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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之地-第2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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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是个女子?然后呢?”外围那个干涩冰冷的声音询问道。

    “然后就是漫天的乌云翻滚、到处电闪雷鸣。那些比水桶还粗的闪电,呼啦啦窜下来劈在那些僵尸身上,转眼就一个个烧成了木炭。”

    鸟巢男子双手神经质似的挥舞着,描述着曾经历过的震撼。

    “当时,躲在远处另一个山坡后的我们,全都吓傻了,一个个噗通噗通,全跪在地上,对着雷电就一阵猛磕头。”

    “有上了年纪的说,肯定是天上的神仙看不下去了,派了雷公电母下来收拾那帮该死的僵尸。”

    “净扯淡,别听那些老不死的胡说,这种瞎话,我脑袋里能倒出一筐来,你信不信。”

    一个陇西口音的汉子,口音带着浓重的黄土气息,从篝火对面传过来。

    “你才瞎话呢,这是真事儿。小四儿……小四儿,你死到哪儿去了,赶紧站出来,当时你也在场,你倒是说两句啊……”

    鸟巢脑袋回身,似乎在人堆里急着找什么人。

    “俺哥说的是真话,俺也看到的…。”过了1o秒钟,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像蚊子哼哼一样,才从人堆里传出来,大伙也不知道这家伙蹲在那儿。

    “瞧你那熊样,一辈子没出息的料……”

    鸟巢脑袋显然对自己的证人表现有些不太满意。

    “跟你讲,你这要是真的,那这种消息,我多的是。”

    “噗”一声,陇西汉子随手将一根木棍投进了篝火堆里,中央的火焰腾起了几个小火星,先是砸出了一个小黑点,最终变成了火红的一部分。

    “远的不说,北地荒原,有个火炭部落,领头的是个老头,人称老神仙,不知道大伙知道不知道。”

    陇西汉子北地荒原四个字一开头,周围的人都静了下来,毕竟这可是说的有名有姓的事儿。

    大部分人摇头,也有人点头,随后就有人略带骄傲的应和:

    “我知道,是有这么伙人。不过说 都市之恶魔归来实话,那里已经算是荒原深处,能到那儿的人都得把脑袋拴到裤腰带上。”

    “僵尸太多,冷不丁还能碰到怪物。”说话的人忍不住还吧唧吧唧嘴。

    “跟你们说,那老头现在逢人便吹,说什么他们信奉的火炭神,已经从天上降下了使者,还专门帮他们救回了6个孩子。”

    陇西汉子一句话说完,向着篝火对面的鸟巢脑袋扬了扬脑袋。

    “唉,那个兄弟,我这事儿,有名有姓,而且就在北地荒原,据说不少人也知道,比你的真多了吧!我告诉你,这就是那个老骗子瞎编出来蛊惑人心的,除了骗外人,最主要还是骗他们自己人,这种事儿我见多了。”

    陇西汉子言之凿凿,一脸的得色。

    “不至于吧,那老头虽然神神叨叨的,但还算厚道。他先前都能拉起一帮子人单干,应该不会干这种事儿!”

    听声音,显然真就有人对老神仙有些了解。

    “告诉你,先前是先前,原先因为他手里有块奇怪的火炭,被传的神乎其神,所以才叫火炭部落。可如今他不知怎的给弄丢了。糊弄人的吃饭家伙丢了,那就只能空白白牙编瞎话了,要不谁还跟他?”

    陇西汉子说完,哈哈大笑,引来周围一阵附和的笑声。

    “这位老弟,只怕这事儿你只知道一半,6个孩子确实是被人救回来的,至于老头尊为使者的,也是同一个人,虽不是什么天神天将,却着实有些令人不可思议。”

    原本蹲在篝火最内层,一直负责添柴拨火的一位老者,用一双老手拽了拽自己身上披着的毯子,说话间向火堆处又靠近了一些。

    “我可知道,那6个孩子可是被附近风头正盛的老虎滩劫去的,老虎滩依托地下堡垒,毋毒又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主儿,一个人?谁能有这么大本领。”

    陇西人大脑袋跟拨浪鼓似的,显然不信。

    “正所谓乱世出英雄,你能看到本该死了的尸体,正满世界的张牙舞爪,怎么就不知道这世上真有本事大的人呢!”

