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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骑-第6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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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天飞舞的鲜血残肢,长满胡子的人头冲天而起。
混战中,邓承志一声呼哨,领着残兵拔刀出鞘,趁乱往岸上杀去。
轰!
一部高速驶来的滑子撞上障碍,翻倒了,滑子上的明军在雪地上打着滚,那健壮的驮马却连着滑子高高飞起,便如同一颗重磅炮弹,轰的一声落进鞑兵群中,激起漫天的雪花飞舞,杀伤力不亚于一颗重炮炮弹。
“要撞死老子么!”
邓承志咒骂着,提着刀大步跑过去,将那摔晕的同袍拖着走,数十人仓皇逃离战团。随着越来越多的明军滑子赶到,前队以疯狂残暴的方式突入战场,后队却缓缓勒住战马,跳下滑子,便在河谷中快速集结起来,满脑子复国梦的格雷班人倒了大霉。
这个恰巧出现在开原铁骑进兵路线上的哥萨克族群,不巧的成了铁骑傍出路上的一颗垫脚石。成群结队的明军停住滑子,抱着铳,踩着狼藉的冰面集结起来,下马步战,组织起排铳火力射杀鞑群。
马灿精神大振,将防滑踏子往脚上一套,便从背后取下他的火铳。
前头,一排排部下已然列成横队,以密集的排铳收割着人命,漫山遍野的格雷班人便如同一群群孱弱的牛羊,在明军的排铳火力下一片片栽倒。马灿大喜,邓副帅说的半点不假,哥萨克人还真就是软柿子,好捏呀。这世上大约只有武装到牙齿的开原铁骑,才会将凶悍的哥萨克族群当成柿子来捏。
“杀!”
邓承志一刀劈在盾上,刀盾相击溅起一串火星,那敌兵将铁盾一掀,一推,一股大力涌来,竟然将自诩神力的邓承志推的踉跄后退,好家伙,他却不知身材强壮的高加索人,身体素质出了名的好,最出名的就是大力士。
刀光一闪,一柄弯刀抹了过来,刀路犀利无匹。
邓承志不敢硬悍连退几步,避开刀锋,那高大魁梧的敌兵竟不依不绕,提着刀盾猛扑过来。邓副帅在明军中出了名的勇武,竟被一个无名小卒追着砍,脸色一黑一边退,劈手将百锻马刀掷出。
铛!
马刀掷在精铁盾上,落地,那敌兵正欣喜若狂嚎叫着大步冲过来,不料邓常志一猫腰便从背上抽出两把铁鞭,迎着刀势一鞭上挑,格挡,另一边劈头盖脸砸过去,带着犀利的破空声直取脑门天灵盖。
当!
一柄弯刀高高飞起,打着转飞上了半空。
噗嗤!
硕大脑袋被砸成了烂西瓜,开了瓢,高大健壮的身体歪倒,瘫软。
邓承志双鞭一摆,嚎叫着朝人多的地方冲,他这对家传铁鞭便是大明独有的杀伐利器,鞭身沉重专敲脑门,可马战可步战更是破甲神器,以之冲锋陷阵无往而不利。这双鞭攻守一体,威不可挡,缺陷便是十分难练,非得打小练起不可,单鞭重十五斤,双鞭就是三十斤,非得一身神力才能使的好。
“啪!”
一个上步前冲单鞭一抡,一奴被砸断肩膀嚎叫着扑到。又一鞭横扫猛一划拉,当,十五斤重的单鞭竟被格开,邓承志纵横无敌的双鞭屡屡受挫,全身上下的不爽利,不等那鞑兵回身便使了个游龙步,错身而过时反手一拍,那力气极大的鞑兵后脑勺洞开,磕头虫一般前扑跪地。
勇武如邓承志这般,单对单尚且杀的不爽利,单个明军与格雷班人短兵相接竟落了下风。
砰!
