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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骑-第8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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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排上前,便又是一轮密集的齐射。
凶恶的狼群在装备精良的一支军队面前,只有扑,咬的简单攻击方法,实在是没什么效果。
同一时间,数十里外,冰原边缘的营地。
马城起身,抓起一杆双管猎枪,抖了抖身上的大氅,微微一笑,他又一次动了动小小的金手指,蝴蝶煽动了一下翅膀,在历史上必然掀起惊涛骇浪。这把超越时代的双管猎枪就是证明。
自然,他不可能造出一把真正的近代化火枪,这是不可能做到的。这需要测量标准化,成套的工业体系,技术能力达到要求,才能解决击发系统,零件锻造带来的一系列难题。
大明被圣贤文章耽误的太久了,军工技术的底子薄,短短几十的中兴还解决不了技术落后带来的顽疾。然而,这并不妨碍马城谨慎的开一次金手指,让火枪的击发方式发生革命性的变革。
譬如他手中这杆双管猎枪,它是正经八百的雷汞击发枪,使用不稳定的雷酸汞作为击发药,大大提升了火枪的击发成功率。随着精心设计的击发系统,这可是军事史上一次意义重大的变革了。
雷酸贡,制造原理还是十分简单的,平日里和辽东学者界的大佬托里拆利闲聊,马城无意间点拨了几句,就很容易的把雷酸贡发明出来了。这玩意原理实在太简单了,只是没人想到去这么做。
雷酸贡怎么造,马城只是在托里拆利面前,好奇的做了个小游戏,将金属溶于酸溶剂会发生什么事情呐,就为托里拆利推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托里拆利是一个博学的人,他崇尚知识,一如他信奉上帝一般。
辽王殿下无意间一个大胆的举动,让他突然奇想,多次试验后发现将金属溶于酸溶剂,竟然可以获得一种不稳定的化学物质。托大神在他著名的日记中曾经提到过威力可观的雷酸金,就是托大神吃饱了撑的,很败家的把金子扔进酸溶剂里,得到的一种奇怪物质。
很快,败家的托大神又通过化学方式合成了雷酸银,就是把银子扔进酸溶剂里,得到的一种奇怪物质,这种物质依然过于敏感甚至不允许碰触。后来,托大神可能觉得拿金子,银子做实验太败家了,就把汞金属溶于硝酸,并混合酒精,获得了足够稳定的物质雷酸汞,也就是后世人人都知道的雷汞了。
雷酸贡这玩意极容易爆炸,轻微的擦碰就可能导致爆炸。于是托里拆利和他的学生们,很容易就联想到了这玩意的军事用途,最初的阶段,托里拆利试图将雷汞和氯酸钾混合,成为一种比黑火药更加敏感的推进燃料,毫无疑问的这项尝试以失败收场,然而福赛斯那富有意大利调情的浪漫,不允许他撂挑子。
他带着学生们转而开始另一种尝试,利用不稳定的雷汞来引爆火药,雷汞威力巨大,但极不稳定,这一缺陷使其在军事领域的运用困难重重。然而托里拆利和他的天才学生们,却将这一缺陷转化为一个巨大而且必不可少的优势。
所谓小谋成大事,马城这个小小的奇怪想法,将金属扔进酸溶剂,最终诞生了近代军事发展史伟大的发明之一,雷汞击发系统。
