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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绕大唐-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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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一个女子,她已到达了所能到的最高点。就连平日里素不和她往来的姐姐武顺现在都时常进宫,夸赞她给家里挣得了无限荣耀。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连鸡犬都能升天,更何况是人呢?
现在满长安城勋贵都知道,武家因为一个小女人得陛下垂爱,由一个小门小户正往着最顶层的那群勋贵靠拢。
她在努力使家族变得强大,成为长安新的勋贵。可是家里人似乎并不领情,好处得到了,话里话外却全是生分。母亲和姐姐自然护着她。自己那四个同父异母的兄弟就另当别论了,觉得自己一个女子居然把原本属于他们的荣耀给夺去了。简直可笑至极,靠着父亲余荫做了芝麻大的官就得意忘形,不思进取。现在反而埋怨自己因为得罪了朝中勋贵而耽误了他们的前途。
懒得和他们周旋。
现在的她,对权力及其的渴望,她已经三十岁了,女子到了这个年纪尤其的危险。后宫之中佳丽无数,有无数年轻貌美的女子等着皇帝的垂爱。三十岁的女人已经到了凋谢的最后时刻,再过两年,等到自己容貌渐衰,青丝成雪之时,皇帝还会如今日一般恩宠于她么?
未知的结局让她惊恐不安,男人是善变的,作为大唐帝国的皇帝尤其如此。
自己十四岁进宫,怀着对爱情的美好向往,侍奉先帝。岂料宫中残酷,尤盛朝堂。她整日如履薄冰,惶惶不可终日。
一个小小的才人,谁见了都可以过来踩上一脚,宫中妃嫔尽皆勋贵重臣之家,这家是国公之女,那家是郡公之后,不济的也是前朝重臣之后,自己一个小小的才人在她们眼里如蝼蚁一般渺小。
让人无限向往的爱情并没有出现。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多么美好的诗句,小时候读到这里用是会忍不住想象自己是不是遇到这份美好,会有一个美丽的男子为自己思之不得,辗转反侧。
幽深的皇宫犹如一头巨兽,吞噬着每个人的心,把所有的善良啃食干净,只留下尔虞我诈,只为博帝王一笑。
宫里有人走着走着就消失了,消失的悄无声息,仿佛根本不曾来过。为了活命,她努力了十三年,只为了自己能够在这里生存下去。可是一直等到先帝驾崩,他依然是那个谁都可以欺负谁都可以嘲笑的才人。
就是到了感业寺,她还是最卑微的那个人。
荀子说人性本恶,一点没错。孟子说人性本善肯定是因为他没有看到低到尘埃的人是如何生存的。
多年的挣扎让她明白了人间最深刻的道理,弱肉强食。想要掌握自己的命运,只能向着最高的地方前行。谁要是阻止她,就是他的敌人。
而那个最高点地方,无疑就是皇后大位。
只要成为了皇后,后宫之中就再没有人可以动她分毫。
只要成为了皇后,朝堂之上的那些大臣,出口说话之前也会掂量下其中的厉害。
现在皇帝正位朝事发愁,对她而言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机会。
既然朝中大臣对她不满,那就换一批大臣,大唐缺的东西很多,但想往上爬的官员从来不缺。
那个许敬宗就不错。
第三十六章夫妻夜话
“许敬宗?”李治在脑子里翻阅了一下,想起了这个人。
“此人颇有才学,深受父皇器重,但我观此人城府极深,恐不可用。”
能被父皇封为开国高阳县男,说明此人必有过人的才识。
但后因为把女儿嫁给冯盎之子,并大肆收受金银珠宝,被告发后父皇极为震怒。念其以前功勋,才被贬为郑州刺史。
今日如果不是武媚提起,他几乎都快想不起来还有这么一个人了。
“此时正值用人之际,此人虽贪财,却才学过人,有胆有识。况此刻其为郑州刺史,郁郁不得志。如得陛下恩典,入长安为官,必感激涕零,甘为陛下驱使。陛下思之,朝中重臣皆为长孙无忌之流,陛下欲得一人而不能。何不另辟蹊径,放眼外臣?”
