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南宋第一卧底-第75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的衣服都碎成这样了,一会儿来的那位师姐萧翎月,人家可是个未出阁的大姑娘!”
  “扯蛋!刚才锦云姑娘和姜姑娘,人家也是未出阁的大姑娘!”只见沈墨没好气儿的训了李继一句,然后哭笑不得的从床上拿起了一床薄被,盖在了他的身上。
  随后,沈墨看着外面院子里走进来的武毅文、萧翎月和顾宇哲三个人。他的脸不知为什么,忽然阴沉了下来!
  ……
  就见沈墨的声音轻微而快速的向着李继说道:“你先不要说话!”
  随后,就见沈墨脸色极为难看的走了出去!
  只见沈墨他在门口堵住了想要进来的三个人,随后,他沉着脸向着那位“风流俏裁缝”萧翎月姑娘说道:“你先进去吧……他的时间不多了!”
  随后沈墨就侧过身,把萧翎月姑娘让了进去,却把一脸惊讶表情的武毅文他们两个,拦在了房门外!
  只见萧姑娘闻言,霎时就是脸色大变!
  她在迈过门槛的时候还绊了一下,这位沉稳镇定的女情报员,差点儿就在惊惶失措之际,一跤摔倒在地上!


第1366章:世间多少痴男女、万里层云、只影谁去
  只见萧翎月两步就迈进了房间里,随后一眼就看见了躺在担架上,满脸都是血迹的李继!
  萧姑娘走上前去,一下子就跪在了李继的担架前面。
  “怎么回事?”
  萧翎月姑娘看见李继这个样子,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她难以置信地说道:“前后才两天的时间……怎么会伤成这样?”
  就见此时的李继,眼神明显有些涣散,呼吸也忽快忽慢的很不稳定。他以极其微弱的声音,断断续续的向着萧翎月说道:
  “师姐,我告诉你个秘密……外面的那位顾宇哲师兄,他一直都挺喜欢你的……但是没敢说出来……”
  “放屁!你现在说这个干什么?”只见萧姑娘一着急,连脏话都蹦出来了。
  就见她眼泪围着眼圈直转,拉着李继的手,强忍着的悲痛说道:“你个臭小子,你想让我嫁给他是不是?”
  “你不也偷偷喜欢我吗?师姐嫁给你做婆娘好不好?”
  “你别逗了……我都要死的人了……”只见此时的李继,嘴角上现出了一丝惨笑。他忘情的握着萧师姐的手说道。
  “少废话!你这小子那点儿鬼心思,你当我自己心里没数?之前那不是因为我比你大三岁,我才装看不见的吗?”
  这时候,就见这位萧师姐脸上的眼泪,一双一对儿的向下滚落。她紧咬着银牙说道:“从今以后,我萧翎月就是你李家的人!”
  ……
  “这小子,可真有一套!”
  这个时候,在门外一直偷听的几个人中间,那位卖豆腐脑的小贩顾宇哲翻着白眼儿说道:
  “没事把我编排到里面干什么?我又没跟那个臭小子似的,偷偷暗恋萧师姐……”
  而这个时候,毒牙武毅文却极其意外的抬起头,看了沈墨一眼!
  刚才这场戏,显然是在武毅文出去开门,然后转身回来那短暂的一小会儿之间,才匆匆策划好的。
  要说李继装成伤重不治,就要一命归天的样子。就凭他身上血迹斑斑的样子,再配合上他的演技。想要骗过心神大乱的萧姑娘,那肯定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可是这件事,却明显是出自统帅的手笔!
  他又是怎么看出李继和萧翎月之间的感情?而且还这么快就把戏给编排好了?
  武毅文可不知道,正是萧姑娘进屋之前,李继那个小小的摸脸动作,立刻就让沈墨知道了这一切。
  然后,沈墨就凭着他和李继短暂的说出的那几个字,屋子里的俩人就一起做好了这次配合表演的准备!
  ……
  这时候,沈墨听着屋里边的两人已经说得差不多了。于是他转身走着进去,笑着向李继和萧翎月说道:“行了!还有什么体己话,回家慢慢说去!”
