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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爹是大将军-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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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内心中对自己说,‘看来今天这顿打是逃不过了,不过也好,被这江孙彻打一顿,我周平俊的名声在这太安城里就彻底打响了。而且当街殴打平民百姓,会让他的名声更臭。说不定还会被陶太常所记恨。’

    江孙彻猜到了周平俊的心思,戏谑的说,“你是不是在想,被我打一顿你不畏强权的名声就更响亮了?而且我打了你一顿,我就会更加为人厌恶?甚至可能会被太常陶寿所仇视?”

    “你怎么知道……”周平俊马上意识到了自己的口不择言,闭上了嘴。
………………………………

第四十六章 文斗

    江孙彻轻蔑的笑了一下,这种人的心思太好猜了,为了名声胆子都能膨胀,有点小心眼再正常不过。

    也有听到周平俊话语的围观者,吃瓜群众们又炸开了锅。

    “啊?为了名声啊?原来是个伪君子,我还以为他真的这么有胆魄呢,看走眼了,看走眼了。”

    “今天一天你看走的眼也太多了。”

    “哎,识人不明,识人不明。”

    “你这叫屁股朝天,有眼无珠。”

    “嘿!你怎么说话呢?信不信我……”

    “不信。”

    “嘿呀!我今天我就……”

    “看戏吧。”

    “好。”

    暴躁键盘,瞬间平静。

    江孙彻笑着走向周平俊,思考着该怎么教训这个伪君子。

    有一个坏人人设的好处就是,不用被伦理道德束缚,就比如现在,江孙彻可以选择最简单的出气方式,那就是打周平俊一顿,而且不会被人戳脊梁骨,因为他在太安人眼里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啊。

    周平俊也在思考,在这站着被打还能不能得到名声,眨眼之间他就想明白了这个问题,不能。

    他贪图名声的事情已经被他自己刚才的失言暴露出来了,在这接着挨打,已经不可能得到名声了,只能得到耻笑。

    让人打一顿得到的耻笑,和逃跑得到的耻笑,这两种他都不想要,但局面已经到这了,周平俊只能选择稍好的那一个,那就是逃跑。

    周平俊都已经打算跑了,一道话语响起,让江孙彻和周平俊两人都止住了脚步。

    “你要干嘛?”在旁边一直当隐形人的顾金铃开腔了。

    ‘呀,忘了,顾金铃还在旁边看着呢。’

    这就让江孙彻有些为难了,到底是支走顾金铃,然后暴打周平俊一顿呢,还是放周平俊走了之后暴打他一顿呢?好难抉择啊。

    没用几秒,江孙彻就做出了决定,支走顾金铃。

    这两个选择看似都是暴打周平俊一顿,但却有很大的不同,结果都是相同的,但过程不一样。

    现在围观的吃瓜群众都已经知道了周平俊的目的,了解了他伪君子的人设,那自然会对他心生鄙夷,看到江孙彻暴打他也不会有太多抵制情绪。

    可要是换了一个地方,围观的人不知道前因后果,只会单纯的以为是江孙彻欺凌弱小,从而可怜周平俊,对周平俊的名声没有太大的打击。

    虽然江孙彻不是很在乎名声,但有更好的解决方式为什么要让自己被抹黑呢?

    而且对付周平俊这样爱慕虚荣,贪恋名声的伪君子,当然要让他丢面子,丢名声才是对他最狠的惩罚。

    “金铃啊,那个……”还不等江孙彻把话说完,顾金铃就打断了他。

    “灵芝哥哥,打人是不好的事情哦。”顾金铃对江孙彻忽闪了两下大眼睛装作纯真的样子。

    这让江孙彻心生警惕,‘这丫头肯定有算计!’

    果然,顾金铃又开口了,“但两位今天确实发生了矛盾,堵不如疏,还是要尽早解决的好,你们说是吧?”

