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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魔山-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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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德·史塔克心里狂震,马修是他追查琼恩·艾林死因的最后一个证人,但魔山在比武中把他杀死了。
    场中的骑士们无不吃惊,因为要用训练枪刺穿护颈甲是不可能的,除非是护颈甲没有绑好,或者是枪头找到了护颈甲的缝隙,但那理论上说也是不可能的,因为训练枪的枪头比较钝。
    马修的尸体被迅速抬走,一个男孩带着铲子跑进场内,铲起泥土盖住马修跌落的地方,遮掉血迹,比武继续。
    第二场比武,无人敢出来对战魔山。
    魔山打马绕圈,来到佛雷家族的团队面前,他推开面罩,瞪视着佛雷家族的人,这是一种赤裸裸的挑衅。
    “佛雷家都是孬种么?”魔山轻蔑笑道。
    全场数千人的目光都落在佛雷家族的身上。
    来自佛雷家族的杰瑞爵士、霍斯丁爵士、丹威尔爵士、艾蒙爵士、席奥爵士、派温爵士——这六个是佛雷家十几个人的代表和领队,他们通通都是老侯爵瓦德·佛雷的儿孙。众目睽睽之下,佛雷家不派出人来迎战,将令佛雷家的荣誉扫地,成为全国贵族的笑谈。
    很快,经过简单的言语交流和眼神沟通,瓦德·佛雷侯爵的私生子马丁·河文被派了出来迎战魔山。
    马丁·河文是这一批人中骑术最好的,长枪枪术也是最好,私生子总是比其他人都更努力,由他来对付魔山,最不济也能抵挡一下。
    双方取了长枪,开始对冲,魔山长枪微微上斜,枪尖朝上,毫不掩饰的要刺穿马丁·河文的咽喉。
    数千人看得捏紧了喉咙,提起了心。
    难道魔山要在比武大会中大开杀戒?
    马丁·河文可不是马修,他以前也不是马童,而是真正的武将。骑术和枪术尤为了得!
    马丁·河文突然大喝一声,催马上前,低头,咽喉的要害消失不见,就算魔山要刺他咽喉,也是根本没有了角度。
    佛雷家族人大声喝彩。
    马丁·河文紧贴马背,全身毫无破绽,战马急冲,长枪猛刺魔山的胸膛,又快又狠,希望能冲击得魔山身体摇晃,然后双方战马交错,交换场地,马丁就在第二回合换枪的时候认输弃权。
    魔山盾牌一横,啪的一声,枪头粉碎,木屑纷飞。魔山别说摇晃,连持盾牌的手臂都没有动一动。双方战马速度极快,交错而过。马丁还未起身,魔山手里长枪从天空劈下来,他把长枪当做了木棒,一枪打下,正中马丁后背。
    一声巨响,整条粗如手臂的长枪粉碎,马丁整个人向下一沉,后背铠甲凹陷,连带战马都是四腿一软,几乎跪倒。
    双马蹄声得得,魔山到了马丁的这边场地,伸手去取了长枪,勒马回头。
    对面,马丁·河文从马背上起身,推开面罩,脸色苍白,噗的一声,猛然喷出一口鲜血,跟着身子摇晃,栽落地上,气绝身亡。
    佛雷一家人纷纷抢出,带了马丁·河文的尸体,一言不发,十多人向比武场外疾驰而去。
    除了乔佛里兴奋得跳上桌子高喊了一声好后,全场安静。
    魔山说道:“还有谁敢和我一战?”
    “我!”一个声音厉声喝道!
