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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绕大唐-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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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抓住箭矢向上攀爬。
    后面的飞云梯跟上,已经开始伸出长长的梯子,只要有一点合适的地方就可以把梯子搭上城头。
    城头有滚石落下,不时有人被砸中,沉闷的响声后就昏死过去,身体落在地上被更多的滚石砸中。
    不用薛讷言语,城下的弓弩兵早就对准城头,只要往下扔石头的突厥兵一露头就有无数箭矢招呼过来,举着石头还没扔下城头就被射成了刺猬。
    大军开始行进,在薛讷登上城头的那一刻,身后几万大军应声而动,中军望楼之上硕大的唐字大旗上下翻飞,指挥几路大军冲向牢山城。
    围三缺一,惯用的攻城计谋,给敌人一丝生存的希望才能瓦解他们坚守到底的斗志。
    至于缺口的二十里之外,早就有伏兵准备好,只要突厥的骑兵一出城,两百架八牛弩,五百三担弓就能掀翻所有出逃的骑兵。

第四十五章马群
    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数万大军望之不尽,随着牛角声杀向城下。
    薛讷已经跳上城头,身上插了三只箭羽,手里的横刀抡成了残影,靠近他一尺之内的突厥兵卒都被砍的血肉模糊。锋利的刀锋砍断了一个突厥人的长矛,顺势又砍下了胳膊上的一大块肌肉,再反手一刀,横刀稍稍遇阻,在巨大的力量下,那颗头颅就滚到了脚下,腥红的血飞了一尺有余,斑斑点点的沾满了薛讷的铠甲。
    趁着薛讷站上了城头,飞云梯飞快的搭好城梯,城下的兵卒争先恐后的顺着飞云梯爬上来,人还没露头就有长矛刺来,一人躲闪不及被刺穿了肚子,口中吐出一口鲜血倒了下去。补上来的一人抓住长矛的一头,横刀直接砍过去,伴随着一声惨叫,从上面掉下一只手来。
    飞云梯的垛口不断的有箭矢射出来,城墙上试图投掷长矛的突厥兵被射中者倒地不起,捂着伤口哀嚎。滚动几下就被其他箭矢射中,再也不动。
    五百玄甲兵借助箭矢已经爬上去大半,剩下的也在挂在城墙上,一边攀爬一边躲闪着滚下的石头。
    城墙被攻占了一个缺口,薛讷的人马已经站在了城墙之上。
    大军的攻城凿已经到了城门边,仅仅三下,在巨大的撞击之下牢山的城门就四分五裂,轰隆倒塌。
    大门已破,盾牌在前,长矛在后,大军迅速的占领城门,任何在街上行动的活物都被斩杀。
    城上的突厥人在后退,在厮杀和嚎叫声中向西门集中。
    看到突厥人的撤退从井然有序到混乱不堪再到彻底崩溃,苏小义就知道城中的突厥人完了。
    城中冲天的浓烟从西门冒出来,那是突厥大军集结的信号。本有拥挤的牢山城此刻寸步难行,被箭矢射中者无数,在地上疼的滚来滚去,拉着别人的衣襟哀求把自己带走。得到的是冰凉的刀锋划破喉咙,捂着流血的脖子抽搐了两下就不再动弹。
    城墙之上已经满是大唐兵卒,居高临下,箭矢,滚石,长矛,自城墙之上倾泻而下,成片的突厥人倒下,生命被迅速的收割。
    苏小义的判断完全正确,除了处月部的大军之外,还有妇人和孩童。
    看着手握长矛满脸是血的一群孩童面目狰狞的冲过来,薛讷握了握手里的横刀,头也不回的喝道“给老子杀!”
