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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汉使命-第5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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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鸳和吕猛的队伍,同时接受换装整编,准备迎接新的挑战。

 第885章 长安风云

    大雁塔边上的宅院里,刘正与郭嘉正在进行对话。

    “庄主,军队换装,需要时间进行适应,是不是推迟入蜀计划?”郭嘉问道。

    “奉孝,咱们的旧军制用了很多年。从战术模式到后勤保障,都形成了一整套固定的模式。大家都已经习惯了这样的配置,没有人愿意改动。”刘正说道:“可是当真正的战争来临的时候,固有的习惯,就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

    习惯使人懒惰,一支有着固有习惯的军队,更容易遭到对手的算计。

    兴汉军的战斗习惯持续太长的时间,从这次围攻长安城的事情就可以看得出来。

    要不是晋军兵力不足,兴汉军肯定会吃大亏。

    然而无论是羌地,还是益州,兴汉军的兵力优势都无法发挥。

    兴汉军与蜀汉的战争,局部地区的兵力配置,处于相对劣势。

    以诸葛亮的能力,肯定会全盘掌握兴汉军传统的战斗习惯。

    这对兴汉军来说,可不是什么好消息。

    想要战胜诸葛亮,就得拿出一些蜀汉没有掌握的东西。

    诸葛亮的学习能力很墙,可以在数月之内补全蜀军的某种短板。

    兴汉军必须要拿出一些蜀汉无法仿制的东西,才能确保对益州的压制。

    “临战换装,咱们的队伍能习惯吗?”郭嘉问道。

    “奉孝,这个问题算是问到了点子上。”刘正说道:“咱们自己的队伍适应起来都有困难,诸葛亮想要偷师难度会更大。这就是咱们打胜仗的机会。”

    刘正决定打破兴汉军的传统编制,其实是为了扰乱诸葛亮的排兵布阵。

    诸葛亮精于细节,善于学习。特别是从战争中学习战争的能力,更是冠绝华夏。

    刘正换装的目的,就是增加诸葛亮的学习难度。

    吕猛和文鸳集结长安城,秘密换装新编制。

    刘正搞定了换装的事情之后,立即开始了内政方面的整饬。

    由于司马炎撤出长安之前烧毁了世家的各种契据,直接导致了产业归属混淆不清。

    刘正让庞宏出任雍州刺史,配合刑部厘清产业归属。

    经过一个月的紧张勘验,大部分产权归属已经搞定,只剩下几十户特殊情况。

    东城崔家,由于嫡脉家主崔风抗拒兴汉军而死,留下了妻子带着一个不足五岁的儿子崔勇。庶出叔伯倒是人丁兴旺,大有盖过主脉的趋势。

    按照梅园的分家制度,崔氏和儿子崔勇有理由代表主脉,参与家族产业的分配。

    崔风的同胞弟弟崔雨则认为,崔氏娘家也是当地大族,有侵吞崔家产业的嫌疑。崔勇年幼,理应交给族中长辈代管。

    刑部也是束手无策,按照兴汉国的法律,崔勇年幼,所继承的产业必须要由家族长辈代管,直至其成年加冠方可接手。

    只是在代管人选上,崔氏以生母的名义请求成为代管人。

    崔雨则认为,兴汉国法律不会禁止崔氏再嫁。崔勇若是随母,崔家产业就会落入他人之手。倘若留在族中,在加冠之前还得再找代管人。不如一劳永逸,让家族中的成年男子代管,可以避免后续纠纷。

    崔氏心疼儿子崔勇,不愿意放弃代管权;崔雨怕崔氏联合外人侵吞家业,只能针锋相对。

    庞宏倒是提出了一个折衷的办法只要崔氏承诺不改嫁,就可以拥有崔勇所继承家业的代管权。

    刑部官员发话了崔氏丧偶,拥有再嫁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崔家总不能为了崔勇的代管权之争,就剥夺崔氏再嫁的权利吧?

    “刺史大人,兄长辞世,本是大悲;若是再限制寡嫂再嫁,崔雨有何面目立足于世?”崔雨问道。

    “二弟,勇儿年不足五岁,距离加冠长达十五年。你怀疑我,我也无话可说!”崔氏说道:“把勇儿的产业交给你代管,你能保证经历了漫长的十五年,勇儿加冠之后还能保质保量的拿回产业吗?”

    庞宏愣住了。这个问题非常的残酷。崔氏的话引发了更大的问题没有自保能力的崔勇,怎么样才能活到接手产业的加冠年龄。

    同时还存在着一个能力问题,崔家的产业众多,崔勇如何掌握管理产业的能力?

    崔氏是母亲,对于崔勇有着特定的亲情。

    崔雨已经成家立业。子女成群的他,愿意替侄儿崔勇打工吗?

    要知道崔雨和崔勇之间的亲情纽带,注定了很多事情都无法公事公办。

    庞宏也无法处理了,兴汉国的法律无法更改,意味着崔勇的产业继承需要有人代管。只是在代管人选上的分歧,暂时没有办法调和。

    长安刑部的官员,也没有办法临时修改法律,从而解决崔勇的继承代管权问题。好在法律并没有限制代管人选,倒是有了可供操作的余地。

    庞宏只好向刘正汇报。

    “奉孝,你认为应该交给谁代管比较合适?”刘正问道。

    “十五年时间,沧海桑田,变幻无常呀!”郭嘉回答说:“崔勇实在是太小了,交给崔氏,他带子再嫁之后会麻烦不断;交给崔雨,有没有命活都成问题。”

    郭嘉也觉得崔家产业代管案十分的棘手。从崔勇的人身安全方面考虑,交给崔氏是现如今最好的选择;可是崔氏带子再嫁,产业代管权的波动,很有可能影响崔勇的生命权。

    十五年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这其中存在着太多的变量。没有自保能力的崔勇,如何应对层出不穷的天灾人祸?

