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明朝大公-第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这就让你们大吃一惊,李吏心里碎碎念念。

    用木棍儿在板凳让敲了几下之后,李吏颇为满意的点了点头。

    虽然没有架子鼓利索,但是敲起来音质不错,可以作为代替品一用。

    随手从人群里拽出来一个男子,李吏一敲板凳,然后用手一指,示意男子。

    男子一愣,看了看四周,脸上像是被泼了猪血一般,神色有些挣扎,低声问道。

    “在这?”

    李吏有些不满,让你看看还磨磨唧唧的。

    “可不是在这,我倒是想去酒楼里,人家不让。”

    “这……”

    男子迟疑片刻,随后一咬牙,好像做出什么重大的绝定一般。

    “竹龙哎……又替水龙船,斗巧争那个哎……奇色色鲜,笑煞了那个城东王老爷,听人哎……齐唱哎……落离莲!”

    男子也不知道从前是干什么的,唱腔圆润,一曲莲花落唱的炉火纯青,简直听者落泪,闻者伤心。

    “咳咳……”

    李吏不得不强行咳嗽着打断男子的表演。

    “你是来砸场子的?”

    李吏看着男子,神色不善。显然他也没有料到这位仁兄这么直接,砸场子都这么有别出心裁且独具特色。

    “……不是你让我唱吗。”

    显然男子有些委屈。

    李吏愕然,随后勃然大怒。

    “混蛋!我是让你试听!你想什么呢?”

    ――――――――

    男子唯唯诺诺,但是表情却是有些奇怪,就好像遇到了洪水猛兽一般,不知道为何总是想要离李吏远点。

    “当,当当,当当当……”

    半蹲在地上,李吏慢慢打起鼓点。

    在众人惊讶好奇的目光中李吏开口了。

    “一人我饮酒醉,醉把那佳人成双对,两眼是独相随,只求他日能双归……”

    独特的嗓音再配上喊麦的节奏,大明版一人饮酒醉横空出世,众人听罢,为之一愣,显然他们并没有听出来这是哪里的曲调。

    虽然曲调听不出来,但是这个乞丐唱的歌还是不难听的,而且听起来还有一种身体想要摇摆的感觉呢?

    奇怪。

    一个铜板,两个铜板……然后李吏惊喜的发现自己快要奔小康了。

    热泪盈眶啊。

    早知道歌手可以这么火,自己何必还要去偷呢,原本一张嘴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人生走了多长一段弯路啊……
………………………………

第十一章 圣贤有梦

李吏火了,更准确的来说是一人饮酒醉火了,在李吏唱完后,迅速传变了整个南京城,一时间风头无两,被纨绔传唱,被歌妓传唱,最火的时候走在大街小巷,基本上都是这个调调。

    这种情况就跟上辈子家喻户晓的某种农业重金属音乐是一样的,李吏如今也成了歌曲制作人,而且在这个时代还是原创。

    喊麦的形势以轻松愉快略带一些悲怆轻松的压过了当下流行的各种曲子,甚至在青楼里居然也传唱开来。

    可以想象一个男人被一群女人围着唱一人饮酒醉的场景,那个酸爽。

    在这个信息相当匮乏的面带,一人饮酒醉就好像是一朵绽放在沙漠里的奇葩,人们争相来看。更有一些勋贵纨绔想要来见识一下这个唱出一人饮酒醉的家伙,看看到底是谁比他们更能玩儿。

    当然,有好处就有坏处,唯一的坏处就是李吏被南京的文人们惦记上了,他们说李吏唱的靡靡之音,甚至比靡靡之音更加可恶。后来听说李吏曾经也是一个书生之后,更宣称李吏直接导致了南京城文人整体素质的下滑……

    对此,李吏嗤之以鼻不以为意,开什么玩笑,你说是靡靡之音就靡靡之音?不服来辩,不就是之乎者也么,坑人谁不会,大宝剑一条龙包你满意。

    ……

    …………

    时间过去一个月,一人饮酒醉之后,李吏又相继退出了各种喊麦作品,又一次将这一风格推向了高峰。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南京城里,一个原本默默无闻的年轻人正在生根发芽,似乎隐隐有茁壮成长的势态。

    ――――――――――

    有了银子做起事情来就是有底气,先找了一家成衣铺买了一件衣服。然后在店家错愕的目光中对着镜子给自己深深的鞠了一躬,然后说了一句让所有人都大跌眼睛的话来。

    “阁下玉树临风翩翩潇洒,到底是怎么长的呢?”

    上辈子李吏是个帅哥,不少美女为之倾倒,这辈子重新投胎李吏长相也不赖,面容清秀,满脸的书生意气,如果身世再好一点的话,绝对属于大家闺秀喜欢的类型。

    拼爹是一种社会现象,不只局限于现代,古代也是这样的,两个武林高手对决,如果有一个高手他爹是李刚,那么他绝对完胜。

    这辈子李吏从小父母双亡,属于孤儿一个,拼爹什么的跟他完全就不沾边儿,至于拼自己……还是以后有能耐了再说吧。

    从成衣店出来,李吏饱饱的吃了一顿,吃饱饭的感觉就是不一样,整个人都好了不少。

    有了精神,李吏在大街上游荡,心里思索着自己可以再唱些什么,现在李吏在南京城已经算是小有名气了。

    这段时间里王守仁来过几次,经过上次的事情,李吏与王守仁已经成了朋友,而且每次王守仁被王华赶出来都是过来投奔李吏,在李吏所住的客栈投宿。

    这一日,李吏刚刚从大街上回来,刚一推门,顿时吓了一跳,王守仁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屋里,而且模样不佳,脸上青一块紫一块。

    李吏写完睨了一眼,颇为不满。

    “王兄,就算你我相熟你也不用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吧?”