马灿一铳撂倒一个晕头转向的鞑兵,心中惊叹,这些不知打哪冒出来的蛮夷够凶悍的,短兵相接竟杀的开原铁骑左支右绌,然而一支训练有素的铁军,与一伙蛮夷的最大区别,便是阵列杀伐之道,天壤之别。
随着明军排铳横队的步步推进,井然有序,那屠杀竟成了一种艺术。
排铳,横队每每打出一轮齐射,密集的敌群便如秋风落叶般栽倒一片,那一个个落在下风的士兵两三人一组,背靠着背,将一个个身材高大满脸胡子的异族刺倒,砍翻。
激战一个时辰后,河谷中站着的明军越来越多,躺着的蛮夷也越来越多,层层叠叠的尸体堆积起来,尸山血海。
哗,哗,哗!
甲叶响动,一排明军抱着火铳,在军官指挥下上前一步。
噼啪!
数十步外杀红了眼的鞑兵登时被清空一片,前排后退,后排上前,那恐怖的排铳声再次响起,弯刀落地,付出巨大伤亡的格雷班人胆怯了,畏惧了,开始转身疯狂的逃跑。那创造了辉煌战绩的严整横队,却不紧不慢的迈步移动,便如同城墙般缓缓压上。
逃,又能逃的到哪里去。
后队,马灿眯着眼,看着一排排士卒互相掩护着,交替向前,分成左右两队往山麓中的村寨里扑杀过去。当杀戮变成了一种艺术,那便足让人心旷神怡,也该着这伙蛮子倒运,竟撞上了天下强军中最骁勇善战的开原铁骑。
兵败如山倒,尸体堆叠成山的格雷班人溃败了,丢下刀枪弓矢在山麓上飞跑,鬼哭狼嚎。
“摇旗,吹哨!”
马灿心满意足的一声低喝,一群护旗兵便登上高处,将日月军旗左右大幅度的摇摆起来,那熟悉的尖锐哨声再次响了起来,却异常悦耳。前线一排排明军横队就地解散,三五成群抱着火铳,挎着马刀奋力攀上河岸,往土蛮的村落中杀气腾腾的扑过去。
不多时,两侧山麓上便响起铳声,哭喊声,如临末日。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章 虾夷
再过了片刻山麓上,村落中便燃起冲天大火,明军不耐烦挨家挨户的清剿,便放火烧村,厄运将领到了格雷班人头上。此事倒也十分公平,这个族群一向以烧杀掳掠为生,弯刀下死去的亡魂无数,如今被明军烧杀了,算是报应。
入夜,山林大火仍在熊熊燃烧。
格雷班人在黄金之地建立的大型村落,付之一炬,山麓上明军仍在不停的仍火把,冬天放火烧不旺,尽是烟,却足以将土蛮人从木屋里,从老鼠洞里熏出来,外头,便是一队队举着火铳,提着刀的骁勇辽骑。
河谷中,明军早早安营扎寨,以马匹冰块组成围墙,抵御风寒。
面前篝火熊熊燃烧,马灿将一双修长却长满老茧的手,在火上烘烤着,他对两侧山麓上的大火,浓烟视而不见,他不关心这是个什么部落,又或者是个什么汗国,他心中所思所想便是滑子损坏了一些,要尽快打造修补,不能耽误了行军速度。
至于行军路上顺手收拾的这些土蛮,随他去吧,疲惫的明军连那堆叠在一起的尸体也懒得处置。
深夜,山林大火熄灭了。
喧闹平息,寂寥的河谷中静谧无声,数月之后春暖花开,那尸体便会化作肥料,那光秃秃的树干又会生出枝桠。这黄金之地的土地将会更加膏腴,茂密的植被将会更加繁茂,那山林会被行走的珍奇野物重新占领,或许许多年后,会有一队明人沿河而下找到这里,繁衍生息建立自己的村落。
两日后,清晨。
在河谷中烤着火,完成休整的两万明军再次动身,扑棱棱,十余只信鸽冲天而起,传递消息,此时辽骑主力距河谷出口不过百里,旦夕可至,出了河谷便是一马平川的俄罗斯草原。
同一时间,南线。
矮小敦实的山下孝明抱着一杆火铳,恭恭敬敬的站在路边,艳羡的目送一队巡兵经过。那队明军巡兵骑着高头大马,威风凛凛,那高大的战马竟然长的比他还高,让他心中憧憬着,做着有朝一日能骑上这样的威武战马,纵横驰骋的美梦,那就此生无憾了。
