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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魏霸业-第2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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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将军冉闵认识,正是他原先的部将周成!

    而看见邺城的巡防营赶到,慕容嫣然一点都不惊慌,反而跟找到了主心骨一样。

    慕容嫣然上前说道:“这位将军,我是燕王慕容皝之女,将成为你们家魏王的妃子!这厮冒犯了我,你应该知道怎么做吧?”

    空气突然凝固起来。

    周成看了看冉闵,又看了看面前的慕容嫣然,左右为难。

    “大王,这……”

    冉闵摇摇头道:“这些人扰乱邺城大街的秩序,已经触犯了我大魏国的刑法,把他们都关起来,拘留十五日!”

    “诺!”

    得到了冉闵的命令,周成不敢怠慢,便让手下将这些胡人骑士全部拉下马,左右擒拿着。这些鲜卑人自然是不敢反抗的,毕竟在人家的地盘上,反抗就只能是死路一条的!

    慕容嫣然彻底懵逼了:“你这是作甚?我可是你们魏王的妃子!难道你就不怕魏王治罪吗!”

    周成一脸讪讪地道:“娘娘,在你面前,冒犯了你的这人就是咱们的魏王。”

    “什么!……”慕容嫣然就跟被掐住了脖子的鸭子,瞪着眼睛,却也反抗不得。

    王猛已经开始变法,而变法,首在法度森严,简而言之,就是“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现在慕容嫣然这个魏王的准妃子触犯了法律,其身份尊贵,不仅是燕王慕容皝的女儿,还是魏国的王妃,但冉闵,不,或者是说魏国的国法也会对此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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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344章 胡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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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45章 十六卫与均田制

    冉闵重用王猛进行变法,根据王猛所提出的几点问题,冉闵跟王猛等人商议过后,决定从军队开刀,改革军制,精兵简政。

    首先,冉闵在中央即邺城设立十六卫,十六卫即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威卫、左右武卫、左右金吾卫、左右领军卫、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

    前十二卫负责管理外府兵,属于领导机构。左右监门卫掌诸门禁卫,左右千牛卫统率皇帝的侍从、仪卫。

    因十六卫的官衙在皇宫南部所以又称“南衙禁军”,这个南衙禁军准确地说就是后四卫。军府分内府和外府。

    此外,还有直接归属皇帝统率的北门四军:左右羽林、左右龙武,各自1。5万人。

    没错,冉闵施行的就是隋唐时期的府兵制。

    魏国以均田制的农户为基础,于天下各道、州、县要冲设军府六百三十四所,总称折冲府,依编制规模大小分置上、中、下三等,府长官折冲都尉(正四品),副长官左、右果毅都尉,在府下设有团(又称营),官校尉,团下有队,设队正,队下为伙,设伙长。

    每营下辖五队,每队下领三伙,每伙领五位什长,各领十丁。

    以营为基本单位。按军种的功能和配备还可分中垒、屯骑、射生、越骑、步伍、长水等。其部属官品级依次为:别驾、长史、六曹尉、参军。

    主管各地戍军及军户,府依规模分上、中、下三等,兵役以一年五番轮流执役,约为10004000人。

    冉闵就是想做到全民皆兵的地步,这样一来,魏国哪怕战事再怎么严峻,都不怕招募不到兵员,都不怕招募不到能打仗的兵员了!

    对于王猛在军中的这些改革,阻力倒是不大,因为冉闵牢牢的抓住了枪杆子,就算众将再不满,也无法反驳什么。

    但王猛在朝中,乃至于在均田制上的改革就没那么顺利了,王猛刚刚在朝堂上推出均田制,就遭到了群臣前所未有的强烈反对!

    王猛禀告道:“大王,臣请在民间推行均田制,眼下我大魏所施行的计亩而税、计户而征的赋税法令已经过时了!朝廷甚至还都不确切地知道全国有多少的人口,有多少的耕地!这样不利于民生的发展,更不利于朝廷对于地方的掌控啊!”

    冉闵还没说什么,司徒文章就跳出来询问道:“丞相大人,敢问这均田制是何意?”

    “这个问题问得好。均田制,顾名思义,即是平均土地。”

    王猛侃侃而谈:“均田制,其主要内容有六。第一,凡15岁以上的男子,每人授给种植谷物的露田40亩,女子20亩。露田都是无主荒地,因考虑休耕轮作,故授田时—般按休耕周期加一或两倍,也称‘倍田’。”

    “拥有奴婢和耕牛的人,可以额外获得土地,奴婢同普通农民一样受田,人数不限,土地归主人;丁牛(4岁以上)每头受露田30亩,一户限4头。所受之田不准买卖,年老身死,还田给官府。”

    “第二,初受田者,男子每人另授桑田20亩,限3年内种上规定的桑、枣、榆等树。”

    “桑田可作为世业田,终身不还,可以世袭,但限制买卖。在不宜种桑的地区,男子每人另授麻田10亩,女子5亩,奴婢同样受田,按露田法还受。新定居的民户还可分到少量的宅田,每3口一亩,奴婢5口一亩,宅田也属世业。”

    “第三,桑田按现有丁口计算。‘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不得卖其分,亦不得买过所足。’桑田为世业,允许买卖其一部分。原有桑田已超过应授田数,无受无还;达到应授额的,不准再受;超过应授额部分,可以出卖;不足应授额,可以买足。”

    “第四,若全家都是老小残疾的,11岁以上及残废者各受丁男一半之田,年过70的不还所受,寡妇守志,虽免课亦授妇田。”

    “第五,地狭的地方,居民可以向空荒地区迁徙受田;地广的地方,居民不许无故迁徙,可随力所及向官府申请借种受田以外的土地。因犯罪流徙或户编无人守业的土地,收归国家所有,作均田授受之用。”

    “第六,各级地方官吏按照官职高低授给不同数额的公田(职分田),离职时移交后任官。地方官吏各随在职地区给予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六顷。”

    “新旧任相交接,不许出卖!”

