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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录-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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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尽可能保护我们世代居住的森林。虽然我们仍然要为魔族而战,至少我们的女人和孩子,包括王后陛下和您的孩子,都可以安全的生活,远离战争。”
精灵王从背后解下沾满血迹的长弓,如捧着一个婴儿般,交到新的王者手上。血从他身上的伤口里泉水一样涌出,我看到生命的迹象从他脸上慢慢消逝。
“既然你们选出了新的王者,我尊重你们的选择。这把弓陪伴我多年,我希望你能把他交给我的儿子。它沾了我的血,只有我的儿子才能拉开它。”精灵王咳了一大口血,又轻轻的叹息道,“可惜,我看不到了。”
沾满精灵王之血,通体闪烁血色的长弓在红光中缓缓落到新的精灵王手上。镜面中的影像完全消失了,突然间,我觉得夜风彻骨地寒。
虚空中传来精灵王的声音。那声音突然变的很温和,很慈祥。
“我的孩子,我把真相封印在世代相传的神弓中。只有同时用王者的血液和精灵的魔法才能打开我的记忆。精灵永远是自由的,只有自由的精灵,才是真正的精灵。”
“你自己的路,你自己选择。记住,一个人的高贵不是来自他的血统,而是他的行为”长弓的光芒骤然消失,缓缓的落在地上。
长弓的镜像消散了。
珍妮轻轻念颂精灵族咒语,精灵王之弓像长了翅膀一样缓缓向兰斯飞去。“用你的鲜血和纯净之光咒语,你也能再次打开洛特王的回忆。这就是我们要你看的东西。你可以走了”珍妮平静的说。
兰斯像雕塑一样立在那里,不说话,也不接浮在他面前的精灵王之弓。
我们回头向森林深处走去。其实我还真有点可怜兰斯,几百年傻乎乎的管仇人叫爸爸,不知道明白真相后他会怎样难过。
身后的疾风大起,我本能的回身挥拳去打。银光闪处,兰斯的飞马腾空向我踢来。太卑鄙了,拿了弓以后袭击我们!我来不及拔剑,只好就地打滚,躲开马蹄。飞马一侧身,左翼夹着风像剑一样横扫哈姆莱特的脖颈。哈姆莱特向后急仰,飞马的翼尖在他胸口擦出一道血痕。
兰斯在马背上斜身,探手勾住珍妮的纤腰,把她掠上了马背,腾空而起。
惊恐的珍妮来不及施展魔法,在马背上拼命的挣扎,尖叫。梅耶和老人马同时出现了,可是飞马飞的太高,人马攻击不到,席德·梅耶怕伤到珍妮,也不敢发动致命的魔法。
我依着大树站了起来,拔剑,跃起,一道纯白的剑气从我的剑尖飞出,直奔飞马的翅膀。这是不死战神佛拉伦尔传授给我的剑术,我一直没学会,危机之中,它居然自己从我的心底冒了出来。
兰斯拍打着飞马避开,却迎上了另一道光影。是哈姆莱特的剑气,他劈碎了飞马的翅膀。兰斯被避下飞马,抱着珍妮落到树梢上,一片东西随着飞马的身体从半空飘落。月光下,我看清那是珍妮的面具。
“杀了这小子,他看到珍妮的脸了!”我着急的冲着老鼹鼠大叫。
梅耶大师完成了一个迟滞魔法,将兰斯罩在中间。光笼中,兰斯慢慢的降到了地面。魔法光芒一消失,愤怒的我就像猎豹一样敏捷的把还没反应过来的兰斯扑到在地,抡拳爆打。
这小子背后偷袭,还调戏珍妮,所以很心虚,不敢奋力还击。老子不打死你才怪!我心里说,手脚继续加劲,一边打,一边破口大骂这头色狼。