山下孝明是虾夷人,也就是世代居住在倭国北海道的土著,在倭国历史上属于还没开化的野人,一向被倭国人视之为蛮夷。然而虾夷人有自己的语言,习俗,将自己看的极为高贵,一向将自己视之为北海道的主人。
孝明是主动请缨来前线参战的,和八百多名虾夷少年一起,在京都接受了三年的汉化,军事教育,便在家中长辈的叮嘱下,抱着铳,扛着刀,远渡重洋往前线参战。大明丰城侯李承祚下令开发北海道,这八百土著少年就是成果,也是陆续派往前线参战的头一批土著部队。
以夷制倭,这是李承祚琢磨出来的一条妙计。
这位大明侯爷开发北海道,将当地土著尽数收入麾下,发武器,汉化,然后成建制的派往倭国南方平乱,或维持治安,并且虾夷人干的很不错。这个土著民族世代蜗居在孤岛上,世世代代抵御着倭人来自南方的进攻,与倭人算是深仇大恨了。
如今一朝得志,虾夷人在明军铁骑大炮威胁下,很痛快的服了软,老老实实投奔了大明的怀抱,竟然还得到了大明的鼎立支持。又给武器又帮忙训练部队,这让土著们喜出望外,终于瞧见走出荒岛的希望了,那还不对大明,对李侯爷感恩戴德么。
这些土著整营整营的派到南方,辅助明军治安部队的平乱作战,杀人杀的比明军还狠,如今,虾夷士兵已经成为倭国南方平乱的主力,并且有了一个霸气的绰号,熊军,因虾夷人以熊作为图腾而得名。这些熊兵世代居住在冰雪覆盖的北海道,尚未开发的林海雪原中,极擅长冬季冰原作战。
与霸气的图腾恰恰相反,虾夷战士身材比倭人还矮,那是有多矮呢,形如猿猴,体毛繁茂,远瞧着便如同一只大马猴。然而却不要小瞧了这些土著,这些人在冰天雪地里出生,光着脚仍可在雪地上健步如飞,部族中的成年战士身手尤其矫健。
年前崇祯皇帝大寿,丰城侯有意卖弄,弄了一队熊兵去南京祝寿。一个形如猿猴的虾夷战士,当着南京文武百官的面,表演了一出徒步追健马的好戏,在南京城中轰动一时,蔚为奇观。
如此,北海道熊兵的敏捷,矫健可见一般,经过军事训练后用作斥候,尖兵
,屡有奇效。南线告急,丰城侯便突发奇想,派了经过三年训练,教化的精锐熊兵来助战,那自然是用作夜袭用的。这些熊兵可是夜袭战的好手,因身材矮小,身手矫健是极难发现的。
目送那队训兵远去,孝明才抱着比他还高一截的鸟铳,进了大营。
他的营账和倭军编在一处,李争鸣忙的不可开交,早将这八百熊兵给忘在脑后了,军械司草草将熊兵归入倭军序列,也不管不问了。孝明跟随倭军打了一仗,还没等冲上去就全线溃败了,还死了几个人,这样满脑子替部族露脸,争取荣耀的孝明很生气,却又无可奈何。
粮食,军械,女人,还有侯爷的器重都是靠战功换来的。这是临幸前长辈们的叮嘱,虾夷人还是很有觉悟的,大明凭什么支持虾夷,还不就是看中了战士们能打仗,不怕死,敢杀人么,这点觉悟还是有的。
入营,孝明抽抽鼻子便嗅到了强烈的酒臭味,满营都是东倒西歪的倭兵,也不知从哪里弄的酒,成天喝的酩酊大醉。自打前线惨败而归,倭军就变成这个鸟样,自暴自弃,上官也似乎遗忘了这支伤亡惨重的败军,索性不管不问了,除了每天都有军法司的骑队来走一圈,抓走几个喝酒闹事的倒霉货。
“蛮夷!”
孝明抬腿迈过一个四仰八叉的醉鬼,他的汉话还不算流利,却足以表达心中的鄙夷,这就是一伙丧了胆气夹尾巴狗。孝明可是以大明子民自居的,忠诚的大明子民,不屑与这些畜类为伍。
第一千一百一十二章 械斗
倭军残部不足万人,被弃置在一个无人问津的山谷中,先前营中尚有大量伤兵,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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