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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世权臣-第2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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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衣男子背对着他,轻笑一声,将鹤骨笛举到唇边,开始吹奏。
  胸口像被巨锤重重敲击,肺腑尽碎似的剧痛袭来,荆红追猛地喷出一口鲜血。尖锐诡异的笛音飞旋着直往他耳鼓里钻,如箭矢般冲进他的头颅,要将他的脑浆连同意识搅个稀烂。
  荆红追难忍到了极处,紧紧捂住双耳。
  但笛音不仅是刺入头颅的箭矢,更是在经脉中攒动的无数钢针,推动真气逆行,将他牢牢压制住的魇魅之术的功法再度激活……
  眼前似乎泛起猩红色的雾气,使得整个世界都笼罩在血光中。荆红追半跪在地,用手掌紧紧覆盖住双眼,在与混乱与剧痛的极力对抗中,发出困兽般低沉惨厉的咆哮。
  营主走过来,将钩刃抵在他的后颈,语气平板地说道:“没想到吧,能强制你进入血瞳状态的,除了秘药,还有迷魂飞音。但浮音不行,他功力低微,简直有辱天音派掌门的名声。”
  浮音……天音派……荆红追在疼痛中模模糊糊想起,调查鸿胪寺瓦剌使者投水案时,苏大人曾经说过,他拜托北镇抚司去调查江湖上用音律作为攻击手段的门派,沈柒给了他一个答案——天音派。但这个门派大约二十年前便在江湖争斗中覆灭。
  二十年前……与浮音出生的年份大致吻合。在七杀营时,浮音偶尔也对他说起过,父母在除夕被人上门寻仇,一夜之间家破人亡,自己才沦落江湖,投身隐剑门的。
  由此看来,浮音很可能是天音派遗孤,所以才能靠着祖传的功法,将魇魅之术融入音律中,从而研创出迷魂飞音。
  但这份新的功法,与浮音本人一样沦为了助纣为虐的工具。并且在他死后,仍继续为祸人间。
  眼球在灼烧,逆行的真气如同刮骨钢刀,更为难忍的是,神智与意识正在离他而去,荆红追痛苦地喘息着,指尖在石板地面抓出道道血痕。
  “少一分抵抗,就少一分痛苦。”营主将长剑踢到他的手边,“拿起剑——血瞳无名。”
  荆红追从喉咙深处挤出破碎的嘶喊:“我不是……血瞳无名……我是,荆红追!”
  营主命令道:“拿起剑!走到集市中去,让所有人看到你的血瞳。鲜血飞溅、惨叫四起,尽你所能地去杀戮,这就是你的命!”
  …
  一名锦衣卫校尉翻身下马,脚步匆匆地进入沈府,表明奉苏大人之命来传话后,立刻见到了沈柒。
  沈柒劈面就问:“可是朝会上出了什么事?”
  校尉将长宁伯卫阙忽然赶来弹劾苏晏之事,仔细描述了一通,又道:“苏大人只对卑职说了四个字,‘去找沈’……找沈大人,别的什么也没交代。”
  沈柒皱眉思索片刻,吩咐道:“你先回午门守着,等苏大人一下朝就来禀报。”
  校尉应承后告退。
  沈柒深吸口气,忍着尚未痊愈的伤口传来的隐痛,起身道:“来人,更衣。”
  婢女们给他穿上曳撒之前,沈柒把那件苏晏又还了回来的金丝软甲贴肉穿好,既能防兵刃,又能束缚伤口不至崩裂。
  他的心腹探子高朔方才在门外听了个大概,进屋问道:“大人,这是要去做什么?”
  沈柒反问:“你说呢?”
  高朔想了想,说:“卫家能查出荆红追的出身,背后定然有知晓内情之人的提点。如今他们把这当做了攻击苏大人的武器,事情看起来有些麻烦。”
  “你知道更大的麻烦是什么?”
  “……卑职愚钝,请大人明示。”
  沈柒扣好腰带,将绣春刀一提,就往屋外走。高朔连忙跟上。沈柒边走边说:“荆红追这狗东西的出身是洗不白的。哪怕清河再怎么证明他早已叛出师门,对七杀营反戈相向,甚至在查办真空教中立下天大功劳,也抵不过他万一再次走火入魔,被人 操纵着疯狂杀戮。到那时,清河才真叫百口莫辩!”
