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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第1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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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你误抓进来管老子什么事!再吵,老子把你腿打断!”
“我是清白的,和你们这种罪人怎么能相提并论!“
“还清白的,小爷还是清白的呢。”不屑的笑声传来。
“放我出去!放我出去!”
“爷叫你别吵了!”
啪的一下,刘秀倒在了地上。
那一脸横肉的光头壮汉把刘秀推倒在地。
“你!”
“你什么你!有本事来打你小爷啊!”
话音落,刘秀便和这人扭打起来。
可几个回合下来,竟是丝毫占不到上风,这光头壮汉一连把刘秀推倒,还在他的衣服上吐了一口唾沫。
刘秀生了气,大吼着朝壮汉冲去。
那壮汉竟是玩阴的,一个撩阴腿,踢在了刘秀的双股之间,刘秀吃痛,蜷缩着倒在地翻滚。
光头壮汉又往他身上吐了一口唾沫。
“嘶。。。看着都疼。。。”路明非为刘秀默哀起来。
这次入狱他就是被冤枉的,起因是他的哥哥的一个朋友犯了法条,为了减轻刑罚,牵连到了他,把他给送进了监狱。
这可真是倒霉,人在田中耕,锅从天上来。
他只想种他的田,有什么错?
视角变得更阴暗了,油灯燃烧。
监牢里漆黑一片,刘秀躺在茅草堆上,地上用陶片刻着划痕,四条竖痕,一条横痕为一组,一共有两组外加三条竖痕,看样子他在监狱里已经待了15天。
他裸露在外的手臂上有淤青,似乎没少和人打架。
他的室友也换了一个,不再是那个光头壮汉,而是一个被割掉了耳朵和手指的瘦小男人。
一束皎洁月光从窗外照射进来。
刘秀翻了个身,看到了一个小男孩白嫩的脸蛋。
“交换么?”小男孩问。
他的头发束起来,头上顶着黑色的冕,穿着一身冠服,袖子比手还长。
刘秀并未搭理他,而是闭上了眼睛,视野里一片黑暗,听干草的声音似乎还翻了个身。
但是紧接着,刘秀吃痛地叫一声,手抬起来揉了揉额头。
他猛地站起来,朝后退了数步,大声喊道:“你是什么妖怪!”
“我可不是妖怪,我是你的弟弟呀。”小男孩盈盈地说:“哥哥,看来我不在的日子里,你过得很狼狈呢。”
“你胡说!我只有妹妹,没有弟弟!你到底是什么!”
“我叫刘仲,当然是你的弟弟。”
“胡扯!我二哥才叫刘仲!”
“此刘仲非彼刘仲。”
“管你是什么刘仲!你这妖怪,想要干什么!”
“都说了我不是妖怪。”小男孩往前走一步,又问道:“交换么?”
“交换?你这妖怪,别和我胡言乱语,我可是汉室后裔,你若敢伤我,看汉高祖大人饶不饶你!”
“那你就是不交换喽。”小男孩无趣地摇摇头,“算了,我还以为你很想出去呢,看来你还想在这儿多待几个月。”
“等等,妖怪!”刘秀忽然叫住他:“你能让我出去?”
“如果你愿意和我交换的话。”
“你想要我拿什么和你交换?”
“生命。”小男孩居高临下地看过来,眼里带着几分戏谑,“只要你拿生命和我交易,我就帮你出去。”
“果然是妖怪!”刘秀忽然掐了一段法诀,拿手指对着小男孩:“呔,你这妖怪,看招,急急如律令,太上老君快显灵!”
连空气都安静了,头顶上仿佛有一群乌鸦飞过。
“哥哥,你这是从哪里的小人书上学来的伎俩?”小男孩有些无语地看着他。
“急急如律令,太上老君快显灵!”
“。。。”小男孩一脸没救的表情,用看白痴的眼神看过来。
“你这妖怪,法力居然这么高强!”
