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我的无限怪兽分身-第63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吃瓜。

    等魂兽找到有价值的目标,再过去。

    我的无限怪兽分身

 第九百四十四章 坚持咸鱼

    地面。

    石垒。

    一群人冲上前,麻利地给天上掉下来的‘怪物’捆上,一圈又一圈,脸上毫无高兴,只有浓浓的担忧。

    虽然。

    一直以来,天上掉下来的,非死即残。但这样丑陋的生物,拥有着强肌、利爪,光是看着就吓人。

    不用想。

    一爪。

    他们就得被洞穿。

    一口。

    铁定得筋骨断裂。

    只是天可怜见,上苍没有放弃他们,让其摔死,至于是何等伟力,他们不知道,只知道暂无危机。

    “绑好喽!”

    “一、二、三,起。”

    “嘭!”

    “再捆一圈。”

    “把血清理干净,一滴不留。”

    “。。。”

    随后。

    所有人站在石垒外。

    “噗通!”

    跪地。

    俯首。

    嘴里念叨着:‘感谢XXX’一类的祈语,足足一分钟才站起来,因为在他们的眼中,这是上天在罚恶。

    瞧瞧。

    如此丑陋。

    如此难看。

    如此恶心(每次都摔的爆开)。

    肯定是坏的,传言版本很多,但比较主流的观点,就是上面乃是地狱之门,恶魔越过,当受神罚。

    嗯。

    至于站得越高,摔得越惨的逻辑,肯定是上天算好的。总之,这件事,也只有神能干得出来。

    之后。

    天鉴司作法,一路把恶兽送到不远一处火窖。

    开火。

    焚烧成灰。

    至于吃?

    开玩笑。

    这么难看的东西,谁吃?他们好歹是军户,帝国供养,即使连年受灾,有些地方闹饥荒,或者叛乱。

    但在这。

    还没到缺吃少穿到这个地步。

    哼!

    这辈子,就是饿死,也绝不吃这玩意儿!

    。。。

    兽星。

    看着这一串操作,林山不由愣了一下,这个文明还真是。。。把咸鱼坚持到底!异兽尸体直接烧了。

    这么浪费。

    估计。

    以后知道,不得肠子都悔青了。从二十一座空间之门下方堡垒处传来的画面中,几乎每个穿着都不一致。

    后续处理方式倒是有差别。

    火烧。

    掩埋。

    风干。

    扔坑。

    总之。

    暂时没看到拿来当食物的。

    “。。。”

    好吧。

    人家不吃,有什么办法,好像也不难理解,即使是各大文明,也是在长时间实验后,才敢推广食用。

    而且。

    要么知道兽星,有星球概念,没那么多神神道道。要么是饭都吃不上,食物短缺,那还挑什么食?

    毒死。

    也比饿死的好。

    而在这。

    可能还在XX崇拜阶段,各种风俗限制。

    。。。

    一小时后。

    “嗖!”

    起身。

    下一刻。

    林山的身影消失在原地,眨眼间,便出现在了旁边的空间之门前,和刚才那个不同,这门对面是晚上。

    既然要潜入。

    当然是选黑夜中进行的比较好。

    越过。

    熟悉的信息传来。

    …统治。

    …毁灭。

    二选一。接着就感觉身体一轻,林山出现在这个新文明,一瞬间,如海如潮的精神力,释放了出去。

    重力。

    气压。

    湿度。

    温度。

    大气成分。

    大量信息传入脑海,望向天空,林山不由笑了笑,只见夜空中,一轮血月,悬挂于星空背景之下。

    至今。

    发现的文明中。除了地球有月球这个卫星外。也就只有第七文明有一个‘月亮’,一颗银色的伴星。

    也是在那,林山碰到了银团。

    现在。

    又看到一个有‘月亮’的文明。

    而且。

    颜色还挺鲜艳。

    如蒙着一层血雾,有点吓人,不过这只是先入为主的概念,看惯了红月光,再看其他色,也会觉得异样。

    这时。

    “嘎~”

    “嘎~”

    “嗖!”

    一道黑影直直坠下,身形不断扭动,连连惨嚎,那是又一只好奇的异兽,一脚踏空了,开始高空蹦极。

    一分钟后。

    将会落。。

    “咔嚓~”

    “轰~”

    惨嚎。

    戛然而止!

    “。。。”林山。

    好吧。

    没有一分钟,那只倒霉蛋,直接被下方云层里的雷电,劈成了焦炭。提前好几十秒,结束了一生。

    下方。

    云层都被血月给染红了般,加上不时闪过的狂放雷光,如可怕秘境一般,一般人看了,心都会颤。

    “呼!”

    林山开始自由落体。

    很快。

    便进入了云层,左右视野越来越差。

    几乎不可视物,但林山本就不用眼睛看,在狂风骤雨,雷电狂鸣的云层里,如仙人般,惬意下落。

    “轰~”

    又一道雷电划过天空。

    “咔嚓!”

    劈到了地面上,直接把一棵山巅的树劈断了。

    “。。。”

    谁叫你长那么高的,

    “哗哗哗!”

    云层下。

    暴雨如注,林山看着下方不远的点点灯光,没有下去,这里算是一个‘守株点’,只驻守有几千士兵。

    几千?