武媚的话很有杀伤力,也很有道理,犹如醍醐灌顶一般让李治猛然惊醒。
朝中坚如磐石,牵一发而动全身,连个缝隙都找不到,滴水不漏。
从外面打开一个缺口,不失为一个办法。能不能行得通不知道,但总要试上一试。
“媚娘此言,甚为有理。”李治思索了一下“当此朝局,用人自当瑕不掩瑜,虽有不足,然仍可堪大用。只是此事不可急,需缓缓图之。”李治一声来人,贴身太监王福满就悄无声息的自暗处而来,犹如鬼魂一般。
“传朕口谕,高阳县男、郑州刺史许敬宗,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朕欲授卫尉卿一职,着吏部审拟。”
“是。”王福满小声应答,领命而去。
武媚对李治的决定甚为满意,虽把人召来长安,授了一个闲职,但好歹也是三品,掌管皇帝仪仗之事。时常伴随皇帝之侧,帮忙出出主意也不错。而且不会引起朝中大臣的反感。三省六部,你长孙无忌的人基本上都占满了,皇帝好不容易开次口,任命一个无关大局的闲职总可以吧。如果早是再拒绝,那就是摆明了不给皇帝一点面子。以长孙无忌的智慧,纵然不快,也绝对会同意的。
君臣的关系十分微妙,总是在一个区间保持着相对平衡。现在李治势弱,需要积蓄力量,长孙无忌势盛,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如非必要,两人谁都不会轻易出手。对于一个无足轻重的人,长孙无忌是不会放在心上的,毕竟朝中都是自己的人。但他需要维持皇帝的起码尊严,如果皇帝连一个无足轻重的闲散官职都不能任命,那只会让年轻的皇帝记恨自己。除此之外没有一点好处。一个执撵之人,连个浪花都翻不出来。
“说到用人,媚娘,我这里倒是遇到了一个有趣的家伙,着实让朕琢磨不透,你帮朕参详参详,看看到底是虫还是龙。”李治突然想到了近来让他心绪不宁的苏小义。
千骑司四方探查多日依然杳无音讯,好像这个人是突然冒出来一样,找不到他以前的任何痕迹。
就是他口中所说的皇氏后人也是一个都找寻不到。如果不是此刻他身在左武卫,李治都怀疑到底有没有这个人。
人真的能隐藏的这般干净?
武媚听李治这么说,甚为好奇,能让他称为有趣的人,该从来没有过。
“不止陛下所言何人?居然有如此本事,能让陛下挂怀,相比也是人中龙凤。”
“前些时日千骑司回禀说左武卫来了一个奇怪的人,医术了得,连孙正权都被折服,拜他为师。大军遇严寒之困,他献出奇特的营造法式,名曰雪屋,解了我们的大将军梁建芳的大难。最奇怪的是,此人似乎对庖厨之事十分热衷,常以军中饭食粗鄙为由自己烹食。千骑司偷偷尝过,味道荡气回肠,让人数月不忘。”
“荡气回肠?”
“这是千骑司的信笺所说,大字不识几个的愚笨蠢才,估计思索了半天才想来这么一个词儿来。”李治对于千骑司的粗苯实在头疼。能写几个字的都算是大本事了,这还是曹仁亲自监督逼着他们写的结果。杀人都是一把好手,怎么一拿起笔就成蠢货了?
“孙正权可是眼高于顶,得孙思邈亲传,医术无双,什么样的人居然有这样的本事,能让他折服,还拜其为师?臣妾孤陋寡闻,想不到大唐居然还有如此高人?”
“高人?以朕看不见得。这小子胆大包天,连朕亲命的节度骆弘义都被他打翻在地,险些丧命。被梁建芳抓住之后还狡辩说那是别人所为,与他无关。一人做事一人当,他没有殴打骆弘义,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何为刑事责任?”