    身后的玄甲军举起弓弩,如蝗的箭矢压着头顶飞出去,冲到一半的孩童跌倒在泥土之中,嘴中吐出血来。
    城中的房屋破烂不堪,被巨石砸中的房屋都已倒塌,里面坨坨血肉。不用顾忌身后受伤的突厥人会偷袭,进城的大军早已开始打扫刚才的战场。长矛所到之处所有突厥人的尸体都会补上几个窟窿,装死准备蒙混过关的家伙还没跑几步就被大军射满了箭矢。
    泥泞的街道上到处都是尸体,鲜红的血自何处汇聚,最后聚集在街道的沟渠中,缓缓的流向城外。
    城中死的仅有人,还有无数的战马,牛羊,一匹马一头牛自然不可怕,可怕的是成群的战马,成群的牛羊。牢山城已破,骑兵死伤殆尽,朱邪孤注不知道那根筋搭错了,居然让人赶着战马冲击大唐的军阵。看着黑压压奔涌而来的马匹,估计朱邪孤注除了留下准备逃跑的之外把处月部所有的战马都赶到这里来了,以为能迟滞大军的行动。
    这可是天大的好处,大唐的一匹战马可以卖到一百多贯,能抓到一半也是几万贯的银钱。
    直接抓是不行的,后面的突厥人很碍事,举着高高的火把驱赶着受惊的马群。如果直接冲到军中后果难料。虽然心里不舍,但还是架起了八牛弩,力道奇大的粗壮箭矢犹如一柄天神长矛一般贯穿第一匹马,直接插在身后的马肚之上,巨大的惯性拖着哀鸣的战马飞出去三丈有余,撞倒了后面跟上来的马群。仅仅一根箭矢,就折损了六匹战马。
    马群后举火把的突厥人早已被乱刀砍死,马群前方受阻,生存的本能让马群调转方向,向着苏小义所在的后军奔来。
    把苏小义护在身后的大狗激动的直流口水,眼睛冒着幽幽的绿光,时刻准备冲出去。
    大狗作为一个突厥人,有这样的举动十分奇怪,突厥人见过的马可比大唐人多多了,吓激动个屁。
    “大狗,左右不过意群马而已,虽然战马在大唐挺值钱的,但是在你们突厥人眼里,好像也没有多金贵吧,还没有一把刀值钱。”
    “主人不知,我在突厥时是马倌,每日就是放马,见过的马的确不少。但像今日这般雄壮的马群,实所罕见。”
    苏小义眼睛一亮“哪里罕见?”
    “马群之中,居然有几匹上好的汗血马,虽然尚未长成,但再喂养一年,定是无上神骏。”
    汗血马?苏小义一愣,再用手挡在头顶,遮住阳光,想再看的清楚一点。可是无数战马犹如蚂蚁一般滚滚而来,连颜色几乎都分辨不清。大狗居然能从千匹战马中寻出汗血马,实在让苏小义骇然。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大狗识马的本事果然厉害。
    “大狗,有办法抓住这些战马吗?今晚赏你一锅上好的牛杂。”苏小义舔着舌头,眼睛的瞳孔已经变成了金黄,奔跑的战马就是奔跑的一贯贯铜钱啊!
    听说可以得到一锅牛杂,大狗立刻来了精神,二话不说,肩上搭五十斤麻绳,胯上一匹战马自矮丘之冲马群而去。
    孙正权直捂眉头,自己师父那副见钱眼开的表情让人无法直视。
    明明一身的本事不以天下为己任,偏偏一身铜臭,状若商贾,以后如何在朝堂自处。
    看到马群向后军冲开,早有兵卒架好八牛弩摆在阵前,只要马群到五百步之距就会被立刻射杀。
    连人都不放过,区区战马何足道哉!
    后军一脸的不屑,本来没被派去攻城就一脸的不爽,明明到手的军功不翼而飞,人谁心里都窝着一股气。真当咱是后娘养的?凭什么其他人都能去阵前砍杀突厥狗捞军功,凭什么我们在这里眼馋?