在一系列的试验之后,托里拆利和他的大明天才学生,很快快制造出一个精巧的装置,一个利用雷汞引爆火药的击发枪机,这也是最早的击发枪机。枪机装置的小瓶中装有雷汞粉末,发射几次后就必须重新装入一些粉末,雷汞粉末具有极强的腐蚀性,需要定时清洗雷汞瓶。
每次扣动击锤,装有雷酸贡的小瓶里,都会翻转并使少量雷汞粉末流入击砧,这一方法并不完善也很复杂更有点丑,不过作为开山之作,实在不能强求太多。并且这种结构还是双扳机结构。
知识渊博的托大神,拥有意大利人骨子里的浪漫,很快厌烦了这种丑陋的杀人武器,随手把研究成果交给了他的几个大明学生。他的那几个天才学生年纪还轻,爱玩爱闹,利用新武器打猎打的不亦乐乎。
而不久之后,这几个学生也异常敏锐的意识到,击发系统应当杀向大明日新月异的军火世界,引发一场伟大的技术革命,而非仅限于对付几只野兔和麻雀。于是很快,大明帝国十分庞大的军工体系,和资金多到花不完,可以随便浪费金银的研究机构合作,开始了极其败家的行为。
两大系统利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军费开支,专门开设一座工厂,生产了几百杆双管雷汞击发的猎枪。这些双管猎枪最终流向了哪里,因为制造太过精巧,击发效率太高不哑火,很快成了辽东贵胄狩猎时的最爱。对于研究机构和军工系统这种败家的行为,马城是很鼓励的态度。
第一千五百零九章 霸道
自从雷汞这玩意出现之后,大明庞大的军工体系,就算推开了一扇从未有人涉足过的技术大门。雷汞出现的意义何等重大,它先一步解决了炸药起爆的技术瓶颈,剩下来的事情就是寻找初级高效烈性炸药了。
对此马城并没有干预,技术有其发展的规律,在缺乏工业体系,技术体系又远远滞后的时代背景下,就算发明出烈性炸药也很难做到量产。不但没有意义,还会引领着变幻莫测的历史走向未知的方向。
说时迟,一杆杆双管猎枪组成的横队,以密集齐射将一条条冰原巨狼射翻,那冰原狼个头有多大,站起来比一个成年男子都高。然而凶狠的巨狼在大明军工最新的杰作面前,竟如此惨烈无助。
无助么,王府子弟眼中却没有丝毫怜悯,大明人在明末的苦难和长期的对外战争中,深深的明白了一个道理,对敌人的怜悯就是对同胞兄弟,姐妹,父母的残忍。这些在冰原上没有天敌的残暴饿狼,便是一块小小的试金石。
随着一名少校官最后的一次口令喊出口,几十把双管猎枪的最后一次齐射,瞬间击倒了五六只野狼。冰冷的狼尸,让领地被侵犯的野蛮巨狼也畏惧了,一头头的夹着尾巴转身跑了。
“杀!”
少校官一声令下,五六十个贵族子弟纷纷将手中的双管猎枪扔到了地上,拔出了腰间的长刀。少年们在体内迅速分泌的肾上腺素的刺激下,大叫着冲向逃窜中的残破狼群。
一个照面,物理知识告诉我们,当锋利的爪子遇到了百锻长刀,更锋利的一方会获胜。现实也同样也是,逃窜中的野狼被追上了便是一刀两端,不过冰原狼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生存了几千万年,自然也进化的极度完善了,被逼急了,并不会冲撞而是直接扑。
几头身形格外健壮的巨狼,瞪着鲜红的眼睛,便盯上了那个指挥作战的少校官。巨狼扒拉着四蹄,夹着尾巴围了过去,竟然还懂得小组围杀。几头狼隔着数米的距离便跃了起来,扑向了那少校官的脸。甚至能够感觉到野狼口中那股腥臭味道。
谁知道少校官的刀更快,只见一道刀光闪过,一头活生生的野狼便瞬间被切成两半还在不停挣扎的狼尸。长刀一摆,回刺,后方扑来的一头巨狼咽喉被洞穿。此时荒凉的冰原上,的人和狼都被混杂在了一起到处都充满了血腥和尖叫。
刀光再闪,呼喝声中杀退了狼群,淋漓的野狼鲜血将几十个王府子弟身上都染红了,一个个看起来俨然就是一尊尊杀神。
“不要追了!”
