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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骑-第7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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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辽王马城给开原兵学骑兵科,曾留下过一句铭训:“不懂读书写字的军队,是一支愚蠢的军队,一支愚蠢的军队,是打不了胜仗的。”
这句铭训自然被骑兵科奉为经典,鲜红的字迹就刻在校舍的大门前,世世代代永远流传了下去。故此,仅从人员构成来说,开原铁骑越来越有近代骑兵的模样。人员构成保证了这支野战骑兵军,打不垮,拖不烂,坚韧到极点的作战意志,足以让顽敌闻风丧胆。
战术上,大明骑兵野战军,也曾经采用过火枪战法,还发展出了独特的半回旋战术,说白了就是冲上去放枪,放完了打马跑开,后排再冲上去放枪。然而此种火枪骑兵的回旋战法,在实战中很快便被弃用了。
何故如此,火枪,不是应该比刀剑更具有杀伤力么,其实不然。
大明帝国的殖民扩张史中,靠着先进武器击败了所有古老民族,但大明帝国最精锐的骑兵野战部队,与被其击败的所有对手一样,都用的是冷兵器而非枪炮,为何近代骑兵舍火器而取刀剑。
辽王马城是这样说的:“火药将骑士阶级炸得粉碎,但是,但骑兵并未因为火药武器而消失,反而日益成为战场突击力量的中坚。近代早期的骑兵也曾流行过被称为半回旋的火枪战术。但很快火器就沦为辅助武器。”
“火枪骑兵,对付装备简陋的游牧轻骑兵,或许可以奏效。”
“然而一旦遭遇了欧洲人,奥斯曼人的精锐骑兵正规军,便不堪一击了。”
“早在大明帝国征服乌拉尔山脉的战争中,大明骑兵遭遇了精锐的波兰翼骑兵军团,大明骑兵曾多次掏枪射击,以试图阻止波兰翼骑兵的冲锋,却仍被冲得人仰马翻。实战证明,相比不太靠谱的火枪,刀剑才是骑兵的决胜利器。”
故此,开原铁骑发展到开城九年,仍是回归到了冷兵器决胜的路线上来。开原铁骑如今使用的主战武器,也是一种全新设计的马刀,样式已经很接近于后世的近代骑兵马刀,说是马刀,其实更接近于直剑,或者说直刀的设计。
第一千四百四十九章 袭营
奥斯曼骑兵,大明骑兵因为作战思想和实战经验的差异,骑兵的制式武器和杀敌动作完全不同。奥斯曼骑兵世世代代使用的骑兵武器,是适于劈砍的弯刀,而大明骑兵的标准武器却是适合刺杀的直刀。
奥斯曼弯刀的优势是劈砍时会留下巨大伤口,很容易动摇敌方军心,冲锋时,砍杀动作容易连续完成,便于反复冲杀,缺点是劈砍容易致伤不易致死。对甲胄精良的大明铁骑,往往无法做到有效杀伤。
而大明铁骑装备的直刀,优势是虽然造成的伤口不大,但刺中躯干或头面几乎必死,缺点是快速冲锋时刺中对方后不易拔出,不利反复冲杀。到底该用弯刀还是直刀,这在历史上也是曾经激烈争论的。
最终,大明骑兵选择了更适合马上刺击的直刀,针对直刀刺击后不易拔出的缺点,大明帝国给出的解决方法,给骑兵多配几把刀就是了。故此,一名开原铁骑通常配备两到三把马刀,左右都是拿钱堆出来的铁骑,也不差多配几把马刀。
“出!”
