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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第3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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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点,可别被鹿给踢翻了,哈哈哈。”
刚才拉屎的那只鹿凑到了零的身边,在她的掌心磨蹭。
芬格尔戴着大毡帽,大风车似的挥舞右手臂,火气冲冲地冲到了零的身边,要对那头鹿下手。
但他忽然停住了,瞪大眼睛看零的脸,然后咧开嘴,拿出手机给零拍了一张照片。
“你干什么?”零摸摸驯鹿的头。
“原来你会笑啊。”芬格尔把照片展示给零看。
屏幕上,零静静地抚摸着驯鹿,脸上是淡淡的微笑,如画中的缪斯。
第三百三十章 结茧
沐浴完的绘梨衣坐在了大床上,路明非为她吹头发。
这几乎已经成为每天睡前的习惯了,熄灯之前,他们总是在做这件事。
路明非过去从来不知道女孩子的头发要吹这么久,他洗头,大多数时候都是等头发自然晾干,根本懒得用吹风。
“我们明天去打印照片么?”绘梨衣在小本子上写,她已经把手机上的照片全部归类完毕了。
“明天我们要先去为你换血啊。”路明非放下女孩柔顺的长发,如丝绸锦缎般的深红色长发披在女孩的肩头,他拿出一条发绳,帮绘梨衣把头发束起来。
明天就是约定换血的日子了,老唐和康斯坦丁已经把换血需要用到的炼金器具搬到了尼伯龙根里,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提到换血,绘梨衣缩进了路明非的怀里,似乎有些忧虑。
“没事的,不要担心。”路明非拥着她,“换血的时候我就在你身边,拉着你的手,一步都不会离开的。”
。。。
次日,尼伯龙根。
这个空旷的矿洞已经大变了个样,除了岩壁上挂着的那个大电视,顶上还安装好了吊灯,原本昏暗的空间,在亮起灯后,给人的感觉变得明亮而宽敞了。
如果有人误闯进来,或许会认为这是一个以矿洞为主题设计的新风向电影院,因为岩壁旁边还摆着零食货架,琳琅满目的零食整齐地摆在架台上。
他们在这儿建造了一个零食仓库,专供芬里尔使用。
一个纯金打造的镂空床摆在芬里尔的脚下,相互缠绕的金色丝线勾勒出美轮美奂的花纹,床的正中间,有一个人形的凹槽,凹槽的底部用上好的水玉铺垫,正好能睡下一个人。
夏弥轻轻敲动一根金丝,其余的丝线也发出共鸣声,宛如一曲悦耳的音乐。
“看来你的技术还没退步。”夏弥的手指拂过金丝,金玉相交,发出连绵不断的共鸣声,宛如是一个活着的生命正在欢呼雀跃。
“我怎么觉得这玩意有点眼熟。”路明非摸摸冰凉的玉板。
“金缕玉衣,珠襦玉匣,你们人类的皇宫贵族,曾经制作过类似的仿品,他们认为玉可锁魂,死后,把自己的尸体裹在玉石块中,用金丝相连,如此以来,他们便相信,在还未发生的历史中,自己终有一天能复活。”夏弥说。
“唔唔唔。”裹着纸尿布的老唐双手叉腰,站在金玉床上。
“哥哥说,第一件金缕玉衣就是他打造的,但那是个一次性用品,不能起死回生,它的原理是使用炼金术赋予‘金缕衣’生命,被封在衣中的人,在‘金缕衣’死去之前,便可以吊着一条性命不死,虽然是闲暇之作,但对于人类来说,也是难以企及的炼金术巅峰了。”
“那待会绘梨衣就躺在里面换血么?”路明非问。
“唔唔唔。”
“哥哥说,要等芬里尔先结茧,取完了胎血,再躺进去。”
“结茧?”
