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正德五十年-第6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的白的四处飞溅,哼都没哼一声就落下地来。接着大枪回抽,枪尖像是刀剑一般从一个骑士脖子划过,把他的脑袋整个的削了下来,脖腔子里面的一腔热血没了约束,立刻喷溅成为一条血柱,把他的脑袋顶的半天高。
    而这些人的死,也不是没有作用,利用连子宁又是连杀两人的机会,其它的骑士们,已经逐渐的逼近了。当连子宁再杀三人,他们和连子宁的距离已经是只有数米之遥,以至于连子宁手中的大枪,已经是无用武之地。
    那首领眼中闪过一丝得意,没了大枪,看你还不被乱刀剁死?
    终于,一个骑士摸到了连子宁的身后,趁着伙伴们把连子宁缠住,他无暇后顾的机会,一刀狠狠的向着马后腿的根部斩下去,他也是极为阴狠之辈,知道不知连子宁的对手,因此对人不对马。只要是把他的马杀了,这就是没牙的老虎!
    却没想到,一刀砍下去,竟然如中钢铁,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似乎战马那一层马衣下面,竟是钢铁一般?
    连子宁又怎么会想不到这一点,只要要战阵冲杀,因此他早就给战马穿了马甲。那马甲有点儿类似于中世纪的欧洲骑士马甲,也是三层的棉甲,不重,但是防御能力很好,而且保暖,也有利于防止战马因为剧烈运动的出汗而伤风感冒。马甲摊开像是一个巨大的长方形,中间开了一个洞,马甲批下来,从战马的脖颈一直到马屁股,然后两侧垂到马腿的中部,而那个窟窿的位置,则是马鞍子。马甲之外,又披了一层的大红色的马衣,这就是纯属好看了。
    三层棉甲,中间是两层铁片,用泡钉钉好,防御战刀的劈砍,已经足够了。
    连子宁冷冷一笑,一个铁板桥,整个人都躺在马背上,手中大枪从前往后,在空中抡了一个和地面垂直的半圆,狠狠的砸在了这骑士的脑袋上。
    像是一个番茄被踩破了,只听得一声噗嗤的响,那骑士的脑袋,已经整个的消失了——不是被打破了,而是被整个的打烂了,变成无数的鲜血、碎肉、骨头渣子,飞的不见踪影。
    众人骇然,而就在此时,他们发现,东西南三个方向的缓坡上,各自杀来一队士兵,那些士兵面色坚毅,抿着嘴,他们穿着制式的棉甲,手中平端长枪,排着整齐的队列,像是一堵墙一般,向着这边压了过来。三队士兵,三堵墙,缓慢而坚定的押过来。
    “石大柱?他们是辰字所的兵?”他们很快就认出了异常显眼的石大柱,纷纷惊呼道。
    ;
一二三 斩草除根
    (第三章送到,求支持)
    辰字所的兵?他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镇上发生什么变故了?那首领一颗心顿时深深的沉了下去,一时间脑海中像是一团乱麻一般,纷乱复杂到了极点。
    来不及多想,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大声指挥道:“结阵,结成锋矢阵,向着南面杀过去!”
    在他看来,对方的围三缺一,就是为了逼着自己等人向北走,在北边儿,肯定有更厉害恶毒的设计在等着。所以他立刻下达了向南的命令,看这个样子,镇子上定然是出了事儿,已经不能回了,要先杀出去,然后去禀告大人。
    他自然想不到,连子宁之所以围三缺一,是因为手下着实是人手不够,而他这样做,也是为了误导他……
    他们围住了连子宁,又何尝不是说明连子宁也围住了他们?此时连子宁在腹心位置,他们想要结阵然后杀出去又谈何容易?连子宁大枪挥舞,很快又杀了两个人,并且成功的将他们打散,当那首领意识到想要杀出去,一定要解决连子宁的时候,已经晚了。
    三堵墙已经压了上来。
    二十名骑兵,乃是大患,若是在正常状态下,三十个步兵对二十个骑兵,是没有任何胜算的,哪怕是加上连子宁也不行,没办法,骑兵对于步兵的优势,几乎是压倒姓的。
    但是骑兵之所以对步兵有极大的优势,是因为他们可以集群冲开步兵的战阵,从而闯入其中,肆意屠杀。而在这种地形下,骑兵没办法形成集群冲锋,发挥不出速度优势来,没办法对步兵进行冲锋,这样一来,战斗力就去了七成。而又被连子宁一番冲杀,把阵型彻底的打乱,就让他们的战斗力又折了一半儿。此时陷入优势步兵的包围之中,竟然显得有些手忙脚乱。
    士兵们站成一排像是一堵墙,而手中的长枪前指,像是一个钢铁刺猬,一个骑士仗着武勇,打马便杀过去,刘良臣待他到了近前,才冷静的一声断喝:“刺!”
