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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第11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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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山妇,德化人。火至傍舍,铁山堑高,迫不得上,或援以手,妇不肯上,及於火死。
汪氏女,与贺氏女,皆歙人,家县之东门,相邻也。父母俱殁,各居小楼中,汪长贺一岁,贺时从刺绣,相亲若姊妹。县大火,初发,汪未寝,惊走出,呼家人救贺。往叩门,贺自楼上问曰:“姊出乎?”曰:“已出,故使来相迎。”少顷,贺复曰:“吾求外襦不得,不可以出,幸谢姊!”既而火及,汪氏之人欲排户入救之,贺怒詈,乃不敢前,竟焚死。还报汪,汪曰:“妹死,吾何忍独生?”趋贺死所,跃入火,亦死。
冯光琦女,郭君甫妻吴,皆盱眙人。光琦恆为客,女母死,嘱吴为侣。遇火,女扶母棺号,火益烈,救不至,吴引女出,女坚不肯起,俱焚死。
黄声谐妻王,婺源人。寇至,扶姑行避寇,道失姑,迹之至渡口。水方盛,行度桥,桥欲圮,有男子援以手,卻之。桥圮,堕水,据木浮中流。男子以雨盖授,复卻之,遂溺。
徐惟原妻许,南陵人。康熙间盗起,许行当涉水,从者请负以行,许曰:“仆焉可负我?”寇大至,入水死。
柯叔明妻巩,贵池人。大水,叔明及其子已出,使仆负巩,巩以仆裸,不肯出,死于水。
胡某妻裘,新城人。大水,比户皆乘屋。邻有裸而登者,裘耻之,不上,溺死。
陈儒先妻李,不知何许人。夜半水至,邻人呼升屋避,李衣逐水去,死不出。
白洋女,不知何许人。康熙四十七年,大水,从流至白洋。有拯之者,女以无衣,不就拯,死。
高氏妇,六安人。避水邻楼,恶男女杂处,挈幼女下,立旷地。水大至,其夫垂绠使援以上,终不上,竟死。
段吴考女,稷山人。雍正七年六月,山水夜发,坏庐舍,女从水浮沉苇间。邻人赴援,女以无衣,不肯出,入水死,年十五。
曹氏女,无为人。州有寺僧与妇人私,邻童入寺见之,僧杀而埋焉。童父讼于州,僧辞服。僧念罪当死,不如多所连染,得稽刑。乃妄言良家子女与通者三十馀人,女家故近寺,亦在诬中。州吏尽逮诸妇,女白父,当诣庭自列,父不可,旦入城,谋诸吏。忽女自至,意色自如,诣庭。州吏出僧质,僧曰:“汝非曹氏女耶?”女曰:“然。”僧曰:“吾所交惟汝最久且密。”女曰:“果尔,吾身有异人处,汝当知。”僧辞遁。女固请入室使妇验,则下体有疣赘,州吏始知僧言妄,慰遣女归。女既归,叹曰:“吾所以蒙耻诣庭者,非为自表暴,盖欲全此三十馀人而救其死耳。今事既白,吾废人也,安用生为?且可使昏暴之吏,有所愧惧也。”遂自经死。
刘廷斌女,四川温江人。廷斌道光七年官台湾镇总兵,八年,卒官。丧还,渡海,遇盗。盗杀其家十七人尽,女以美独不杀。有客附舟哀,盗掷岸上,盗以女还。居十馀年,生四子。一日,女入寺礼佛,见僧似若相识。既归,省僧即附舟客也。乃为牒具遇盗始末,复入寺,密以畀僧。僧告官,官取盗及其徒悉诛之。絷四子,以问女,女曰:“我所以受汙不即死者,仇未报耳!仇报矣,此曹岂我子哉?”手刃四子,自缢死。
张氏女,山东人。贫为婢,其主明鲁王近属也。明亡,张挈硃氏子流离旁郡,行佣不给,得巨室子之。硃氏子稍长,为诸生。圣祖即位,诏先朝诸宗人得以本姓归田庐,张乃为硃氏子泣言其故。硃氏子复姓,召诸长老,原为张加冠,事之如母。张艴曰:“吾硃氏不成妾也,今主君主妇何在?吾何敢窃位!吾以姐始,亦以姐终,原勿复言!”俗谓婢曰“姐”,故张言如是。
崇德五年,师伐明,下河间,河间知府曲阜颜赓明自焚。有孙妪者,佣于颜,挟其幼孙光敏,从师出关,间道徒步还曲阜,归颜氏。孙与张同以义行称。
陈氏婢金莲,梁县人,县诸生陈其珍家婢也。流贼破县,金莲负其珍幼子以逃。贼追及,令弃陈氏子,与俱去,金莲不可。贼斫陈氏子,金莲身覆翼之,被数创,终不舍。贼去,金莲死,陈氏子得全。
邱氏婢新喜,泸江人。邱氏富,寇至,举室走匿。执新喜,问其主安在,榜之垂毙,终不言。寇退,创重死,邱氏世祠焉。
董氏,江都人,佣于韩氏。顺治二年,师下扬州,韩氏夫妇及其长子皆死难。主妇萧将死,以其幼子魏讬于董,方三岁。即夕,董怀幼子匍匐乱军中,出自窦,匿江滨,拾麦穗啖之,得不死。乱定,魏育于故人家,将婚,迎董。董疾甚,舆以来,语新妇曰:“媪病且死,不复见尔夫妇!尔夫昔抱持从万死中活,有今日。其人贤,虽贫勿忧,后且大,毋效世俗兒女子,易尔夫也!”