    “老大哥,只怕你也是听人说的吧,这样的人反正我没见过,除非他站在我面前。”陇西人梗着脖子,一看就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主儿。

    “老弟,你还真问对人了,这事儿真不是我瞎说,我这把老骨头就是那个人给拣回来的,还真就不是道听途说。”

    听老头如此一说,周围人的目光一下子变得炙热了。

    “老哥,说说看,也让我们长长见识。”一个同样有些年纪的老者,把周围的纷杂压下去,静等着先前的老头说话。

    “唉,一提起来就是一把眼泪啊!”老头语气略显伤感。

    “那天到现在,都差不多一个月了!”苍老的语气里开始有了些哽咽。

    “我和儿子、孙子也是跟着村里的人,一路从闽西逃难过来的,可大伙都不认识路,结果就误闯进了北地荒原。”

    “老哥,你们从那里过来的?”先前的老者问了一句。

    “后来才听说,沿途有个地方叫毒龙岭”披毯子的老头回答道。

    “我的天啊,那可不是人走的路啊,僵尸、怪物,一堆一堆。”另一个老者一阵惊呼,周围的人堆里也传来一阵倒吸凉气的声音。

    “我们是外乡人,哪里知道啊!”老头一把鼻涕一把泪。

    “可怜了我的小孙子,上千号人,都死光了,幸亏我儿子路上捡了辆摩托车,我们爷仨这才冲出来,可后面跟了一大堆的怪物。”

    “可怜了我的小孙子啊!”老头用脏兮兮的大袖子,擦了擦眼泪。

    “到了最后,摩托车里没油了,我儿子背着小孙子,爷仨就拼了命的跑,可我这把该死的老骨头,跌了一跤就摔晕过去了。”

    老头双手对着自己的脑袋,一阵的猛捶,旁边两个中年汉子,赶紧拉住。

    所有的声音都静止下来,直到有人递过来一根抽的剩下23的香烟。

    平复下来的老头,猛吸了两口,又把香烟给来人递了回去。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恨不得自己也给怪物吃了。只见我的小孙子被撕成了两半,被丢在身后3oo多米的地方,我儿子正压在我身上,背上被抓烂了,五脏六腑都从背上被掏空了。”

    “可怜我的小孙子!”老头神经质似的再次痛苦呻吟了一声。

    “等我回过神来,这才看清围着我们爷俩周围,死了一圈的怪物,有僵尸的,也有长的像猴子。再仔细一看,一个身上满是血污的年轻人,左手握着一把还在滴黑血的匕,右手挎着步枪,就守在我的身旁。在左手公路上还停了一辆越野车,看远处,却见一群僵尸和怪物像是被吓坏了,正四处逃跑,转眼就没影了。”

    “这么说,你是被人家给救了,这似乎跟火炭部落的事儿没多大关系。”

    陇西汉子终究是个直肠子,愣是咬着这事儿没松口。

    “越野车上就是先前说的那6个孩子,但都成了痴呆,甚至那个年轻人把孩子交给老神仙的时候,我还呆在车上,直到了北岭城外不远,这才把我放下来,指给我进城的路,我也才能像现在这样,能活着烤上火。”

    老头的语气越来越重,声音也越来越响,以至于陇西汉子缩了缩脖子,不说话了。

    “老哥,那人穿什么衣服,长啥样,你可还记得。”先前的老者追问道。

    “记得,记得,长什么样子不好说,反正说个年轻人。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他穿一身墨绿色的制服,像是个……。像是个……”

