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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第12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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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照奉命赴苗疆,且令察其利害。照至沅州、镇远,则密奏改流非策,致书诸将,首倡弃地之议,且袒董芳,专主招抚,与哈元生龃。楚、粤官兵皆隶芳麾下。旋议分地分兵,施秉以上用滇、黔兵,隶元生;施秉以下用楚、粤兵,隶董芳。于是已进之兵,纷纭改调互换,而哈元生、董芳遂欲将村寨道路尽画上下界,文移辨论,致大兵云集数月,旷久无功,贼乘间复出焚掠,清平、黄平、施秉间纷纷告警。当是时,中外畏事者,争咎前此苗疆之不当辟,目前苗疆之不可守,全局几大变。
八月,召张照、德希寿还。十月,授张广泗七省经略,哈元生以下咸受节制。旋逮张照、董芳、哈元生及元展成治罪。广泗奏言:“张照等所以无功者,由分战兵守兵为二,而合生苗、熟苗为一也。兵本少而复分之使单,贼本众而复驱之使合。且各路首逆,自古州败退,咸聚於上下九股、清江、丹江、高坡诸处,皆以一大寨领数十百寨,雄长号召,声势犄角,我兵攻一方,则各方援应,彼众我寡,故贼日张,兵日挫。为今日计,若不直捣巢穴,歼渠魁,溃心腹,断不能涣其党羽,惟有暂抚熟苗,责令缴凶献械,以分生苗之势。而大兵三路同捣生苗逆巢,使彼此不能相救,则我力专而彼力分,以整击散,一举可灭,而后再惩从逆各熟苗,以期一劳永逸。”广泗乃调全黔兵集镇远,以通云、贵往来大路。以精兵四千馀攻上九股,四千馀攻下九股,而自统五千馀攻清江下流各寨,是冬,刻期并举。
乾隆元年春,复增兵分八路排剿抗拒逆寨,遗孽尽窜牛皮大箐。箐圜苗巢之中,盘亘数百里,北丹江,南古州,西都匀、八寨,东清江、台拱,危岩切云,老樾蔽天,雾雨冥冥,蛇虺所国,虽近地苗蛮,亦无能悉其幽邃,故首逆诸苗咸薮伏其中,恃官兵所万不能至,俟军退复图出没。广泗檄诸军分扼箐口以坐困之,又旁布奇兵箐外以截逋逸,如阹兽网鱼,重重合围,以渐进偪。自四月至五月,将士犯瘴疠,冒榛莽,靡奥不搜,靡险不剔,并许其党自相斩捕除罪。由是憝魁罔漏,俘馘万计,其饥饿颠陨死崖谷间者,不可计数。六年,复乘兵威搜剿附逆熟苗,分首恶、次恶、胁从三等,涉秋徂暑,先后埽荡,共毁除千有二百二十四寨,赦免三百八十有八寨,阵斩万有七千六百有奇,俘二万五千有奇,获铳砲四万六千五百有奇,刀矛弓弩标甲十有四万八千有奇。宥其半俘,收其叛产,设九卫,屯田养兵戍之。诏尽豁新疆钱粮,永不徵收,以杜官胥之扰。其苗讼仍从苗俗处分,不拘律例。以广泗总督贵州兼管巡抚事,世袭轻车都尉。自是南夷遂不反。
五年夏,湖南靖州、武冈瑶,城步横岭苗,与广西瑶同叛。总督班第使镇筸总兵刘策名以兵五千进剿,以五千应援,诏广泗复以钦差大臣节制军务。先后斩馘五千馀,俘五千馀,于十二月班师。
鄂尔泰卒于乾隆十年,以开辟西南夷功,配享太庙。
后乾隆六十年,松桃苗变;及咸丰二年,教匪变,煽及苗疆,同治十二年方定。然非土司肇事,故不录。
贵阳府:
中曹长官司,在府南十五里。明洪武三年,以谢石宝为长官司。传至谢正伦,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司,刘氏,清雍正七年,於土权叠害案内改流官。
养龙长官司,在府北二百二十里。明洪武五年,以蔡普为长官司。传至蔡瑛,清康熙八年,归附,准世袭。
白纳长官司,在府南七十里。元为白纳县,寻改。明初,以周可敬为长官司。传至周尔龄,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赵启贤同。
虎坠长官司,在府东六十里。明洪武三年,以宋す偎尽4了渭倘伲逅持问辏楦剑宰际老
定番州
程番长官司,唐末,程元龙平定溪洞,世守程番。元改给安抚司印。明洪武四年,改授程番长官司。传至程民新,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上马桥长官司,在州北二十里。自唐末方定远开疆,明洪武四年,改授长官司。传至方维新,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小程番长官司,在州北五里。始自唐末程鸾。明洪武四年,改授小程番长官司。传至程登云,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卢番长官司,在州北五里。始自唐末卢君聘。元置罗番静海军安抚司。明洪武四年,改授卢番长官司。传至卢大用,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方番长官司,在州南十里。始唐末方德。明洪武四年,改授方番长官司。传至方正纲,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韦番长官司,在州南五里。唐韦四海守此土。明洪武四年,改授韦番长官司。传至韦璋,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卧龙番长官司,在州南十五里。唐时,龙德寿据此。明洪武四年,改授卧龙番长官司。传至龙国瑞,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小龙番长官司,在州东南二十里。唐时,龙方灵据此。明洪武四年,改授小龙番长官司。传至龙象贤,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金石番长官司,在州东二十五里。唐时,石宝据此。明洪武四年,改授金石番长官司。传至龙如玉,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罗番长官司,在州南三十里。始自唐时龙应召。明洪武四年,改授罗番长官司。传至龙从云,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大龙番长官司,在州东三十里。始於唐时龙昌宗。明洪武四年,改授大龙番长官司。传至龙登云,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木瓜长官司,在州西七十里。始於元时石期玺。明洪武八年,改授木瓜长官司。传至石玉林,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始於元时顾德。明洪武八年,改授木瓜副长官。传至顾大维,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麻乡长官司,在州西七十五里。明洪武十年,以得玉思为麻乡长官司。传至得志,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开州
