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明骑-第71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夏国相,关宁军已经抢的心满意足,大摇大摆的用马车满载着三万件艺术品,夜里偷偷运到维也纳去了。再经过维也纳不远万里,转运回辽东,一部分孝敬吴三桂吴大帅,一部分孝敬西北总督祖大帅,还有很大一部分送进了辽王府。
  大批文艺复兴时期出现的艺术品,堂而皇之,成了大明权贵的私人收藏。
  再说丹枫白露宫内,一场谈判正在进行中,占领了丹枫白露宫的暴乱者,大约也有一千多人,死守着宫内众多的陈列室,从走廊窗户里伸出火铳,不时给法国来几发冷枪,十分棘手。要知道丹枫白露宫里拜访的珍贵艺术品,数量也不少呀。为了避免宫殿被毁坏,法军只得与暴乱者,展开谈判。
  宫内,听到隆隆的炮声之后,奥利佛上尉立刻意识到情况不对头。他马上集合了身边的同伙,一共有五个人,每个人都拿上了枪,口袋里塞满了金子,准备从后门逃跑。可是刚来到后门,就发现外面已经被包围了,无奈之下,只好又退回了宫内。
  就在这个时候,一队法军保护着一个少校军官,打着白旗跑来谈判了。
  奥利佛上尉先开了一枪,但是只打中了一旁的墙壁。
  外面的少校军官,马上大喊了道:“你们想干什么,有什么好好说,是谁煽动你们叛变的?”
  奥利佛上尉也是参加过维也纳之战的老兵,拥有丰富的战场经验,趁机指挥他的同伙,
  占据了走廊和陈列室。
  外面那个少校军官,又警告了起来:“快点投降,不要逼我们冲进来,子弹可是不长眼睛的。”
  “谈谈吧,你们为什么要造反?”
  奥利佛上尉躲在一扇高大的窗户后面,冷笑道:“你们这些明国人的狗腿子,巴黎,永远不会向你们屈服!”
  不过他刚说完话,旧觉得背后忽然有一股寒意袭来。一回头,只见那五个同伙正用一种异样的神色盯着自己。
  “你们,你们要干什么?”
  奥利佛上尉觉得不太妙了,赶忙喝斥了起来,五个同伙却很沮丧。
  “上尉,还是投降吧,咱们无路可逃了。”
  一个同伙沮丧的说道,让奥利佛上尉很愤怒,用枪指着那个说话的市民,愤怒的大叫了起来。
  “你们要出卖我,出卖巴黎!”
  那个市民不说话,他只是一个做钟表的工匠,可不懂得什么大道理。现在外面都闹得那么厉害了,四面八方都被包围了,如果他们还是坚持反抗,只怕早上那顿饭看,就是他们的最后一顿饭了。在生死的考研面前,饥荒似乎也没那么可怕了。
  就在这时,走廊的门被踹开了,大批法军士兵冲了进来,手里的火枪对准了奥利佛上尉。那五个巴黎市民,马上丢下了手里的武器,举手投降了。
  “放下枪!”
  “投降吧,皇太后陛下会宽恕你的!”