少校官长刀一摆,喝止了王府子弟还要追杀的不理智举动,不久,一个个矫健的身影便欢快的蹦跳了起来,这终究还是群爱玩爱闹的少年。
片刻之后,营地。
杂乱的马蹄声中,一头头冰原巨狼被拖了回来,狩猎队小发了一笔横财,人人脸上都洋溢着满足的微笑,营地里很快又欢腾了起来。
营地里,一辆温暖的马车里。
王樱掀开厚实的挡风帘子,偷偷往外面张望着, 瞧见那些龇牙咧嘴还在淌血的巨狼尸体,不自觉的捂住了小嘴。她一个江南弱质女子,何曾见过这么血腥的狩猎,芳心里不由自主砰砰乱跳着,空气里弥漫的血腥气味让她几欲呕吐,却又生生的忍住了,她不想叫人看不起。
人呐,终究还是有群居的本性,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太大了。
汉人,善战却不好战,善战,是因为汉人聪明,而不好战,大概是因为儒家思想不提倡战争。所以古代汉人统治的时期,几乎没有对外扩张,就算要打谁,都要师出有名,哪怕是摆明了侵略,也要有个名头。
孔子战争评价及用兵原则可以归纳为,总体上反战,合于礼便支持,违于礼便反对,总要讲究个师出有名。在这种文化大背景的熏陶下,汉人习惯了讲理,觉得万事都大不过一个理字。
然而道理这玩意,本身就具有矛盾着的两面性,它一方面作为衡量、认可、组织、发动战争的依据,即决定战争与和平的尺度。另一方面它又主张以礼制战,以礼止战的手段。
这可不是自相矛盾么,这是孔圣人创立的儒教,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在军事思想中的反映。再瞧瞧人家西洋人的思维方式,要打就打别废话,打不过就投降,痛快一点不好么,干嘛要弄的那么矫情。战争本身就是残酷的,还非要弄个师出有名,这就有个专属名词,矫情。
这便是所谓王道的谬论,是经不起细细推敲的,所谓王道不过是弱者,懦夫的自我安慰罢了。
便如同马城经常说的,战国时期,诸侯互相征伐,战火连年,诸侯们想的就是如何一统天下。统一天下必须要通过战争,必须要用霸道,而儒家只推行王道,仁义之说在统治者看来只是空话,取天下靠的就是拳头。
秦朝时期,秦始皇推崇的是霸道,因为秦自孝公始就推崇法家思想,秦始皇本身就是一个战争时代的君王,扫灭六国后又驱匈奴,开拓南越等等,仍然大动干戈。因此他也仍不重视儒家。
而儒家又喜欢议论国政,秦始皇又偏偏讨厌别人非议国政,再加上秦虽统一天下,六国残余仍伺机再起,儒家们老议来议去的蛊惑人心。于是乎,就有了焚书坑儒。
这便是明末乱世,家国沦丧的真实写照,规矩,礼教带来的惯性根深蒂固。倘若有人能振臂一呼,打破那种死气沉沉的规矩束缚,则内心深处不甘于安分的汉人,内心深处的那头野兽便渐渐被唤醒了,才有记起来强汉盛唐时的荣光了。
“咳。”
温暖的马车里王樱轻咳了几声,女儿家的矜持,让她本能的厌倦这样血腥的杀戮,然而芳心深处却又抑制不住的跃跃欲试。身处在这样奇伟野蛮的环境下,再柔弱的女子内心深处想要打破规矩的冲动,便越发不可遏制了。一咬牙,一扭腰,她小心谨慎的跳出了马车,跳出来其实也没那么难。
第一千五百一十章 巡狩
傍晚,篝火在冰原边缘生了起来,到处是一片欢声笑语。王樱自从跳下了马车,便觉得整个世界不一样了,芳心深处那股子纯良浪漫的小小野性,被燥热的情境激发了出来,竟大着胆子尝了尝秋露白。
这个酒听名字就觉得很意境,很美,而这个酒确实酒如其名,它的精妙之处就在于这个“露”字。在秋季渐寒之时,人们将壶或者盛放东西的器具放在草地底部,收集叶子倒立后滴落的露水,然后将此露水制成酒,滋味极其清冽纯澈,色泽清亮,入口感觉难以形容的好。
但是秋天的露水非常稀少,收集起来更是麻烦,所以这种酒异常的珍贵,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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