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行走诸天万界的旅者-第1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殿下稍等。”

    陆煊快速的跑出去,亲自去厨房,准备下酒菜。

    房间里,太子跟叫做长源的男子闲聊。

    “长源,你觉得这个人如何?”

    “仅仅见过这一面,看不出多少。但是根据殿下之前的描述。这位陆县尉粗中有细。绝对不只是西域的刀客那么简单。”

    “跟我想的一样。当初在朝堂上的时候,我就注意到,这个人很特别。我说不出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就是觉得,跟你有些相似。是气质上的相似。尽管他在朝堂上,出了不少洋相,让所有人都感觉这是个西域来的土包子。

    但是我却感觉,他在嘲笑我们。那是一种超然物外的,站在一旁冷眼旁观的气质。很微弱,或者说他掩饰的非常好。但是我跟你在一起久了,对这种气质很是敏感。”

    “如果真如殿下所说,那这个人或有几分丘壑。”

    “是啊,我也这么认为。对了,我前几天,偶然得了一首诗,长源你品品看?”

    “殿下请讲。”

    “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

    遥认微微入朝火,一条星宿五门西。”

    长源先是一脸的淡定,但是等到听完全诗之后。先是沉思了一阵,然后露出了一丝惊异的表情。

    “这首诗,虽然不甚华丽。但是言词简练精悍,颇有底蕴。绝对不是无名之辈所做。”说完这句话,他愣了一下,然后望着李亨。

    “殿下,这首诗不会是这位陆县尉所做吧?”

    “正是他所做。这是当初他出入长安之时,随口吟出的诗句。有秘谍司的人,记录下来,交给了父皇,父皇这才心情大悦,对他高看了几分。”

    “大殿之上,他说自己或许读过书,但是头部受创,具体的记不清了。现在看来,恐怕不只是读过书这么简单啊。太子殿下,此人还需多多观察,方能知其根底。不过殿下也不妨先施一点恩惠,把他拴在自己这边。”

    “长源啊,你可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啊。跟我想的一模一样。”这时,门外传来脚步声。却是陆煊端着一壶温好的酒,以及几个下酒菜走了进来。

    醋溜白菜,香菇油菜,两道颜色新鲜清凉的爽口素材。另有一道红烧羊肉,加一道翡翠白玉汤。两素一荤,外加一个汤菜。虽然简单,但是香气诱人。尤其是那道翡翠白玉汤这里用的是菠菜,唐朝叫菠菱菜,是陆煊用高汤小火慢炖,留着准备自己吃的。

    陆煊注意到长源有道人的身份,所以准备的才多是素菜。果不其然,几道菜式都是极为符合两人的胃口。

    “这菘菜不过是寻常的菜品,但是这盘送菜,酸爽可口,甚是和我的胃口。”

    “我更喜欢这道香菇油菜。香菇跟油菜,都只是简单的用热水烫熟。但是最后配上的这种酱汁,却是点睛之笔。”

    太子跟长源,一边轻声的评价陆煊的菜品,一边倒了一小杯酒,对饮而下。

    “咳咳咳”两人几乎同时一阵咳嗽。吓得陆煊差一点就要拔刀了。他总感觉,两人再这么咳嗽下去,周围会冲出一群大内高手。到时候,自己只能杀出一条血路了。

    不过最后的结果,只能证明,陆煊自己脑补过多了。不管是太子还是长源,都没把这件事当做什么大事。反倒是齐声称赞,好酒。

    “干如烈火,激荡心肺。果真是好酒。”

    “没错,虽然此酒香醇略逊一筹。但是瑕不掩瑜,假以时日,必定风靡长安,乃至大唐。”

    “哈哈哈哈,长源。怎么样,我说握着鼻子灵吧。这趟出来,不但发现了一处美食,还喝到了如此独具风味的烈酒,可真是不虚此行啊。”

    “长源跟着殿下这一波,也算是沾光了。”

    陆煊见他们吃的开心,没有上前搭话,而是悄无声息的退了出去。他想起这个叫长源的青年是谁了。这家伙,日后应该就是靖安司的司丞李泌,理论上的二把手,实际上的一把手。日后配合张小敬,拯救长安的那个人。

    传言他跟太子是至交好友,今天一见果然如此。只不过彼此之间的身份,差别实在是太大了。陆煊自然不会舔着脸上去搭话。封建王朝之下,乱了辈分可是要掉脑袋的。

    眼见陆煊悄然离开。太子对他的评价又高了几分。

    “怎么样长源,现在你可重新评价一下此人了。”太子笑着说道。

    李泌思索了一会,脸上闪过了一丝微微的无奈。

    “我看不透。”

    “看不透?”这一下连太子都有些震惊了。他知道自己的这位好友年幼之时,就有神童之说。后来陪自己读书,两人相伴长大。他非常熟悉自己的这位好友。虽然待人处世,温有礼。但是骨子里极其骄傲,极少有人能入他的法眼。而他评价某个人看不透,更是破天荒的头一回。

    “是,我看不透。这些菜式,虽然简单,但是前所未见。殿下生在皇室,对民间有所不知。单单是这种炒菜的手法,就不是普通人家能够传承的。

    更别说还有这些风格特异,但是实际上已经非常完善的菜品了。这些东西,绝对不应该出现在一个西域的刀手身上。但是他偏偏出现了。所以我看不透。”

    “你这么一说,陆县尉此人,确实有着重重异于常人之处。当日大殿之上,诸位朝臣把他当做一个笑话,看起来是看走眼了长源啊,你给我一句实话。你觉得,此人可用吗?”