    *
    ps:今天(15日)小区白天电路改造,停电,故晚上不睡觉更新2章,今白天无更。

0223章 百花骑士(拜订阅推荐票)
    众人循声望去,一个胸膛宽厚,身材十分壮硕,穿着铠甲威风凛凛的年轻爵士从队列中骑马走出。他很年轻,看起来大约二十岁左右,眉宇间都是怒意。
    这名敢站出来战魔山的人叫巴隆·史文,他在刚才的比武中连赢三场,已经晋级第二轮比赛。他在第一次的长枪比武中就把北境的埃林给打落了马下。虽然巴隆·史文已经晋级,但并不会限制他主动去迎战任何人。
    巴隆·史文爵士是风暴地拜拉席恩家族的封臣,家族城堡——石盔城。石盔城在多恩海的北面、风怒角的大河边。他是石盔城领主古利安·史文的次子,在风暴地年轻一代的爵士中非常出名,他武艺高强,精于战斗,性格勇猛,马上擅长使用长枪,一旦近身,他还有个绝技,就是钉头槌的攻击。而比他的长枪和钉头锤战技更为人称赞的,是他的箭术。
    魔山了解这个家伙,是个硬茬,也是未来的一名御林铁卫。他将在不久的将来能为西境的力量所用。
    巴隆的武艺和勇猛连詹姆和巴利斯坦都很钦佩。
    魔山注意到巴隆·史文的锁住披风的家徽别针,别针做成了一黑一白的两只相斗的天鹅。
    “巴隆·史文,我不想杀死你,你退下。”
    巴隆·史文冷哼一声:“魔山,你怕了?”
    魔山的目光顿时凌厉:“巴隆,你知道我谁也不怕!”
    “那就来战!”巴隆·史文厉声喝道。
    不知者无畏!
    魔山知道巴隆这个硬汉有两个特点:一是忠;一是勇!
    两人分别取了长枪,回到指定的位置,一声令下,马蹄得得,泥土翻飞,人群呐喊,都在为巴隆·史文爵士加油。
    魔山脸色漠然,长枪平端,巴隆也是长枪平端,两马奔近,魔山身高臂长,长枪猛刺,巴隆大吼一声,并不以盾牌格挡,而是抛掉盾牌,双手握枪,来战魔山。
    双枪相交,咔嚓一声,都是枪头粉碎。训练枪经过特别制作的前端无法承受两人刚猛的力量。魔山在马上纹丝不动,巴隆却身体摇晃,他忙俯身马背。双马交错而过,交换了位置,然后彼此再取了长枪。
    魔山喝道:“巴隆,你能硬挡我一枪不倒,我饶你不死,你认输罢!”
    巴隆大怒,双手握枪,再奔魔山。魔山也催动战马,来迎巴隆。巴隆率先出手,长枪在魔山面门虚晃一下,突然下沉,猛刺魔山胸膛。魔山并不闪避,就听见咔嚓一声巨响,这一枪正中魔山胸膛,长枪粉碎,全场爆发出猛烈的喝彩声,然而,木屑纷飞中,魔山并未翻身落马,而是端坐马上纹丝不动。
    巴隆大吃一惊,全场的人也无不吃惊,劳勃国王大喊一声:“七层地狱啊,魔山还是不是人啊!”艾德脸色微变,吃惊不已,如此魔山,战场上谁能敌他?!
    场上,勇猛善战的巴隆吓得脸色苍白,眼睛圆瞪,忙丢下半截长枪,催马逃走。
    魔山哈哈大笑,笑声如巨雷,在演武场上空隆隆滚动。他一身板甲,只对真铁枪头还有些畏怯,这训练枪对他无可奈何。巴隆全力一击,被他借着战马的前冲力给完全抵消,巴隆想要把他刺下马,也实在是有些天真。
    大笑声中,魔山猛吼一声,脚踢马刺,战马负痛,咻的提速,眨眼追上巴隆,魔山长枪高举,众人大惊失色,齐声惊叫。
    刺向巴隆后心的长枪突然一歪,咔嚓一声巨响,长枪刺在巴隆的后肩,枪头粉碎,木屑纷飞,一股大力无可匹敌,把巴隆猛然击飞,在空中翻滚了好几转,就好像一个大人摔飞一个人形玩偶。
    轰!
    巴隆砸落地面,尘土飞扬。
    马蹄得得,巴隆的战马跑到前面去站住了回头,自己的主人还在地面挣扎,根本站不起来。
    全场安静,人人担心巴隆就此死去,过了好一会,巴隆才一点一点的勉强跪起来,他脱下头盔,大口大口的喘息,轰的一声,全场欢呼声响起。
    巴隆没死!
    魔山三战全胜,晋级第二轮!