    反正闲着无事,正好拿战马练练手,许久不用八牛弩,手都生了。

第四十六章算谁的
    后军的兵卒看着大狗摇晃着婀娜的身姿在马群里钻来钻去,骚气十足,不由的吐了口唾沫,一脸的不爽。八牛弩都架好了,箭矢也上弦了,连射杀哪匹马都说好了,突然冒出来一个威风凛凛的大狗,拿着麻绳抡几圈,一个漂亮的抛甩,麻绳一头的绳圈就套住了冲在最前面的那匹枣红马,狂奔的马群立刻为之一滞。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大狗虽然大字不识一个,但多年养马的经验告诉了他同样的道理。
    受惊的马群渐渐平静下来,见马老大都被驯服其他的战马也没了反抗的念头。动物总是健忘的,恐惧迅速的褪去,悠哉悠哉的在空地之上转来转去,偶尔低头啃几口埋在雪里的枯草,嚼几口就吐出来,冬日里的枯草没有一点水分,味道远不如常吃的精草。
    大狗耀武扬威的骑在那匹枣红马上,露出两排大牙,嘴都咧到后脑勺去了。一群战马被自己抓住,这下主人一定会给自己一锅最好的牛杂。
    一个突厥的降奴,瞎出什么风头!后军兵卒一边咒骂大狗多管闲事一遍笑喝这套马的本事真不赖,一看就是打娘胎开始就跟着师父学了。
    大狗用脚踢一下胯下的马肚子,枣红马就慢悠悠的朝着矮丘小跑过来,后面的马群也有样学样,完全没有了刚才冲阵的气势。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人的集体无意识在动物身上同样能体现出来,牢山城的危险并没有影响到马群的惬意。
    大狗一跳下马背就被一群大汉围住,夸赞他高超的套马技术,走的时候不忘在他屁股上踹上几脚,后军连一支弩箭都没射出去,牢山之战只有看的份儿,说出去会让人笑死。
    苏小义看着成片的马群心里无比舒坦,这都是自己的财产啊,正准备找人问问该怎么把马群运回去换成铜钱就看到一个队率冲过来抱拳祝贺“参军大人为我大军俘获千匹战马,实乃大功一件,大总管必有重伤,笑的为参军贺。”
    拍马屁拍到了马蹄子上,苏小义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泼了一盆冷水,虽然心里已经有了不好的预感,到还是不死心,找孙正权再确定一下“老孙,这群马算不算我的?”
    “师父乃左武卫行军参军,按大唐律,此马群为大军斩获,非师父私有,恐难以留下。”早就看苏小义身上的铜臭不顺眼,趁着这个机会赶紧把他身上的铜臭之气洗洗干净,免得回到长安被人瞧不起。
    “连一匹都不能留下?”看着大狗给自己使眼色,手里紧紧抓着缰绳不松手,就知道他手里的肯定是所说的汗血马。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好马。作为一个后世人,苏小义对这传说中的宝马只闻其名不见其形。现在有了这样的机会,说什么也要弄过来。
    孙正权也是通透之人,现在整个后军都瞧着,苏小义要留下整个马群自然不可能。可是从里面挑几匹还是可以的。毕竟是大狗的功劳,不非一兵一卒就得千匹良驹,留下点私货也是可以的。水至清则无鱼,大军之中尤其如此。几万大军为国出征,在战阵上卖命,抢到的宝石、金银,布绢等物只要不是太多一般都被私留,算是兵卒的一点福利。
    大总管不会追问,权当不知道,几万大军连命都交给自己,怀里揣点钱财算什么!只要能打赢,把城里的财物抢了都没事。
    “参军劳苦功高,相信这小小请求大总管定会满足。”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苏小义自然不客气,只要大狗看重的都挑出来,每挑出来一匹马就在脖子上系一根麻绳,就是自己的个人财产。
    大狗和苏小义一个脾气,也不客气,在马群里钻来钻去,偶尔该掀开马的嘴巴看看牙齿是否齐全,仔细的让旁边的兵卒直撮牙花子。太丢人了,真的是太丢人了,哪里有这样擅藏匹财的,简直丢左武卫的脸。随便划拉几匹就行了,怎么还挑上了?这又不是马市。
    大狗每挑出一匹满意的,就小心翼翼的挂上一根麻绳,生怕把马脖子给弄伤,那模样比娶了媳妇儿还小心。挑挑拣拣的一会儿的功夫就拉出来不下十匹,仅看模样就是上好的战马。
    孙正权摸着自己额头上的汗想找个地方钻进去,实在不敢相信,堂堂左武卫行军参军为了几日战马居然会如此行事。连他这个徒弟都看不下去,如此蝇头小利而已,犯的着这么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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