    “唉,李兄,一言难尽。”

    “咦,你被打了?”

    “我爹打的。”

    “为何打你?”

    “我说我要当圣人。”

    犹豫了一下,王守仁又说道。

    “以前我也说过,但是都没有这次下手重。”

    闻言,李吏突然神色凝重,朝着王家的方向拱了拱手。

    “你爹,哦不,令尊……壮哉!”

    王守仁:“……”

    ――――――――

    做圣人,王守仁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其实王守仁的志向原本不是做圣人的,只因为小时候王华的一个错误举动,因此,王华后悔了好几年。

    王守仁十四岁那年,王华带着王守仁去了居庸关外,领略域外风情,顺便探索天地奥秘。

    王守仁乐坏了。

    一直生活在关里,第一次看到辽阔的草原和大漠,领略了纵马奔腾的豪情快意,洪武年间的伟绩,永乐大帝的神武,那些曾经的风云岁月,深深地映入了他的心中。一颗种子开始在他的心中萌芽。

    好心不是错,但是好心用错了地方,好心也是会办坏事的,更重要的是这个好心用在了自己儿子身上,那就更不得了了。

    王华原本只是想带着儿子出来转转,溜达溜达踩个点,看看有没有鞑靼的漏网之鱼,抓回去邀个功什么的,但是漏网之鱼没抓着,王守仁接下来的举动却让他大吃一惊。

    不久之后的一天,王守仁一反往日常态,庄重地走到王华面前,严肃地对他爹说:“爹,我知道你带我出关的意思了。”

    王华大喜:“吾儿善哉,爹真是为你高兴,不知吾儿有何想法?”

    王守仁:“我已经写好了给皇上的上书,只要给我几万人马,我愿出关为国靖难,讨平鞑靼!”

    当时王守仁同学,十五岁。

    王华沉默了,过了很久,才如梦初醒,终于做出了反应。

    他十分激动地顺手拿起手边的书,按照李吏估计,当时王华是在书房,身边只有书,没有别的顺手东西,要是当时王华在拆房劈柴的话,估计守仁同学可能就要光荣的魂归离恨天了。

    王华劈头盖脸地向王守仁打去,一边打还一边说:“让你小子狂!让你小子狂!”

    王守仁同学第一次为国效力的梦想就这样破灭了,但他并没有丧气,也没有特别在意这个打击,不久之后他就有了新的人生计划,一个更为宏大的计划,条条大路通罗马,王守仁就是一个很好的榜样,那些一言不合就寻死的人委实应该学习一下。

    王华的肠子都悔青了,他万想不到,自己这个宝贝儿子还真是啥都敢想啥都敢干。

    时间是最好的良药,也许过段时候,他就会忘记这些愚蠢的念头。王华曾经天真地这样想。

    也许是他的祈祷产生了效果,过了不久,王守仁又来找他,这次是来认错的。

    王守仁平静地说道:“我上次的想法不切实际,多谢父亲教诲。”

    王华十分欣慰,笑着说道:“不要紧,有志向是好的,只要你将来努力读书,也不是不可能的。”

    “不用了,出兵打仗我就不去了,现在我已有了新的志向。”

    “喔,你想干什么?”

    “做圣贤!”

    这次王华没有再沉默,他迅速做出了回复——一个响亮的耳光。完了,完了,一世英名就要毁在这小子手里了。

    王华在心里呜呼哀哉,想要骂娘。

    ――――――――――
………………………………

第十二章 俺老孙来也

“李兄,”

    这次王守仁来这里,除了被他爹赶出来还有另外一件事情,反正看起来就很重要的样子。

    “我可能要走了。”

    王守仁冷冷的说道,脸上努力装出酷酷的样子,但是由于伤口所致,不时发出几声痛苦的哼哼。

    场面诡异之极。

    “咦,王兄……你,你居然背着我得了不治之症……”

    李吏愣了愣,似乎是没有反应过来王守仁的话,然后眼睛眨了眨,仿佛是突然明白了什么一般,对着王守仁一脸的痛不欲生。

    听者落泪,闻者伤心。

    “混蛋,你哪只耳朵听见我得了不治之症?”

    王守仁一把抓住李吏的衣领,脸色难看,就好像自己家的宠物被一只母猪给强奸了一般,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你不是说你要走了吗?”李吏无辜的道。

    闻言,王守仁没有好气儿。“我是说我要回京城了!”

    王守仁确实要走了,但是不是李吏理解的那样,王守仁此次来南京,只是奉命前来结婚的。

    王守仁的妻子是自己的表妹诸氏。

    抛却诸氏的容貌不提,从家世来讲,王诸两家可谓门当户对,王华是礼部侍郎,诸氏的父亲江西布政司参议,都是吃皇粮领工资的。

    这个年代,血缘关系还远远没有影响到近亲结婚,所以近亲结婚还是非常流行的,只要不是亲兄妹就好。古人都认为近亲结婚可以更好的促进优良基因的结合,所以对此乐此不疲。

    王守仁虽然是圣人,但是也没有跳出这个圈子,在王华提出他该结婚了而且老婆还是自己表妹的时候,王守仁欣然同意。

    本来王守仁的婚礼应该在江西南昌举行,因为未婚妻家主江西,王守仁应该去迎亲的,但是考虑到路途遥远,所以取了个折中的法子,地点选择在了南京。

    但是王守仁却是在大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