“就是类似孵化的一个过程,龙类在吞噬到可供进化的血脉之后,便会进行一次结茧,破茧而出之后,各方面的能力都能获得极大的提升,这个过程一般在几个小时到数天不等,等哥哥结茧了,从茧内抽出的血,便是胎血。”夏弥抬头望向一旁傻乎乎的芬里尔,它正和绘梨衣玩的开心,一人一龙乐此不疲地玩着丢球游戏,绘梨衣把手里的棒球扔出去,然后芬里尔用爪子接住球。
不知道为什么,夏弥总觉得哥哥把球递回去的时候,嘴里在哈气。
“那。。。我们开始?”路明非从怀里拿出那块贤者之石,深邃的红宛如黑色的浓墨。
“让哥哥把宝石吃进去。”夏弥说:“大概需要半小时的时间来消化,然后它就会开始结茧。”
“让我来吧。”路明非表示了解,从一边零食架台上取下一包海苔味的薯片,拆开包装后,把宝石扔了进去。
“吃薯片吗?”路明非一边大声呼唤,一边招手。
玩的不亦乐乎的芬里尔这才把注意力转移过来。
“吃!”它答应一声,张开了大嘴,龙颈蜿蜒着垂下来,趴在了地上。
路明非趁机把薯片一股脑倒进了它的嘴里,随后它便惬意地咀嚼几口,龙头向上,一口气吞咽了下去。
换做以前,它还会舍不得的用舌头舔一舔尝味道,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当年的穷龙已经拥有一个零食仓库了,腰包鼓起来,吃饭也得大口的吃。
逮着一根鸡骨头嗦肉味,哪有大口吃肉爽?
“等就可以了是吧?”路明非问。
“对。”
夏弥暗自对芬里尔叹了一口气,。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种吃法属实是败家,哥哥在尼伯龙根内其实不需要进食的,吃零食,就只能尝个味,吃一片也是尝个味,吃一包也是尝个味,两种吃法的区别并没有多大,但一口吃一包,和一口吃一片。。。
哥哥你是不知道赚钱的辛苦,要是路明非不给你买零食了,你妹妹一只龙怎么养你啊!
“打会儿牌?”路明非从货架上又找出一副扑克牌。
“玩什么?”夏弥调整心态,这可是大金主,换了血契约就算完成,但她觉得,还可以适当抱一抱大腿,这边毕竟还有两位龙王,还是公认战斗力强悍的火龙王,奥丁真打上门来了,互相之间也能有个照应。
“斗地主,诈金花,德州,选一个吧。”
“唔唔唔!”
“哥哥说,他也要玩牌。”
“有谁想要玩牌的,报名了!”
“我!”芬里尔的眼珠立刻轱辘着转过来。
“我帮哥哥出牌。”康斯坦丁举手。
“算上绘梨衣就五个了,那我们玩诈金花吧。”
“赌注是什么?”
“嗯。。。贴条怎么样,输的人就在脸上贴一张纸。”
“拜托,你当我是小学初中生吗!”
“那赌钱?”
“算了,还是贴纸条吧。”
康斯坦丁抱着老唐坐下,绘梨衣、路明非、夏弥围绕着芬里尔的龙头,坐成一个圈。
康斯坦丁表情认真的握着牌,老唐坐在他的怀里,婴儿的脸上浮现与年龄不符的成熟。
在纽约,老唐经常会去唐人街打牌,许久没过过牌瘾了,手还真是有点痒,很快他就进入了状态。
诈金花这个游戏,每盘只能有一个人胜出,游戏开始时,每个人手里会发随机的三张牌,大家都不知道自己的底牌是什么。
根据牌的不同组合,一共分为六种等级,一级压一级。
等牌发完后,按照顺序,每个人依次决定,自己要不要看底牌。
选择不看,则只算一张筹码,并跳过你的回合,如果选择看,接下来你有两种选择,一是直接扔牌,只输一张筹码,如果选择不扔,则最少,要上低分两倍的筹码。
等到一圈下来之后,牌小的人一般就会扔牌了,剩下牌大的人,或者装着牌大的人,则会互相开人。
开出来互相看底牌,谁大谁赢,底牌自始至终都只有开牌的人和被开的人知道,不会暴露在别人的面前。