    郭嘉倒是愿意相信人性,然而拿崔勇的生命做赌注,这样的试探真的很残忍。

    庞宏坚持觉得,让崔氏用再嫁的权利,换取崔勇产业的代管权,是当前最快捷的办法。

    “庞刺史,你这样是知法犯法!你虽然解决了崔勇的问题,但是却侵犯了崔氏的正当权益!这是典型的救一人而害一人。我认为这个办法不可取。”郭嘉说道。

    “庄主,这崔家大案闹到现在,总得有人做出牺牲。让崔氏承诺不再另嫁他人,是唯一的解决办法。咱们必须要当机立断!”庞宏说道。

    “庞刺史,男欢女爱是没有道理可讲的。要是事后崔氏反悔改嫁,你又该怎么办?”刘正问道。

    崔氏的承诺与兴汉国的法律起了冲突,维护哪个都是问题!

    刘正把庞宏问住了。

    崔氏完全可以在拿到代管权之后,推翻之前的承诺,另嫁他人。这样的结果,即便是长安刑部,也没有办法进行追责。

    真要到了重新核定代管权的那一步,就会破坏兴汉国法律的公平公正。

    推翻一桩代管权很容易,只不过长安刑部的威望,将会受到沉重的打击。

    更可怕的是崔勇的生命权没有保障,同时也会引发信任危机。

    法律的权威源于信任,一旦崔勇出了什么人为的安全问题,就会让百姓对代管权提出质疑。

    当法律受到质疑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会本能的自我保护。

    让大多数人信任法律,需要岁月的沉淀。然而破坏百姓对法律的信任,只需要一次不公平的裁决。

 第886章 代管法案

    刘正见庞宏坐立难安,于是就说道:“庞刺史,如何确立代管权的归属,必须要从崔勇的生命权角度进行考虑。”

    长安是进攻益州的前进基地,稳定民心无小事。

    崔勇产业的代管权,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毕竟大家都怕被人吃了绝户。

    雍州初定,兴汉军想要迅速的收拢民心,就得尽快的厘清私产的归属。

    崔勇虽然年幼,但是却有着不可替代的继承资格。其代管权的归属,直接与身家性命挂钩。

    “庄主,我建议由梅园政事堂民部设计代管方案,以公权代管替代私权代管!”庞宏说道。

    私产继承事关重大,甚至决定着民心向背。

    崔勇的案例,让梅园发现了重大的法制漏洞。

    为了填补幼童继承权代管方面的空白,庞宏决定引入公权力进行保障与监督。

    继承代管权保障法案,共分为三个方面:

    其一是产业保值与升值。

    这是整个继承代管法案的核心内容,也是彰显公平公正的决定性因素。

    由长安刺史府组织专人代管,可以确保产业的稳定传承,避免地方经济秩序紊乱。

    崔氏的产业遍及雍、凉二州,一旦家族掌舵人位置不稳,势必会影响数万人的正常生活。

    这就要求长安刺史府拿出有效的措施,保证崔勇的继承权稳固。

    兴汉军初入长安城,旧的秩序已经打破,新的秩序尚未建立。倘若崔氏的产业发生动荡,势必会引起大面积的恐慌,从而导致长安大乱。

    由长安刺史府出面替崔氏进行保值。在安抚民心的同时,还可以迅速的建立新经济体系。

    想要长安百姓信任兴汉军,就得在私产升值上有着特殊的贡献。

    长安世家跟着兴汉军有肉吃,肯定会积极支持新经济政策。

    其二就是三维立体监督体系。

    代管法案的存在,需要建立相对完善的监督体系,同时执行综合评估制度。

    这三维监督体系包括父系,母系和国系。

    金钱不是原罪,却是滋生腐败的温床。

    长安刺史府安排的代管人选,在面对金钱诱惑的时候,必须要制度进行约束。

    财帛动人心!更何况是替一个小孩子管钱。

    三维立体监督,可以让三方代表与代管权人明白各自的权责。更好的保障代管产业的正常运营。

    其三就是对委托人的培养。

    崔勇只有五岁,根本就不具备管理崔氏产业的能力。这就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养,使其在加冠之时具备相应的管理水平。

    崔氏的稳定,就意味着地方的稳定。

    崔勇的能力,将直接影响未来崔氏的发展。

    教育保障是长安刺史府对崔勇最重要的承诺。

    代管法案是否可以站稳脚跟,关键在于教育方面的跟进。

    长安刺史府的代管法案,获得了刑部官员的肯定。

    崔氏产业代管权案在长安刑部进行公开宣判:

    长安民事机构负责代管属于崔勇所继承的部分产业。

    崔氏和崔雨拥有监督的权利,刑部设置第三方监督。

    崔勇进入世家子弟专属蒙学接受教育,长安民事机构提供相应的保障。

    蒙学结束之后,保送长安县学进行系统化学习。

    长安民事机构视崔勇的学习进度,保送该生进入南山大学,接受不低于五年的专业培养。

    崔勇加冠之前,需要进入崔氏安排实习,实习期不得低于两年。

    崔勇加冠之后,将全权接手崔氏的产业,长安民事机构不再承担代管义务。

    崔氏的案例,给兴汉国幼童继承提供了模板案例。

    民事机构主动替幼童提供安全保障,可以更好的避免人间惨剧。

    人性是经不起考虑的,毕竟善恶只在一念之间。漫长的时间,一念之差就是后悔莫及。

    长安私产厘清的速度很快,代管法案的颁布,是幼儿继承者们的福音。同时也让广大的家长们,愿意付出更多的鲜血和汗水,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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