    老头的思维显然有些短路,想不出贴切的词语来描述。

    “邮差,像个邮递员。老哥对不对?左臂上还有一个狼头的标志。”问话的老者眼前一亮,接住了话头。

    “邮递员?……,狼头…。。”

    老头使劲掐了掐脑袋,然后狠狠一拍脑门子。

    “对,就是他,…。。我真老糊涂了,连这都忘了,是他…。是有个狼头。”

    “是他…。”

    “是他……。”

    “邮差,绰号战狼。”

    篝火堆里,三四个声音,几乎是同时恍然大悟状。

    “难怪,如果是他,那就不奇怪了…。。”先前一直帮腔问话的老者,算是为这些惊叹做了总结。

    “怎么回事儿,大伙。我最近一直忙着在各大基地间倒腾物资,难道我错过了什么?”原本自鸣得意的陇西汉子有些傻眼了,看似有大事儿生过,但他却全然不知道,难免感觉有些落伍了。

    “有哪个知道的说说,说说看,我们也长长见识!”

    篝火周围等着听热闹的人更多了,毕竟很多人自从进了北岭城,就再也没敢出去过,偶尔出去谋些吃食,也都是往人烟密集处去,难免消息不够灵通。

    “我知道一点,但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

    一个长相挺秀气的15、6岁男孩,怯生生的开了口。

    “我堂哥,叫三毛,是跟着宁哥混的。”

    “宁哥,是不是人称‘狡兔’的宁满堂”有熟络的人从人群里问了一句。

    “对,我三毛哥说,有一回他们从北地荒原边上运物资回北岭城,路上就遇到了那个穿制服的邮递员,我三毛哥按宁哥的吩咐,还送了一瓶水给他。”

    男孩说到此,骄傲的挺起了小胸脯,声音也更大了些

    “可没想到再往前走,就现了走在他们前面的董骠一伙,正被不少僵尸摁在地上啃,死的挺挺的。

    宁哥他们不得不清理道路,这才知道董骠一伙不是被僵尸弄死的,而是被人打死的。宁哥就对三毛哥他们说,肯定是董骠不长眼,被刚才过去的邮差给收拾了,还让三毛哥他们,今后见到那个邮差,要客气点,尽量少惹麻烦。”

    “董骠那队人没回来,确实有这事儿。不过老宁也贼狡猾,这事儿知道也不说,愣是瞒的死死的,要不是这个小兄弟说…。。”

    “坏了,是不是我说错话了,我瞎说的,大家都别信,我什么都没说过啊……。”

    男孩子一听有人这么说,脑袋瓜转的挺快,知道自己说漏了嘴,一缩瘦猴一样的身子,扭头钻到外围人堆里不见了。

    “小兔崽子,瞧把你吓的……。没出息。”

    陇西汉子哈哈大笑,周围的人也一时间被男孩子给逗乐了。

    “这事儿,就算从咱们这儿传到董骠的七姑八大姨那里,他们也没辙。”

    一个胆壮的男子显然没什么顾及,反正人也不是篝火边的这帮人杀的。

    “怎么说,就不怕董骠的人去寻仇?”

    有人远远的插嘴。

    “寻仇?那也要先掂量掂量,练练胆量。”

    众人这才把目光集中过来,却只看到一个光头在篝火下锃光瓦亮,脑门上还纹了一个金钻模样的标志。

    “不瞒大家说,我就是跟一帮弟兄从外面回来的,刚巧我们曾路过老虎滩,大伙猜猜怎么着?”

    这个暴徒模样的家伙,得意洋洋的炫耀着自己右手上的5个金戒指,旁边还有两个同样光头的家伙,正轮流喝着小酒。

    “难道是老虎滩出事儿了?不会吧?”陇西汉子张大了嘴。

    “老虎滩,男女老少都成了坛子里泡的烂肉,都臭的不能再臭了。”光头说到这儿似乎回忆起了当时的场景,忍不住还捂了捂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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