诈金花的倍数,可以涨的非常快,因为我开你,你就必须拿出和我相同的筹码,两边的筹码必须是相等。
假如我牌很小,但我可以装作牌很大的样子,一个劲地加筹码,毫不犹豫,加到对面心虚,不敢跟,怕自己的牌不如你的大,怕输太多,然后先一步丢牌。
所以这个游戏还很考验策略和胆量,并不是说谁牌大谁就赢,底气也很重要。
也有那种到最后都不看牌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全凭老天决定你这把该不该赢。
总的来说,这个游戏很适合人多聚会的时候玩,往往都会设置一个最高上限,否则一盘涨下来,翻到低分的上百倍,甚至更高也是很常见的事情。
游戏的过程紧张刺激,夏弥闷闷不乐,连着开绘梨衣几盘,都开输了。
绘梨衣一直不看牌,听天由命。
而夏弥三把都是用硬实力把其他人怼赢的,前两把她的牌都很大,一把同花,一把同花顺,偏偏绘梨衣的牌正好比她大一级。
最后一把她拿到了豹子,还是最大的三个a,黑金花,本以为这把绝不可能再输了,可谁知道绘梨衣手里的竟然是单张的352,这是游戏里最小的牌,每一幅牌都能赢它,但有一条特殊规则,是这个最小的牌能吃全场最大的金花,有的地方认这个规则,有的地方不认。
因为他们是打着玩的,所以一开始就认了这个规则。
夏弥也不知道是没踩狗屎还是怎么的,最近的运气就是这么霉。
但仔细想想,这么说好像也不对,如果运气霉,她就不会抓到这么大的牌了,事实上她的运气是非常好的,只能说某个女人的福星挂在天上大肆发光。
真的是比不过啊,难道是这是所谓的反向旺夫体质么?
结了婚,运气就蹭蹭蹭上涨?
“唉。。。”夏弥又无奈的被绘梨衣贴上8张纸条,她快变成木乃伊了,除了眼睛露出来,连鼻子上也挂着白色的长条。
就在这时,芬里尔忽然打了个哈欠,布满褶皱的眼皮一掉一掉的。
元素的流向开始改变了,星星点点的荧光浮现在它的周身,如夏夜的萤火虫。
路明非给了夏弥一个眼神,示意她该动手了。
“想睡觉了么?”夏弥一把扯下了纸条。
“姐姐。。。你怎么耍赖啊。。。”芬里尔强撑着睁大眼睛。
“游戏结束了。”夏弥站起来。
康斯坦丁也站了起来,白色的丝状物,从芬里尔的体表分泌出来。
通常龙类是能有意识地控制结茧的,但芬里尔的智商有缺陷,它无法像正常龙类一样思考,这是疾病,换在人类的身上,就是天生的残疾,所以它只能凭借本能被动地结茧。
路明非拉着绘梨衣隔远一点。
康斯坦丁打开一个箱子,里面装着十八根青铜管道,一根大约1米长,管道口蒙着一层金丝过滤网。
这些管道在言灵的作用下升空,一节节组成了一根十几米长、水管似的东西,每根管道连接的地方散发出惊人的炽热,紧贴在岩壁上,与其焊接为一体。
“姐姐,我想喝可乐。。。”芬里尔周围的白色丝状物越来越多了,这些东西从它的皮肤表面发射到岩壁、地面与顶部,宛如粘稠的蛛丝,渐渐将它巨大的龙躯包裹。
“给。”夏弥开了一罐可乐倒在芬里尔嘴里。
白色丝状物蔓延到了芬里尔的头部,逐渐占据了它的视野。
夏弥的侧脸浮现细密的鳞片,她的右手化作锋利的爪,森白的骨刺反射寒光,在白色丝状物彻底覆盖芬里尔之前,她轻轻一划,给未完全成形的茧划开一个小口子。
老唐的眼底浮现浓郁的金色,热浪在那个小口子处攀升,原本固态的丝状物融化成某种粘稠的不明液体,高温之下它并未燃烧,反而逐渐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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