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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明月-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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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静涛只觉自己的身体如水波般晃动了起来,人便昏迷了过去。

    在昏迷前,他的脑海里还响彻着大祭司的声音,等睁眼醒来,更发现自己正和大祭司一模一样,双臂展开着,在下落。

    只是,他没有落向岩浆,而是落向了一片洪荒野地。

    手上则还紧紧捏着那枚白玉观音。

    张静涛不由就惊恐起来,但好在他的身体不知何时已经变为了一条影子,因而跌落变为了飘落,速度慢了很多,似乎不一定会摔死。

    这是扰动了宙思的结果么?

    这么想着,张静涛忍不住又看向了手中的观音。

    这观音也变为了一抹水波般透明的影子,那观音麻丽亚的字样竟然化为了逆二亿六百八十万年。

    张静涛又向下看去。

    下面是一片很原始的山林。

    这片山林的灌木繁茂到了很多地方都休想走人,远处的大地间,则很无序,时而有洪泽,时而有很小段的死水泥河,只有那山川间,偶有清冽的山涧。未完待续

 第3章 猿人的真正模样

    他落去的地方,则是一座低矮的山坳。

    那里有天然的石道,山壁上,则有很多大山洞。

    这些山洞借着山体间的泥土和石头缝隙,由人工挖成,山洞前的不远处,在一块矮坡上,有一群或裹着兽皮,或穿着草衣,拿着石矛石斧的人类,他们正在争执着什么。

    这些人中,大部分站在了一边,另一边,有一个少年男子摔倒在了地上,昏了过去,他的身边有一条柴犬围着他唔唔叫。

    又有一名小女孩,很奇特,带着一条小狐狸,并且居然穿着麻布衣服,张静涛这才发现,摔在地上的少年穿的也是麻布衣服。

    于是在粗简草衣的环绕之下,这女孩显得楚楚动人,分外俏丽。

    只是,那少年的摔倒,是人为的,这小女孩已然和那些人争执了起来。

    那小狐狸便缩在了女孩身后,发出婴儿一样的啊啊啊的叫声,却吓不到任何人,自身倒是瑟瑟发抖,就又时而跑远,又时而跑回小女孩身后,十分敏捷。

    再细看,这些人的肤色都有点灰黑感,很像是南方的野人迁徙到这温带才几十万年,皮肤还未及有太多的衍化改变的缘故。

    难道自己真来到了古纪元?

    远远看去,那些人的力量很大,简直是有洪荒之力的,因那少年昏倒前,曾很轻松的样子背着一只小野猪,可这少年与这些人推推搡搡时,却没几下就被推倒了,还撞在了一块石头上,死了过去。

    的确是死了,至少魂魄飞了。

    张静涛清晰看到那少年的身体中有一道影子飞出,而后变得越来越黑,直到黑得那人影的周围都变为了一道黑得深不见底的门户,那人影才消失了。

    为此,他不知道那少年是不是去了某个阴次元,至少明白了,自己和那少年的影子形态,都是魂魄形态,只是,自己的波动似乎活跃得多,又有些不同。

    那么,自己应该能代替这人的魂魄吧?

    张静涛立即就这么想了,因作为一条影子,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摔死,只觉得这样做应该更安全一些。

    下一秒,他就朝着这少年扑了下去。

    果然,作为一条魂魄,他投入了那少年的身体里。

    这一投,张静涛只觉的脑袋剧痛,浑身僵直,似乎自己已经死了,也听不到周围的声音了,眼前一片漆黑,后脑更是被阴气窒住了,不再升降体内生机。

    他便是大惊,完全不知道这样下去,自己会不会真的挂掉。

    好在那化为了影子的观音玉雕不知何时,融入了他的身体的祖窍中,他竟然能看到眉心中的这一尊观音。

    此刻,这观音给他的感觉,就如一支笔,他虽不知道笔的内部是什么,却至少能操控这支笔,更重要的是,这观音后脑上的那一轮昭阳仙格,带着一丝强大的阳气,这阳气还如笔干上的笔锋,能随他控制。

    惊喜之下,张静涛就赶紧甩动这缕阳气冲击后脑。

    这一冲,果然有用。

    人便悠悠醒了过来。

    睁眼,就看到麻袍小妹子那稚嫩柔软的嘴唇好像刚离开了他的嘴边。

    前一刻,应该是在帮他吹气。

    张静涛心里很吃惊,难道这样的野人就懂得人工呼吸了?

    未及多想,就听到那个小妹子在焦急用兽语叫他了。

    兽语,也叫鸟语。

    是很普遍的,因这世上,从来只有真正承载着明的华语,才是可以一个字便发一个单音的。

    那或者会是复合音,但依然只要一个单音,便能描述一件东西。

    这样的字,整个人类中只有一种。

    而其余的语言,则全部是很原生态的,必须用几个甚至一连串不同的音来表达一件事物的语言,几乎都不会复合音,也就是说,用的都是连小鸟都能用出来的语言,才叫鸟语。

    因而,鸟语的单音,往往没有任何意义,辨识起来当然就很累,不作专项训练的话,很难听懂这样的语言。

    细听,这些人的鸟语,是以人类天然会产生的一些声音为基础的。

    那个女孩,则被人叫作了阿咦,因她对什么都比别人要好奇几分,喜欢咦?咦?的叫个不停,若弄清了一点事情的迹象,便又喜欢啊!啊!的感叹。

    但是,这只是这女孩的称呼,并不是说字。

    这里,还没有字。

    这些人类就和猴子一样,靠野食生存,并不需要去记录什么。

    猴子,是艮本不会想到要使用字的。

    无疑,这些就是野人中那些会挖洞的猿人了。

    只是,猿人并非猴子,事实上,他们和现代人长得几乎没什么区别,只比现代人更健壮一些。

    更没有长毛,甚至,皮肤就如热带野人的皮肤,细腻又光滑。

    张静涛便细看阿咦小妹子的俏脸。

    见这小妹子年纪不大,身才却已然很丰满,肤色微黑,此刻她捏着小小的拳头,嘴唇闭得紧紧的,嘴角带着一丝倔强,一双明亮的大眼中还带着泪花,但见自己醒来,俏脸上已然有了喜色。