  高朔倒抽了口冷气:“那该怎么办?苏大人派人来知会大人,想是也预料到这一点,希望大人能捞荆红追一把。”
  沈柒冷笑:“捞他一把?不,我要杀他,赶在真空教动手,惹出无可挽回的祸端之前。”
  高朔托着他的胳膊助他上马。沈柒皱眉,摸了摸被扯痛的伤处,神情狠戾:“立刻去调锦衣卫的刀阵队,随我同去顺天府衙。”
  ——


第227章 命由我不由人
  笛音回荡在偏僻的小巷上空,刺耳而诡厉。
  荆红追竭尽全力对抗着体内汹涌逆窜的真气,血丝从七窍内缓缓流出。他像一头垂死而不屈的野兽,用指尖稀烂的手紧紧攥住剑柄,向着七杀营主攻出了一剑又一剑,每一剑都仿佛在燃烧他的神智与生命。
  营主轻而易举地击落他的长剑,踩在脚下:“从你踏进隐剑门的第一步、修炼七杀营功法的第一天开始,你的命运就已经注定。反抗或接受,最后的结果都一样,何必做徒劳无功的挣扎。”
  荆红追喘着气,在一片迷离的血色视野中,看见了剑锋上星云般的纹路——在灵州浩瀚的星空下,秋风带着草原上霜叶的气息吹拂过长城的烽火台,撩起了苏大人脸颊旁的碎发。那时的他手中有剑,身边有想要守护的人,沉默而幸福。
  他曾经死寂荒芜,后来以为得到了世间的最好,可如今却发现,自己终究还是要被拖回鬼域里去。
  出生、童年、染血的剑、惨死的姐姐与潮湿的桥洞,在命运的洪流下,一个人的抗争是多么渺小,但他始终都是那个不肯屈服的亡命徒。
  他把自己竭力争夺到的生机与力量,毫无保留地交到了一个人的手上,现在他同样愿意为了这个人,毫无保留地摧毁它。
  …
  沈柒策马飞驰,身后紧随着一大队锦衣卫缇骑,如狂风卷过街道,摊贩与行人们惊慌躲避。
  他隐隐见听笛音,与临花阁那夜浮音所奏的极为相似,但又较之更为凌厉,令人肺腑间气血紊乱。沈柒从怀中掏出一块黄连丢进嘴里嚼,奇苦无比的味道直冲天灵盖,缓解了烦躁眩晕的感觉。
  仅仅受余音波及,就能产生如此强烈的冲击,被笛音针对的荆红追,恐怕这关难过。沈柒皱着眉,遥望向顺天府衙高大的屋脊。
  藏身市井的探子回来禀报:“离府衙不远的一处小巷中,发现正在打斗的两人,屋顶上似乎还有一个人,周围劲气充斥,卑职难以靠近侦察。”
  沈柒下令道:“全队包围那条巷子,下马,结阵!”
  缇骑队伍跟随他再次提速,游龙般盘住了巷头巷尾。巷子狭窄,马匹难以入内,缇骑们翻身下马,抽出腰间的绣春刀,结阵步步逼近。
  但无处不在的笛音同样影响到了他们的意识与真气运行,不少人难忍强烈刺激,露出痛苦之色。高朔手捂双耳,叫道:“用布条把耳朵堵起来!堵起来会好受一些……”
  于是缇骑们纷纷从衣摆上撕下布条,团成团往耳孔里塞。
  沈柒远远就看见荆红追的狼狈模样与那双猩红的眼睛,心下一沉:还是来迟一步,这狗子已经入魔成为血瞳刺客,功力提升一大截不说,人也会变得狂暴不要命,这下怕是难杀了。
  荆红追仿佛站在悬崖边,背后有无数怨魂的手在推搡他,要把他推下万劫不复的深渊。
  他趔趄着向前扑,在坠落的那一刻,双手死死扣住了断崖的边缘。
  所有为“人”的一切,全靠指尖的那点微力维系着,正如此刻他血色双瞳中仅存的一线清明。
  营主的靴底碾住了他的一只手:“锦衣卫来了,来得正好,用他们来磨一磨你的剑。我知道你做好准备了,对吧无名?我帮你数三下——一。”
  荆红追发出了不甘又痛苦的嘶吼,从眼角淌下大颗大颗的血泪。
  “二。”
  “还给你们……”
  营主低头俯视他:“你说什么?大点声。”
  荆红追牙关紧咬,将全身劲气灌注在唯独能动的那只手,一掌拍在了丹田上。“还给你们!魇魅之术、冲神决、七杀剑法——所有隐剑门与七杀营的功法心法,我不要了!”