  “好的统帅!咱出发吧!”这时候,就见李继猛然间一改刚才衰弱垂危的样子,一脸神采奕奕的向着沈墨笑道。
  “怎么?你!”
  就在这时,只见萧翎月姑娘见状,猛然间全身一震,随即就飞快的站了起来。
  就见萧姑娘现在脸上的神情,又是惊奇又是羞涩,还带着几分难掩的恼怒!
  “你这死小子!”只见萧姑娘又羞又气的狠狠向着李继一瞪眼。随后柳眉倒竖的转过脸来,看向了沈墨!
  “统帅,你怎么可以这样!”就见萧姑娘跺着脚,一脸难以置信表情,向着沈墨羞恼地质问道。
  “我怎么了?”沈墨无辜的耸了耸肩,摊开了自己的双手:
  “我刚才就说他时间不多了,就是让你们不要废话,尽快转移的意思……我说老李家媳妇,我可没骗你啊我跟你讲!”
  此时沈墨脸上的神情和说话的内容,真是足以把人活活气死。可是偏偏他的话里,还真的挑不出任何毛病!
  刚才在萧翎月姑娘进屋之前,沈墨确实就只说了一句“时间不多了”。其他的什么也没说!
  而这个时候的萧姑娘看见沈墨的样子,她明明是气的不行,却又没法向这位统帅发火。当她回头看见笑嘻嘻的李继,气得想要在他身上踢上一脚的时候,心里却又舍不得。
  只见这位萧姑娘的眼圈一红,向着沈墨正色说道:
  “我们这些墨字营的男女老少,被统帅救了之后,那些精壮的汉子能当兵打仗,也算是对统帅有所报答。”
  “像翎月这样的女子,能够成为统帅麾下密谍,可谓是此生无憾,正应该用生命来报答统帅的恩德才是!”
  “可是如今我们第一次任务才出到一半。翎月寸功未立,李继这小子还给统帅闯下了大祸!”
  “在这样的时候,我们哪有先成家的道理?”只见萧翎月红着眼睛说道:“一旦成了家,将来再有了孩子,如何还能为统帅效死?”
  “萧姑娘,你错了!”
  这时候的沈墨,看见萧姑娘声泪俱下的诉说,他也板起脸正色的向姑娘说道:
  “在你们成为密谍之前,在第一堂课里我教会你们的就是‘此身许国,身化为鬼!’”
  “需要咱们舍生忘死去战斗的,从来就不是哪一个人,更不应该是我沈墨,而是整个华夏民族。”
  “那种支持我们战斗下去,让我们无所畏惧的力量,也从来不是仇恨……而是爱。”
  “既然你们两个人相互倾慕,那就赶紧给我成个家。”
  只见沈墨向着萧翎月和李继说道:“还有,以后执行任务的时候,别给我老想着死。不管在什么样的绝境里,你们都要拼命的活下去!”
  ……
  此时的萧翎月和李继,终于在沈墨这一套奇异的组合拳之下,飞快的揭开了两人之间的那层隔膜。一下子由师姐弟变成了情侣关系。
  在他们两个人拜谢了沈墨之后,沈墨看见他们两个人一边向外走。萧翎月和躺在担架上的李继一边交换着灼热滚烫的眼神,沈墨这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该到明白的时候,什么都明白!”这个时候,在一边看着这整个过程的姜姑娘,却是恨得牙根都痒痒!
  她一边两眼喷火的看着沈墨,一边在心里暗自愤然地想道:“可是轮到你自己的时候,你怎么就那么会装糊涂呢?”


第1367章:梓潼江畔七曲山、十二盗火、反王一员
  这几天以来,沈墨和那个神秘高手三次交手,获得了一负一平的战绩之后。这时候第三回合也已经战局过半了。
  到目前为止,他们最终的胜负还未可知。
  而在沈墨这边,刚刚获得了短暂的平静之际。在蜀中的另一些地方,却开始了波澜暗涌,惊涛渐起!
