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明骑-第69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自然,咱大明天朝上国,也是讲道理的,龙元的持有人,可以随时向大明中央银行,用龙元兑换黄金。可是呐,咱大明朝廷也是有脾气的,在中央银行开设龙元账户,可以获得不菲的利息,而储存黄金则非但没有利息,还要付出保管费用。
你说,大家伙是愿意持有龙元赚利钱,还是愿意死抱着黄金不放,陪上大笔保管费呐。这些方公子,不,如今是通商司三品大员,方大人的种种奇思妙想,让孙传庭叹为观止,直呼术业有专攻,实在厉害。
第一千二百六十八章 金矿
孙传庭思前想后,敢情这位方大人,施行的不是什么金本位,压根就是龙元本位。方大人野心勃勃,这是要用金灿灿的龙元,在大明辽阔的疆域之下,施行统一的货币制度,建立一个大龙元区呀。
大龙元区,孙传庭想着,觉得头皮有些发麻,这个大龙元区的范围有多大。东起美洲新大陆,横贯整个亚洲,西至中欧维也纳,太阳普照之处,龙元伴随着大明铁骑的征服,将畅通无阻。
这金本位里的关键一条,是讲龙元从银币,改成纸币。
开城三年,总理通商衙门各位新任主官,纷纷走马上任之际,一个新的中央银行,也同时紧锣密鼓的筹划起来。大明中央银行实行新的货币制度,主币为元,辅币单位为分,一龙元等于一百分钱,并筹备发行龙元纸币。
流通中的纸币有五,十,二十,一百面值,另有一,二、五、十、二十、五十面值的龙分,及一龙元的铸币。 币制改革完成后,大明中央银行将正式采用金本位制,龙元成为标准货币单位,每一龙元含七克纯金。
同一时间,美洲。
西海岸规模宏大的港口,堡垒式的坚城,其主体部分已经完成修建。最初,只是一个的据点港城,正在快速发展为一个要塞。由于大明舰队在海上没有对手,主要威胁来自内陆的印第安人,因此要塞的城墙是面向内陆的,而向海的一面则没有防护。
为了修建这座要塞,大明人不惜花费重金,不仅用石料建造了新的城墙,而且还设置了二十四座炮台,使得整个要塞,看上去像一座固若金汤的堡垒。面向内陆的高大城墙上,砖块垒成的炮孔,高大威武的城垣,以及那突出于城墙之外的棱堡,宣示着,这是一座永远不会陷落的堡垒。
这座要塞在建造时,采用了当世最先进的工艺和理念。
炮台基座由花岗岩构成,附以贝壳粉和泥浆胶着,因而能够有效地抵挡火炮的轰击。更为重要的是,炮台广场的四个角向外延伸,因而构成了四个棱堡,这就使得整个炮台的射击视野变得非常宽阔,几乎没有射击死角。
最多的时期,这座永不陷落的堡垒,曾驻军十万之众,横扫整个美洲新大陆,如砍瓜切菜一般。
开城三年,七月五日,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这一晚,郑森破例多喝了几杯酒,因为他没过门的娇妻董氏,不远万里从台湾府来了。看样子,他老子郑芝龙,已经接受了他不肖的行为。这回他老爹把董小姐送来,隐隐也有一番成全的美意。
董小姐长途远航,身体不适刚睡下了,外面,便响起杂乱的脚步声。
一队侦察轻骑风尘仆仆,连夜归建,一个身材魁梧的骑兵队官,连滚带爬冲进了郑森的府邸。按照大明军法,有紧急军情,侦骑或者传令兵,确认身份后可不经通传,直接进入白虎节堂,不分时间地点,主帅必须立刻召见。
郑森此时已经有了几分醉意,心中十分不悦,披衣下床,让那侦骑队长从外面进来。那魁梧的骑兵,进门时还被门槛绊了一下,险些栽倒。
郑森面色一沉,十分不悦:“混账,什么事,让你如此慌张!”