    而被自己占了身体的少年,则被人叫作了伏夕,因他经常用伏、夕二种发音来驯小动物。

    这其中:

    那伏音,是说小动物趴下时的压抑的呼气声,取自于呼声,来表示让动物伏下。

    那夕音,则是指小动物跑动时急促的吸气声,取自于吸声,来表示让动物跑起来。

    或者,阿咦也会叫伏夕为小子。

    因为远古部落都是母系的,主母不管年纪大小,就是母,其余的,全部是子,婆为婆子,娘为娘子,夫为夫子,兄弟为弟子,等等。

    为此,老子,就是老而仍为子的意思,并以此来代表母系天道。

    这种模式一直延续到了现代。

    张静涛都不禁想到了prce一词,那便既是亲王的意思,也是王子的意思。

    而子的取音,自然是取自群居的猿人滚稻草以及喂孩子时,发出的子子声,才会有了儿子、夫子、子钻这类的用语,为此,在华拼音z、c、s中,z是排第一位的,这是生育排第一位的意思。未完待续

 第4章 驱逐

    懂了这里的语言后,张静涛也就立即知道了这少年的身世,交谈便不成问题了。

    见这小妹子十分关心自己急坏了的样子,也许是因伏夕在脑袋里留下的记忆残留的影响,他不由心疼,连忙也用鸟语说:“阿咦,我没事。”

    阿咦见他能说话了,连忙便抱他坐起。

    张静涛还未想好如何应对面前的冲突,便觉全身还软,只能靠在了阿咦的身上。

    由于发现自己安全了,潜意识中,又觉得自己前世好像无牵无挂的,似乎是前世的人类社会发生了某种惊天巨变,自己是被大祭司救下的一名华人,一直在枢密院中负责整理宗卷,才会结交了权势大到了能晋见大祭司的罗格,为此,在安心之下,便感觉到这小妹子薄薄麻布下的身体很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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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面一名络腮胡子的彪形大汉见了,眼中瞬间充满了恼意。

    这大汉立即说:“哼,没事就快走吧,离开这里,你们丝族人既然和这样的野兽为伍,你们就和野兽一起生活吧,这里没有你们的食物!”

    张静涛看去,知道这人叫石头。

    而作为远古部族中的人类,这附近的人,其实都算得上是最近的近亲的,这很绝情。

    这家伙,很有敌意啊。

    为何?

    张静涛连忙去细想,才知道这人几天前追求过刚成年的阿咦,但被阿咦拒绝了。

    而远古部落的繁衍模式,虽用的是母系近亲模式,但有个前提,那就是要你情我愿才好,所有人都在维护这一点,就如兵蜂会保护蜂皇一样。

    为此石头不敢乱来。

    “石头,这会不会太过激了,阿咦的族人都死光了,让他们去北面,没法生活的吧?她能让那些狼听话,应该没事的吧?”一名面容憨厚的汉子劝到。

    的确,这个叫作楚的地方,已然比较寒冷,冬日时,偶尔还会下雪,即便有草叶毛皮裹身,都未必挡得住,常有冻死的人,因此,若要再往北去的话,会很危险。

    “可以,只要他们杀了那二只胡立小狼,和洞里的哈丝大狼,便可以留在我们草袋族,这些野兽太危险了。”石头看似也面带憨厚,实则很阴险。

    因这人说的野兽,都不过是可以家养的温顺小兽。

    比如这人说的胡立小狼,其实是那条长得很像发胖了的狐狸的肥柴犬。

    它常会胡立、胡立叫唤,才被叫作了胡立小狼。

    但阿咦是叫它柴圈的,因柴圈会帮阿咦捡柴火,又喜欢原地打圈追自己的尾巴。

    说有二只胡立小狼,就更是误认。

    因另一只其实是小狐狸。

    这小狐狸比别的狐狸更喜欢婴宁、婴宁的撒娇般的叫唤,也被草袋族的人叫作了婴宁,阿咦也就跟着叫它婴宁了。

    可想而知,柴圈和婴宁,对这些人是毫无威胁的。

    而哈丝大狼,说的则是一条被伏夕拴在了洞里的肥狼。

    这只肥狼总会哈气、哈气的谄媚呼气,谄媚的对象又只针对阿咦的丝族人,对别人却很防备,便被这些人叫作了哈丝狼,和哈巴狗有异曲同工之妙。

    而哈丝狼,倒的确是一条狼,但是,并不等于哈丝狼就有危险性。

    这是一种北地的白狼和灰狼与这里的黑狼融生出的种类,它们有灰白色的,也有黑白色的,并且,这种哈丝狼因在小动物极多的南方生活了不知几亿年后,已然习惯了只抓小动物,和吃猿人狩后残余的动物骨头,为此,对人类已经没有了攻击性。

    它的怂和二,早已经不是野狼们能够理解的了。

    因为,那就是一条哈士奇。

    俗称,二哈。

    可以说,肥猫大小的卷毛狗,气势都能比二哈凶。

    但是草袋族的人并不这么认为,并且,因这不凶的二哈的存在,楚地的各部族,已在私下里把阿咦的丝族也叫成了狼族。

    至于这些人会分不清小动物的种类,却很正常。

    别说这样的猿人了,就算是现代人,都是分不清身边的小动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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