  更多的法军士兵涌了起来,一部分人把那五个市民抓住了,另外一部分人把奥利佛包围了起来,冰冷的枪口齐齐对准了他。奥利佛上尉叹了一口气,在忠义与时势之间,他认为自己根本无法抉择,索性,还是算了。
  他忽然举起了火铳,铳口对准了自己的下巴,轰,一声巨响。弥漫的硝烟散开了,胸怀大志的奥利佛上尉,扑通栽倒了,走廊上更多的士兵冲了进来,很快,占据了丹枫白露宫的一千多名巴黎市民,少量退伍军人缴械投降了。
  持续了短短一天的暴乱,在关宁军的直接干涉下,很快平息了。可是这场叛乱把安娜皇太后吓坏了,她借用了法王路易十四的名义,调动法军,在巴黎展开了一场大清洗,还下令修建了一座巨大的监狱,用来关押异见者。
  第一千三百零四章 远征
  说来也奇了,这座由安娜皇太后下令改建的监狱,后来叫做巴士底狱。
  说起来这座巴士底狱,原名巴士底要塞,巴士底在法文中意为城堡,是一座非常坚固的要塞。它始建于十四世纪,建成初期是军事城堡,目的是防御百年战争英国人的进攻,所以就建在巴黎城门前。
  后来因巴黎市区的不断扩大,巴士底要塞成了市区东部的建筑,失去了防御外敌的作用,也因此于十四世纪末被改为王家监狱,专门关押政治犯,巴士底要塞也成为了法国专制王朝的象征,也就有了后来巴士底狱的名字。
  改建之后,它成了控制巴黎的制高点和关押反抗暴政者的监狱,法军在里面驻扎了大量士兵。
  开城五年,三月。
  随着从辽东远道而来的两千铁骑,进驻了凡尔赛大营,明军开始了驻巴黎部队的换防。夏国相和他的关宁军,揣着满口袋的金币,心满意足的完成换防,返回突厥斯坦去了,人人都发了一笔横财。
  新进驻凡尔赛大营,负责操练法军的也不是别人,正是辽军名将李争鸣。如今天下太平了,辽军当年辈出的名将,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了,少有这样外放的机会。进驻法国这可是个肥差,李争鸣心中有数。
  这是王爷心里念着他,亲自点将,他才有了披挂上阵的机会。凡尔赛法军大营,刚走了一个黑面神,又来了一个貌似忠厚,狡诈如狐的百战骁将,足可见摄政王马城对法国新军的重视。
  李争鸣来时,必然是亲赴辽东,由马城耳提面命一番的。
  此时巴黎的叛乱已经平息了,安娜太后在凡尔赛举行了盛大的宴会,欢迎大明天兵又一位大人的到来。宴会上觥筹交错,推杯换盏,盛装打扮的贵妇花枝招展,蝴蝶一样翩翩起舞,让李争鸣麾下众将大开了一回眼界。
  在后世流传的史料中,几乎各国都有大明将领,和法国名媛的记述,可见这是当时多么热门的话题。明军在驻扎法国的日日夜夜,实在干了不少荒唐事,然后,相互攀比津津乐道,后来,甚至还演绎出不少话本传奇。
  这些话本演义,其中自然有夸张的成分,可也不是空穴来风。
  这些和明军将领有过交集的法国贵女,有名门之后,有大家闺秀,还有皇室贵胄。这些名媛以攀附明军将领为荣,美丽的房子,美丽的女人,而她们的丈夫大多是波旁王朝的纨绔子弟,腐败无能。和明军将领发生点故事,这在当时的巴黎,可是很光荣很时尚的事情。
  同一时间,巴拿马。
  巴黎如今还是天寒地冻,巴拿马城却气候炎热潮湿,一支强大的舰队在巴拿马集结,预备着两路进兵。一路水师沿美洲东海岸北上,另一路打算从中南美洲,长驱直入,向着美洲腹地攻击前进。
  开城五年,四月。
  一支军民混编的部队离开巴拿马城,开始向中北美洲攻击前进,这支部队由三千名水师陆战队士兵,八千名武装平民,两千名精锐骑兵组成。这支总计一万三千人的部队,总计携带了五万匹马,两千多辆马车,以及可以满足长期作战需求的枪支弹药。
  在遍地黄金的刺激下,大明人的冒险精神被充分激发了出来。谁都知道,这块大陆很大,这是一次有去无回的远征,然而在黄灿灿金子,精良武器的刺激下,世世代代以种植为生的大明人,化身成了眼睛通红的赌徒。
  这是一次远征,也是一次赌博,一次冒险精神书写的传奇。
  开城五年,四月末。
  一万三千人的军民混编部队,长驱直入,进入荒凉的墨西哥,并且遭遇了远征的主要对手,西班牙人。西班牙殖民者,入侵墨西哥已经有一百多年历史了,然而却从未彻底征服过这里,如今的墨西哥既有西班人建立的殖民城市,也有土著阿兹特克人控制的荒原,小规模的冲突时有发生。
  开城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春夏之交,荒凉的墨西哥,河边,繁茂的一片树林中。
  正午,天气变的十分炎热,远征军的先头部队,一百二十名骑兵在水源地停了下来,刚好是一个骑兵哨的规模。红衣红甲的骑兵们在河边翻身下马,洗去了脸上的黄土,痛饮着清澈的河水。为了保证战马时刻处于最佳状态,这些精锐的轻骑兵只在凉爽的上午,和傍晚时行军。
  其他时间,侦察骑兵们都在随处可见的密林,河谷中休息,沿途留下各种醒目的标记,标记出水源地,密林,营地的各种符号,为后续大军提供足够的情报支持。这些都是百战精骑,这样的侦察任务正是他们最擅长的。
  日正当空,密林中却十分凉爽。
  一队轻骑下了马,端着火铳以警戒的姿态,开始搜索这片密林,走在最前头的斥候一摆手,十几个人同时蹲下了,火铳警惕的瞄准了两侧,前方。砰,一声铳响,击中了不远处正在吃草的一头野羊。
  “有羊肉吃了!”
