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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绕大唐-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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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化学课上老师仅仅讲过一嗓子,已经忘的差不多,得努力回想一下。
刚吃几口就感受到几道极度不友好的目光对着自己,抬头看一眼,孙正权正在暗暗运气,手里的巨碗正在颤抖,随时有飞过来的可能,薛讷绿眼森森,嘴里咬到的面条也往嘴里送,看的苏小义一阵干呕。
“此乃何物?”孙正权用筷子指着苏小义面前的闷猪手和干菜扣肉。
“老孙,你傻了?这猪手你都认不出来?果然是宫里的太医,这些贫贱之人才吃的粗食想必你是从来不吃的。听说宫里只吃羊肉,猪肉根本就瞧不上。”
“这一道呢?”孙正权指向另一只盘子。
“这是干菜扣猪肉。”
猪肉很便宜,家中奴仆只花了三十个铜钱就买回来十斤上好的五花肉,至于猪手那完全就是送的。出门嘱咐他买猪手的时候奴仆一脸诧异,那种东西从来都是扔给野狗吃的,连杀猪的屠夫自己都不吃。
整日踩在烂泥里的猪手,肮脏不已,看到都觉得恶心,又如何下的去嘴?
三十铜钱买十斤猪肉,还额外送了八个猪手,赚大了。
听说猪手不要钱,苏小义当即决定,以后奴仆每日都去一趟杀猪铺,把猪手全部捡回来。还有那些猪内脏,有多少算多少,统统捡回来,家主我自有用处。
张大躲在自己房里痛苦不已,感慨家主的节俭,为了省下几贯钱,连那些肮脏之物都要捡回来,这和要饭的乞丐又有何异?以后要严格约束那些下人,家主都如此勤俭,他们这些做下人的就更要节俭。
大狗热泪滚滚,嘴巴的口水就没停过。自从在草原吃过主人亲手做的牛杂,就再也忘不掉那种无上美味。只可惜牛太少,又不能随意杀掉,只能摸着嘴想象。现在主人又打起了猪下水的主意,看来自己又能吃到天下难道的美味了。
第二十七章寻常
杀猪铺的屠夫是个超过两百斤的胖子,满脸横肉,一把剔骨刀在手里用的无比娴熟,四百斤重的肥猪仅用两只手就能轻松的拎起来,轻轻一丢就挂在了铺子外面的铁钩之上。
去毛后的肥猪背上发出雪白的光,肚子里是好看的红肉。内脏被掏空,扔在一个巨大的木盆里,还有十几个猪手。
这些东西是没人吃的,别说吃了,闻上一鼻子都干呕不止,血淋淋的看的渗人。
猪肉并不好卖,有钱的人家从不吃这种肮脏之物,人家最钟爱的还是羊肉,偶尔还有罕见的牛肉可以解解馋。没钱的穷人也买不了许多,拿着几个铜钱只能买上几两肥肉,还挑挑拣拣的非要油水最多的白肉,难伺候的很。
今天生意难得的好,一个仆人模样的小子穿的干干净净,远比路上其他人素净,一看就是哪家勋贵的得意小厮。不要最肥的白肉,而是要肥瘦相间的那块,三十个铜钱,十斤多。
好说,剔骨刀顺势而下,毫不停顿,一刀下去仅凭双眼就知道斤两不差。把肉挂在勾子上,用秤砣称一下,木质的称干高高扬起,只多不少。
三十个铜钱进了口袋,屠夫早上阴沉的脸立刻喜笑颜开,早上第一笔买卖就赚了十个铜钱,看来今天是个好日子啊。自家的婆娘还唠叨说自己没有几个铜钱赚,真是妇人之仁。
只是这人买了肉却没有挪地方,支支吾吾的说想拿几个猪手回去。
猪手?屠夫看看身后木盆里的十几个猪手已经从盆里冒了出来,不知道他要猪手做什么。
反正自己最后也要扔掉,既然有人要自己也乐得省事。