有人抱住了我的双臂。我回头一看,哈姆莱特和老人马竟然试图把我拉开。“你们没看见他调戏珍妮吗?”我气愤的对两个白痴吼到。
两个家伙突然很奇怪的看着我笑。老梅耶凑过来说,是珍妮要我放开他的。我一回头,看看珍妮红着脸站在那里。鼻青脸肿的兰斯爬起来,对着我一脸坏笑。
他们都傻了,居然想化敌为友。这个小白脸如果可以信任,全天下就没有撒谎的骗子。
“我揭开她的面具,只是为了证明,弓的镜像是不是一个骗局”。被揍的满脸是血的兰斯对我鞠了一个躬,低声解释。
“我没想到嘉摩屡钵帝国的女王隐藏在这里。我以父亲的名义发誓,不会告诉任何人女王的下落!”兰斯双手按在胸前,优雅地对天发誓。
珍妮点头承诺,笑面如花。
我明白了,珍妮和兰斯都是贵族,他们彼此互相认同。而我,只是德尔菲城的贫民窟长大的清洁工。在珍妮眼里,永远不能和兰斯比。
但精灵王说得好,高贵的是一个人的行为,而不是他的血统。
那一刻,我“恢复”了理智。后退两步,把手放在胸前,对着兰斯躬身还礼,“兰斯阁下,我要跟你决斗。如果你珍视你贵族的名誉,就拿起剑”。
这是那个老鼹鼠教给我的骑士礼节。按他们那些狗屁贵族的规矩,我施了礼,兰斯就不能拒绝。
“你是我的恩人,我没有资格跟你决斗”,兰斯那家伙的举动再次出乎我的预料,
“那你真的相信今天看到的镜像?”我还是对他不太放心,厉声追问道。
“我也只在精灵的宫殿见过罗尔纳和玛多拉。他们从来不离开精灵的森林,你们造不出他们的样子。安德烈说我是一个被遗弃的精灵,他在战场上拣到我的时候,我身边就放着这把弓。”兰斯的眼角闪烁着晶莹的泪光。
“你打算去哪里?”红着脸的珍妮小声问。
“报仇。”兰斯的眼中寒光一闪。他再次对我们鞠躬致谢,说他以后一定会报答我们。然后来到珍妮面前,单膝下跪,吻了珍妮的手背。
“我一定会回来看探望女王陛下”,兰斯背起长弓,缓缓走进了密林深处。
“就这么放这小子跑了”我看着他的背影,不甘心的嘟囔。
“你这个家伙干什么动不动就找人决斗,你怕死得不快么!”珍妮转过头来,冲着我凶巴巴地喊道。
“珍妮,注意王者的形象!”老鼹鼠大声提醒了一句,转头对我瞪圆了双眼,“都是你把她带坏的,那么文静的一个公主…”
“我未必输,他也未必赢”,我小声嘟囔着,懒得与老头和小女孩子一般见识。手背上传来一阵刺痛,兰斯这家伙,骨头真硬。
十天后,埋伏在德尔菲的眼线传来消息,说兰斯离家出走,投奔了不死战神佛拉伦尔。他终究没有勇气杀死安德烈,替他父亲老精灵王洛特复仇。
春天的时候兰斯再次来看望珍妮,送给珍妮一副雕着独角兽的黑面具。他说那是托精灵祭祀打造的魔法面具,可以抵抗一切黑暗魔法。戴上后,除了面具的主人,谁也无法将它摘下。
“如果哪天你不带面具了,我可以考虑和你再打一架。”临走的时候,兰斯突然回过头来,对着我说。
“切,如果你不带面具,欢迎你随时来找我”,我冷冷地回敬。
兰斯愣了愣,背着精灵王之弓,走了。
他看不见我躲在黑面具后脸上的笑容。
他笑我终日带着面具,不敢以真面目示人。却不知道,他自己也带着一个面具,一个用骄傲和微笑打造的面具。
在这动荡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带着面具,有人在脸上,有人在心里。
……(本卷结束) ……
第一卷 斜阳
第一章 黄昏
当文天祥率领着那支横扫天下的十万雄师进入大都城的时候;夕阳正从这座已经四百多年不属于汉家的千年古城头坠下去。那一刻,天是殷红色的。晚霞抢在城市陷入沉睡前,将最后一抹流光抹向十里长街。殷红的霞光下,街道两边的建筑仿佛刹那间沐浴进火海中,抑或是,血。
