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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神之审判-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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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神之审判》
作者:路西法的恩宠
作品相关
处女作的感慨
    忽然间回首我在网络上的第一本处女作,心情变得愉快极了!
    这本书是当时一时兴起之作,其中中断了很久才继续写下去,最终因为没能签约的原因放弃了第一部精彩的故事,草草结束!
    当时这本书结束时,有书友骂我虎头蛇尾,滥竽充数等等……
    我笑了笑,向他说了一声:对不起!
    但是,我心中何尝愿意就这样结束一本自己亲手写的并且很喜欢的小说?
    写手也是人,也要穿衣吃饭,但是写书却要花很多的时间去构思,幻想,试图能写出一个既能感动自己也能感动读者的故事来!
    写手的责任是写出一个读者喜欢看的故事!
    但是读者的责任呢???
    不能签约,写手无法继续……
    订阅凄惨,写手连买烟的钱都不够……
    我很佩服那些坚持写了好多本扑街作品的写手们,即使我第二本书订阅也不理想,而且盗贴也多,但是第二本书却比第一本要好上很多!
    不断的进步也许就是一种成功吧!所以,第一本连上外传只有四十多万字,而第二本连底稿都有了一百多万字,而且故事只写到一半!
    世上有人的地方,就会有路。
    网上有读者的地方,就会有写手!
    所以,
    读者才是写手的上帝,读者决定了写手的命运!
    在这里,让我怀念一下许多早早因成绩不理想而退出网络书界的朋友们吧,有的人运气很好,能赚到许多钱,有的人运气一般,仅够吃饭,更多的人运气极差,连水都没喝上!
    人生就是金字塔,我们这些不出名的写手就在最底层!
    不管将来会不会把第二本也太监或草草结束,在这里,我要向我的同行和读者们作一个热烈的拥抱!
    因为
    人一生总要留下点什么,做任何事情不一定都要获得利益!
    如果写书赚不到钱的话,可以当作兴趣,如果连码字时间都没有的话,可以去看别人写的书!
    不过,当过作者之后,最想做的就是每天去花那几分钱支持一下自己喜欢的作者!因为那几分钱就会让劳累了一整天、眼睛红肿精神疲惫的作者心中有一种:值了的感受!
    生如梦兮逝如水,淡若风兮飘若云,
    人生无常,能有人喜欢你写过的书,付出过的心血,这就是最大的收获了!
    处女作……第二次创作……到最后我不知道自己还会坚持多久,
    如果可以的话……我会一直写下去,直到写不动为止……
外传——背影投放
    天痕用自己的躯体为引导,利用四心之源打开了堕落的地狱之门,这种疯狂的举动让大陆震惊,世界的历史由此翻开了新的篇章!
    二十年后,大陆分成了三种不同的势力范围,兽王李斯特带领着分散的兽人组成了兽人联盟,而节节败退的人类在付出惨重代价之后,才正式在落日山脉之后重新建立了新的帝国。
    而恶魔组成的联军步步紧逼,给大陆上所有的种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白杨降生在一个边远小镇的安卡家族里,做为现代社会的穿越者,白杨一步一步的走向了人类世界的中心,而当他面对人类灭亡危机、恶魔巨大的压力和兽人不怀好意时,白杨该用什么样方法挽救已经注定的命运?
    天痕究竟去了哪里?白杨最终的命运将会如何?众神之门的奥秘何时才能解开?
    在这后半部的故事里,将会将一个充满战争、厮杀、勾心斗角、利益争夺的精彩场影,各个不同阵营的出色人才们,将会各逞机谋、各尽所能的为已方争得最后的胜利!
正文
第一章节 回忆
    历史总是由一个不经意之间的巧合而造就的,也许,有的人因巧合而成为叱咤风云的人物,有的人却错过机遇依旧默默无闻。
    然而,有些事从来都是注定的,不管你怎么去改变,注定的结局依旧是你无法逃脱的命运。
    幸好,我们可以庆幸的是:人生总是由许许多多的偶然和注定结局的必然联系在一起的,否则,人类不是因此而感到绝望?
    ————学者羊皮卷
    炽热的火焰像是一只如同母亲般温暖的手——让天痕在神思恍惚中,回忆着过去的一切,欺骗、谎言,诚实和善良,难忘的往事一幕幕在内心深处交织成一片!!!
    古怪的经历、奇特的人群,还有那一个接着一个的……
    往事如梦如幻,似假似真,也许这一切都是虚幻的吧?
    至从遇上卡丽丝那一天起,自己的人生就充满了梦幻,一个让人心动的美梦……。
    但是,
    这却仅仅是梦而已。
    帝国紫罗兰大公那张俊美的脸庞在火堆中忽隐忽现,抬头看了看沉睡中的众人,轻轻叹息一声,几年前的一切不由得从心底泛起……
    我是一个小兵,队里的老兵们都管我叫小兵兵,其实我也是有名字的,有谁在出生时会没有名字呢?
    老兵说,我刚出生不久被老兵捡到时,那时婴儿的我冻得脸色发青小手却还是紧紧握着一个古怪的东西,老兵说那个叫‘玉佩’,上面写着:‘天痕’,两个字。所以,老兵就管我叫天痕了。
    可是老兵说,我是被当兵的发现的,以后肯定还是跟他一样,还是当兵,还是要上战场厮杀,最终还是会死在战场上,要名字做什么,所以,他给我起了个名字,就叫小兵兵。
    他的语气淡淡的,像是在说我将来也会有一天死在战场似的……
    其实我很不喜欢这个名字,因为,在军队里,几乎所有的小孩的小名都叫小兵兵,我不乐意别人和我共用一个名字;名字代表着一个人与别人不同的符号,都是一样的还有什么意思?
