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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团长[娱乐圈]-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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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很久”也就是一个多月。朗和风的睡眠质量一直不好,大约是天生的,自小多梦,典型的想得太多那类型。他要睡个好觉不容易,要失眠就是一念之间的事。

    之所以一个多月没失眠,这是朗和风也没料到的。

    他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这件事。因为这件事本属阴差阳错,歪打正着,源头还是一个他原先特别看不上的人。

    这个人就是费斯。

    当初,费斯以武力对他们实行暴力统治,逼迫他们跑步,朗和风不知在心里把费斯骂了多少遍,累了一天已经够呛了,还让他们这样大幅消耗体力,这不是要他们的命吗?这么下去,表演成绩能好才怪。

    朗和风以为“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条历史真理永不变,费斯的淫威迟早有被推翻的一天,万万没想到……

    第一天跑完步,朗和风差点原地死亡。

    第二天,朗和风浑身散架。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累的确是很累,但是,等朗和风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突然发现,他晚上不失眠了。

    躺下后能在半小时内入睡,不在脑子里东扯西扯上大半天,对朗和风来说,就是奇迹。

    他有多少天没为睡眠的事忧虑过了?

    别人是人到中年才遇到这等烦恼,他年纪轻轻地……唉。

    这大概就是“才华”的代价。

    就这样,朗和风和队友们一起,跟着费斯,日复一日,风雨不改,晨跑夜跑从不间断。渐渐地,他的身体习惯了,他的生物钟习惯了,他的心情也习惯了。

    以前想着,累了一天,不可能再有力气再跑步。现在却觉得,累了一天,如果不去跑几圈,这疲惫的一天要如何圆满收场?

    朗和风不再埋怨费斯,也不再赖床,不再需要费斯亲自来掀他被窝、扛他下楼,他甚至让助理去帮他买了一双专用的跑步鞋,每天到点准时现身。

    不是怕了费斯。而是跑步这事,一个人似乎确实太孤单。

    不过,即便和队友一起,朗和风也不跟他们唠嗑,尤其是费斯,为了屏蔽他老在自己耳边喊的那些陈年老鸡汤,朗和风学聪明了,一跑步就戴耳机。

    在歌声中迎风奔跑,世界瞬间如斯美妙。

    昨天晚上,第九期正片出炉。然后,昨天半夜,朗和风就失眠了。

    他也不清楚自己几点起的床。在床上辗转反侧了一个世纪,他实在熬不下去了,干脆被子一掀,不睡了。

    憋着一身的情绪无处发泄,无人能说,无人可说,手机这玩意儿也不想再碰,越碰越烦。朗和风在寂静中呆坐半晌,索性下地,换衣服。

    出门,跑步去。

    他现在爱上了跑步。戴着耳机,放着音乐,伴着歌声,一首接一首,遥远的,优美的,无止境的歌声,掩盖了一切不必要的喧嚣,在静默的空气中以自己的身姿撞出一阵阵凉风,把头发刮得全往后飞,好像能顺带将所有缠身俗务也一齐刮走。最开始时灌铅一般沉重的步伐现在也日渐变得轻盈起来,一路往前,一路往前,全世界都在疾速后退,只有自己永不止歇。他身上仿佛有一双隐形的翅膀,能带着他疾奔到地平线的尽头。

    他以前从没想过,自己也可以这么快意。

    他知道他昨夜为什么失眠。如果不知道,那也是假装不知道。

    他没想过他们能夺冠——在这个节目最终夺冠,他还没到这么中二的程度。可一旦认真起来,一旦投入进去,他想,至少,全力以赴地拿一次第一吧。

    证明他们来过。证明他们虽然成不了主流,但也有存在的价值。

    又或者,没那么多冠冕堂皇的漂亮理由,他就是年少意气,他就是不想输给别人。

    道理他都懂,可失眠又不是他能控制的。

    朗和风一圈接一圈地跑着,不停地跑着,耳机里的曲子不知播到了第几首,他对时间的流逝浑然不觉,对周围的景物也不甚在意。已然看过千遍万遍的无比熟悉的景物,没什么值得在意的。

    直到他视线的角落里掠过一团黑影。

    朗和风心中一愣,还没理出个所以然,就听到近在咫尺之处有人叫他——“朗和风。”

    这黑天半夜的,突然来这么一出,朗和风吓得差点摔了一跤。

    要不是叫他的人眼疾手快地一把拉住他,他就真的摔了。

    朗和风被对方用力拽住,惊魂未定,喘了好几口气,才看清对方的脸。

    ……还能是谁?

    朗和风气得条件反射就想翻白眼,双手一抬,手指一撩,扒拉掉耳机,“你干嘛半夜出来吓人?”

    “到我晨练时间了。”费斯不紧不慢道。

    朗和风怔了怔,抬手一看表,当前是五点十分。

    朗和风:“……”

    “你什么时候出来的?”费斯又问。

    “不知道,”朗和风拨了拨汗湿的发丝,“没注意。”

    费斯看着他,忽然抬手朝他脸上伸去。

    朗和风又吓一跳,刚才吓得差点摔跤,现在却吓得浑身僵直,一时傻在原地,等到他想后退,费斯的手已到了眼前。

    费斯却没碰他的脸,也没碰他任何一处地方,只轻轻一掠,就又收了回来。

    他两指间夹着一块残缺的纸巾,随手丢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朗和风看得一脸惊恐,谁他妈没事往他脑袋上扔纸巾?

    ……一大清早地,估计还没人起床,可能是不知从哪吹来的,恰巧巴到了他头上。

    这都9102年了,垃圾分类都开始在国内推广了,这种乱扔垃圾的孩子,是要被罚款的!

