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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大公-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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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索发财之路暂时无果的李吏来到了所有事情的发源地――传说中的县城。

    九朝故都南京。

    李吏站在庄严的城墙下,抬头仰视这个巨大的石头怪物,似乎此刻正张开大嘴,不停的吞吐着来往的人们。

    “县太爷……公子……乡试……还有女人……”

    李吏嘴里喃喃自语。

    以上的这些名词除了最后一个能让李吏打起精神外,其余的恨不得让李吏再次产生生无可恋的想法。

    没办法,先天条件不好,自己身体的主人公没给自己一个坚实的基础,人家都是富二代官二代,到了自己这里变成了丐二代,而且还是一个得罪了人的丐二代。

    任重而道远啊……

    叹息一声,李吏昂首挺胸走向了南京城。

    做人,哦不,做乞丐也不能没风骨。

    逆袭的屌丝后来都变成了大英雄,即使没有变成大英雄也抱得美人归,李吏相信,脸皮厚的乞丐运气不会太差,恩,尤其是特意穿越过来做乞丐的。
………………………………

第三章 王守仁?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的很快,又到了要跟大家……哦,不对,是跟白天说再见的时候了。

    作为一名资深的乞丐,李吏深深懂得没有房子的悲哀,怪不得上辈子结婚都要房子要车,看来还是非常有必要的,不然这种情况下圆房都要被围观的,虽然围观的人不介意,但是被围观就很难受了,天知道这个时代有没有鬼畜?

    南京这个地方夏热冬冷,现在天气已经渐入初秋,白天的时候秋老虎还会甩甩尾巴,但是到了晚上么……猫也有打盹的时候,何况是老虎。

    瑟缩的站立在大街上,南京在几百年之后变成了繁华的经济中心,但是此刻的南京城还是以农耕为主的一个土城而已,只不过是众多土城之中人口比较多体形比较大的一个。

    但是终究还是一个土城。

    土城里面的装修还是跟落后的,富裕人家是用砖瓦建造房屋,贫穷的人家大多都是土丕茅草,贫富的差距之大,就好像白天跟晚上温度的差距一样,天人之别!

    此刻,李吏似乎已经能够看到自己喘出的气在空气中慢慢凝结成了白色一般,然后慢慢的变成一团,变成了一个大大的哭脸,皱巴得缩成一团,骂了一句娘嘞咋这冷滴,然后灰飞烟灭。

    李吏的脸色有些呆滞,是不是自己被冻得出现了幻觉?

    很狂很暴力的用手拍了拍自己的脸,李吏突然发现自己是不是产生幻觉了,怎么前面有灯光?莫非是鬼火?

    靠!自己撞鬼了?

    李吏突然浑身一阵瑟缩,嗫嚅着瘪了瘪嘴唇,突然他有了种再次自杀的冲动。

    但是李吏突然发现这并不是什么鬼火,因为李吏居然味道了香味!

    那是什么味道来着?包子!还是牛肉馅的!

    此刻李吏化身为啸天犬,发挥出了鼻子的重要作用。

    邓伯伯是怎么说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你瞧瞧人家这话说的,多么富有哲理,要是我不仔细闻闻能知道前面有包子么……

    ――――――――――

    其实古代也是有夜市的,这里除了没有烧烤之外,经营的东西还是很齐全的,当然,这里也没有城管,不然李吏就可以看到很经典的城管撵人到处跑的景象了……

    小偷一般来到夜市之后,李吏开始四处扫视。

    更准确的说李吏确实就是来做小偷的,因为想来想去,还是小偷这个行业比较有前途,不仅收入可观,更重要的是可以解决李吏当下最紧要的麻烦……饥渴难耐!

    很猥琐的摸了摸自己的屁股,痴汉一样的跟在一个看起来就像是软柿子的人后面,为什么跟他?很简单,因为小学生都知道软柿子不仅看起来好捏,而且事实上也很好捏。

    看着这个即将被自己下手的软柿子,李吏突然很难得的心里有了罪恶感。

    刚刚穿越过来就要当一个小偷,李吏委实应该脸红一下的。能做出这种事情肯定不会是祖坟上突然冒出了青烟,也不知道李家祖坟会不会突然炸开,要是李家先辈泉下有知的话肯定会从地下爬出来将李吏这个不肖子弟带走的。

    此刻,在李吏的眼中,眼前这位就像是一锭直立行走的……银子。

    银子是干嘛的,银子是用来花的,而且谁花不是花。

    李吏在心里念叨着你的银子就是我的银子,日后若是我发达了肯定会还你云云,然后就准备下手了。

    就在这时,突然一只干瘪而且满是泥土的手抓住了李吏即将要伸出去的手!

    这只手看起来就很久没有洗过。

    李吏差一点就是捏着鼻子抬头看这只手的主人的。

    “你是谁?”

    李吏神色有些不善,像一只极度饥饿的老虎,虽然此刻的老虎看起来卖相差了点。

    “乞丐?”

    抓着李吏手臂的人看着李吏,一脸嫌弃。

    李吏脸色隐隐有些发绿,就好像你不是乞丐似的,穿的比我都破烂,连个破碗都没有。

    貌似我们李大官人也没有破碗,但是某人很理智的忽略的这个细节。

    在鄙视与反鄙视之间,李吏与这个人不知不觉中已经过了好几招,隐约之间,似乎在二人眼中有雷光隐隐闪烁,有愈演愈烈之势。

    此人年纪不大,一身破烂衣裳,不仅如此,这个人的衣服似乎还是红色的?

    李吏看的清楚,只不过红色已经被泥土盖住,颜色不太清晰而已。

    “莫名其妙,莫非是个疯子?”

