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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夜者(四部全集)-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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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发展,指导破案,这个是重点。”傅元曼微笑着说,“那么,你们对老董的案子是否能够结案,有什么疑惑吗?”
  “您的故事不是没有讲完吗?”萧朗问。
  “是,姥爷的意思是,我们这个案子,可以确定死者,所以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但是,在三十多年前,还没有DNA技术的时候,不能确定死者,又怎么去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呢?”萧望说,“即便是ABO血型的鉴定,也是只能排除,不能认定。”
  “我说的就是萧望的这句——证据链。”傅元曼满意地点点头,说,“很多人认为,那个年代,是不需要证据链的,只要有口供,就可以定罪。我不否认,那个年代有冤案的发生,但是我们守夜者组织办过的案件,都是扎实的、确凿的。现在我来和你们说一说,那个案子的破获。”
  如果说在这个年代追捕一个人全靠高科技手段的话,在1983年,追捕一个人却全要靠警方的调查。在那个没有监控、乘车也无须登记身份证明的年代,在茫茫人海中追捕犯罪分子毫无捷径可走。
  问题是,一起并没有立案的案件,只依靠守夜者组织的微薄力量,是无法铺开了进行调查的。因为缺乏关键证据,更不可能发布通缉令。
  孤立无援的老董,必须要自己想出一个捷径。
  这一天,已经是1983年4月11日了,距离媒体曝光骨灰事件已经接近一周。老董知道,犯罪分子在作案、焚尸后,肯定第一时间对骨灰进行了藏匿。根据之前对杜舍班主任的调查,杜舍在4月2日星期六就没有来班级上课了。杜舍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逃课等行为,在他身上是不可能发生的。所以可以由此推断,叶凤媛是在4月1日左右作案的,但无法知道叶凤媛焚尸的两天一夜,杜舍有没有坚持上课。不过有一点可以确认,在叶凤媛作案后的数天内,她和杜舍依旧潜伏在南安市。只是老董化妆侦查的结果显示,他们母子没有继续住在家里。【注: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还没有实行双休日制度。】
  可是,什么原因导致她突然回家呢?她还会不会回来呢?她回来究竟是做什么呢?这一切都不得而知,除非,能从她的家里再次发现一些线索。
  拿定了主意,老董申请了特别搜查令,在11日晚间再次潜入叶凤媛的家里。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老董口叼着手电筒,再次用技术开锁的方法打开了叶凤媛家的院子大门。和上次进屋的状态不同,焚尸的房间似乎被打扫过,燃尽的草木灰和周围的疑似骨灰的物质都被清理干净了,只有屋顶墙壁的烟熏痕迹无法去除。
  老董心里一惊,很显然,他打草惊蛇了,好在第一次进来的时候,他已经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并且提取了几块类似骨灰的物质、部分草木灰还有那把黏附有骨灰的锤子作为证据。
  虽然仓库被打扫过,但是还是能看得出叶凤媛回家后的慌乱,甚至,她在离开的时候,都忘记把正屋大门的挂锁锁上。这算是老董的一个契机,因为一个优质的挂锁,比门上的暗锁要难开得多。
  老董推门进入了正屋。这是一间很普通的居民房,没有明显的翻动迹象。但是老董走入卧室的时候,发现卧室还是有轻微翻动的,衣橱的门开着,从剩余衣物的状态来看,叶凤媛应该是从衣橱里拿了不少衣服后离开的。
  “难道,她真的潜逃了吗?”老董在问自己。
  虽然老董的心里有些惊讶,但是他还是很镇定地继续对卧室进行了搜寻。果真,除了衣服被拿走之外,叶凤媛还真是留下了很多的线索。
  在卧室的床头,有一个床头柜,床头柜似乎没有被翻动,但是床头柜上面摆着一个展开了的笔记本,而翻开的那页被撕去了。很显然,这是叶凤媛回家来做的另外一件事情,而且,这件事情比拿衣服更重要。她撕去的,究竟是什么呢?
  老董拿起了笔记本,细细地端详着,突然,他发现撕去那页的后一页白纸上,似乎有着一些并不清楚的笔迹压痕,这些压痕,显然是老董的救命稻草了。老董赶紧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支铅笔,在压痕附近涂抹着。
  事实证明,写字的力道太足,实在不是一件好事情。在铅笔的涂抹下,压痕慢慢地显现出它的模样——那是一串电话号码。而从区号来看,是距离南安市三百公里的北安市的电话号码。
  叶凤媛冒着被抓住的危险,重新回家,打扫现场,并且拿了一个外地的电话号码后潜逃。不用说,叶凤媛显然发觉了公安正在对她进行调查,于是畏罪潜逃。
  老董庆幸自己抓住了一条抓捕线索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疑惑,而这些疑惑在最终破案的时候也没有能够被破解。因为案件未立案,警方自始至终都没有对死者和叶凤媛进行大规模的调查,只有老董一人,还是化妆侦查的。除了对班主任进行询问的时候,出于对学校保安部门的尊重,老董不得已亮明身份以外,其他所有被调查的人,并不知道老董是警察,只以为他不过是个大方的收废品的人。而在老董调查班主任的时候,杜舍已经不再上学了,这个信息也不可能是班主任透露出去的。那么,叶凤媛是怎么察觉的呢?
