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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表哥-第2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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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丑娘的话,李璋也不由得心中一喜,当下急切地问道:“东西在哪,我什么时候能见到?”
“已经送到城西的庄子去了,你不是说买来后就送到那里吗?”丑娘这时再次笑道,她也不知道李璋为什么忽然让她买那些东西,不过既然李璋吩咐了,她自然也会尽心去完成。
城西的庄子也就是原来种土豆的皇庄,刘娥答应过李璋,等到土豆推广出去后,就把这座皇庄赏赐给李璋,所以后来皇庄就成了李璋的私人庄园,不过那个庄子离京城有点远,骑马也需要大半天,所以李璋平时也很少去。
听到东西已经送到庄园去了,李璋也心中暗喜,恨不得立刻就去庄园看看,不过想到钱行这边还有一大堆的事,所以只能将这个念头压了下去,这时豆子也来了,于是四人就聚在一起开了个小会,主要就是商量一下京城分行的事,毕竟这是钱行第一家分行,一定不能出任何差错。
接下来的几天里,李璋也整天泡在钱行里,少府监那边再也没去过,不过关于他从火器监调到少府监的事也传了出去,结果竟然出现一些莫名其妙的流言,大概意思就是说他已经失去了刘娥的宠信,所以才会从火器监调到少府监担任一个闲职,甚至还有多个版本,对此李璋也懒得理会。
忙了几天之后,分行的事已经准备完毕,就等着选个吉日开门了,而李璋也终于抽出一天的时间,叫上野狗打马飞奔出城,等到下午终于来到了这座属于自己的私人庄园,里面的佃户现在也全都是他的佃户了,不过平时的租子还是以前的比例收,反正李璋也不指着这个挣钱,所以佃户们对他也十分的感激。
庄园里有李璋的宅子,原来的周里正已经变成了周管家,专门负责帮李璋打理这座宅子,顺便收收租子,李璋不在时,这里就归他管,日子也过的十分逍遥,而李璋来到这里时,周管家也立刻带他来到了库房,里面堆放着丑娘从西域那边买来的货物。
第三百一十三章 庄园遇袭
这是庄园里一个独立的小仓库,李璋和野狗进到里面时,立刻闻到一股有点奇特的臭味,虽然臭但并不浓烈,而当周管家将仓库中的一个袋子打开时,立刻露出里面黑乎乎散发着奇特味道的种子,这些种子和豆子差不多大小,外面裹着一层黑灰,如果不仔细看的话,恐怕会被误认为羊粪。
李璋看着这些种子却感觉很亲切,当下上前抓了一把在手里,仔细分辨了一下发现的确是棉花的种子,之所以是黑色的,主要是种子外面裹上了一层草木灰,也许是为了防潮,也许是为了给种子做肥料,李璋对棉花不是很了解,甚至连这些种子都是从西域一带买的。
说是西域,其实就是后世的新疆一带,那也是棉花的传统种植区域,据说早在唐朝时,高昌国就以盛产白叠布而闻名,白叠就是棉花的别称,而在大宋这个时期,棉花的种植还是没有扩展到内地,只是听说海南一带有人种植,但海南太远了,所以李璋就让丑娘联络了几个西域的胡商,然后从他们手里买了这些棉花的种子。
棉花这东西在中原种植的时间很晚,据说是元朝时才开始大规模种植,这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是中原百姓主要是土地上种植粮食,毕竟民以食为天,能吃饱肚子才是真的,其它的经济作物需要排在后面,第二则是中原以前是以麻布为主,对棉花没有太大的需求,毕竟传统的力量是十分巨大的,棉布代替麻布也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
不过现在情况已经发生了改变,主要就是土豆的大规模推广后,粮食已经不再是困扰大宋的问题了,甚至还出现谷贱伤农的情况,对此李璋觉得可以让农户们多种植一些经济作物来弥补损失,而最好的经济作物自然就是棉花,因为这关系到纺织业的前景。
说起纺织业,毫不夸张的说,大宋这个时期的纺织业几乎是吊打全球,光是一个丝绸就足以让无数人眼馋,每年光是丝绸交易,就能为大宋带来无数的财富,另外大宋的麻布纺织也同样发达,不光中下层的百姓普通穿麻布,同时也还以可卖周围的部落和小国,比如与草原人的交易中,麻布就是其中的一个大头。
不过就算麻布织的再细,本身的缺陷却还是无法弥补,毕竟麻的纤维太粗,织成的布穿在身上总归是不太舒服,相比之下,棉布就没有这个缺点了,即可以贴身穿,也可以染上漂亮的颜色做成外衣,而且成本比丝绸要低的多,纺织起来也容易。
另外李璋还想到,后世英国的工业革命,其实正是从纺织业开始的,所以他也想试试能不能在大宋复制后世的工业革命,毕竟大宋现在各方面的条件都不比工业革命前的英国差,甚至比英国还有更多的优势,比如资源充足,人口众多、国土广阔,经济文化强势等等。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有李璋这个穿越者,熟知历史进程的他完全可以对历史进行一些小改变,从而推动历史向正确的道路上发展,如果能提前完成工业革命那就更好了,当然这只是李璋设想的远景,至于能否实现他也没有任何的把握。
检查过棉花的种子后,李璋立刻吩咐周管家将这些棉花种了下去,一般棉花五六个月才能长成,短的也要三四个月,现在正是种棉花的好时机。
值得一提的是,丑娘不光是买了棉花种子,另外还有几个懂得种植棉花的奴隶,现在也在庄园里,李璋也没去见他们,直接让周管家看着安排,同时组织人手向这些西域奴隶学习种植棉花的技术,争取早点把棉花种出来,到时织成棉布送给刘娥,她应该很高兴推广棉花这种经济作物。
天色将晚,李璋和野狗也就在庄园里住了一晚,李璋难得来一次,所以周管家也立刻杀鸡宰羊,做了一桌丰盛的酒宴,反正有野狗在,做多少也不怕剩下来,说起来野狗进入青春期后,饭量更是大的惊人,偏偏他又不胖,真不知道他的饭都吃到哪去了?
