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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探灵警-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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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他竟是一个如此斯文秀郎的男人,除了身材还算高大外,整个人并无一点传说中的霸气,英武。
甚至,还有些柔弱。
本来,曾明明也不愿意用柔弱这两个字形容一个传闻中如此厉害的男人,但他给自己的第一直觉印象,就是如此。
===第65章 阁楼白骨案(上)
咳本来不想从激烈的故事中间穿插一个这样的案例,可一来文章并没有收费,二来这个案例很具代表性,外加上我挺喜欢这个故事,所以,原谅我,跑题一会。
我先要介绍下什么叫重塑犯罪现场。
看过美剧犯罪现场调查的人应该挺熟悉犯罪现场这个概念。
犯罪现场,英文翻译crise,顾名思义是指犯罪分子作案的地点和遗留有犯罪痕迹,犯罪物品的场所。
犯罪现场有多重分类,根据现场有无破坏,可以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
前者指刑侦人员到达时没有遭到改变和破坏的现场,它能客观并真实的反应犯罪分子作案的过程,手段极各种重要的线索,有利于正确分析案情。
后者则是刑侦人员到达时候已发生部分改变或全部改变的现场。发生改变的原因可能有自然因素,如刮风,下雨,下雪等自然现象,也有可能是人为因素。
这是根据犯罪现场特性划分的,按照时间先后顺序,犯罪现场还分为第一,第二,第三,或第四现场。
重塑犯罪现场顾名思义也很简单,就是刑侦人员根据现场勘查的各种静态以及动态的罪证,还原案发时的真实情况,甚至,连作案手法,心里动机等等,都能一一陈列。
而秦俊明局长无疑是重塑犯罪现场的专家,现在咱们进入故事的正题,阁楼藏尸白骨案。
十年前,某村徐家,独门小院三层小楼,徐妈妈在清理阁楼时,发现一个尘封已久的旧皮箱,拎到楼下叫人帮忙打开,赫然是森森白骨。
徐家儿子接到父母电话,赶回家,一商量,报警。当地派出所接警后,认为很有可能是一件杀人碎尸案,立刻上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当日下午,侦技人员全部到场。当时,秦俊明还不是警察局长,只是刑侦大队的一名案例分析专家。
尸骨不止一袋。公安在阁楼西南角又搜到两个装有人骨的编织袋,分别是上肢骨和躯干;东北角又搜出一个编织袋,打开是个枕套,里面是头颅,但已成头骨。
尸体是穿着衣服被分尸的,羊毛衫、西装、棉毛裤、西裤,零碎不堪。同时搜到的还有一张名片和模糊不清的身份证一张,上面的名字皆为“胡某某”。
案发十年前,年,月,日,胡某某失踪。
胡家人回忆,那天晚上,胡某某参加完表妹的婚礼,和一帮朋友去唱歌。在歌厅里,有朋友说:“咦,我好像看到你女朋友和另一个男人去拍婚纱照了呢。”
胡某某不信,冲出了歌厅。从此,便再也没有回来过。而胡某某的女友,正是徐家女儿徐某。当时,胡家人也去徐家问过,徐家女儿说:“是的,那天晚上他是来找过我,我俩吵了一架,他就跑掉了。”而十年后,胡某某的尸体在徐家阁楼出现。
由于这件阁楼曾经的居住者正是徐家女儿,而她和死者之前确实有一段感情纠纷,故而,徐家女儿自然成了第一个被怀疑的对象。
只是,徐家女儿自从公安提审她一次之后,人就疯癫了,一会儿认罪一会儿翻供,花样百出,状况不断,鉴于她以前有过类似的精神病史,刑侦人员也不能用强制审讯的手段逼她认罪。
经过几次调查取证,疑点问题接踵而来。
那个身材娇小、待人温和的姑娘会是杀人分尸的凶手吗由于案发时间过去太久,许多证据都已灭失;尸体的白骨化以及凶手杀人后分尸等因素,也使得死者的具体死亡原因难以考证,认定犯罪的条件非常有限。
迫于以上原因,多方取证未果,警局只得秦俊明重塑犯罪现象,希望凭借他的推理和侦破手法,还原案情真相。
具体的取证顺序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只将他重塑犯罪现场的推理过程复述一遍。
1,胡某某是徐家的人杀的还是外人所杀藏尸于徐家
这是一个独栋小楼,四周均由围墙,北面是一条东西流向的小河,室外没有攀爬条件,要通向阁楼唯有从室内楼梯前往。所有门窗完好。小楼自建成后,一直是徐家人自住,从来没有出租过。
另外,在阁楼发现躯干部尸骨的地面上有一处明显印迹,周围有大量蝇蛹壳,说明尸块被放置此处后,有几代苍蝇被吸引于此产蛹,直至尸块完全,为此留下大量蝇蛹壳,据说装了一大袋编织袋。
而尸体后,体液渗入此处地面,是以形成印迹。印迹完整,与地面其他地方色泽区别明显。
这说明装躯干的编织袋被放置此处直至,直至案发都未曾移位过。
由此,可以判定不可能是外人行凶。是徐家人所为。白骨是徐妈妈发现的,并与老伴、儿子商量后,即刻报警。如果他们对此事有所知或者参与了杀人,绝对不可能主动报案,所以他们三人不知情,基本可以排除杀人嫌疑。
2,杀人现场在哪里
阁楼是堆放尸块的地方,那么杀人现场在哪里秦俊明下了阁楼,再逐一对各楼层房间进行勘查。