 第三十三章 在唐朝吃猪肉的问题

    陆煊的酒馆火了,那种烈酒,对于这个缺乏娱乐的年代,实在是一种必须的精神消费。一杯烈酒下肚,一晚上就过去了。

    不单单是烈酒,就是他酒馆中的菜式,也开始风靡长安。

    陆煊有时候都感慨,这就是这个时代的美好之处。因为他根本不需要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只要在衣食住行的任何一个方面,做出一点点的改变,就能够轻而易举的赢取所有人的目光。

    当然,这并不代表他真的爱上这个时代了。至少在卫生纸没有弄出来之前,他是绝对不会真正热爱这个时代的。

    “东家,这是这个月的账本。足足有两百贯的利润。这还是因为店铺太小,每天只能接待一小部分客人。如果我们店铺能够再大几倍,这一个月,至少能够五百贯钱以上。”

    “店铺扩大没问题。但是不要弄得太大,更不要弄得过于拥挤。最近风头已经不小了,我们在长安根基尚浅,不要太过于出风头了。对了,小四怎么样了。”

    “还行,那小子机灵,你留下的那些菜谱,基本上都学会了,我都尝了,有东家你的八成功力了。”

    “那就好,以后餐馆就交给你们两个了。还有,给小四请个先生,教他识字,最好能读一些书。”

    “怎么着,东家。您还打算让他去学堂?这小子虽然机灵,但是机灵劲可不再这上面啊。”

    “去不去学堂另说。但是人这一辈子,如果连字都不认识,岂不是妄活一世。”

    “不是东家,就算是这长安城里,不识字的那也是大多数,你这么说”

    “我不管别人,在我这里,他就得学。他喊我一声主人,我却从未把他当做仆人。让他认字,不管他现在愿不愿意,将来都会感谢我的。”

    陆煊一边说着,一边翻动着锅里炖着的红烧肉。猪肉在这个时代并不受欢迎。因为腥臊味极重,口感也并不好吃,所以只有下层的平民阶层,才会吃猪肉。而且数量也并不大。长安城里,卖的最好的还是羊肉。至于牛肉,那是禁止食用的。

    这锅红烧肉,已经炖了两个时辰了。肉已经酥烂,一种浓郁的香味,传遍了整个院子。只把院子里的几个仆人,馋的直往屋子里瞄。

    “你说主家这次又做什么好吃的了?”

    “我哪知道啊,主家做的那些饭菜,那可都是独家秘方,市面上都见不到的。”

    “说的也是,不过主家对自己要求的也太严格了啊。上一次的那炖排骨,吃了一口,就全都给我们了。我拿回去给我小儿子吃。他差点把骨头都吃了。就这样,主家竟然还嫌难吃,下不去口。”

    “可不是,还有上一次的那道红烧猪肘。那么大块猪肘,主家就闻了一下,全都给我们了。那天晚上我都吃撑了。”

    “是啊,这么美味的东西,主家都下不了口。真不知道什么东西,在他那里算是好吃的啊。”

    “别的不说,这次的炖肉,好像有有点不一样的。这种香味,跟以前吃过的那些又有些不一样啊。”

    “对对对,不知道主家这次会不会再赏给我们吃啊。”

    房间里,陆煊加大火,把红烧肉的汤汁收至浓稠。然后成了一碗,拿起筷子自己加了一块吃。

    硬着头皮咽下去之后,陆煊一脸遗憾的放下了碗筷。

    “还是不行。”陆煊一脸遗憾的说到。

    固然自己收集了这个时代绝大多数的调味品,用来去除猪肉的腥味。但是那种腥臊味就好像是跟肉融为一体了。不管怎么处理,总是能够吃到。这让陆煊对这道美味的红烧肉,完全失去了兴趣。

    随口喊过一个仆人,将那碗红烧肉递给他。

    “你们拿去吃吧。”

    “谢主家。”仆人欢天喜地的端着红烧肉跑了。而陆煊改善自己生活的计划也再一次宣告失败。

    是的,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失败了。自从在长安的生活安顿下来之后。他就开始致力于改造自己的生活环境。

    首先是衣服,在这个他不懂。但是仍旧凭借经验,弄出了几条短裤让自己的小兄弟变得舒服了一点。

    然后就是饮食方面了。

    前世他也是一个老饕。时长走街串巷,寻找那些角落中的美食。主要是囊中羞涩,去不起那些高端的餐厅。而且在街头巷尾,其实也隐藏着各种各样独居风味的美食。因为这个爱好,他也学习了一些烹饪技巧。尝试在家中自己制作一些吃过的美食。虽然多数情况下都会以失败告终,但是只要能够成功一次,他就能够开心许久。

    然而到了唐朝,他发现想要复刻前世的那些美食,他需要改变的东西是在是太多了。

    首先,唐朝这边,连适合他用的炒锅都没有。大多数的铁锅,都是用来炖煮的厚铁锅。他只能自己找铁匠,一点一点的实验,最终打造出了合适的锅。

    然后就是香料。这个时候的各种香料,名字跟后市根本不一样。他一样一样的试,最后也只能勉强凑齐六成左右。剩下的应该还没有出现在这个时代。

    在之后就是食材。这个时代主要食材是羊肉。但是陆煊其实更习惯吃猪肉。然而这个时代的家养猪,还没有出现阉割这种技术。这也是猪肉腥臊的源泉。

    因为没有被阉割的猪,性激素分泌过多,渗入肉体,使得猪肉带有严重的腥臊味。

    陆煊其实明白这个问题的根源,阉割。但是关键问题在于,他不会阉猪啊谁他妈的会为了吃猪肉,学习这个技能???他有时候真想问问,那些穿越者前辈。为什么你们连这么冷门的技术都会,是不是早就准备好穿越了?

    想了半天,陆煊最终还是妥协了。

    “老头,你知道长安周边,哪有养猪的吗?”

    “怎么了东家,你这是猪肉还没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