十几个猪手用草绳捆在一起,长长的一串,拎在手里很惹眼,引来众人的围观。
奴仆从未如此失态,夺过猪手一路狂奔,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自己长这么大,还从未这么丢人过。
猪手啊,不知道家主为何对这样的东西感兴趣,以后得找张管事说说,再有买猪肉这样的事不要让自己再来了,还是换个人好,自己现在恐怕已经在杀猪铺子出名了。
张大几乎晕倒,看着下人带回来的十几个带毛猪手还在滴血他就忍不住想揍人,强压了几次才把腹中的怒火压下去。这是家主的决定,自己和一个下人发火也没什么用。
大狗早就盯着大门,看到人一进门立刻两眼放光,挤开张大,乐呵呵的把猪手接过来,再看奴仆手里除了一块猪肉之外再没任何东西,立刻勃然大怒。
自己听的十分清楚,主人说把别人不要的猪手和下水全部弄回来,猪手倒是有了,下水呢?那可是无上美味,这个不开眼的东西连主人的话都敢违背,好好的下水都没弄回来,着实该打。
大狗在家里的地位很超然,与其说是奴仆,不如说是苏小义的朋友更贴切,虽然大狗向来以奴隶自居,但是家里所有人都感觉的出来,家主对大狗不是一般的好。到底认识的时间久些,又有恩情在里面,其他人羡慕不来。
看大狗眼睛都快瞪出来了,奴仆赶紧夺门而出,猪手散落了一地,留下张大在院子里凌乱。
清洗猪手这种事别人做不来,丫鬟看着血淋淋的猪手还冒出一截骨头,吓的大气都不敢出,厨娘倒是不怕,只是未层清理过,拿着刀左试右试不知如何下刀。
还是大狗经验丰富,烧一锅开水,把猪手扔进去一滚立刻用勾子勾上来,用一把大刀三下两下就把那层绒毛剔除干净。放入清水仔细清洗,一把猪鬃做的刷子把蹄角之间的缝隙洗刷干净,再开一道口子,把血水放净,重新清洗。如此反复三次才算彻底干净。到底跟着苏小义时间久,知道主人最唉干净,身上的衣服最多三日就会换下来清洗,每日都要用热水洗澡,虽然还是不知道为何主人说多洗澡生病就不会少,但是主人可是高士之徒,一身医术出神入化,连孙署丞都被折服,他自然没有怀疑的道理。
自己做不到每日洗澡,对他来说太过于麻烦。家里定下的规矩,最多十日,必须洗一次。大狗总是挑到最后一天才不情愿的烧一锅水开始自己的洗涮之路。
还不能糊弄,不然被主人发现就是一顿狠揍,说保持卫生是大事,马虎不得。卫生是什么,大狗至今不得解。
家主定下的规矩所有人自当遵守,无一人能例外,所以厨房里的灶火就没有熄灭过,总是红彤彤的塞满了木柴,上面的那口大锅盛满了水,滚烫不已。
张大又在发愁,木柴也是花钱的啊,作为一个称职的管事,张大觉得自己的头发掉的厉害,家主放浪形骸,对家里的钱事不闻不问。自己把家里的铜钱掏空估计他都不会知道。
酒坊才刚刚开始建造,连地基都还没有打好,长安城外薛家的庄子上繁忙一片,附近有些力气的人都过去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点活干。听说薛讷为了建造酒坊雇了上百人连夜赶工,一天五十个铜钱。听说有钱赚附近的人都发疯似的往薛讷的庄子上跑。
脱去上身的衣衫,让主家看看自己一身的肌肉,在太阳底下发出黝黑的光。
两道最为寻常的肉食,苏小义吃上一口满意之极,虽说和大厨做的不能比,但是到底还是能入口的,久病成医,久食成厨,苏小义这个业余的不能再业余的厨艺在此时居然有了用武之地。
孙正权听说这股奇香居然来自于猪肉和猪手,十分惊异,本能的想把手里的筷子缩回来。但是想到以苏小义吃饭的挑剔程度,他做的饭食又岂是寻常美味。
管它猪手不猪手,苏小义都能吃得自己有什么放不下身段的!当下一筷子就伸了过去。
猪手入口即化,浸透油脂的黑豆软糯无比,两种味道混合在一起恰到好处,从未品尝过的惊人味道让孙正权不由的身体颤抖。