乖西长官司,在州东六十里。始於唐时杨立信。明洪武四年,改授乖西长官司。传至杨瑜,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始於唐时刘起昌。传至刘国柱,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龙里县
大谷龙长官司,在县西北。始於元时宋国。明洪武十三年,授大谷龙长官司。传至宋之尹,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小谷龙长官司,在县东北。元时,宋幕授小谷龙安抚司。明嘉靖十一年,改授长官司。传至宋景运,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贵定县
平伐长官司,在县南。唐时李保郎,以征南功授安抚司。明洪武十五年,改授平伐长官司。传至李世廕,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大平伐长官司,在县南三十里。后汉昭烈时,宋隆豆征南有功,世守兹土。明洪武四年,改授宋臣为大平伐长官司。传至宋世昌,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小平伐长官司,在县南三十里。唐时宋忠宣,以功授招讨司。明洪武四年,改授小平伐长官司。传至宋天培,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新添长官司,在县东北。唐时,宋景阳据此。明洪武四年,改授新添长官司,属新添卫。传至宋鸿基,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康熙十年,改隶贵定县。
羊场长官司,在县东北。明洪武三十二年,以郭九龄为羊场长官司。传至郭天章,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修文县
底寨长官司,唐时,蔡兴隆调征黑羊,授护国将军,留守兹土。明洪武四年,改授底寨长官司。传至蔡启珵,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始自唐时梅天禄。明洪武四年,准世袭。传至梅朝聘,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袭旧职。
安顺府:
普定县
西堡副长官。明洪武十二年,温伯寿以平苗功,授西堡副长官。传至温捷桂,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镇宁州
康佐副长官。明永乐六年,于成以功授康佐副长官。传至于应鹏,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永宁州
顶营长官司,在州南一百里。明洪武十六年,罗录以功授顶营长官司。传至罗洪勋,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募役长官司,在州西一百七十里。明洪武十九年,阿辞以功授募役长官司。传至阿更,永乐元年,赐姓礼,更名山。传至阿廷试,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沙营长官司,明洪武十四年,沙先以功授沙营长官司。传至沙裕先,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盘江土巡检。明洪武八年,李当以功授盘江巡检。传至李桂芳,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平越州
杨义长官司,在州东八十里。始於唐时金密定。明洪武二十一年,改授杨义长官司。传至金榜,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黄平州
岩门长官司,在州东北。明成化六年,何清以征苗有功,授凯里安抚司左副长官。万历四十二年,改属黄平州。传至何仕洪,清顺治十五年,归附,改授岩门长官司,世袭。
重安司土吏目,在州西三十里。明洪武八年,以张佛宝、冯铎为正、副长官司。万历二十七年,改土吏目。传至张威镇,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甕安县
草塘司土县丞。明洪武二十五年,以宋邦佐为草塘安抚司。传至世宁,万历二十九年,改授土县丞。传至宋运鸿,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甕水司土县丞,在县西北。明洪武十七年,以犹恭为安抚司。万历中,改授土县丞。传至犹登第,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馀庆县
土县丞。唐毛巴有功,授馀庆土知府。明洪武二年,改长官司。万历二十九年,改为土县丞。传至毛鹏程,清顺治十五年,归附,准袭前职。
土主簿。元杨正宝有功,授白泥司副长官。明万历二十四年,改为土主簿。传至杨璟,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袭前职。
都匀府:
都匀长官司,在府南七里。明洪武十六年,以吴赖为都匀长官司。传至吴玉,清顺治十五年,归附,准袭前职。
副长官。王应祖,同。
邦水长官司,在府西二十里。明永乐六年,以吴珊为邦水长官司。传至吴昌祚,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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