“朕也不清楚。想必此子久居西域之地,所说乃西域之言而已。”
“这么说人不是他打的?”
“他救了一个突厥人,伤好之后就成了他的奴仆。没有他的授意,给十个胆子一个奴仆也不敢光天化日之下殴打朝廷命官。那是掉脑袋的重罪。”说来李治觉得甚为好笑,骆弘义召开的无妄之灾,怕是他也想不到吧。
“陛下准备如此惩戒此人?”
“惩戒?朕现在根本就不知道此事,等骆弘义的折子递过来,怎么也要十天以后。想必到时候梁建芳已经代朕惩戒过了。”李治揉揉脑袋,想着等到骆弘义喊冤的奏折摆在自己面前的时候还写什么话来安慰。
毕竟是一个老臣,被一个小子如此羞辱,如果自己不表示一下愤怒,还真不好给大臣们一个交代。
可是他还没有见到苏小义,不管如何都不能让这小子有损伤,怎么也要带到长安来让他看看到底是何方神圣?
能让曹仁发愁的人不多。
夜已经深了,呼啸的北风拍打着窗户,繁星浩淼如水,李治抬头仰望,喃喃自语“希望朕是对的。”
现在他需要一块巨石,投入朝堂这谭死水,掀起阵阵波涛。现在石头有了,就是不知其斤两。
武媚已经睡熟,纵然怀胎六个月,依然掩饰不住她的妩媚,面如桃花,美艳不可方物。
第三十七章献礼
梁建芳此刻很头疼,十分的头疼,已经把苏小义拎起来狠揍了一顿还是不解气,看着苏小义一脸无辜的趴在地上哼哼就有一种想把他再揍一顿的冲动。
刚觉得这小子聪明绝顶,悟性极高,假以时日说不定在左武卫能有所作为。话还热乎着呢就让眼前这个黑大个把骆弘义给打了,下手厚重的,门牙打掉了三颗,快六十的人,一共也没剩下多少,本来就说话漏风,吃饭漏米。这下好了,估计以后连吃饭都困难,硬点的东西就别想了,就喝粥吧。
看着趴在地上不敢动的大狗,梁建芳还是没忍住罩着撅起的屁股狠狠来了一脚,力气很大,大狗的身体猛然受力,往前猛扑,嘴角不由的砸在土里,来了一个标准的狗吃屎。
大狗感到十分委屈,不就是把那个老头打的一顿么,本来那家伙也不是什么好人,薛校尉还说自己打的好,赏了半只羊腿肉呢。
“你这狗才还敢不服?”看到大狗委屈的脸梁建芳感觉自己的手特别冷痒痒,不由的握住了腰里横刀的刀柄,强忍了半天才说服自己不与这没脑子的蠢才一般见识。
苏小义急忙上前,抓住梁建芳的手使劲摇晃“大总管息怒,大狗一头突厥来的笨驴,哪里知晓骆大人身份尊贵。今日也是他护主心切,还以为骆大人又要责罚于我,这才一时冲动,铸下大错。如若再犯,不用大总管动手,我就剁了他的脑袋。”
“小子,别以为老夫听不出来,你这是拐弯抹角的骂我呢?还护主心切,老夫都替你脸红。说吧,这事儿怎么算?堂堂的节度大人被你给打了,此事定然会传入陛下耳中,到时候龙颜大怒,降罪于你,可不是说笑。”
终于说道正题了,苏小义不由的咧嘴,他娘的谁说古人都是一根筋,没有歪脑筋?那是没遇到老梁这样的。唯大英雄真本色,是真君子自风流,这话完全不对,老梁这样的英雄人物看似豪爽仗义,实则满肚子花花肠子,整天打自己的主意,如果不是满意够用,自己被卖了都不知道。
人家把竹竿递过来了,苏小义只能顺着往上爬,不然以老梁的脾气,还真有可能砍下大狗这颗狗脑袋。
“大总管乃大唐巨挚,此事还请为卑职解惑。不然陛下降罪,我等必有性命之虞。此是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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