    没错。

    就是几千。

    由此可见,这里受到的攻击,还真是有够弱的,林山都怀疑,这些人是不是从来没亲手杀过异兽?

    有可能。

    否则。

    不会安排这么点人,兽星这种危机面前,百万大军都不算多,从目前观测到的情况来看,这里人口不少。

    算了。

    这事以后会知道的。

    他的目标。

    是大城市。

    此时。

    过来探查的魂兽,已经找到了不少的人类聚居地,其中最大的一个,就在这个空间之门下方不远。

    距离这,也就百来公里。

    。。。

    数分钟后。

    四十里外。

    一条宽阔的石板路上,尽管大雨倾盆,雷电骤闪,但这条又长又宽的道路上,却不时有车队经过。

    “踏!”

    黑影一闪。

    林山踩在了石板上,雷雨狂风吹不动他丝毫,看准一个方向,他在雨中,向着那座大城市缓缓走去。

    走走。

    看看。

    一路上学学这边的语言。

    在此。

    其实已经遥遥可见那个大城市,城市被城墙包围,占地巨大,但现在应该在实行宵禁,城内街头只有兵。

    至于这里。

    应该是官道。

    大家晚上赶路,清晨便可入城。

    索性。

    林山便直接来这,没有进城,至少在这里还能碰到自由活动的人,而不是去城里,看大家睡大觉。

    感恒星引力方向和自转速度,不出三小时,这里就应该天亮了,到时候刚好走到,林山还有点期待。

    木轮。

    畜力车。

    布衣。

    石路。

    仿佛来到了古代,和灵源文明那种古代风不同,人家是风格,这边是现实,看不到丝毫工业化的影子。

    我的无限怪兽分身

 第九百四十五章 除恶

    制铁。

    制器。

    工艺还算精致。纺织业较为原始,衣物材质多为天然纤维,主要也是植物提取或者动物毛发之类。

    至于畜力。

    则是一种憨憨如牛一般的生物,身形壮硕,性格温和,尖嘴,食草类。比地球的牛、马都大上一圈。

    看起来有点萌。

    。。。

    “哗哗!”

    雨。

    倾盆而下。

    云层遮挡,伸手不见五指,只有偶尔奔过的车队,才能微微照亮一下路面,林山缓步行走在路边。

    “啊!”

    “怎么了?”

    “有人。”

    “吓我一跳。”

    “。。。”

    “什么人?”

    “。。。”

    “大雨天不找地方避雨,想死啊?”

    “。。。”

    才几分钟。

    林山这样一个人在雨夜中行走的人,吓到了不少车夫,这时的黑,是真的黑,突然出一人,还在向前走。

    谁不吓一跳。

    看清楚后,嘟嘟囔囔地走了。至于上来关心?他们哪有这功夫,帝国现在流民那么多,不多这一个。

    想来。

    定是去帝都求口吃的。

    这样的人。

    一路过来见多了,他们觉得林山的脑子可能不好使,这大雨天,那些流民一般是就近找地方避雨。

    不然。

    若生病了。

    可是容易死人的。

    看着灯光远去,林山闲庭信步地走着,走走停停,看到一些奇特的花草树木,或者生物,都会停下。

    同样。

    在这里,动植物和地球上差别巨大。

    边走。

    一边搜集。

    石头。

    土壤。

    植物。

    昆虫。

    联邦科学家们可是很感兴趣。一路的车队,见到林山,没有一个停下,大晚上赶路的,都是混口饭吃。

    没那么多额外善心。

    对此。

    林山当然无所谓。

    不过。

    生活总是充满意外,来到一个几字型拐弯时。

    “嗯?”

    正走着,前方突然冲出十来个人,挡住了林山的去路,其中有人还提着一个灯笼一样的照明设备。

    见状。

    林山的第一反应:我怕不是遇到山贼了?

    接着。

    就听一男子出声。

    “抓起来。”

    话落。

    几个人就扑上来,准备把林山制服。

    “。。。”

    好直接。

    “等等。”

    林山传音道,黑夜中,灯光微弱,没人注意林山嘴动没动,只是,听到林山的声音,对方并未停止。

    看着抓过来的几双手,林山眼睛一眯,快速出脚。

    “砰!”

    “砰!”

    “。。。”

    一人一脚,给他们踹了回去。看到同伴倒飞回来,其他人傻了眼,刚才怎么回事?速度太快没看清。

    于是。

    他们想再看一次。

    “一起上。”

    林山无语,多摸熟悉的话。

    行。

    就成全你们。

    “砰!”

    “哎呦!”

    “啊!”

    “嘭~”

    “。。。”

    三拳两脚,周围躺了一地,能站着的就只剩下两个,一个头目,一个拿灯笼的,两人在雨中凌乱着。

    怎么办?

    打不过。

    要跑吗?

    雨水从头上流下,其中夹在着冷汗。

    良久。

    “我们认错人了,对不起。”头目急中生智,赶忙说道,这个理由是他们职业生涯中,总结出的经验。

    认错人。

    绝对是这个场景中,最适合的回答。

    闻言。

    “认错?”

    林山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再看看一地的人,显然,这种事,这些人不是第一次做,至于劫财还是劫色。

    不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