经过严谨的排查,终于在二楼西北房间的地板上,发现了疑点靠墙处有细微的红色小点,红点上被覆盖了一层清漆。从红点的大小、位置、数量、颜色、色泽等方面可判定为喷溅状血迹;部分红点的边沿有较淡的延伸情况,说明血迹在地板上附着干燥后被水分沾到而有所扩散这说明血迹被拖把拖过。
正是因为拖过血迹又想进一步掩盖,就刷了一层清漆覆盖。“没想到,正是这层清漆起到了密封保存的作用,使得血迹在十年后仍旧显现出当年的娇红”,
喷溅状血迹是在砍切的过程中凶器与血迹碰撞所形成,往往预示着这就是第一现场,即行凶现场。
现在还有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这个房间是谁的恰恰是徐家女儿当年的房间。
===第66章 阁楼白骨案下11
读到这里,也许你要问,这还用再写下去吗首先肯定是徐家人干的,又排除了父母和哥哥,继而又在女儿房间里确定了凶案现场,还有必要再探求谁是凶手吗
当然有必要我们一定要寻找到更为直接的证据来证明谁干的,让尸体说话,成为了下面分析的关键。
由于案发后十尸体才被人发现,肯定不能保持刚死不久的状态。索性,这间阁楼已经很多年没有人进去打扫过,一直是堆放杂物的地方,所以,现场的保存还算完整,这给还原犯罪现场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现在,让我们对死者的尸骨进行一次细致的剖析。
经过十年的自然分解尸骸早已经化成白骨,骨头边缘还黏连着一些色如褐土形如棉絮的东西,这是丧失了蛋白质的肌肉残存。
对所有尸骨逐一勘验,重点是尸骨各分离处的砍痕形态。根据之前掌握的情况:整具尸体分四袋分装,分别是上肢、下肢、躯干和头颅。
发现每个分离处都有反复砍切的动作。比如左上肢肱骨内侧有11刀,外侧靠后有10刀,靠前有4刀。
让我们再结合凶器来看,也就是那一把肉斧,那是“专业”的肉贩用的斧头,重量达0。6千克,拿着这样一个自重比较重的砍斧,如果是男人持斧,一斧下去,基本上都是斧落骨断。但是这里,每个砍痕都很浅,只有2毫米左右。
砍痕位置非常分散,不精准,每一斧的落点都很游离。
不过痕迹所反映出的整体手势和力量统一。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这件事明显是一个人干的,而且力量明显偏小。用秦局长当时的原话说,是一般女性所为,而且是用尽了所有的办法,唯一的念头就是把尸体拆分掉。
3、凶手指向了徐家女儿,她是怎么杀的
种种证据分析越来越将凶手的可能指向徐家女儿,严谨的刑警还要回答一个问题:怎么杀的。
如果是凶案发生没多久,尸体完整的话,法医通过尸检一般是能够判断出死亡原因的,比如窒息,比如中毒。但是,十年的白骨显然无法告诉法医这些答案。
对于以上这些疑问,秦俊明是这样分析的。
徐某,1米57,身材娇小。死者胡某某,1米75,体重130斤。而且从砍痕也分析得出,姑娘力量并不大。那么这样的一个姑娘绝对没有足够力量与男人对抗排除徐某徒手直接将胡某某杀死的可能性。
再者,从尸骨上的伤痕分析,可得出都是死后分切形成,但又没有能使胡某某迅速丧失抵抗能力所必然形成的外伤痕迹排除徐某突然袭击的可能性。
尸体外衣衣着完整,可判定他并不是正常睡觉,如果正常睡觉应该脱了衣裤,说明他并不是真的想睡觉,而有可能被药物控制。
另外在编织袋里还发现了电话线,从整个编织袋的内容物来说,除了尸块就是工具,比如砍斧等,那么可推断,电话线也正是凶手当时用到过的工具之一,那么电话线的作用很有可能就是勒颈。
综上,杀人手段,很有可能是先通过药物使其丧失抵抗力,再用电话线勒颈杀死。
杀人后,次日分尸,分尸后曾拖扫地面并上过漆。
综上分析,这起杀人分尸案为徐某一人所为。
4,杀人动机。
徐某的妈妈在当地是一位很有威望的老师,教书育人30年。徐某一开始也是做教师的,后来调至教育局。
徐某和胡某某是初中同学,关系很好,当年年胡某某去当兵的时候,徐某还去部队看过他,大家都觉得他们是一对。
案发当晚,胡某某去参加表妹的婚礼。婚礼后,他和一群年轻人一起去唱歌。正是在歌厅里,有人说:徐某和别人去拍了婚纱照了,她还是你女朋友吗
酒后的胡某某听闻怒气冲冲来到徐家小楼前。
小伙子丢了个石子到二楼姑娘房间的窗户上。也许这是他们一贯的联络方式。姑娘下得楼来。
接下来,大致的对话。
小伙子问:“你要结婚了”
姑娘:“是的”。
小伙子:“我不让你跟别人结婚”
姑娘:“我哪怕不跟他结婚,也不会跟你结婚”。小伙子一拳打在姑娘脸上。
姑娘叫男人上楼去谈,怎么谈的,我们就不清楚了。后来姑娘把安眠药融在水中,男人喝下遂倒在了床上。
根据徐某在警方处留的口供:在安眠药的作用下,胡某某再也不动了。然后她用电话线勒住了他。之后她在胡某某身边坐了整整一个晚上。直到天亮她才确定,他,曾经的男友,真的死了。她把他藏在床下。
次日,徐某买了砍斧,买了一把衣服剪,这一点也勘查出来了,因为在后来装尸体的编织袋里也找到衣服剪的盒子,连包装都在,说明这很有可能是后面购置的。
再接下来,就是一个弱小女人竭尽全力分尸。而正是因为死亡多时之后再分尸,所有没有大量的血迹。
在分尸后,姑娘根本就不敢在自己房间睡。此后,她也再没有上过阁楼,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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