿梭于丝管中,利用自身发光的荧光,吸引黑暗中的昆虫,一旦被丝管黏住,就会变为发光虫的食物。”

  这样也解释出危险为何来自于天空,巡逻营和食肉蜂在下方通行时没有遇到危险。

  她忽然想到个漏洞:“既然这些虫子是靠发光吸引食物,那么巡逻队先前进入的时候怎么没有发现?”

  陈默:“被迷雾遮掩,这些雾气不光有令人迷失方向的能力,还有保护发光虫效果。”

  居然这么多功能的吗?

  反正有小溪在,发光虫过不来,能过来两天前它们早就过来了。

  陈默看出她的想法补充:“底下溶洞经常存在地下水道,符合发光虫已有的认知,它不会改变小溪。”

  黎潇潇最后望了眼对岸的迷雾,看来她要和那位了不起的虫大佬当长久的邻居了。

  她确定完毕就打算将这件事放一边,陈默突然说:“后天,巡逻营邀请我一同进入迷雾收集资源,去不去?”

  黎潇潇稍稍犹豫:“巡逻队也去吗,一同多少个人?”

  陈默:“为避免人多刺激到发光虫,暂定是七人小队。”

  她一边想让默哥去,看看迷雾里有什么好东西,一边又担心让他去有危险,心想事成啊,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最后倾向于不要去,还是等把发光虫的底摸得更清楚些,再去也不迟。

  反正资源就在哪,吃点去也跑不掉,稳妥些更安全。

  陈默却说:“我想去。”

  黎潇潇听着默哥的语调,就知道他确实很想去,这样的男人是拘不住的,所以她只是说:“你受伤,我们大家都会很难过,小心点。”

  陈默抵着嗓子说:“我知道,以后不会了。”

  黎潇潇就捏捏他的耳朵,拉着默哥的手一起回家,路过樟树的时候依旧没看到二号蜂后,就用感应联系,发现它跑到二十公里外去捕食,在追捕啥玩意。

  竟然跑这么远,去都去了,那当然是要去出效果啊。

  她就让二号蜂后捕食完,来找她,把剩下的女王蜂喂给它吃,看看能不能帮二号蜂后再进化一波。

  虽然只是两天没回来,黎潇潇却感觉过了好久,先领着大家将木屋里里外外打扫一遍,把桌子灶台全给擦了,等中午吃饭时坐在熟悉的餐桌前,她开心得都想吟首诗。

  午饭是陈默做的,不过有大家帮忙打下手,所以烧得很快。

  黎潇潇又杀了一只珍珠鸡的公鸡,作为今天的大菜——大盘鸡。

  黎潇潇震惊了:“发光虫到底进化出什么能力,怎么又是能感染同胞,又是能改变地形,还能用迷雾保护自己,这未免也太多功能了吧?”

  陈默抬起眼:“初步判定是心想事成。”

  她特意等了一会,没等到默哥后面的话,才确定这句简短的语句就是他要说的,心想事成,她的头脑艰难转动起来,感觉自己无法理解汉字的意思。

  心想事成,是她理解的那个心想事成?

  黎潇潇艰涩开口:“默哥,你在开玩笑?”

  陈默定定注视着她。

  黎潇潇一把捂住脸,深深吸气。

  我的妈,这是什么逆天的能力,心想事成,居然还能心想事成,难怪那条虫子来到地面后,能把自己的同胞都带上来,发现环境不适合生存,硬是能改变环境。

  “要是它想要全人类灭亡,我们是不是就要无了?”

  陈默握住她的手:“没到这么糟糕的地步,首先它的能量无法支撑,其次它只是一条虫子,不要说思考,即使意识也有限,更多的是生存本能,比如希望食物更多,环境更加便于生存。”

  “人类并不在它的狩猎范围,发光虫变为蕈蚊后就不再进食,会在几天内死去。”

  黎潇潇听默哥这样说,那种毛骨悚然的惊悸平复下来,她发出每一个人搞清楚真相后都会发出的感慨:“幸好是虫子。”

  对世界的认知非常有限,如果这样可怕的能力出现在大型食肉动物身上,或者不用食肉动物,只用老鼠、蚊子乃至是蚂蚁,造成的危害都不光光只是出现一片迷雾而已。

  只能说是万幸,万幸。

  黎潇潇顶顶上颚问:“巡逻营接下来怎么办?”

  陈默:“保持原状。”

  黎潇潇第一反应是怎么就保持原状呢,这么厉害的东西不想办法限制下?

  仔细想想就知道巡逻营做的对,这玩意根本没办法限制,万一他们不恰当的举动刺激到发光虫,令它产生什么新想法,从而引发什么糟糕的局面那就搞笑了,简直就是自掘坟墓,还不如保持相安无事的现状。

  这些珍珠鸡的公鸡已经完全成熟,光吃粮食不长肉,养着性价比不高,留几只做种鸡就行,剩下的她打算全吃掉,而且她不喜欢老公鸡,还是小公鸡的肉更嫩。

  大盘鸡一上桌,所有人的目光就被吸引住,红红黄黄鲜艳的色泽,光看着就叫人食欲大增,更不要说是辣椒辛辣霸道的香味,混着鸡肉的醇香。

  黎潇潇率先夹了一块土豆,一段时间没吃,她又开始想念起土豆软糯的滋味,入口后竟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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