“哥哥,咱说实在不行,就重新投次胎吧。”
“。。。”刘秀盘腿坐了下来,闭眼沉思。
良久的沉默,他睁开了眼,小男孩的大眼睛出现在眼前,把他吓得身子直往后仰。
“哥哥,不交换我就走了。”
“妖怪,你真能让我出去?”
“当然。”
“可我把命给了你,我出去又有什么用呢?”
“要不这样吧,我们换一个交易条件。”
“换什么。”
“你把命给我。”小男孩一字一句认真地说着:“我让你当皇帝。”
两人面无表情地对视了好几秒。
“切。”刘秀不屑地咂嘴,“当皇帝,我还当玉皇大帝呢。”
他摆摆手,“走吧走吧,有多远走多远,你哥我要睡觉了。”
他又躺在了干草上,合上了眼。
“哥哥,明天清晨,看守会带你离开,这是我送给你的见面礼。”
隐隐的,在背后遥远的地方,有笑声响起,像是小孩在玩闹,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
视角再度转变。
穿着白袍的少年席地而坐,黑色的四脚矮木桌摆在面前,一卷竹简铺开,上面用隶书写着文章。
最前方坐着一个白发的老人,他的面前摆着黑色长矮桌,竹简堆成金字塔的形状,摆在桌面上,侧面是草席做的帘子,帘外是拱木桥和八字亭,杨柳在外飘荡,岁月静好。
“《诗》、《书》、《礼》、《易》,我已要求你们背诵过了,刘秀,你且起身。”老者淡淡说道。
“是,老师。”刘秀应声而起。
他的声音变得成熟了许多,站起来也看得很高,史书中记载他“高七尺三寸”,按西汉的换算方式,刘秀大约有1米7多,在古代这种营养匮乏的地方,算得上高个子了。
看来他是去长安求学了,他入长安后投书国师刘歆,在刘歆的推荐之下顺利入了太学,因为钱没带够,他和同生一起凑钱买了驴,租借给别人以赚取学杂费。
路明非旁听着一起上课,台上的老学究文绉绉地讲着文言文,听起来晦涩难懂。
课堂结束得很快,下课后,三个少年来到刘秀的面前,有一人脸蛋未脱稚气,约摸只有十一二三左右。
“文叔兄,我们四人来长安半年有余,似还没去观过长安之繁华,今日大夫子提前结束授学,择日不如撞日,不如我们去逛逛长安。”
“转眼间已有半年之久,真是光阴似箭,岁月如梭。”
“文叔,你意如何。”
三人隐隐以刘秀为主。
“可。”刘秀笑着答应道:“我早就想去长安的街上走一走了,今日天高气爽,我们四人便结伴而行。”
四人起身,朝学堂外走去。
这三人是邓禹、强华和严光,都是才俊之士,其中邓禹便是那稚子,刘秀的二姐夫便是邓家的人,所以他们俩算是亲家,很聊得来。
邓禹虽比刘秀小六岁,却能背诵诗书,谈论有新义,很是成熟,和刘秀是倾心之交。
四人走在长安街,自刘邦创业以来,长安已经经过八位皇帝的扩建,建筑宏伟,长安街本就可同时跑马和马车,王莽篡汉改年号后,更是重新修建长安街,使其变得更加宽阔,中间还留了一条新皇帝出行的专用御道。
长安街两侧种着四季常绿的繁茂树木,街上男女老少簇簇拥拥,熙熙攘攘,四人走在林荫旁,边走边看。
忽然,持戈的带甲卫士占据了道路,将人群往道路两旁驱赶。
执金吾端坐马上,由羽灵郎簇拥着,威风凛凛地巡视着京城。
刘秀四人被卫士赶到一旁。
“真威风啊。”他说道。
“想不想比他更威风。”
世界静止了,骑在马上的执金吾表情得意。
“妖怪,你又来了。”刘秀转头,穿着华服的小男孩映入眼帘。
“哥哥,交换么,你可以比他更威风,比他更不得了。”
“我才不呢,你就想要我的命是吧,话可说清楚,我可从来没答应过和你交换。”
“那你为什么还是踏上了长安的求学之路呢?明明在家乡种田就可以了。”
“我只是想去京城看看。”
“阴丽华啊,阴丽华,确实是很漂亮的女人,你一介农耕,怎么配娶她呢?去长安读书回乡镀一身金,随便混个官当当,岂不是门当户对?”