    周平俊见有人调停,而且是那个让他春心萌动的无敌美少女,连忙说,“是,姑娘说得对。”

    江孙彻想要阻止顾金铃继续,她却先一步开口,“可打架是不好的行为,我看要不两位还是来一场文斗吧?你们说呢?”

    ‘丫的!你这个丫头是有多讨厌我!整个太安城谁不知道江孙彻不学无术,胸无点墨,居然要文斗,你这是诚心让我出丑啊!以后一定要征服你,狠狠的打你的小屁股,才能解我心头之愤!’

    周平俊眼睛一亮,比打架,比家世,他肯定不是江孙彻的对手,但要是比文的,他自信绝对能甩江孙彻十八条街。

    “姑娘说得有礼,我是读书人,而江公子又是名门望族之后,身份尊贵,自然不能如乡野村夫一样赤膊上阵,我看,咱们就用文斗来解决今日之矛盾吧。江公子,你意下如何?”周平俊挑衅的看着江孙彻。

    周平俊这次来太安城就是要用评才会来给自己镀一层金,让他好回乡当官,所以他不会在太安城久留,只要能够安稳的参加完评才会他也就不用再怕江孙彻了,所以他才会用江孙彻来刷声望。

    本来顾金铃的这个提议他是不应该答应的,因为在太安城的这段时间,江孙彻有的是办法搞死他,可架不住年轻气盛啊,他的小心思被江孙彻戳破,心中自然也是恼火,就想用这场文斗来羞辱报复江孙彻,大不了不参加评才会了,等过两年江孙彻把他忘了再来。

    他完全忘记了这场事端,是因为他想用江孙彻刷名声而起,愤恨的想。

    周平俊对顾金铃投去一个感谢加仰慕的眼神。

    他还以为顾金铃提议这场文斗是因为看上他了呢。

    没办法,周平俊就是这么自恋。

    顾金铃还给周平俊一个假笑,‘你长得帅吗?还给我抛媚眼,真恶心。要不是为了帮黄姐姐出口气,让江孙彻出丑,我会搭理你这样的家伙吗?’

    顾金铃见江孙彻有些犹豫,果断一个激将法扔了上去,娇滴滴的说了一句,“灵芝哥哥,你不会不敢吧?”

    这一声不敢说得吃瓜群众们心潮澎湃,在一旁疯狂助攻。

    “姑娘都发话了,还能有什么不敢?”

    “江公子,你可别认怂啊。”

    “是啊,别丢了我们国都太安人的脸啊!”

    “……”

    江孙彻斜视了一眼叫的最欢的几个人,‘行,我记住你们了。’

    话都到了这份儿上,江孙彻要是认怂那可是太没面子了,“那你说说,这个文斗,怎么个比法。”

    奸计得逞,顾金铃露出了满怀的笑容,“很简单,就以它为题,作诗一首。”

    江孙彻和周平俊以及吃瓜群众顺着顾金铃手指的方向看去。

    是一群在金元河上游荡的大白鹅,似是察觉到人们的目光,大白鹅们相继鸣叫。

    “大白鹅?这……”

    人群中发出一阵窃窃私语。

    “那又由谁来点评品鉴呢?是姑娘吗?”周平俊自信满满的说。

    “小女子才疏学浅,恐怕不太好评价,这点评之人不如就由……就由他来吧。”顾金铃随手指了一个挑着扁担,穿着草鞋的中年汉子。

    被点名的汉子先是一愣,不知所措的指着自己说,“俺?不行,不行,俺都不识字,俺咋能来点评呢。”

    江孙彻也没明白顾金铃是什么意思,皱着眉头,等待着她的下文。

    “只作一首诗恐怕难不倒两位,那就再加一条规则,那就是这诗句要足够有意境,但又要简单,只念一遍,谁让这位大叔记得更多,谁就赢,怎么样?”
………………………………

第四十七章 ‘说鹅’

    听到顾金铃说的这个规则,江孙彻脑子里马上出现了一个名字。

    咏鹅。

    还有比这首更符合标准的诗句吗?

