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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伊梦-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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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短几分钟功夫,街道上就已铺满了厚厚一层碎屑,踩上去软绵绵的,倒象是迎接外国元首的御用地毯。呛鼻的硝烟伴随着浓雾在四处飘散,欢庆的人群中,有人泪流满面,有人欢呼雀跃,人们好象要把一辈子的笑容库存提前消费光似的,又唱又跳,毫无顾及的闹腾着,从四面八方向广场聚集。

    这时,早已准备的舞龙舞狮队气宇轩昂的来到广场正中,上下翻腾,翩若蛟龙。游行队伍的气氛更是火借风势,瞬间达到了顶点。人们声嘶力竭的高呼着,跳跃者。各种彩带,红绸在拥挤的广场上空到处闪现。

    眼见人潮越来越汹涌,大家连忙护着我爬上了早已准备的主席台。台下的群众见状,居然自动自发的齐齐跪倒在地,山呼海啸般的纵情高呼:“谢谢尉迟将军,谢谢天女大人!”。

    世上本没有神,当别人屈膝下跪时,你就成为别人眼里万能的神。

    前世我只是不名一文的打工妹,拘泥于自我的天地,从来不曾为别人付出更多的情感和关注。而今我却摇身一变成了呼风唤雨撒豆成兵。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望着黑压压匍匐在地的人群,我,终于找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

    “乡亲们,站起来,不跪天,不跪地,从今往后你们要做堂堂正正的自己。”我振臂高呼,气壮山河。“幸福不会从天降,美好的生活要靠我们自己。相信我,馒头会有的,房子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只要我们团结一心,工业园将会成为你们永远的乐土。”

    望着这感人肺腑的场景,台上的众人都有些不能自已。就连尉迟敬德这位久经沙场的老将,眼角都闪烁着激动的泪光。

    “诸位,不管世事如何沧桑巨变,民心所向才是最好的抉择。今日贞观能有幸与诸位携手同志,希望来日我们还能披荆斩棘,成为永远的战友。”说完我环顾四周,再一次坚定的向尉迟敬德伸出了自己的双手。

    望着他眼里的疑惑与不解,我却早已透过时空的距离,看到不久的将来他终于弃暗投明,重归秦王旗下的决心。

    ******************************************

    贞观课外辅导:唐武德元年如晦被李世民(见李世民)引为秦王府属官。如晦常从征伐,参与机要、军国之事,剖断如流。又迁陕东道大行台司勋郎中,并以本官入文学馆为十八学士之首。四年,李世民建天策府,以如晦为从事郎中。当时世民弟兄间皇位继承的争夺十分激烈,太子建成企图翦除世民羽翼,在唐高祖李渊前谮毁世民的幕僚,因此如晦和房玄龄同被斥逐。九年,潜入秦王府谋划玄武门之变,以功擢拜太子左庶子。太宗即位,如晦迁兵部尚书,进封蔡国公,贞观二年以本官检校侍中,摄吏部尚书,仍总监东宫兵马事。三年,任尚书右仆射,仍领选事。四年三月卒。如晦为相时,正值唐新建不久。他与房玄龄共掌朝政,典章制度皆两人所定。时称如晦长于断,玄龄善于谋,两人配合默契,同心辅佐太宗,后世论唐代良相,首推房、杜。
………………………………

第25章 走在路上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o m 好看的小说)

    ——意大利*维柯《一代人》

    卯时初刻,天未放亮。我难得的早起,轻手轻脚的穿戴好御寒的外袍,在床头整整齐齐的放下一摞信笺,转身出了房门。执棋一言不发紧紧相随,活像在主人脚边紧紧打转的小狗,唯恐稍不留神就会被人遗弃。

    “小姐,就这么不辞而别,你真舍得啊?”执棋一步三回头,满眼的感伤。

    “有舍才会有得,傻丫头。再说又不是生离死别,日后还会见面的,走吧。”以前不论是出国还是出差,都很讨厌让人送站,那种伤离别的情感最是让人无奈,所以我每次都是鸵鸟般的选择独自离去。