“哼。”刘秀冷哼一声,扭头不看小男孩。
第一百七十章 刘秀(下)
阴丽华,刘秀的第一任老婆。
史书上记载,刘秀在家乡种田的时候就很仰慕阴丽华的美貌,还说出过“娶妻当得阴丽华”这种话。
两者的身份差距十分巨大,刘秀虽是汉室后裔,但只是偏门旁支,到了他这一代,已经是平民,而阴家,则是当地有名的富强世家。
阴氏家族是非常显赫的家族,曾经辅佐了齐桓公成就了一代霸业的春秋名相管仲之后,到了第七代子孙管修的时候,从齐国迁居楚国,被封为阴大夫,之后才以“阴”氏为姓。
而刘秀的二姐夫邓晨和阴家有亲缘关系,借助于这层关系,刘秀才有机会接触到阴丽华。
两人初次见面之时,阴丽华只有14岁,而刘秀对人家14岁小姑娘一见钟情,心里暗自仰慕,常常挂念着,每逢二姐夫家要去阴氏家族做客,他都会跟着一同前去。
用一句网络流行语来形容,那时的刘秀就是一个纯屌丝,而阴丽华则是当地白富美排行榜上第一名的榜首,根本没人认为他们能走到一起,说出来别人都要笑话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但刘秀这个人,是出了名的运气好,后来还真给他抱得美人归了。
视角又忽然转变,长安的繁华街市变作新野的农田。
“三弟,这窃国贼王莽将私田改为王田,奴婢改称私属,又改革币制、官制,规定盐铁官营,当真想天下大乱么?”这是刘秀的大哥刘縯在说话。
“你从长安学成归来,大哥想听听你的看法。”刘縯负手而立,居高临下地看着刘秀。
“大哥,今年各地出现旱水之灾,南阳现饥荒之乱,你豢养的那些宾客宗族,不如遣散一些。”刘秀拱手回应道。
用直白的话翻译:今年本来田里的收成就不好,你若是还要养着那一群吃白饭的人,怕是我们连自己的生计都成问题。
“愚钝!”刘縯忽然大声呵斥一声:“三弟,我本以为你学成归来会懂得家国大事之重,却依旧油盐未进半分,你当真是如那汉高祖次兄刘仲般目光短浅,这天下大乱之势已不可拦,乱世将至,我若不结交有才之士,怎能像汉高祖一般做出一番实业!我等乃是汉室后裔,刘氏宗族,这天下,终究是汉室的天下!”
刘秀不语,只是哀叹了一口气。
随后刘縯和刘秀算计起家中财产来,说道:“我已召集各方豪杰来此议事。王莽暴虐,百姓分崩。今枯旱连年,兵革并起。此亦天亡之时,复高祖之业,定万世之秋也。”
“可家中钱财见底,唯有米粮稍有富余,怕是不足以支撑起义之势。”
“无妨,你且去宛城卖谷。”刘縯拿出一封书信,“你带着此信去宛城找一个叫李通的人,他有个弟弟名叫李轶,此去乃是商谈起兵之事,我与你二姐夫邓晨将于十月起兵,你与李通等人起兵宛城,我们会兵舂陵,务必推翻王莽乱政!”
刘縯硬是将这封书信塞入刘秀怀中,摆着一副“长兄如父,父命不可违”的架势。
换在现代,可能大部分人不会鸟他,但刘秀的父亲已经下葬了,在汉朝那个宗族至上的朝代,刘縯的话就相当于一家之主的话,他作为三弟,是没有办法违抗的,这是时代的局限性,刘秀只得应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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