  如果叶凤媛还潜藏在南安,抓捕难度比现在确实要小得多。但是现在去探寻消息走漏的途径,似乎毫无意义,老董现在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通过那一串电话号码,找到叶凤媛的痕迹。
  老董不愧是一名优秀的守夜者组织成员,他见叶凤媛闻风而动,预料到她即便被捕,依旧会负隅顽抗。毕竟,叶凤媛有数天的时间对自己的供词进行包装,也有充分的时间教会她八岁的孩子如何应对警察。于是,老董安排朱力山做了三件事情,这三件事情,对后期的审讯起到决定性作用。
  “哪三件?”萧朗急着问。
  “别急,待我慢慢说来。”傅元曼继续他的故事。
  老董并没有冒失地去拨打这个号码。要知道在1983年,虽然短途电话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打外市电话还是非常不便的。而且,很少有人家里安装电话,都是在街头巷口有一部电话,通过电话来呼唤街坊里的邻居。因此,通过已知的电话号码,并不可能定位到个人。
  为慎重起见,老董亲自赶赴到了北安市,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之下,找到了一台黑色的转盘电话机,而那个被用铅笔复原出来的电话号码,就属于这台电话机。这台电话机位于一个胡同口,而这个胡同里,居住了二十一户人家。
  既然叶凤媛会把电话号码抄在自己的笔记本上,那么她的联系人应该就在这二十一户人家之内。而她的联系人,要么是亲戚,要么是朋友。
  老董找到了当地辖区派出所,对这二十一户人家进行了研究。可惜,研究的结果实在不尽如人意:这二十一户城乡接合部的人家,没有任何人和南安市有所联系,更没有人有什么亲戚在南安市。
  既然没有捷径可走,无奈之下,老董选择了在巷口蹲守。不过,这一守,就守了七天。好在这几天气候宜人,守株待兔的老董,也不觉得无聊。在那个年代,派出所的户籍档案里,是没有当事人的照片的,而叶凤媛的家里,也一样没有照片。所以叶凤媛和杜舍的模样,只存在于老董依据调查证词而衍生出的想象中。
  于是,摆在老董的面前的一个问题就是,每天在这个街头巷口进出的人们,谁是叶凤媛?作为捕风者的老董,对自己能否认出叶凤媛,充满了信心。一个杀人后落荒而逃、寄人篱下的人,一旦出门,一定会表现出高度警戒的状态。可是在这七天中,并未出现这样的人。因此老董可以断定,叶凤媛在这个躲避风头的关键时刻,决定足不出户了。
  在改革开放初期的时代,物资还不富裕,想像凌漠那样跟随外卖小哥找到目标是不可能的。但是,老董选择了和凌漠类似的办法。
  老董利用派出所的关系,找到了一台小手推车,然后把手推车装饰成了一个装满儿童玩具的小车。像是一个圣诞老人,老董一边叫卖,一边在胡同里穿梭,引来十几个孩子追逐戏耍。在那样的年代,孩子们哪见到过如此琳琅满目的玩具车啊!
  只有一个孩子,在一个院落口,犹豫不决。无疑,车里的玩具对他有强烈的吸引力,但是心里的某件事情阻碍了他的脚步。这个孩子,不是杜舍,还能是谁?
  叶凤媛发现门口的杜舍时,已经来不及了。老董一个箭步向前,挡住了叶凤媛回院落的脚步,并出示了传唤证。叶凤媛并没有乖乖就范,而是突然袭击了老董。不过,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又怎么可能是守夜者组织精英的对手?即便在抓捕过程中,老董被八岁的杜舍用青砖拍了一下脑袋,血流满面,老董还是轻而易举地把叶凤媛控制住了。
  用现在的流行语说,老董是一个佛系的刑警。虽然老董很纳闷一个八岁的小孩子是如何举起一块重达三公斤的砖头,然后狠狠地砸在他头上的,但他还是把这件事情隐瞒了下来,为了保护这个孩子。在老董看来,母亲杀死父亲,这就意味着杜舍很快就是一个孤儿了。
  为了不让老董变成组织内部的笑柄,傅元曼后来仔细询问了老董脑袋开花的原因。若不是傅元曼的敏锐,这个细节恐怕就是永远的秘密了。说出了这个细节之后,老董顺水推舟向傅元曼申请,将杜舍安置在南安市福利院,由他本人资助,继续生活下去。老董希望,杜舍可以在他的帮助之下,走出人生阴霾,走上正确的道路。
  除此之外,老董还把这一户窝藏叶凤媛母子的家庭给隐瞒了下来。他们是一对普通的年轻夫妻,他们曾经因为介绍打工的原因彼此认识了,此时可能也只是因为可怜他们母子,才会不问原因包庇他们。
  接下来的审讯,还是按照老董预料的方向在发展。叶凤媛经过多天的思考,已经想好了多种说辞。只不过,想在前面的老董,把她狡辩之路全部堵死了。
  最开始,叶凤媛狡辩说她只是在自己家仓库里焚烧了一些杂物。在老董的嘱咐下,朱力山对仓库里寻找到的碎片进行了磨片,在显微镜下看,明确了磨片里可见哈佛氏管,而且还有明确的人类特征,也就是说,从仓库的灰烬里,找到了人类的骨灰。这是朱力山按照老董的安排做的第一件事情。
  “姥爷,等会儿,什么是哈佛氏管啊?”萧朗再次打断了故事的讲述。
  “每一个骨单位都是圆筒状,与骨干的长轴呈平行排列,中央有一个细管,就是哈佛氏管。哈佛氏管的形态是通过显微镜辨别是否是骨、是否是人骨种属鉴定的关键指标。当然,这是那个年代的鉴定方式,现在一般都通过做DNA来鉴定了。”聂之轩简短地解释完,点头向傅元曼表示故事可以继续。
  可是,这个发现已经被叶凤媛预料到了,所以她就开始狡辩说不知道仓库里曾经焚尸,她的丈夫也没有死,不过是去外地打工了。老董没有听信她的狡辩去寻找杜强,因为在老董蹲守叶凤媛的时候,朱力山率队对叶凤媛家进行了第三次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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