    其实深究起来,总归是自己血液里的不安分因子在做怪。以前只要在一个地方呆久了,我就会象青蛙样跳来跳去,总想寻找新的目标。也因为如此,自己重金打造的博物馆搬迁四年来,光是房间的家具摆设就被我来回折腾了五、六次。最后连好脾气的吕志平都被我折腾的受不了,直说我有小儿多动症,建议我去看心理医生。

    轻轻打开院门,屋檐堆积的瑞雪纷纷扬扬飘落下来。朦胧中一个头戴斗笠的青衣男子正倚墙而立,猿臂蜂腰,气韵天成,举目四望,月出皎兮。

    “二师兄,你怎么来了?”意外的惊喜让我像收到额外的奖金,一时竟不知如何处理。

    依旧是独孤的目光,依旧是深沉的眷恋。“是我。贞儿,能走了么?”自然简洁,好像我们根本未曾分离。

    我大喜过望,一把挽住他的胳臂。“太好了二师兄!有你在,天涯海角,从此任我逍遥。”

    浓厚的水蒸气在眼前升腾,把前路幻化得如梦境般剔透、晶莹。

    **************走在路上*************

    雪山、青草、美丽地喇嘛庙。青稞酒、酥油茶、玛尼堆上地五色隆达。

    藏历羊年七月。灿若宝石地星空下。一队马帮正在草地上踟蹰而行。

    “主人。再有一天一晚地行程。后日我们就可赶到磐石草原。参加一年一度地帕邦唐廓节了。”说话地是个藏族打扮地小伙。鹰样地眼珠在天幕低垂地夜空下如精光闪烁。崇拜地目光一直追随身边骑白马地俊秀青年。

    “哈桑。跟你说过多次了。不要叫我主人。你我一般大小。直呼名字多好。不显生分。”

    哈桑一听言语更为谦恭。“主人。我只是个小小地向导。再说我和宋大哥地命都是你和大侠救地。今生你都是我们地主人。对不对宋大哥?”

    前方一带队男子闻言立刻调转马头,动作敏捷,身形潇洒。“对!宋某自幼随商队走南闯北,除了一身铜臭,本就身无长物,了无牵挂。此行茶马古道路遇劫匪,几乎全军覆没。若不是幸遇两位少侠舍命相救,宋某早就成了孤魂野鬼。醒来后我便立下重誓:此生唯愿环伺恩人左右,做牛做马以报再生之德。”

    “宋大哥不必过谦,救死扶伤,扶弱除强,本就是道义。你原本是个成功的商贾,如今只为了我师弟的胡闹,竟把你等拖进这豺狼之地,我实在愧疚难当啊!”说完狠狠瞪了身旁白马少年一眼。

    白马上的青年立刻绽放绝世笑颜,对着身边的冰块男讨好道:“二师兄,别生气了。要知道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赚到足够的银子到世界各地去旅游。这第一站当然是到西藏,啊不对,是吐蕃实地感受参观青藏高原的神秘,布达拉宫的雄伟。如今只需再辛苦一晚,我就可得偿所愿一睹雪域高原的风情了!你就不要再板张扑克脸来坏我心情嘛。反正有你做贴身保镖,我绝对是高枕无忧。”

    “话不可说满!需知江湖凶险,人外有人。前些日子我等才与吐蕃流匪有过冲突,今日你还要彻夜兼程直奔危地。你呀,如此任性叫师兄如何说你才好!”