呼喝声中,骁将邓承志一骑当先,三千开原铁骑蜂拥而出。
此时,邓承志将自己捆成了一只大粽子,头戴铁盔,内穿轻薄的锁甲,外罩一件精良的大红棉甲,前胸,后背都加装了防箭板。防箭板,是取代了东方骑兵护心镜的一种设计,防护力比护心镜更强。
他马背左侧的褡裢里,搁着两只家传铁锏,右侧则挂着两把马战直刀,手里还抄着一杆尖细的破甲枪。胯下战马,更是素质极高的改良辽东马,身后还牵着一匹驮马。他这一身装备加起来值多少钱呐,超过两万块龙元。
两万块龙元是个什么概念,足够一家五六口人,十年吃喝无忧了。开原铁骑作为辽王马城一手建立的起家部队,享受的待遇,装备自然是最好的,这便是一支生生拿钱堆起来的精锐骑兵军。
马城自起兵以来一直有个愿望,就是拿龙元将敢于反抗帝国统治的敌人,统统砸死,如今这个愿望终于达成了。两万块龙元穿在身上,金光闪闪的,那怎么可能不凶猛,不精锐,不犀利呐。
嘈杂的马蹄声中,三千铁骑以托马代步,牵着健壮的战马,向前出发。
开原铁骑单兵素养极高,在集团作战时更是恐怖。作为一支近代骑兵,开原铁骑在集团作战时,在两翼,中队配置了大量军官,士官,这样做的好处是冲起来势不可挡,大批作战意志顽强,素养高超的军官率队冲锋,冲起来便是雷霆万钧。
然而,缺陷也不是没有,因为军官都冲锋在前,一旦冲起来便停不下来。于是乎,这就对普通士卒的战术素养,纪律性,作战意志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作战时普通士卒需要紧跟军官,乱军中万万不能失去建制。
即便失去建制了,也要第一时间重新集结起来,否认便会陷入被围剿的险恶境地。故此,建设这样一支骑兵野战常备大军的难度有多高,可见一斑。将是骁将,兵是精兵,必然得要求做到全军上下,俱是精锐。
凌晨时分,突厥斯坦城外,东南方。
嘈杂的马蹄声中,邓部三千铁骑抵达战场,面前便是灯火通明的奥斯曼人联营,那数十里联营中人声鼎沸,嘈杂。夜间正在调动兵力换防的奥斯曼人,竟疏于防范,这便给邓部铁骑提供了绝佳的战机。
“换马!”
“整备军械!”
军官的低喝声中,三千铁骑纷纷翻身下马,默默的整理起行装,兵器,将驮马仍在原地,翻身骑上养精蓄锐多日的优良战马。
甲胄响动,兵器撞击声中,响起一声低喝:“诸位!”
邓承志翻身上马,三四十斤的负重压在马背上,精挑细选的改良辽东战马,竟纹丝不动,反而难耐的喷着响鼻。良种蒙古马与阿拉伯马混血,繁育的第二代,第三代改良马,日渐表现出血统的优势,兼具阿拉伯马的爆发力,蒙古马的出色耐力。更别提这位邓帅胯下战马,可是精挑细选的良种,更加优良。
“建功立业,当在此时,出!”
又一声低喝,杀气腾腾的三千铁骑蜂拥而出,开始有些散乱,很快便形成三列纵队,往灯火通明的数十里连营,杀气腾腾靠了上去。
五里,明亮的灯火已近在眼前,喧闹声不绝于耳。邓承志驱策着战马踩着小碎步,挺着尖细的破甲长枪,面前有几座高大的箭楼,密密麻麻的牛皮帐篷,洞开的营门近在眼前了,一队队奇装异服的域外蛮人正在调动,行走。
对这些域外蛮夷,邓承志打心底里厌恶:“杀不尽的蛮夷!”
“驾!”
一声低骂,又是一声低喝,虽久疏战阵,他心中热血竟沸腾了起来。一时间不闻人声,便只有战马加速时发出的轰鸣声,不久城下东南方便尽是奔腾的战马,大地随之颤抖了起来,威势无双。
邓部铁骑可说是狂妄之极,以三千骑击二十万,竟人人奋勇,求战心切。也是大家伙在远东憋坏了,如今重临中亚再度披挂上阵,那一双双眼睛竟赤红,森然,无法形容的铁骑无双,在奥斯曼人面前露出了狰狞的钢铁獠牙。
战马疾驰中,各营,各哨军官纷纷越众而出,将雪亮的马刀拔了出来。马蹄声隆隆,既是闪击偷营又是夜袭,三千铁骑便保持着三列纵队,向着洞开的营门疾驰而去。营门外,此时正有大股兵力调动。首当其冲,一支倒霉的奥斯曼近卫骑兵,正要出营,迎头撞上了蜂拥而来的红色铁骑。
黑夜里,大地震颤了起来,疾驰中的铁骑滚滚而来。
“啊!”