    顿时十根长枪一同挺刺,长枪有一丈四尺,那骑士还没够着人,就已经一声惨叫,连人带马被扎出来几个透明窟窿,跟个刺猬一般。又是一声收,所有的长枪齐齐的收了回去,那骑士身上马身上的血洞一汩汩鲜血喷涌而出,那战马一声痛苦的嘶鸣前蹄一软,倒了下来,一人一马摔倒在地,眼见是活不成了。
    刘良臣一声令下,这些兵丁便又端着长枪,如一堵墙一般跨过他们的尸体,向前逼过去。
    枪林!那首领脑海中只闪过这样一个念头,这些辰字所的孬种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战斗已经毫无悬念,连子宁在内里不断的杀人,士兵们则在外围步步紧逼,瞬间便连杀数人。而其中最出彩的就是石大柱,一个骑士挥刀向他砍来,他不闪不避,反而是狂笑一声,狠狠地迎了上去,熟铜棍恶狠狠的当头砸下,那腰刀与之接触,毫无疑问的便是被砸成碎片,然后那骑士也被砸的筋断骨折,内脏俱碎,斜斜的飞了出去。熟铜棍其势未衰,又是砸在了那战马的脊背上,如中败革,那马一声悲鸣,四腿一软,便是跪倒在地,嘴里冒出大团大团的血沫子。然后哀鸣几声,渐渐的不动了。
    一棍之下,竟是把一人一马全都砸死。
    连子宁无端端的想起史书中描写大唐最强兵种陌刀队的文字来,说陌刀队对战大食骑兵“一刀之下,人马俱碎!”
    当连子宁一枪把一个骑士钉在了地上之后,这场战斗便是结束了,场中只剩下了那首领一个人。
    那首领苦笑一声,面向连子宁道:“这位朋友,可能让在下做个明白鬼?”
    回答他的,是连子宁一声低喝:“杀!”
    他从来没有和敌人啰唆废话的习惯。
    一声惨叫,鲜血飞溅。
    战场安静了。
    场中只余下众人粗重的呼吸声,间或有一两声战马的嘶鸣。
    二十名所有的骑士,全部被杀,连子宁一挽大枪,大枪震了一个漂亮的枪花,枪刃上的鲜血纷纷洒洒而下,重新恢复了一片的雪亮森白。
    他的眼神儿向那些车夫看过去,那些车夫不过是那些骑士雇佣的一些平民百姓而已,何曾见过这等场面,眼见半路上杀出来的这些凶神恶煞,都是已经骇的面色苍白,身子止不住的哆嗦。见连子宁看过来,有几个略有些胆色的车夫便跪在地上磕头大喊道:“好汉爷爷,饶命,小的们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看见啊!”
    连子宁心中闪过一丝不忍,终究还是挥挥手:“都杀了!”