    “圣人说:让身体到地狱,让眼睛到天堂。只要后日赶上了“帕邦唐廓节”,让我们顺利换回了成群的牛羊马匹,那我就不光眼睛看到了天堂,连身体也能到达天堂。”

    看到他财迷心窍的滑稽样,冰块男终于忍不住破功而笑。“贞儿,都出来这许久了,你这个要财不要命的性格怎的越来越甚。哎!真真拿你没办法。”

    “嘿嘿,谁让我是个红尘大俗人呢?有道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为了我宏伟的夙愿早日实现,我甘愿抛头颅,洒热血,在金钱帝国的道路上孜孜以求。”话音未落,快马扬鞭冲到了队伍的最前方。

    是啊,已经一年多了。想当初自己一意孤行,决心提早出山护卫贞儿踏上商旅征途。一路上看着她翻山越岭,餐风露宿。一会行医问诊,治病救人,是穷人心目中的活菩萨;一会却奸诈狡黠,狠辣无比,是商人眼里的白无常。她的每一分笑颜和豪情都让他沉醉;她的每一份忧伤和思虑都让他心碎。

    贞儿,虽然最终站在你身边的人注定不是我,但与你相处的每一份时光都将是我今生最大的感动和珍藏。独孤诚坚定的目光渐渐包含温情,静谧的夜空下是她动听的歌声在传唱:

    回到拉萨;回到了布达拉宫;

    在雅鲁藏布江把我的心洗清;

    在雪山之颠把我的魂唤醒;

    爬过了唐古拉山;遇见了雪莲花。

    牵着我的手儿;我们回到了她的家。

    啦呀咿呀咿呀咿,呀咿呀咿呀萨

    嗷——呜——

    随着一群恐怖的嚎叫,先前还恍如天堂般的人间仙境,瞬间变得阴森恐怖。真没想到这幕天席地的大草原除了这群无畏的马帮,竟然还有别的听众朋友。而某人自诩为天籁之声的原生态演唱,在它们看来却成了穿脑魔音。受到惊吓的马匹此刻全都不安的四蹄刨地,拼命蹦跳着想要挣脱缰绳。

    “糟糕,遇上狼群了,马要脱缰,我们的货物!”哈桑一声惊叫,身下的马匹更是不住的嘶鸣打转。

    “贞儿,勿要惊慌,你和执棋呆在马帮中间不要走散。”独孤城宝剑印月,渗透着幽冷的寒光。“哈桑你先和大家把马群拴好,货物下鞍。宋大哥,保护好我师弟。”几句简单的交代便飞身下马,只身冲向前方。

    我焦急的回到后面的马车上查看,执棋这丫头一进藏就有严重的高原的反应,此刻正人事不知睡的昏天黑地。

    “凌公子,情况不妙,看来我们要做最坏的打算。”少年英雄老江湖,看到宋大哥脸上的凝重,我也知道此番只怕真的很凶险。

    才踏进这块神秘莫测的高原就送我这么大份见面礼,难道是有什么警示要我知难而退?可如今就算我想全身而退也来不急了!满目所及,只见莹莹绿光在草丛呈扇形越聚越拢,此刻就算我再财迷也知道那不是祖母绿,而是狼外婆吃人的眼光。

    “哈桑,来不急了,先不要管马。你和宋大哥先把货物卸下来,能烧的全部烧掉!”人到危机时,脑子就会飞转,我顿时回响起赵大叔充满磁性共鸣的绝世解说——动物世界。

    话音未落,我随身抽出元吉赠送的缀满宝石的匕首,一马当先冲到外围疯狂的砍伐起杂草。只要能在周围砍出一个安全的隔离带,我们就能拖延一点时间。

    “主人,那是我们拿命换回的货物。宋先生,不要啊!”看到货物包一个接一个点燃,哈桑眼都红了。

    “哈桑,不要傻了,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快动手!”我高声怒喝,状如疯婆子般飞快的舞动手里的匕首。早知道要碰上这等鸟事,当初就不应该贪财选这把袖珍饰物,而应该要元吉帮我打造一把纯金的镰刀。

    宋大哥赞赏的看了我一眼,再次坚决的将手中点燃的丝绸全力抛洒向四周,好像那烧的是纸钱,破布,而不是我们此行全部的身家。

    前方一声接一声的哀号在黑夜中凄厉的回响。我不敢想象二师兄只身敌群狼的惨烈,只得心里一个劲的祈祷:他会没事,他会没事,他一定会没事!手里的匕首更是舞的有如联合收割机,不知道这个速度可不可以媲美当年上山下乡的铁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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