蒙古人终于退回漠北了,宗白、渊伯,你们看到了吗?文天祥仰望天边的流云,低低的问。
十五年了,自己终于实现了恢复汉家河山的美梦,没有人再是蒙古人的奴隶,江山不再悲啼。
十五年间,多少英雄豪杰倒了下去,倒在了民族复兴的祭坛上。当年的刀光剑影,鼓角声鸣,一起涌上了文天祥的心头。
十五年前,空坑,那个黄昏,一样是血般艳红。
那一战,大宋输得毫无悬念。
宋景炎二年,趁着北元内乱的时机,文天祥自福建起兵攻入江南西路(江西),震动江南。原以为在忠义之士的响应下,大宋可以浴火重生。谁料到,忽必烈迅速平定了北方叛乱,然后派西夏人李恒率领四十万大军前来扑灭江南反抗之火。
无论士兵数量的质量,文天祥麾下的江南义勇与敌手都不在一个档次上。他们有的,只是对国家的无限忠诚。而在四十万虎狼之师面前,这份忠诚显得那样无力。十余路义勇军如雨后彩虹一般,绚丽过后,就是结束。数以万计的男儿倒在故乡的土地上,用残躯和鲜血捍卫了最后一丝做人的尊严。
文天祥本部人马五千,在兴国迎击元江西参政知事,西夏人李恒亲自率领的精锐伍万。不屈的义勇们以简陋的武器,一次次冲入蒙古人的马队中,一次次被人海淹没。很快,本阵被敌军突破了,对战变成了逃亡。
从兴国逃到方石山,从方石山逃到空坑,一路上,到处都是被杀散的溃兵。文天祥身边,不时有心腹将领率领死士返身迎敌,试图以自己的牺牲为战友赢得脱身时间。但悬殊的兵力对比,让他们的牺牲变得毫无价值。冲入敌群中的死士宛如投入汪洋中的石子,偶然溅期几点血花,旋即,再闻不到一点声息。
蒙古人的队形停了停,呐喊之声再起:杀啊,莫走了文天祥。
活捉文天祥,大元皇帝忽必烈给此战下达的最高目标。作为一个自不量力的抵抗者,那个叫文天祥的读书人已经给蒙古帝国添加了太多的麻烦。有他一日在,大元帝国在江南的统治就一日不得安稳。此人不像大宋丞相留梦炎,也不像大儒赵复。留、赵这些南宋精英和理学首领都懂得审时度势,顺应潮流。而倔强的文天祥却如一个打不死的蟑螂般,一次次被击败,一次次充整旗鼓,阻挡在大元帝国征服江南的战车前。
蒙古兵,汉兵呐喊着,追逐着他们前面的溃军。杀,红了眼睛的蒙古武士大喝一声,将追到的宋兵砍翻在地,复一刀,剁下了头颅。脚步却丝毫不停,快速向另外几个跑得筋疲力尽的宋兵追去。他不用自己统计战功,跟在他身后的汉军奴隶会小心的把割下的头颅收拾起来,串成一串,替他背好。
血淋淋的,一颗颗死不瞑目的人头,背在同样是汉家儿郎的族人身上。而那个背着人头的汉家儿郎,正媚陷地给蒙古武士喝彩,希望能从这些战功中分些赏赐,以便将四等奴隶的身份变成三等。
在这些欢呼声里,蒙古武士愈发勇猛。几个落在队伍最末的南宋士兵精神崩溃了,扔下兵刃,跪倒在山路旁,期待着敌人的怜悯。数个蒙古兵跑上前,钢刀在夕阳下一晃,泼出几道热血。
来不及呼喊的头颅飞到了半空中,看着自己跪在草丛中的身躯仆倒,抽搐。血如山溪般顺着草丛流下谷底,汇成河流,汩汩向山外流去。
山外,那片生养了他们的土地这些天来已经被热血灌溉成了黑色,庄稼地早就荒了,田野里,杂草发了疯般乱长。往日宁静的村庄死一般沉寂,年少的,或者从军,或者躲进深山避难。年老体弱留在家中者,成了李恒麾下士兵的刀下亡魂,渲染大元将士官服的颜色。
好呀,莫走了文天祥,蒙古人的仆从大声欢呼,为主人那干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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