  丹田内真气剧烈震动起来,如同一团旋转不休的气云,从凝实变得越来越松散,最后淡薄到彻底消失……
  “你——散功了?”营主藏在面具下的脸一片震惊,连同伪声都产生了破裂感,“你居然宁可当一个废人,都不肯回到七杀营……蠢货!天大的蠢货!”
  荆红追眼中的血色逐渐散去,更深的无力感笼罩了全身。这种感觉,就像一个健步如飞的壮汉,突然变成了瘫痪在床的病叟;像一只翱翔云端的鹰隼,突然双翼折断,摔落在尘泥中。
  他知道他失去的是什么,是从向死而生的磨砺中拼杀出的强大力量,是他在这世间的立身之本与自由来去的最大依仗……也是他在苏晏身边能够发挥出的最重要的作用。
  这些力量得来得如此艰难,失去得却如此容易。
  荆红追拳头紧握,惨烈地大笑起来:“没了这些功法,你们就无法再用笛音与秘药控制我,更无法利用我来对付苏大人……计划到了最关键的一步突然受挫,感觉如何?是不是很恼火、很憋气?”
  笛音停歇了。屋脊上的白衣人垂下鹤骨笛,风中传来一声轻叹:“花落徒余馥,云散空长天。”
  他的人影也随这阵风飘忽而去。
  “除了功法,把命也还来!”营主眼中杀气大盛,断肠钩如水面一弯扭曲的残月倒影,向荆红追脖颈削去。
  荆红追功力散尽,但招式与对敌技巧仍在,当即抽剑格挡。可惜长剑如今缺乏真气的加持,相触的瞬间被钩刃击飞出去,因着坚而韧的质地倒是没有断裂。
  这一挡,为荆红追争取到了极短暂而关键的时间。
  锦衣卫的缇骑没有了笛音的干扰,从四面八方围拢过来,绣春刀雪亮的锋刃映照四壁,刀光如水。
  高朔喝道:“什么贼子,敢当街行凶,还不束手就擒!”
  荆红追以袖擦拭眼角口鼻血迹,冷冷道:“他是七杀营主,官府通缉榜上排名第二的反贼。”
  高朔一惊,继而大喜:“哟呵,这个桃子摘大了!”
  营主森冷的声音从青铜面具下传出:“那也得摘得到才行。”言毕手中双钩轮出两道寒光,一名试图从背后偷袭他的锦衣卫缇骑顿时血溅当场。
  其他锦衣卫见状,打起了十二分警惕,不再单打独斗,而是以训练有素的步伐与招式结为刀阵,合力对敌。
  小巷中只见刀光翻飞如狂狼,而钩刃则如一叶扁舟在浪尖穿梭,屡屡穿波劈浪,带起串串血花。
  荆红追吃力地喘口气,起身拾起被击飞的长剑,跌跌撞撞走出战圈。
  感觉到身后沈柒不怀好意的目光,他盯着前方砖墙上顽固的苔痕,漠然问:“你想怎样?”
  沈柒手按刀柄,从后方一步步逼近:“你真的散功了?让我探一探脉门。”
  荆红追侧过脸,将剑锋指向他:“就你这满身伤,我只用剑招不用内力,一样赢你。”
  沈柒冷笑:“也只剩嘴硬 了。方才被人打成了死狗样的又是谁?”
  荆红追沉默许久,忽然将长剑往沈柒身上一抛。
  沈柒抬手接住,嘲道:“弃剑投降?”
  荆红追道:“把这剑带回去,还给苏大人。剑是他花了三百金买给我的,如今我用不了了,物归原主。”
  三百金!就住那么个小破宅子,家里连个像样的摆设都没有,竟能拿出、也舍得拿出三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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