那侦察队官慌忙告罪,却难掩激动:“回大帅的话,大事,天大的事”
郑森脸色微微一变,皱眉道:“说!”
眼瞧着,那队官从怀中取出一个小小的手帕,将手帕小心翼翼的打开了,皆白手帕里包着的,竟然是几颗豆子。
“豌豆?”
烛光下瞧不真切,郑森越发恼火了,正要用军法办了这队官。
那队官却捧着手帕,颤声道:“大帅,您再瞧瞧。”
郑森不免有些疑惑,两人走到烛火下,这一瞧仔细了,郑森竟也惊呆了,瞧着手帕里包着的几十颗金光灿灿的豆子,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怨不得这队官如此慌张,这是什么,金豆子呀。
郑森将手帕接了过来,瞧仔细了,又拿在手里掂量了一下,确实是金豆子无疑。
良久,郑森方狐疑道:“哪来的,有多少?”
只简单几个字,便让那魁梧队员,呼吸急促起来,一张黝黑的面孔也涨红了。
“大帅随标下出城,一看便知!”
郑森瞧着他这骁勇的部下,涨红的大黑脸,心里咯噔一下,头皮有些发麻了,心中隐隐生出狂喜之意,怕不是,他郑某人的人生要天翻地覆了吧。
一刻钟后,人喊马嘶,城内明军深夜紧急集结了起来。
哨声,鼓声响成一片,一个个大红衣甲的锐卒,从军营中跑了出来,很快,便汇聚成整齐的脚步声。整个城市都被惊醒了,一个个明人走出家门,瞧着官兵大举集结,大量战马,从马圈里被牵了出来。
郑森等不及全军集结,便亲率他的一个护兵营,一个侦骑营,千余铁骑出了城,点亮火把,直奔美洲河。
两日后,一座幽深僻静的原始森林里。
骑兵都下了马,在从未有人涉足的原始森林中穿行,也不知走了多久,突然前面豁然开朗,竟出现了一处河谷。郑森往四周围大量,这里,应该是大河的下游,因为常年被密林覆盖,所以人迹罕至,也不知道多少年,没人来过的神秘河谷。
那队官翻身下马,大步跑到河边,狂喜叫道:“大帅,你来看!”
一阵骚动,郑森信步走到河边,定睛看去,只见浅浅的溪流中的水面下,阳光照射下,一颗颗金色的豆子显现了出来。当郑森看到了溪流水面下,显露在外的金豆子时,他的心脏,都噗通噗通剧烈的跳动起来了。
沿着小溪往下游走,发现的金豆子越来越多,有些水流缓慢的地方,河底竟被金子铺满了。郑森几步跨入了溪水中,溪水不是很深,也就是高高没过小腿不到膝盖。低下头,用靴子擦了擦水面下,覆盖在岩石上的金黄色物质,心神震撼的郑森,这时候觉得有点晕,用力掐了掐自己的腿,几疑身上梦中。
第一千二百六十九章 龙元
郑森军靴踩着一块金灿灿的岩石,水面下,一颗颗金豆子静静的躺着,通过射进森林中的阳光,反射着诱人的光泽。甲胄响动,几个将领纷纷冲进溪水,蹲下了身子,伸手在溪水下抓了一把。
这一把抓出来,除了泥沙和碎石之外,还有很多金灿灿的豆子。这些金豆子可一点都不小,最小的也有豌豆大小,最大的甚至有指甲盖那么大了。
“大帅!”
“娘的,老子不过就这么抓了一把,就抓到了七八粒!”
郑森也深深的呼处一口浊气,虽然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事实就摆在眼前。
进了林子的千余明军,竟呆滞了,密林里,溪水边死一样寂静,都被这惊人的发现惊呆了。多数人正处于呆滞状态,觉得一切都不太真实,谁能想到,距离大营近在咫尺的密林深处,竟然遍地藏着金子呐。
良久,郑森放强自镇定,低声道:“搜!”