任氏,西充人,夫曰杨汝学。佣县中庞可还家,为其子憼乳母。流寇乱四川,可还且死,以憼嘱任。俄而寇万骑猝至,任负憼走,间道得脱。岁大饥,从汝学流转陕西,尝弃兄弟之子而全庞氏子。四川定,任曰:“庞故儒也,子今且九岁,弗使就学,吾何以对庞君?”携以归,使就学,夫妇力耕以给。憼中康熙二年举人,任曰:“吾乃今无媿于庞君!”寻卒。
同时又有袁氏,明侍郎李兆家婢。李氏,兆子映庚乳母也。流寇乱,兆兄完谋举义兵,不克,其族熸焉。袁以计脱映庚,李行求映庚,得之僧寺,藏其家衤复壁。范士龙者,兆仆也,自兆所至,因送映庚还兆。士龙归西充,岁饥,妻子五人皆饿死,盖亦义者云。
卢尚义妻梁,文安人。织席以养姑,得遗金,告于姑,求主者还之。主者饣鬼以布,告于姑,坚辞不受。世宗时,命御史鄂昌等巡察直隶,以其事闻,特敕嘉奖,赐米十石、布十疋,并命有司扁其门,以旌良淑。
白氏,秦安人,为张翠侍女。翠妻先卒,而病且死,目其子女泣。白曰:“君逝矣,此呱呱者,婢责也!”翠颔之,而泣不止。白挽髻拜床下,曰:“婢今为君妇,岂以死生异其志也!”翠乃瞑。白抚其子女至老。
王氏,名秋波,为晋江蔡氏婢。主将以为妾,而卒,无子。秋波长,家人遣之,秋波泣曰:“郎君将以为妾,郎君死,不可以贰。有为郎君后者,婢请得抚之。不然,当殉。”族人义焉,以从子六韬为其主后。娶于吴,生子,而六韬又卒。秋波与吴同处抚孤。
秦士楚妻洪,晋江人。早寡,事姑抚子,不惮艰苦。父家覆於仇,中危法当收孥,侄走匿秦氏。收者至,秦氏之人皆走避,洪独不走。收者诘之,对曰:“无也。”斫以刃,被数创,终不言洪氏孤匿处。
张氏婢,海宁人。主母寡而贫,其兄割屋与其婢居,纺绩以食。婢事主母谨,主母病将殆,无收恤之者。婢度事亟,招媒氏,原自鬻,以其值治丧,曰:“无多求,得七十缗,以为主母敛。事毕,吾来为之妇。”以告主母,主母感其义。主母死,婢以七十缗为之敛。事毕,要夫家以舆迎,婢抚棺痛几绝,既苏,再拜乘舆去。
杨氏婢,不知何许人,亦不详其氏与名,主江西清江杨氏。杨氏之妾寡,将嫁,前一夕,呼婢,不应。怒曰:“汝,我婢也,何敢尔!”婢曰:“我杨氏婢耳,汝今谁家妇者?曰我婢我婢!”妾方持剪,坠,起,环走至曙。呼其婢曰:“我复为尔主,汝当何如?”婢叩头泣,妾亦泣,遂谢媒妁不行。后将嫁其婢,婢曰:“人以我一言故,忍死至今,我亦终不去杨氏门。”
江贵寿妻王,名保姑,歙人。贵寿樵也,年倍王,王事之无怨语。既嫠,入县曹氏为其女保母。曹氏女嫁,从之往。咸丰十一年,出避贼,曹氏女方娠,不能行,乃匿诸深草中,而立以护之。贼至,创喉,犹求糠和水食曹氏女,冻馁数日死。曹氏女卒得免。
张禄妻徐,深州人。同治七年,张总愚之徒破州,贼掠二女至其家,叱禄使饲马,而令徐监二女炊。徐诘二女皆世族,炊竟,贼皆据案食,徐导二女潜出巷,指归路。二女请徐偕,徐曰:“我去,贼且杀我夫。”归就禄,谋偕走,贼见,问二女,徐忿骂贼,贼杀之。