    李吏一把甩开这个人抓着自己的脏手。

    “我不是疯子。”

    另外一只手又抓了过来,语气坚定,没有半点迟疑。

    “你不是疯子你抓我干什么?”

    李吏三尸神出窍,低喝一声。

    似乎那人并不理会李吏的火冒三丈,再次摇头晃脑。

    “此人身高五尺,衣衫褴褛,面色狰狞,心狠手辣,意行偷盗之事,被某撞见,欲杀人灭口……”

    李吏:“……”

    ――――――――

    “还是小瞧了天下人啊……”

    李吏叹息一声,一把抓住那人的领子,狠狠的摔在地上,不管是谁,先揍一顿再说。

    不得不说,古人的眼神还是很犀利的,直接看出了李吏的目的,而且毫不犹豫的拆穿了李吏的下一步动作。

    “你看我的眼神很不友好……”

    “哪里不友好!”

    “你目露凶光了……!”

    “今天,你要是不给我个合理的理由,我就让你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目露凶光!”

    李吏恶狠狠的说道。

    闻言,那人嗫嚅了几下,居然很认真的想了想。

    “我今天……是大婚的日子!你不能打我!我……我可是读书人,你,你打我就是有辱斯文。”

    “对,我今天成亲。”

    那人再次肯定。

    很可怜的看了这人一眼,莫不是个傻子?哪有大婚之日出来跑路的。

    不对!好像是有这么个人来着!

    是谁来着?

    李吏拍着脑袋,一时之间忘记了是谁。

    “不知这位仁兄尊姓大名?”

    “在下王守仁。”

    那人突然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颇为熟练的朝李吏揖手行了个长长的书生礼。

    “咳咳……王守仁?”

    这回轮到李吏咳嗽了,而且咳嗽的撕心裂肺。
………………………………

第四章 逃婚的下场

自己一巴掌排出个圣人来?

    李吏有些疑惑,同时又有些小小的心惊。

    王守仁这个名字,或许在现在还不是怎么太出名,但是到了日后却是光彩得很,融合儒释道三家之说,开创万古先河,于龙场悟道,成圣人之言。

    甚至于日本还有一个将军在自己的腰牌上‘一生伏首拜阳明’一直拜了一辈子。

    中国古代的圣人原本就不多,基本上比现在的大熊猫还要珍贵,现在被李吏一巴掌留给拍出来一个,李吏如何能不心惊?

    “阳明兄可还舒服?”

    李吏突然行了个礼,朝已经从地上爬起来的王守仁道。

    王守仁的脸色隐隐有些难看,瞧这话问的,任是谁被人拍了一巴掌也不会舒服的。

    王守仁再次朝李吏投来自己的鄙视。

    李吏无言以对。

    好吧,谁让人家是未来的王圣人呢,先忍一忍,日后若是你成不了圣人再找你算账。

    李吏有些无奈,指着王守仁一身的落魄模样。

    “阳明兄何故如此打扮?莫不是……王家的传统?”

    “咳咳……不要诋毁王家。”

    王守仁有些尴尬,幽怨的看着李吏。

    “不瞒这位仁兄,我今天是要结婚来着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碰到一个道士,我跟这个道士相谈甚欢,然后我就跟他走了……然后……”

    说到这里,王守仁一拍脑门,突然大惊失色。

    “我居然在我大婚之日跟一个道士走了?将我的未婚妻扔在了家里?”

    说着,王守仁的突然变得疑惑起来,最后直接抓着自己的头发,好像是遇见了什么痛苦的事情一般。

    能干出这种事情的人一般除了疯子就是傻子,李吏突然对于为什么王守仁能在日后成为圣人感觉到非常好奇,好奇归好奇,此刻李吏对于王守仁的敬佩之心还是非常浓郁的。你瞧人家,不愧是当圣人的料,多么放荡不羁爱自由,这简直就是反面教材中的典范啊。

    看着王守仁抓狂的样子,李吏瞧着王守仁的眼神都不一样了,能在大婚当日做出这等惊天的事情,李吏虽然上辈子阅女无数,但是也得甘拜下风,道一声仁兄你实在是承让了。

    ……

    …………

    成化八年也就是1472年,王守仁出生在浙江余姚,大凡成大事者往往出身贫寒,小小年纪就要自力更生,上山砍柴,下海捞鱼,家里还有几个生病的亲属,每日以泪洗面。这差不多也是惯例了。可惜王守仁的情况恰好完全相反。王守仁家是远近闻名的大地主,十分有钱,而且他还有一位非常有名的祖先——王羲之。是否属实不知道,但以他家的条件,就算是也不奇怪。王家的先辈们大都曾经做过官,据说先祖王纲曾经给刘伯温当过跟班的,最高混到了四品官,后世子孙虽然差点,但也还凑合。而到了王守仁父亲王华这里,事情发生了变化。成化十七年也就是1481年,十岁的王守仁离开了浙江,和全家一起搬到了北京,因为他家的坟头冒了青烟,父亲王华考中了这一年的状元。

    明孝宗弘治元年也就是1488年,王守仁17岁。这一年秋天,他遵照父亲的吩咐,前往兴都迎娶表妹诸氏为妻。诸氏是王守仁的舅父诸养和(时为江西布政司参议)的女儿,似乎守仁不太热衷于这门兄妹姻亲,以致于正式结婚那一天,他闲游铁柱宫,遇着一位道士盘腿坐在榻上,于是相与对坐,款款交谈,喜闻养生之说,竟将婚礼置诸脑后,忘了归去。家里人四处找他未见,直到第二天清晨才回家。

    可是史书上记载的南昌,怎么又跑到南京来了?

    看来史书上记载的也是有一些错误的。

    想到这里,李吏朝王守仁深深的鞠了一躬。

    “王兄,我对你的敬仰犹如涛涛江水连绵不绝,王兄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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