吃过晚饭,李璋在房间里看书,野狗在外面练武,等到快二更天时,两人这才分别休息,李璋睡在里间,但野狗却抱着被子窜到了房梁上。
这小子从小睡觉时就没有安全感,要么睡在别人够不着的地方,要么就必须睡在一个四面有遮挡的密封空间里,比如棺材,他家里的卧室就放着一个厚实的大木箱子做床,每天晚上钻进箱子盖上盖子才能睡着,其实和棺材差不多,只是样式做了一些改变而已,毕竟家里放棺材实在有些不吉利。
夜里就在李璋睡的正熟之时,却忽然被外面的动静吵醒,刚开始他还没有反应过来,但随即就发现是外面有人在打斗,这让他也立刻从枕头下摸出手枪,然后跳下床就来到门前,并且打开一条缝向外张望。
结果只见外面月光如水银般泄下,野狗手持短刀正在与一个黑衣人厮杀在一起,李璋虽然不懂武艺,但这时也看出野狗显露出压倒性的优势,黑衣人连连后退已经招架不住,最后虚晃一招就想要逃,可惜野狗一把飞刀射出,正中对方的咽喉,随即对方倒在地上挣扎了几下就不再动弹了。
“这些人又来了吗?”看到战斗结束,李璋这才推门走了出来问道,野狗是从地下逃出来的,而且以前就受到不少次的追杀,那些追杀他的都是他的兄弟,因为他们兄弟中只有最强的一个才能活下来。
“嗯,前段时间我去了地下一趟,可能惊动了这些人。”野狗这时说着走到那个黑衣人面前,然后挑开对方的面巾,露出一张和他有些相似的脸庞,只是年纪比他大一些,看起来得有二十多岁了。
“我知道,你对以后有没有什么打算?”李璋这时也走过来无奈的道,如果他猜测的没错,那个诈死的水元子很可能就是野狗的父亲,而且对方还是个大变态,竟然把自己的儿子当蛊虫养,真不知道他脑子里是怎么想的?
野狗前段时间经常不沾家,而且回来时身上也带着一股淡淡的腐臭味,虽然他精心的清洗过,但依然无法掩盖这股味道,因为这是从地下带出来的味道,一般十天半个月才会慢慢的散去,所以李璋也早就猜到了野狗去了地下,只是野狗不主动说,他就不会去问,因为他知道野狗是个极有主见的人,想要告诉他时自然会说,比如现在。
听到李璋的话,只见野狗却是露出犹豫的表情,而这时李璋却再次抢先道:“如果你要说什么离家出走的话就免了,你是我的兄弟,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而且家里发展到现在,想要护住你的安全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野狗听到李璋的话似乎也极有触动,当下牵动了一下嘴角露出一个难得的笑容,随后这才开口道:“我不会走的,你们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家!”
听到野狗这么说,李璋也总算是放下心来,至少野狗对家已经有了归属感,既然他这么说了,肯定不会轻易的离开。
不过这时只见野狗再次犹豫了一下,随后这才又开口道:“不过觉得老是这么被动也不是办法,所以前段时间我进到地下探听了一下情况,总算是对鬼丐现在的情况有了一些了解,所以我想主动出击!”
“主动出击?怎么主动?”李璋听到这时却露出不解的神色,因为鬼丐常年躲在地下,连朝廷都拿他们没办法,野狗一个人能有什么用?
“杀!”只见野狗这时从牙缝中冷冷的吐出一个字,随后又开口解释道,“其实鬼丐的数量并不像外界想像的那么多,地下条件恶劣,也并不是所有坑洞都适合鬼丐居住,我从小苦练武艺,为的就是有朝一日杀尽鬼丐,现在也是时候动手了!”
听到野狗这杀气腾腾的宣言,李璋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虽然野狗的确是武艺高强,再加上夜视和天生神力,的确是最好的杀手,可是他就再厉害也是人,是人都会累,地下的鬼丐就算数量再少,但几千人还是有的,这几千人他得杀到什么时候,而且万一陷入到包围之中,他一个人又能杀得多少?
“野狗,你要是相信我的话,不如就冷静下来听我说,这几年我也在仔细观察着东京城的地形,对付鬼丐也有一个大概的想法,只是这还需要你来配合!”李璋这时再次开口道。
李璋虽然没有明着拒绝野狗的话,不过话中的意思已经表达的很清楚了,毕竟一个人的实力太有限了,而且也容易被别人算计,不过从知道野狗身世的那一天起,李璋就一直盘算着鬼丐的事,只是以前时机不成熟,他和野狗年纪又太小,能力有限,但现在两人都已经长大成人,已经有足够的能力来清剿鬼丐了。
第三百一十四章 剿灭鬼丐的办法
李璋的庄园很大,随便埋个人根本不会有人发现,而且就算发现了也没什么,反正他们是为了自卫,只是被官府知道了会麻烦一些,所以干脆挖个坑埋了。
第二天一早,李璋和野狗骑马离开了庄园,不过他们并没有直接进城,而是来到汴河边停了下来,然后李璋这才指着汴河道:“野狗,京城是西北高东南低,所以汴河从西北流向东南,而在每年夏天暴雨之时,京城的东南角区域也最容易被淹,这些你都知道吧?”
野狗听到这里点了点头,他虽然不明白李璋为何与他说这些,但还是听得很认真,其实野狗是个挺聪明的人,但也要看和谁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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