  斥候欣喜的叫了一声,放下火铳,拔出绑腿上的匕首大步走了过去。
  突然,这名斥候和一个穿着兽皮,围着树叶的野人打了个照面,两个人都呆住了,野人猛的举起手里简陋的弓箭,砰砰砰,几声铳响震动了密林,野人全身冒血嚎叫着倒了下去,啪,手里的瓦罐落在地上,摔碎了。
  斥候松了口气,在身后同袍的掩护下,走过去把简陋的弓箭踢开。这个野人挨了几铳,死的不能再死了,密林里再也没有别的野人,然而摔碎的瓦罐,却让明军骑兵们很好奇。瓦罐里装着一些金黄色的液体,鼻子凑上去闻一闻,还有甜味。
  “蜂蜜?”
  “不太像。”
  一队明军在密林里散开,四处搜寻起来,很快发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瓦罐里的液体是从哪来的呐。几个明军骑兵,很快发现了一棵水桶粗的大树,大树上被凿出一个小孔,从小孔里还能看到有那种液体,不停的流出来。
  “嗯,甜的!”
  一个胆大的明军骑兵,斥候,在墨西哥密林里,尝到了生平第一口墨西哥枫糖。
  第一千三百零五章 物资
  两天后,同一处河边,同一座密林。
  远征军大队,沿着侦察骑兵留下的标记,赶到了这里,并很快学会了提取枫糖的方法。河边,营地,木材扔得到处都是,肥羊在烤架上不停转动,而这支远征部队的主帅林凤,则亲自在一旁添加柴火。
  林凤,福建人,美洲远征军主帅郑森的拜把子兄弟。
  此人年纪不过二十出头,出身军门世家,精通海战,属于台湾水师后起之秀里的佼佼者。老一辈的台湾水师将领,年岁大了,无法胜任艰苦的远洋航行。以郑森,林凤为代表的新一代水师战将成长了起来,渐渐成为大航海时代的弄潮儿。
  林凤此人能征善战,是郑森的左膀右臂,他麾下有一个林凤营。
  林凤营拥有步骑五千,都是由海战经验丰富的老兵组成,时开城元年,十九岁的林凤率战舰六十艘,步骑五千余人,扬帆向吕宋进发。当月二十九日抵达马尼拉湾的马里斯。首次进攻马尼拉便大获全胜,击毙西班牙驻菲律宾总指挥戈尹特。
  凭借战功,林凤被郑芝龙一干水师元老赏识,以十九岁的年龄独领一军,荣升镇守马尼拉总制官。郑森,林凤两人年纪都二十出头,如今鼎盛的大明水师里,充斥着这样血气方刚的青年将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大明水师缺人才呀,老一辈的将领大多是海匪出身,玩惯了小舢板纵火跳帮,玩不转动辄三四千吨的巨型风帆战列舰呀。于是,大量兵学结业的年轻将领,挑起大梁,撑起了大明水师的一整片天空。
  喧闹的河边,营地里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