几声惊叫,这支倒霉的近卫骑兵队竟目瞪口呆,失了神,瞧着黑夜里红色的骑兵从天而将,席卷而来。噗,尖细的破甲长枪刺翻一骑,撒手,弃枪,邓承志一伸手将左侧褡裢里的两根家传铁锏,抄在手中。那两根铁锏久经战阵,饱尝了鲜血,竟早已变成了暗黑色。
第一千四百五十章 金戈
“啊啊啊!”
当面一骑吓的哇哇大叫起来,穿一套黑色胸甲,打着一杆鹰旗,顶盔上插着两根大雁翎,瞧着与普通的奥斯曼骑有些不同。噗,双马交错,狂猛的一铁锏劈头盖脸,那胸甲骑兵直挺挺的栽洛于马上,鹰旗无力的颓然坠地。
希律律!
那支数百人的胸甲奥斯曼骑兵,堵在营门处进退不得,在开原铁骑冲击下,一时间人仰马翻。当啷,又一声金铁交鸣,邓承志手中两把铁锏左右开工,使出出神入化的家传锏法,竟十分蛮横的碾进了营门。
前队,两翼此时俱是骁勇的大明将官,组成一个犀利无匹的攻击箭头。三千铁骑成三路纵队,毫无停滞的涌入营门,便如同尖刀切开了柔软的豆腐,四散开来,大肆砍杀着。又如同一颗加农炮发射的炮弹,轰入敌群,其狂猛的势头根本无法阻止。
“放火!”
“杀!”
低喝声中,袭营,闪击本就是开原铁骑压箱底的本事,杀人放火都是出色的行当。这袭营放火也是个技术活,最重要头脑清醒,一触即走,免得大火烧起来连己方骑兵也困住了,最忌讳的便是恋战,贪杀。
灯火通明,数十里连营之内,但只见一匹匹撒了欢的战马,撒开四蹄狂奔起来,所过之处惨叫声震天。马背上一个个时隐时现的红色身影,翻滚着,劈砍着,用马刀挑起一根根火把,轻轻一甩。
呼啦,火头一闪,一个个帐篷便烧着了,火借风势熊熊燃烧了起来。一触即走,三千铁骑在连营中四散开来,便如同水银泻地一般,无孔不入,这本身也是极危险的事情,对组织,纪律,士卒的战术素养都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倘若有人稍不留神,掉了队,脱离了同袍战友的保护,那便九死一生了。
“啊啊啊!”
“系哩呱啦!”
不出一炷香,邓部铁骑已深入敌营,一队队铁骑不管不顾的蛮横推进着,四处放火杀人制造混乱。混乱便如同一颗石子扔进了水里,一圈一圈的荡漾了开来,浓烟火光冲天,场面变得极度混乱。
前文说了,邓部出战,将大量军官集中到了前部,此举虽加强了前锋的冲击力,然而却极易造成指挥上的混乱。拿破仑战争中的大量战例,恰恰证明了这一点,骄傲的英军骑兵一旦冲锋就停不下来。
英军骑兵作战时,尤其喜欢将军官加强到前部,两翼,率队冲锋。故此,英国骑兵在多次战斗中能依靠冲锋,击败多个中队的法军骑兵,但随后几乎毫无例外陷入失控,士兵们不顾一切的冲锋追杀,秩序涣散,从而遭到法军骑兵预备队和溃散后重组骑兵的联合围剿。
于是乎,这便对近代骑兵部队的战术素养,纪律性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连营东南十里外,拂晓时分。
嘈杂的马蹄声中,张水子亲率一万七千铁骑,倾巢而来,预备着接应邓部袭营兵马。或全军出击,或接应友军,是战,是走,是死,是生都在他一念之间。作为一支骑兵野战军团,对领兵大将的要求是极高的。
张水子何许人也,海盗出身,打小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又身经百战,他对危险的嗅觉几乎是天生的。此刻,他手心里也捏着把汗,天微微亮,邓部铁骑已失去了袭击的突然性,其实处境是十分危险的。
一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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