幸亏自己刚才决心要吃一口,不然今日算是白来了,差点错过人间美味。
第二十八章李治的苦心
面没了,鸡蛋没了,盛猪手和猪肉的大盘子空了,连最后一点汤汁都被薛讷搜刮到肚中。
三个人满意的躺在厨房门外晒太阳,抱着圆滚滚的肚子直哼哼。
张大小心的过来,拿着一张皮裘准备给家主铺在地上,怕生病。初春时节,虽说太阳已经暖洋洋的,人躺在院子里被太阳晒过舒服的不想起来,眯着眼睛能整整一天都不动弹。可是乍暖还寒哇,地上的寒气还没有彻底消退,用手摸一下,泥土只要稍稍深入底下一寸,就能感觉到刺骨的凉意。
只是走到一半就停在那里,看看正在剔牙的薛讷,十分嚣张的在用一根手指粗细的棍子往嘴里戳,那是人的嘴巴又不是马口,实在不明白那样的棍子剔牙效果到底如何。孙署丞就优雅很多,摇头晃脑的似乎是在念诗,满脸的享受,时不时的用脚踢一下薛小公爷,让他往边上懒靠,好好的阳光都被他挡没了。
一张皮裘不够用,就这么送过去会被薛小公爷拎起来扔出去,还是趁早再去拿两张的好。
皮裘软软的,躺在上面十分舒服,就是做工实在不敢恭维,薛讷翻看一下非常感谢嫌弃,说是用这样的皮裘简直坠了他的身份,牛皮吹的震天响,被看下去的孙正权一脚踹开。
一个屁大点的校尉,仗着自己家是勋贵,眼睛都长在头顶上了,在草原的时候连带血的羊皮都往身上披,也没见你嫌弃。在这里挑挑拣拣,有本事往这里送一车铜钱过来,一定让张大给你贯一张最好的皮裘,包你满意。
“老孙,好端端的,陛下让我当什么太医署博士,到底有何用意?别说你不知道啊,你身在宫闱,又最是蒙陛下信任,最为清楚。”
“自然是好事,虽然不知陛下的心思,但我觉得这是陛下在为自己收回权力做准备。梁大将军被贬去郑州做刺史,我总觉得事有蹊跷。原来的郑州刺史许敬宗,前些时日被陛下召回长安,做了卫尉卿这样的闲职。
虽然心有不满,但太尉始终没有出言反对,那时正在全力的打压梁大将军,估计也是不想惹的陛下不快。
可是许敬宗是何许人也?成精的人物啊,太宗皇帝一朝,就颇受倚重,虽然此人心术不正,但终究有几分才学。陛下把此人召到身边,恐大有深意。
师父你乃不出世的高人,一入大军就做出惊天之事,满朝堂都想看看左武卫一个小小的参军到底有何本事,能解几万大军的危难。陛下现在手脚被缚,能用之人少之又少,三省六部的官员不是太尉的手下也是他的故吏,剩下的全都是墙头草。做事的本事没有,见风使舵的本事倒是见涨。
那日的朝会,太尉明显有捧杀师父的意思,如果不是梁大将军护着,只怕此刻左武卫早已没有了师父的容身之地。杀人不见血,师父没有见过太尉,半点恩怨都没有,缺下如此的狠手,恐怕也是察觉师父不是凡人,有通天的大本事。
陛下让你去太医署当一个博士,恐怕也是为了让你躲清闲,毕竟身在宫中,太尉不好太过于威逼。”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却有无缘无故的恨哇,想到长孙无忌对自己虎视眈眈苏小义就觉得无比头疼,自己不过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那点在医院工作的社会经验根本就不够看,怎么能和三朝老臣相比!
这种让人失望的对比让苏小义很丧气,被一头狡猾无比的老虎盯着一点都不好玩,随时有丧命的危险。
“大将军什么时候去郑州赴任?到时候我去送送。”
“千万别送,无数双眼睛看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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