    可是,尽管我一直强调说:我不叫小兵兵,我叫天痕,还拿出脖子上的那块怪玉佩给人看。可惜,别人在哈哈大笑之后,摸摸我的头,还是叫我小兵兵。
    他们在摸着我的头的时候,眼睛闪烁着是我不明白的光芒……
    直到后来我才明白这种眼的含意是什么————是悲伤!!!
    只是,等我明白这种眼神的含意时,他们不会悲伤了,而悲伤的却变成了我……
    我所在的国家名叫:莱雅国,位于东方,是一个历史很悠久的古国,有十二个行省,人口足有三千万,当时年少无知的我听老兵说起这些时,吓了一跳:三千万!那要多少根才数得过来啊!
    老兵笑笑着摸着我的头说:“整个神龙大陆上一共有人口九千多万,我们莱雅国是三个大国之一,人口三分之一很正常。三千万相当于我们一千个我们这样的部队,这样你就容易明白了。”老兵摸着我的头的时候眼睛里也是闪烁着那种光芒,以至于多年以后,我在梦里一直梦到他这种眼神。
    而我,却常常从梦中醒来时才发现,自己的泪水早已将柔软的枕头湿透了……
    我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天真的说道,我们的军队有三万人,打仗的时候我看到的都是密密麻麻的人,像蚂蚁一样的多,一千倍,大概就是一千个蚂蚁窝了。
    今晚我所在的部队要听从命令调集到前线,这一次要跟我们的世仇圣罗国开战!老兵说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上面命令我们到哪,我们就到哪。我心里很是不情愿,因为我刚刚在我们原本的驻地费尽心机的弄好了一座小木屋,以为可以舒服的呆一段时间,谁知道,又要开拔,唉,谁叫我是个军人哪,我的感叹并没有持续很久,就很认命的听从上面的命令了……
    我扛着我的刀,跟紧了前面的老兵,虽然我才14岁,可是打仗不努力,就没有军饷。我这么大了,还叫老兵从他的军饷里分一份给我多难为情,老兵也是有名字的,不过人家也总是叫他老兵老兵,到最后就忘了他叫什么名字了。
    一个人早晚都要死,叫什么名字不是都一样?
    所以我也跟他们一样叫他老兵了,十四年来我一直跟着他,刚开始他总把我放在营地里,不知道他有没有想过,要是他战死沙场,我非饿死在营地不可,还好,本来帝国律法规定,十六岁以上才可以当兵!但我从小在军营里长大,所以,老兵向队长求情之后,我可以自己上战场赚军饷了,据说,队长将我的年纪改了两岁交上去以后,就通过了!!!
    所以,我现在是个兵了!!!
    赶了三天三夜了路,终于到了目的地了。
    一个与圣罗国交界的地方,叫做风谷。风谷的风景美极了,遍地开满了不知名的各式各样的鲜花,到处是飞禽走兽的踪迹。
    要是这里没有战争,那么恐怕这里会是一座世外仙境吧?
    要是将来我能带着老兵来这养老该多好?我心中曾暗暗的这样想过。
    我们的队伍在风谷边缘一座森林中驻扎下来,啊!这么美的地方,还有这么多的野味,这下我有的忙啦,看我兴高彩烈的样子,老兵板起脸来训了我一顿!
    说什么战前要加强戒备,又不是游山玩水,这是打仗啊什么什么一大堆,我被训得耷拉下脸来,唉,有什么办法,谁叫他是我的老兵呢,看我一脸丧气的模样。
    老兵好笑的说:“小兵兵,没说两句你的头都低到裤裆里了,真没出息,好了,等你把该干的事干完了,你想干嘛干嘛去吧,不过要小心别让我们队长发现了。”
    我惊喜的抬起头来,看到老兵脸上强忍的笑意,心中明白:老兵其实还是最疼我的人,在这个世上如果说我还有一个亲人的话,那一定是老兵!他那满是沧桑的脸上对我总带着慈爱的笑容。
    不过,明白归明白,为了我的野味,我还是赶紧去干我的事吧,先把队里的马给喂好了,再搭好帐篷,队里五十个战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匹马,每到一个地方总是先喂马再搭帐篷。
    因为战士们总认为,马是自己最要好的伙伴,在关键的时候,往往能救你的命。
    很可惜,我没有马,队长说,我是个小屁孩,就是有马,我也骑不上。
    唉,人小总是容易让人欺负,算了,等我长大再说吧。还是先喂马吧,要不一会队长来了就有我的好看了。
    刚搭好帐篷,就看见队长过来了,他长着一张四方的黑脸,满脸都是胡子,眼睛总有射出凶光,加上身材魁梧,走起路来大地都是仿佛一颤一颤的,老爱用他那巨大的手掌摸我的头。
    我一见他走到我跟前,赶紧行了个军礼:“报告队长,小兵天痕整备完毕!”
    我相信我的军礼比那些人高马大的战友们要更标准吧?
    队长咪起他那铜铃般的眼珠,呵呵笑道:“不错啊,小兵兵,这么快就弄好了?”他那巨大的眼珠里闪过莫名的慈爱。
    只不过,我不是很懂。
    我挺了挺胸脯:“是!队长,我很早就来准备了。”
    队长点点头看着我说道:“小兵兵,你今年十四岁了吧?第一次上战场我也没什么好送你的,这件背心是我年轻时候穿的,现在送给你,别嫌旧哦。”
    说完手上递了件衣服过来,我疑惑的接过了队长手中的背心,好像他从没这样和气的跟我说过话啊?今天这是怎么了?队长笑着说道:“记住,要穿在身上哦。听说你一会要去打猎,记得带两只肥兔子回来给我。就当是跟我交换这件背心吧。”
    他带着爽朗的笑声渐渐走远了,留下了一股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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