    兵丁们默然无声的提着兵刃上前,把那些车夫一一杀死。
    经过了上一次的王府杀人之后,他们显然已经成熟了许多,这一次再一次杀人,不过是脸色有些黯然,那些反应却是没了。
    然后连子宁又带着人确认了一边,每个死人的脖子上又给砍了一刀,确保必死无疑。
    把所有的尸体都抬到了旁边丘陵后面的一个小山坳中,在那里堆成一堆,周围填上干柴,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尸体也是会开口说话的,连子宁不想留下任何对自己不利的证据。
    大火熊熊燃烧起来,燃烧良久,一股蛋白质被烧焦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中,熏人欲呕,连子宁命人回转到了树林中,把随身带的火油取出来,泼到上面。烈火被刺激到,瞬间便砰然而起,冲起来半天高,熊熊的火焰吞噬了一切,连带着旁边的一个小树林子也被席卷进去,所幸那树林很小,周围都是荒草,也烧不起来。
    然后就是清点这一次的战利品,毫无疑问,这一次最大的收获就是那些骑士的战马,二十个骑士,二十匹马。被连子宁和士兵们刚才杀死了五匹,现在还剩下十五匹,这些都是军中精选出来的战马,这也不难理解,这年头因私废公无处不在,那王千户武装自己的私兵家将定然是不遗余力的。这些战马极为的神骏,平均身高都在五尺五寸左右,也就是一米六五,个顶个儿都是难得的高头大马。
    ;
一二四 收获
    (今天第一章送到,求支持。呵呵,书评区里有兄弟说‘戚继光俞大猷这些猛将虎将也该出来了’真是提醒了俺,本来打算往后一点儿的,但是现在看来,也是时候出山了。呵呵,不过是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出现的……)
    若是一般的驽马,经过了刚才的那一番厮杀,只怕早就已经炸了,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而这些经过严格训练的军马却是很快就安静下来,在草坡上溜达着,也不跑远,有的还在啃着地地上的青草。
    看着这些马,连子宁因为杀人而变得略显阴霾的心情也顿时敞亮起来,这些战马,可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民间私藏个刀枪的也就罢了,但是若是敢私蓄军马,那真是活腻歪了。这些曰子连子宁也是想着寻摸一批战马过来,却是一直没有路子,连戴章浦那里都有些作难。
    有了这十五匹马,那就好办多了,别的不提,机动能力也能大为提高。
    连子宁命人把战马收拢起来,本来还有些担心,却没想到,那些战马出奇的听话,都是老老实实的跟着走,有几匹战马还蹭到连子宁的那匹枣红马身边去,磨磨蹭蹭的。那枣红马却是对它们爱答不理的,不一会儿,那枣红马去那边溜达了一圈儿,昂首阔步的,那些战马竟然都对它敬畏的很,把它簇拥在中间,看上去就像是领袖一般。
    连子宁不由得失笑,他自然知道自己这匹马是一批公马,心道不是说军中战马都是搧过的战马么,怎么,搞基?
    他却是不知道了,军中战马都是搧过的马那是西方中世纪的习俗,因为那些骑士们觉得骑一匹母马出去很丢人,而公马骑着上战场若是正值发情的话立刻就要发狂,根本无法控制,所以都骑着搧过的马。但是中国却是无所谓骑不骑母马的,母马姓子温驯,听指挥,而且战斗力也不差,所以军中母马占到了相当大的比例。而这些骑士们的战马,都是母马。一个马群中只有一个公马,自然就是这头公马为首了。
    那枣红马去哪儿,那些的战马便跟着去哪儿,连子宁在旁边倒是看得有趣,也放下心来,本来还担心人手不够的问题,既然这些战马跟着枣红马,那自己就可以腾出人手来驾驭那些大车了。
    这些大车都是太平大车,用四匹驽马来拉的,是从蒙古的勒勒车学过来的,车子极大,足有一丈半长,大车轮足有五尺高——这也就是的为何蒙古人的传统中征服一个部落之后杀掉所有高过车轮男子的原因。若是在一般人想来,比车轮高的男子都杀,那岂不是把所有男子都杀绝了?其实不然,蒙古人本就是身材短粗,成年男子才能到一米五以上,未成年的,基本上都不及车轮高。
    这种勒勒车进化而来的太平载重极强,最多可以拉千多斤东西,看着些大车上没咋装满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