    *
    魔山下场,百花骑士登场。
    百花骑士名叫洛拉斯·提利尔,河湾地是他家的领地,是七国中气候最好土地最肥沃的著名粮仓,因为气候好粮食多,所以也是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多,就意味着兵源丰厚。七国之中,兵力最强大的国家,就是河湾地。
    河湾地的首府名叫高庭,高庭公爵和南境守护是梅斯·提利尔大人,洛拉斯·提利尔是他的小儿子,年方十六。他也是场上年纪最小的骑士。
    第一次到君临的珊莎第一次见识到洛拉斯·提利尔,她从未见过如此俊美的人儿。洛拉斯的铠甲经过精心雕琢,上面的瓷釉包含着千束不同的花朵,他的雪白坐骑则覆以红毛毯和白玫瑰。——这也是他百花骑士名头的来历。
    白玫瑰不是假的花朵,每一朵都是真的玫瑰,散发着令人心醉的清香。百花骑士所到之处,玫瑰的花香就笼罩在那里。百花之名,名不虚传。
    百花骑士上场,全场响起了贵妇仕女和平民中女子们的欢呼和尖叫。
    蓝礼公爵从看台上站起来,为百花骑士鼓掌叫好!
    洛拉斯·提利尔骑马来到国王、王后、王子和首相的看台前,他在马上鞠躬施礼,然后向王后和公主弥赛拉献上了两朵白色玫瑰。
    他的动作优雅,风姿迷人,全场掌声如雷!珊莎和珍妮看得目眩神驰,眼睛无法从百花骑士的身上移开。
    “尊敬的国王陛下,我有一个恳求!”
    “看在七神的份上,说罢!”
    “请批准我挑战您的三名御林铁卫。”
    此话说得非常有礼貌,却满溢着少年人的狂傲。
    “詹姆已经晋级,巴利斯坦已经战败淘汰,你是想要挑战哪三名御林铁卫?”
    “曼登·穆尔爵士、马林·特兰爵士、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国王陛下,我希望能向大家证明,我也具有成为一名御林铁卫的实力。”
    这如花朵一般的人儿竟然也想做御林铁卫。
    御林铁卫虽然是骑士中的最高荣誉,但代价也很大,放弃了领地和一切财富,不娶妻不生子,放弃一切继承权,孤独终老,守口如瓶,一生只能干一件事:效忠王室,执行国王的任何命令。
    “我的御林铁卫可并不好惹!”国王陛下笑道,“你要挑战三人,说明你有必胜的把握连赢三场,好吧,我喜欢你的骄傲和勇气,曼登·穆尔爵士、马林·特兰爵士、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你们出来吧。”
    三名白袍兄弟应声出列,目光炯炯,面带怒意。
    百花骑士在全国大比武上公开点名要战他们三位,这成就了百花骑士的荣誉,却对他们的荣誉造成了威胁,仿佛他们就是拿来人家垫脚的。

0224章 四雄
    洛拉斯·提利尔说道:“三位爵士,谁先出战我都一样,来吧!”他打马跑到另一端,取了长枪。
    普利斯顿·格林菲尔抢先出马,取了长枪。
    三个人中,普利斯顿·格林菲尔个子最小,性格却最急。
    曼登·穆尔无动于衷,根本就没有要抢战的意思,马林·特兰倒是想战,不过他沉住了气。百花骑士虽然只有十六岁,却曾经在之前的一次比武中赢了傲慢的詹姆·兰尼斯特,将詹姆·兰尼斯特打落马下,而马林·特兰知道自己并不是詹姆的对手。
    马林·特兰虽然不怕百花骑士,却并不想第一个出战。
    让普利斯顿这个蠢蛋先耗一阵吧。
    一声令下,双马对冲,普利斯顿大喊大叫,长枪挥舞,张牙舞爪。能够成为御林铁卫的人本来有个硬指标,就是武艺一定要十分高强。只是劳勃这一代的御林铁卫却演变成了忠诚第一,武艺一般了。王室的很多私事,作为最贴身的御林铁卫是知道的,王室很多不能被外面人知道的那些丑闻,都要求御林铁卫首先是守口如瓶,而不是武艺。
    这就造成了现在的七名御林铁卫,除了詹姆和巴利斯坦,其余五个人都是一般的水平。跟疯王的御林铁卫完全没法比。疯王的御林铁卫,拂晓神剑是詹姆的偶像,正年轻力盛的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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