任氏婢祥,不知何许人,亦不知其氏。任氏子,仆也,故家京师东郭门外,徙保定。嘱其母于祥曰:“余将之广平,余妻不足恃,而善事余母。”祥与其母居三年,母病,促任氏子归,归则母已死。任氏子恸绝而甦,夜半,犹哽咽,翌晨视之,则亦死。既敛,其妻将挟幼女嫁,祥争之,乃留女。女方四岁,乞食以为养,邻里义焉,共周之。持二棺还葬,祥终不嫁。
又有通州郑氏女,婢于马氏。马氏中落,他奴仆皆去,而郑独留,侍疾,育幼主,以浣衣得值赡其主。历七十馀年,终不去,以处子终。
王氏婢,不知其氏,石屏人。王氏夫妇皆死,其子元勋生七月,婢已嫁生子,乃抚而乳之。稍长,卖餈饵,供饘粥,令入塾,使其子事之甚谨。元勋卒举於乡。
徐氏女,平湖人,为曹氏婢,名曰春梅。其主死,遗子女各一。春梅年二十馀,不嫁,抚其子女。其子女有过,涕泣劝导,勤苦,毕婚嫁。其主有兄迫欲嫁之,终不行。
丁香,不知其氏,云南南宁人。为程氏婢,程氏女嫁于吴,丁香从。吴中落,程氏女以女红自给,丁香执役不稍怠。程氏女谓曰:“有富家以数十金聘汝,我受金,汝亦得所,盍行乎?”丁香跪,誓死相从,程氏女知其意坚,乃不复言。后益贫,丁香出为佣,得赀以养,数十年卒不嫁。
江金姑,金谿人,为硃氏婢。硃氏女归江,媵焉。江夫妇皆卒,金姑矢不嫁,育其孤,娶妇,未有子,其孤又夭。金姑告于江氏之族为立后,佐妇抚所后子,至成立。
罗氏,荔浦僮妇也。夫死,不更嫁。僮俗善歌,或以歌诱妇,必正色不为动,以节显于僮。
陇联嵩妻禄,镇雄人也。镇雄故土司,联嵩世领其地为土知府。卒,子庆侯嗣。雍正五年,坐事夺职,收其地,设流官。所部欲为变,禄喻之曰:“我家以忠著,今日宜安义命,毋妄动。”所部乃解。八年,乌蒙土民叛,禄亲至旧所部各寨,申喻利害,至欲自杀,所部佥詟服。禄躬率众卫官廨,佐军食,城恃以全。总督鄂尔泰建坊表其忠,请于朝,封安人,予田二十亩,使供陇氏祀。
者架聘妻直额,贵州大定仲民。既许嫁,者架贫,不能娶。直额父母欲女别嫁,不可;强之,自杀。
罗廷胜妻马,名阿透,宁各司羊海寨仲民女也。廷胜死,阿透年二十六,父欲为别嫁,阿透哭于廷胜墓,自经死。
罗朝彦妻刘,名阿全。朝彦,仲民;刘,甕安人。朝彦死,其弟欲妻嫂,引强暴迫刘,自杀。
安于磐妻硃、后妻田,于磐,贵州蛮夷司长官。初娶硃,事姑孝,姑病,刲股,卒。复娶田,于磐病,刲股。于磐卒,抚诸子成立。
田养民妻杨,养民,朗溪司长官;杨,邑梅司人也。年十二,母病,刲股。
李任妻矣,习瓘人,夷罗厄女也。罗厄为李氏佃,李氏欲汙之,不从。缚置积薪上,曰:“不从,将焚!”矣大骂,遂焚死。事闻,罪李氏。
鄂对妻热依木,鄂对,库车回头人,与其酋霍集占有隙。霍集占以叶尔羌叛,鄂对与其子鄂斯满弃家走,迎师于伊犁。霍集占破库车,憾鄂对不附,执热依木欲纳之,不可;杀其子女三,而囚之,热依木脱走。师克霍集占,授鄂对贝勒、叶尔羌阿奇木伯克,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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