郑帅一声令下,甲胄再次响动起来,千余明军赶忙沿河展开,向河谷的上游,下游搜索起来。这一搜可不打紧,明军再次惊呆了,就在河谷的上游,几百步外,一片岩体矗立在那儿。也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岁月的风雪侵蚀,那岩体有很大一片都脱落了下来。
可能是因为有些岩体表面刚刚脱落不就,所以还显得很新,可是那些没有脱落岩体表面的地方,却长满了绿色的青苔。而那脱落了岩体的地方,白色的石英石显现出来,同时紧贴着石英石的是一条条的金黄色金属。
很快,一处超大型的黄金露天矿床,被发现了,最离奇的,这条矿脉还是露天的,十分便于开采。加尼福尼亚大金矿被发现的这一天,许多亲历者多年之后,仍津津乐道,从此开启了大明帝国,鲸吞美洲新大陆黄金产地的序幕。
此时,郑森及时做出了应对,以明军出城操练为名,严密封锁消息,建立警戒线。五千明军,杀气腾腾的将金矿周围,方圆数百里范围内,严密保护了起来,每天都有大量骑兵巡逻,不得许可擅入者,就地格杀。
郑森一面封锁消息,一面急报抚顺辽王府,请求援兵。
两个月后,一支庞大的风帆舰队,抵达美洲,随舰队一同抵达的八千名援兵,让郑森长长的松了口气。此后,明军又陆续发现了几座金矿,得知这一惊天喜讯,大明朝廷开始大批招募兵员,义勇,稍加训练便登上大海船,在强大的舰队保护下,远渡重洋,不停的向美洲大陆增兵。
三年内,大明帝国总计向美洲大陆,派遣了十万军队。
十万明军以碾压之势,很快横扫了美洲西部,并深入中部美洲,三年,美洲大陆黄金产地发现的消息,整整被明军封锁了三年。这三年,大明帝国以军事占领,武装开采的方式,鲸吞,占领了大量矿脉。
这三年,疯狂的明军红了眼睛,四处捕捉当地土人,逼迫他们去开采金矿。土人,在武装到牙齿的明军面前,自然是毫无反抗能力的,大批被赶进深山密林河谷里,开采出了大量黄金。
每个月,都有押运黄金的舰队,启航归国,给大明帝国带来了大量的黄金储备。最夸张的时候,金子多到货舱里装不下了,只能胡乱堆积在甲板上,可以想见这三年,明军从美洲金银产地攫取了多少财富。
这三年,一举奠定了大明帝国,金本位货币体系的基石。龙元,拥有充足的黄金储备,很快成为世界上最主要的货币,在龙元发行后的一百年内,全世界百分之九十的商业结算,都是用龙元进行的。
三年后,随着美洲新大陆,越来越多的金矿被发现,消息终于封锁不住了。
新大陆遍地黄金的惊天消息,不出意外,引发了淘金的热潮,短短一年内,超过三十万明人抵达美洲新大陆。成群结队的明人,背着火铳,牵着马屁,携带着干粮清水,吆喝着同乡的名字,朝着美洲大陆的中路,南部,东部进发。美洲新大陆在开城年间,迎来了大开发的热潮,一个新的国度正在快速形成,一个个据点发展成小镇,一个个小镇最后变成城市。
淘金热,让荒凉的美洲,以惊人的速度发展了起来。
时间回到开城三年,秋。
龙元纸币的样品,端端正正的摆在辽王府官厅里,王妃于凤君,也破天荒的领着府内妃嫔,跑来官厅凑个热闹,瞧个新鲜。一众妃嫔瞧着一张张散发着墨香的纸币,啧啧称赞,瞧着可是太精致了。
一旁,王府属官殷勤的介绍起来:“王爷请看,这龙元纸币,是棉花纤维和麻制成的。棉纤维长使纸张不易断裂,吸墨好、不易掉色。麻纤维结实坚韧,使纸张挺括,经久流通不起毛。
“此纸,不惧油污,呈本白色,不反光,棉花丝夹在纸中,从上到下细细的一条,可防伪造。”
马城拿起一张一百面值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