    “走。”费斯说着,以眼神示意前方。

    朗和风明白他什么意思。两人近乎同时迈步,肩并着肩,往前跑去。

    朗和风把耳机戴上,却没有打开音乐,呼吸声、风声和两人交错层叠的脚步声汇为一股奇特的和声,在朗和风的世界里替代了音乐的角色。

    两人一路无言,又不知跑了多久,朗和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始终以自己最为舒适的速度和费斯并行跑在一起,不快不慢,不急不缓。他知道,这绝不是费斯平时的速度。

    自从朗和风能够自觉地跑完十公里,费斯就无需再特别督促他了,转而自己跑自己的。按费斯自己的节奏,比那几人不知要快上多少,四人天天被费斯超车,已经习惯了。

    现在,费斯在默默地迁就他。这个想法在脑海里一闪而过,朗和风忍不住转头去看费斯,费斯的侧脸端正地扬着,迎着风,呼吸均匀,目光毫不动摇地直视前方,那是一张青春而朝气的脸庞。

    两人一路无言,直跑到天边缓缓现出一线浮白。

    朗和风慢下步伐,对费斯的背影喊道:“我们去看日出吧。”

    他之前从来没想过这档子事,因为他

    没想过自己会早起。之后也没想过,因为他已过了那种浪漫得傻里傻气的年纪。今天……择日不如撞日,来都来了,就看看吧。

    费斯停下脚步,转身看朗和风,点头,“好。”

    顿了顿,又问:“去哪里看?”

    朗和风好笑,“还能去哪里?”

    两人赶在太阳升起之前来到了天台。

    在一座大城市里,想看到日出或日落,本是件不容易的事,但这种机会凑巧就被他们碰上了。这个地方,四周没有成群的建筑物遮挡视线,除了空气质量比较堪忧,视野还是很不错的。

    两人来到他们最喜欢站的那个位置,也就是朗和风给费斯唱《初问》的那个晚上所在的位置,面向东方,极目远眺,彼此都一语不发,静静地等待日出的来临。

    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十分钟。

    太阳在山巅冒头了。从一点,到一小角,到一小饼,到小半圆,从暗红色,到昏黄色,到亮红色,到令人越来越难以直视的炽白色。其实,日出这东西朗和风看过很多次,基本大同小异,只是在这个地方是第一次,和身边这个人,也是第一次。

    他不知道,这样的日出,对于费斯,是真真正正的第一次。

    “宇宙中每一颗恒星都是独一无二的,”费斯突然开口,“可能整个宇宙里也找不到另外一颗恒星,和太阳有着相同的直径、体积、质量。”

    朗和风有点懵,不明白费斯突然开始给他科普天文学知识是什么情况。

    “在我家附近,有一个地方,”费斯继续道,“在那个地方,也有一颗太阳。”

    “那个太阳转得很慢。在那里,如果一直追着太阳的方向,跑得足够快,太阳就永远不会下山,天也永远不会黑。”

    朗和风听着听着,发觉费斯不是在讲天文学,而是在讲神话。

    一个听起来就很悲壮的,夸父追日般的神话。

    这个始终令人难以捉摸的兄弟,讲起故事来都与别不同。

    朗和风还留意到,费斯首次亲口提到了“我家”二字。

    费斯在网络上公开的个人资料中,连他的籍贯都没有。这就显得很神秘了。

    朗和风本不是很想打听别人的私事,但此刻,他忍不住问道:“你家在哪里?”

    空气顿时陷入沉寂。费斯没有回答,也没有看他,仍然望着东方,望着太阳。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足足有一分钟,费斯转过身来,面向朗和风,“你想知道?”

    “……也不是非要知道,”朗和风说,“你要是不愿意说就算了,当我没问过。”

    谁没有点不想提的过去呢?

    “我可以说。”费斯轻声道,倏又抬起视线,目光柔和,“我想听你唱首歌。”

    朗和风:“……啊?”

    费斯看着他。

    “这是……交换条件吗?”朗和风傻傻问道。

    “不是。”费斯说,“要是你认为是,那就是吧。”

    他只是纯粹地想听朗和风唱歌,喜欢听他唱歌,只喜欢听他唱歌,尤其是整个世界只有他们两个人时,只唱给他一个人听。

    朗和风:“……”

    朗和风:“你想听什么?”

    “关于你家的歌。”费斯说。

    “我家的?”朗和风一时不解。

    费斯点头。

    “你是说,我自己写的?”朗和风问。

    费斯点头。

    “……我没有写过关于我家的。”朗和风说。

    “为什么?”费斯问。

    “不为什么。”朗和风说。

    费斯默然。

    片刻,朗和风又道:“越是熟悉的,越是写不出来吧。”

    一阵风吹过,撩起他半干半湿的发丝,露出他雪白的额头,他双目微眯,似在看近处,又似在看远方。

    “嗯。”费斯接受了这个解释。

    越是熟悉的,越是写不出来。越是熟悉的,越是无法诉说。

    朗和风如此,他也如此。

    他进入军校,他成为军人,他拼死奋战,为的始终只有一件事,就是回家。可是,他心里何尝不清楚,他所执着的、他所眷恋的那个家,早已经没有任何人了。

    现在的那个家,只是一片废墟。他没想过,也不敢想,当有一天他真的回到了他的故乡,重新踏上那片饱受摧残的故土,他会看到一幅什么样的景象。

    他会感到幸福吗?抑或只是更深的悲凉与孤独?

    这些事情不是他现在该想的,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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