  ……
  西洋有神,名唤普罗米修斯,因见人间饥馁阴暗,遂以茴香枝盗天火付之。
  天帝怒,酷刑以惩,经岁不绝。
  普氏尝言:“世人苦痛,余今救之,焉有错乎?吾志不夺,火种亦不见还!”
  世人由此感佩敬重日甚,遂以“盗火者”名之。
  ……
  在巴蜀的崇山峻岭之中,一位年轻的道人正跋山涉水的翻山越岭而行。
  他就是那位“剑气冲霄”里的大师兄,每次倒霉事儿都由他首当其冲的沈小虎。
  如今他肩负着沈墨的命令,正在逐一把沈墨的指令传递给整个蜀中的十二位“盗火者”。
  “这件事还真奇怪!”
  这个时候,沈小虎一边翻越山岭,他的心中一边暗自想道:“若是没有了统帅,那这十二位盗火者,他们每一个都将会是揭竿而起的一代反王!”
  “甚至,其中出现一朝人王,坐金銮殿当上皇帝都有可能。”
  可若是反过来讲,若是没有沈墨,也就不会有这十二盗火者。因为他们的本事,全都是统帅一手教出来的!
  当沈小虎爬上一座高峰之后,他看着远处犹如波涛席卷的山峦,这位以倒霉著称的大师兄,却忽然之间心潮澎湃起来!
  就在这一刻,他一瞬间想明白了一个道理,所谓“说破英雄惊煞人”,原来是这么个意思!
  这世间英雄,古今豪杰,或许原本并不稀奇,不过是他们正好赶上了一个英雄的时代而已!
  ……
  蜀中绵州的东北方,梓潼江畔有一座梓潼县。
  梓潼县这里山川灵秀,人物俊杰,座天下闻名的文昌庙就坐落于此地。有“四万古柏,一庙文昌”之名。
  七曲山下,潼江在这里漫流而去。群山倒影映江水,每到春涨水发,沿岸春色美不胜收。
  正所谓:“几番江雨赋云亭,春满潼江爱晚汀。”就是这“潼江春涨”的真实写照。
  此时此刻,青翠碧绿的山间正是蒙笼雾照、林翠花香、百鸟争鸣之时。
  七曲山下的卧龙镇外,有一个地方叫做金谷村。
  此时一个身材高大的壮年汉子,正背着一个粗粗布袋子,在金谷村外山间小道上一路前行。
  这个汉子今年大概四十岁上下,生着一副此间少见的高大个头。手脚粗大,显然是干惯了粗重活计的。在他长满了短须的一张脸上,也满是一片风尘之色。
  这个汉子由于他身材极高,又正好也姓高,所以被此地的乡亲叫做“高脚杠爷”。
  杠爷这个词,在蜀中乡音里有很多意思。
  首先就是有一种抬轿子的职业,由于他们天天都把轿杠担在肩上,所以抬轿子的熟手就被人叫成“杠爷”。
  除此之外,杠爷还带着江湖豪气、热心肠愿意帮忙的意思。所以通常在乡村里被叫做杠爷的,都是有威望值得尊敬的人物。
  这位“高脚杠爷”也正是如此。他平生古道热肠,最愿意给人帮忙。以至于附近十里八乡的乡亲,无人不知高脚杠爷的大名。
  可是如今,高脚杠爷走在去金谷村的路上,却是眉头紧锁,一副郁闷的样子。
  此时的他一边向着金谷村的方向走,一边心中暗自想起了这一年来的种种艰辛。
  原本七曲山这里就是气候干燥少雨,而今年开春时候的春旱却比往年更加严重。
  高脚杠爷在家里拼死拼活的日夜浇水,总算是把佃来的两亩地上那些秧苗儿,带死不活的伺候到了六月份。
  谁承想,一到了六月之后,一下起雨来就是没个停!
  结果到了秋天的时候,等收完了粮食一算账,除了交给地主的租子以外,剩下的粮食几乎是所剩无几了。
  原本这一年的日子就得要苦熬才能过去,高脚杠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