    王猛这么一顿狂轰滥炸下来,能听懂的大臣也不少,毕竟大家都是聪明人,脑子转得挺快。

    王猛推行的这个均田制,大致上就是对于授田的土地种类和田亩数额;田地的还授制度和买卖土地的限制;宽乡、狭乡的土地分配;各式户口的受田办法以及授田顺序等都有详细的规定。

    但这样一来,变法受损的就是他们士族!

    他们这些以耕读传家的士族,如何能容忍把土地分出去?这不是要了他们的命根子嘛!

    文章第一个跳出来反对:“万万不可!大王,臣不赞同在民间推行这个所谓的均田制!”

    “为何?”冉闵眯着眼睛,不置可否。

    文章苦口婆心地劝道:“大王啊,国家的根基怎能轻易动摇?计亩而税、计户而征的赋税法令那是在曹魏时期就已经存在的,也是大王先前一力推行的,效果不错,眼下怎能因为王丞相的三言两语就推倒了呢?”

    “大王欲富国强兵之心我等都知道,但是变法强国之事,切不可操之过急呀!”

    “司徒大人是担心这个均田制会让自己家族的利益受损吧?”王猛云淡风轻地笑道。

    文章气极:“王丞相,你这是何意?我文章虽不敢自诩是那一种大公无私的人,但是大魏国繁荣昌盛,亦是我的心之所愿!你怎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是不是你自己心里清楚。”

    王猛摇摇头道:“文司徒,还有在座的列位大人,你们可知道朝廷每年能征收到的赋税如此之少?是人口太少了吗?是耕地太少了吗?不!不是!”

    王猛掷地有声地道:“自永嘉之乱以来,北方以及中原地区长期战乱,土地荒芜,民不聊生,人口大量逃亡!一些未曾南逃的农民,因不堪承受沉重的租调徭役负担,多荫庇于世家大族,出现了30家、50家为一户,甚至一宗近万室的现象,这严重影响了按户征收的赋役收入。”

    “另外,自从大王结束了中原的战乱,平息干戈之后,很多以前南逃的农民相继重返家园,其原有土地往往已为别人耕种,即产生很多地权纠纷,耽误了农耕,也扰乱了民间秩序的安定。”

    “均田制,这是应运而生的!”

    王猛的这一番话,说得在场的大臣是一愣一愣的!

    看来王猛不仅是胸中藏沟壑,就连嘴皮子也不是一般的利索,朝堂上舌辩群臣,竟然一点都不落下风,还把群臣辩得是一愣一愣的!

    见到群臣都哑口无言。

    冉闵当即拍板道:“好!就在全国推行均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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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345章 十六卫与均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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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46章 人口普查

    哈哈哈!好!好啊!”

    一回到后宫,冉闵就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爽朗的笑声充斥着整个宫殿。

    人未到,笑声先到,这引起在里面摆好午膳的王后董巧巧颇为惊奇:“闵哥儿,这是什么样的好事,让你如此开怀大笑?”

    冉闵一屁股坐到了董巧巧边上的蒲团那里,笑眯眯地道:“巧巧啊,你今是没看见,王猛为了推行均田制,舌辩群臣,辩得那些饱读诗书,满腹经纶的大臣都是一愣一愣的!以文章为首的那些家伙都无话可了。”

    “如此大王的均田制就能顺利推行了吗?”

    “哪有这么简单?”

    冉闵有些意兴阑珊的摇摇头:“这些大臣多出自世家门阀,手里都掌握着大量的土地、奴婢和耕牛等资源,他们岂肯轻易屈服?让这些士族老爷们将他们世代相传的土地交出来,那比砍他们的头还难受!”

    “可是大王你的均田制不是已经保障了他们的利益了吗?”董巧巧有些困惑。

    “呵呵,这只是表面上的,寡人确实在一定的程度上保障了他们的利益,可是那又如何?他们得到的那么少,失去的又那么多,如何甘心?”

    均田制的确在一定的程度上保障了士族的利益。

    一方面通过奴婢、耕牛受田或依照官品授永业田等方式,保障贵族官僚地主利益,但限制他们占田过限。

    一方面又规定授田时先贫后富,以及限制民户出卖应受份额的土地,以期农民也能拥有一定数量的土地。

    但那些世家门阀能乖乖就范吗?

    冉闵的目的是建立一套限额授受的土地制度,协调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缓和被统治者的反抗,使劳动力与土地结合,以利于朝廷对农民的控制,以及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保证朝廷赋役来源。

    均田令规定的受田数量,指的是应受田,也就是受田的最高限额。

    实施均田令时,民户除原有私地和已占有的块无主土地按田令规定进行登记,算作已受额外,不满应受额部分,是否可以补充,补充多少,则因时因地而异。

    总的来,农民所拥有的土地绝大多数是达不到应受额的。在长期战乱,存在大量无主土地、荒田的地区,农民所受土地较多,但各个地区之间不平衡,均田令有宽乡、狭乡之分。

    “那闵哥儿呢打算怎么做?”

    “是时候该清除一下依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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