    江孙彻诡异的看着顾金铃,‘她不会是故意让我来装这个十三吧?要不然怎么规则条件卡的这么死?又要有意境,又要简单明了,还要让人快速记住。’

    当然,江孙彻知道这是不可能的,顾金铃绝对不可能知道他是穿越而来的人,所以顾金铃说这个规则只是单纯的为了增加难度。

    他看向顾金铃的眼神中充满了不爽,‘小丫头可以的,真是不知道你居然对我有这么大的成见,想让我在这众目睽睽之下丢脸,你等着,我以后一定让你……嘿嘿……’

    “行,既然如此,我也没意见。”江孙彻开口答应了下来。

    ‘这么爽快就答应了?难道他会作诗?不可能,整个太安都知道他肚里空空,我出门之前还问过下人,他们都说江孙彻基本不读书,那他为什么要答应?

    他难道不知道大庭广众之下,做不出诗句来,会让他颜面扫地吗?还是说他要以势压人?哼,想得美,今天一定要让你丢脸,给黄姐姐出口恶气!’顾金铃的心提了起来。

    “既然如此,两位谁先来啊?”顾金铃嫣然一笑,看向两人。

    周平俊看到这笑容,瞬间热血上头,站了出来,“既然如此,那就我先来吧,给江公子留些时间准备。”

    江孙彻听出了他言语中的自信,也听到了他对自己的鄙夷轻视。

    ‘小子挺狂啊,行,一会我不让你哭着回家找妈妈,我江孙彻就跟我爹的姓!’

    站在一旁不知所措的担夫,来回搓着手,想要开口说话,却又不敢,最后只能接下这个‘评委’的任务。

    其实先作诗不见得是好事,因为规则里有一条,是让那担夫记得多,先做诗是吃亏的,如果江孙彻故意拖延时间,等担夫忘得差不多了,再作诗,那周平俊就妥妥的是个输。

    让一个不识字的汉子记住一首诗,难度可不比教人开车简单。

    “那好,周公子请。”顾金铃对周平俊伸手示意。

    周平俊非常文雅的对顾金铃行礼,又对着周遭路人行礼,好像他是文坛巨匠一般。

    “骚包。”江孙彻脱口而出。

    周平俊气势一滞,怒视了江孙彻一眼之后,袖袍一挥,双手背在身后,好像在说,‘不屑与你这才疏学浅之辈一般见识。’

    转身面对金元河,左手依然背在身后,右手前挥,食指与中指并起,以剑指指向河中的大白鹅,不假思索,出口成诗。

    可第一句就让周遭的读书人笑了,没错,是嘲笑。

    “此诗,名为,说鹅,诸位且听第一句……蛋中生得灿黄灵。”

    担夫听了这第一句,愣了一下,‘这咋回事?我居然听懂了,这不就是形容白鹅刚从蛋里孵出来的样子吗?难道我有读书的天分?’

    内心里骄傲了一下,担夫马上拼命把周平俊的这句诗记了下来,他已经打定主意,一会一定要把江孙彻和周平俊两人的诗都记下来,这样就可以两不得罪了。

    他只是城外的农夫,今天进城只是来卖些山货,不认识江孙彻,也不认识周平俊,但从穿着打扮来看,两个人他都得罪不起,所以只能用这个办法,背完两首诗之后,赶紧溜走。

    键盘侠这时登场了,“这……这第一句……嗯,不错,好。”

    职业捧哏站出来说了句公道话,“这也算好?简直和大白话差不多,你这捧臭脚也太明显了。”

    “你懂什么,这叫文采。”键盘侠不服气的说。

    “呵呵……”

    “你呵呵什么?这叫才智,让一个不认字的民夫迅速记住一首诗,当然要写的简单易懂。”

    “呵呵……”

    周平俊面对周遭的嘲讽和议论,不由的脸红。

    因为这第一句确实非常没水平,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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